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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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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警卫排的几个兵在体育场攒了场足球赛,小规模的,就五个人,他们换了大背心和短裤往场地走,正好遇上陶家三个兄弟和武杨,闲打趣说了一嘴:“武爷,陶哥,我们踢球人手不够,凑个份子呗。”

    武杨犹豫,本来是想去陶家给陶蓓蓓她爹拜寿的,这下两头脱不开身,陶蓓蓓因为母亲在厨房说的那番话心里低落,不想回家,便撺掇武杨去参加。

    多长时间没运动了,就当活动身子骨儿,陶戈他们也点头答应了,可是算来算去,还差了一个人,有个兵说:“看看体育场有谁,咱再找呗。”

    “那帮小子踢球耍赖,玩儿的脏。”

    踢足球,讲的就是个团队精神和默契,不认识的人临时组队,影响发挥,武杨琢磨着去哪儿再找个人来,正好不远处过来一辆车,武杨一拍大腿:“有了。”

    他去拦车。

    沈斯亮踩着刹车慢慢停下,降了车窗,先跟陶蓓蓓的几个哥哥打了声招呼:“大晚上的你们都在这儿干什么呢?”

    武杨趴在车窗外:“大功同志,咱们弟兄踢球,差个后卫,你来给凑个人手呗?”

    沈斯亮那胳膊是在沈阳出发去演习基地受的伤,基地在一个水库后头,两侧全都是盘山路,不知道谁在上头设路障放了三角钉,司机车速快,没刹住,眼看着就要翻了,当时车里坐的不仅有演习首长,还有俄罗斯那边的飞机专家,沈斯亮眼疾手快抢了一把方向盘,车万幸没翻到下头,后排两个重要人物没受大伤,沈斯亮和那个小战士却遭了罪。

    当场就有医疗队赶来抢救,得知是骨伤以后,沈阳这边不敢擅自做主,联系了沈斯亮的单位,刘卫江知道以后也吓了一跳,赶紧安排人联系直升机去接,沈家就剩这一个儿子了,要是真出了什么事儿,他爹非过去不可。

    好在没什么大碍,人家俄罗斯的专家赞赏他训练有素,上头一商量给他记个了功。这事儿传出去,大家总拿这个开玩笑。

    沈斯亮一只手扶着方向盘,显然那只胳膊还没好利索:“都谁啊?”

    “我,陶戈他们,五打五,来不?”

    “行不行给句痛快话,都等着呢。”

    沈斯亮以前也是学校足球队的种子选手,踢的就是后卫,懂球的都知道,当后卫要最会审时度势,关键的时候能防守,转场的时候敢进攻,是整个队伍中最深藏不漏的力量。

    “行啊。”沈斯亮痛快答应:“我回趟老爷子那儿,换身衣裳,你们在球场等我。”

    住院一个多月,他得先去沈钟岐那儿报个到。进了家门,沈钟岐正好往桌上放了最后一盘菜,沈斯亮往玄关扔了车钥匙,吸了吸鼻子,一股子炖肉的味儿:“爸,您忙什么呢?”

    见他回来,沈钟岐不似往常严su,呵笑着说:“知道你回来,给你炖了点儿骨头,多少年不下厨房了,手艺有点生。”

    其实沈钟岐年轻的时候,厨艺很棒,尤其是在妻子去世以后,沈斯亮拉扯着年幼弟弟在家,那时候沈钟岐下班早,也不像现在这么忙,每天晚上都回来给他们哥俩做饭,都是部队最朴实的做法,实惠,特别香。后来长大一点,小航能走路懂事儿了,沈钟岐就不像原来那么常常回来了,沈斯亮就带着弟弟去吃食堂。

    那时候哥俩有个老式的打饭搪瓷缸,墨绿的,一次一缸饭,半缸菜,吃了能有七八年。

    再后来,俩人长大了,上学的上学,出国的出国,生活都能自理,都快忘了家里饭菜是什么味儿了。

    知道沈斯亮今天回来,沈钟岐特地下班早了一点,买了骨头回家,用文火足足炖了两个小时,看他那神情,沈斯亮反倒不忍心跟他说自己马上要出门的事儿了。

    他换鞋进屋,走到餐桌旁边,端起碗喝了一口:“您……没放盐吧?”

    沈钟岐一愣,赶紧也尝了一口:“……你看我这记性,我给你拿回去重新回回炉。”

    “不用。”沈斯亮拉开椅子坐下:“就这么吃吧,挺好。”

    除了骨头汤以外,桌上还有卤好的牛蹄筋儿,辣椒炒瘦肉,苦瓜鸡蛋,和一道烧土豆。

    都是些家常菜,沈斯亮囫囵吃着,人老了,做饭的手艺不如从前了,但他还是挺捧场,一小碗饭很快就见了底儿。

    沈钟岐慈爱的看着他:“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爸,我一会儿跟武杨他们出去踢球。”

    吃了一头一脸的汗,沈钟岐给他拿纸巾,关心道:“你那胳膊好利索了吗?”

    沈斯亮擦擦嘴:“早没事儿了。”

    “是……左边还是右边来着?”

    沈斯亮放下筷子:“左边。”

    “那也还是小心着,伤筋动骨一百天,武杨那孩子身子骨壮实,别给你撞坏了。”

    “你儿子哪儿那么不禁撞。”沈斯亮起来收拾碗筷,特意用左手动了一下:“这不挺好吗。”

    上楼换了衣服,武杨他们已经等在足球场边上了,沈斯亮场前热身,先趴在地上坐了几个俯卧撑,又抻了抻筋骨,跟武杨聊天儿:“我家老爷子今天有点怪。”

    “哪儿怪?”

    “给我做了顿饭。”

    “高兴呗。”

    说话的时候沈斯亮眼神一直往外头乱瞟,武杨踢他:“你看谁呢?”

    “看热闹。”

    “找霍皙呢吧?”

    沈斯亮拍拍手上的灰:“她最近忙什么呢?”

    武杨大大咧咧道:“忙谈恋爱,忙嫁人呗。”

    沈斯亮拧开一瓶矿泉水喝了一口,第二口含在嘴里,鼓着脸半天才咽下去:“跟她那组长啊?俩人没戏。”

    武杨张大了嘴,有点蠢:“你真不知道?”

    沈斯亮发毛:“知道什么?好好说话。”

    武杨闭嘴想了半天,还是觉着这事儿应该告su他:“二朵儿他爹给她找了门亲,以前是咱前头海军大院的,叫宋方淮,说是俩人奔着结婚去的。”

    “谁跟你说的?”沈斯亮眉毛拧起来,“丫满嘴跑火车。”

    武杨捂着心口:“诶呦喂,天地良心,哥们能拿这事儿跟你开玩笑吗?许善宇那大嘴巴说的,小诚我们都知道,蓓蓓也问过霍皙。”

    沈斯亮把矿泉水放到地上,不说话了。

    他两只手随意插在裤兜里,脚上一双绿色解/放鞋,悠悠盯着路边。

    难怪呢。

    难怪整整一个多月没看她人影。

    自那天她去了医院以后,再也没来过。

    合着,是找着下家了。

    ……

    霍皙也敢捂着心口说天地良心,这一个月,她什么也没干,别说相亲了,她连宋方淮这人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反倒是许善宇逢人就说,好像两个人真在一块定了婚事似的。

    这一个月,她背着人回了趟苏州,住了一个星期才回来,许怀勐对她不告而别气的不行,说什么也要让她在自己眼皮底下看着,霍皙漫不经心,我不跑了,以后哪儿也不去了,你也不用惦记我去看沈斯亮,就一个,你让我搬回去吧,你这地方,我住的难受。

    她都这么说了,许怀勐还能怎么着,只能又安排人给她送了回去。回家的时候路过礼堂后头的停车场,霍皙看见之前沈斯亮来她家时说的那辆车。

    明明是辆新车,搁在外头风吹日晒,蒙了一层灰。

    她站在那车外用手擦了擦玻璃,脑门顶在玻璃上贼兮兮的往里看,车子内饰很漂亮,前风挡玻璃上,还坐着一只毛绒绒,带着帽子穿着polo衫的红色小熊。

    她趴在那儿不舍的看啊看,看了十分钟,看的人家巡逻的险些以为她是偷车的,她才走。

    入了夏,她和陶蓓蓓在一起逛过几次街,进了店,霍皙买了好多颜色鲜亮的裙子,最后又去买了好多毛衣,裤子,手套之类的,陶蓓蓓奇怪问她:“霍皙姐,你买这么多冬装干什么?”

    霍皙笑一笑:“好看啊。”

    “那冬天再买嘛。”

    霍皙从货架上拿出一件衣裳在蓓蓓身上比了比:“冬天啊……冬天太冷,我该不想出来了。”

    “这个喜欢吗?喜欢我送给你。”

    陶蓓蓓皱了皱鼻子:“又是粉色,霍皙姐,我都穿腻啦!”

    年轻女孩子,总是喜欢打扮的,霍皙把那件衣服放回去,又挑出一件黑白相间的上衣:“这个呢?”

    “霍皙姐,我发现你最近的购物欲特别旺盛。你发财啦?”

    霍皙一愣:“有吗?”

    “有。你以前从来不这样。”

    霍皙对钱没什么概念,她其实平常吃喝花不了多少,工资每个月打在卡里,她也不记得数额,在商场花够了,人家收银员笑着跟她说“小姐,您余额不足”的时候,她也毫不窘迫,淡定把卡收回来,转眼就换另一张卡。

    她忽然就不再为难自己了。

    在沈斯亮住院的这段时间,她的生活开始变得舒适,安逸起来。

    ……

    今天晚上,霍皙吃过晚饭,换了衣服去大院外不远的一个公园散步。

    那公园是开放式的,临着一个人工湖,每天有很多遛弯遛鸟的老人,周围也有很多有腔调的酒吧和小馆。

    天热,霍皙穿了件深蓝色的抹胸,一条浅色长裤,拎着把二胡慢悠悠往湖边走,这地方是她新发现的,每天晚上这个时间,都有个老头儿在这儿准时拉曲子,围观的人不多,都自己干自己的事儿,老头拉得自在,每天的曲子从来不重样。

    今天老头儿拉的是朱昌耀先生的《江南□□》。

    这首曲子清婉悠扬,描述的是江南□□旖旎,三月杨柳轻风拂面的意境。老头儿奏的入神,半眯着眼睛,一曲完毕,他睁眼看着坐在那的霍皙,问:“闺女,会拉二胡?”

    她手里那把六角胡琴,是个值钱的物件。

    霍皙笑眯眯:“您之前半段的重音拉错了。”

    老头儿摇摇头:“不可能,我拉琴从来没错过。”

    “您这是京胡,京胡音重,八分的时候用四分之三,您就用了一半。”

    老头儿乐了:“怎么着,砸场子?”他高兴,把琴皮递给她:“来一段儿给我听听?”

    霍皙坐在老头身边,琴架在腿上:“您是高手,要是不嫌弃我,咱俩一起?”

    老头儿难觅知音,今天倍感意外:“走着!”

    霍皙的外公在苏州是个小有名气的民间音乐家,拉了半辈子二胡,霍皙耳濡目染多少也能比划比划,当年她被许怀勐接走的时候,唯一从家里带走的大家具,就是这把琴。

    一大一小,一老一少,并排坐在湖边。

    趁着暗沉暮色,音符一起,两把二胡相得益彰,京胡的响,六角的软,南方的景儿,北京的人,配合的严丝合缝,吸引了不少行人。

    霍皙静静的坐在台阶上,丝毫不感被关注的尴尬。她恬静微笑,运指娴熟,一曲毕,老头儿惊讶问她:“姑娘,南方人?”

    只有真正在南方生活过的人,才能把那种情景和意境发挥到极致。

    ……

    宋方淮趴在湖边的白玉柱子上,嘴里正含着烟瞅着远处发呆,他这几天刚回北京,一茬一茬的朋友太多,天天泡在声色场上,前一阵子他为了帮一个兄弟的忙,临时接手了个酒吧,昨天开业,过了一宿。

    宁小诚从他身后踱步过来,笑着问:“看什么呢?”

    宋方淮坏笑:“看一姑娘。”

    宁小诚顺着他的眼睛望过去,确实是个姑娘,细细白白的背影,蝴蝶骨特别美。他说:“嗯,挺漂亮。”

    宋方淮眯眼把烟点着了,叹气:“这年头,会拉二胡的姑娘可真不多了。”

    现在的姑娘一窝蜂的去弹钢琴,拉提琴,为了气质为了美,反倒把这些老祖宗留下的乐器给忘了。

    宁小诚问:“怎么着,这就动心了?”

    “呸,我是敬佩,是欣赏。”宋方淮直勾勾盯着人家背影:“你说,她明天还来吗?”

    说话间,那姑娘从湖边起身离开,宁小诚看见个侧脸,一下就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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