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稀罕他吧
晓夏不觉后退一步,拿起搪瓷碗,舀了半碗绿豆汤,递过去, “喏,请你喝的。”
丫丫喜滋滋伸手,晓夏瞟了那猫爪爪一般的小手一眼,感受着搪瓷碗呲呲外溢的热气,手一抬, “去拿勺子。”
小姑娘乐颠颠的往回跑。等她搬凳子,攀桌子,翻柜子,拿到勺子回来,晓夏已经将汤锅泡进水盆,进行冷热交换。
搪瓷碗也泡在丫丫洗手用的小盆里,换了干净水降温。
丫丫立刻认领了自己的绿豆糖水,有样学样,抓着勺子就呼啦啦搅起来,一边搅拌,一边流口水。
小伯娘做的豆子汤,好香呀,好甜呀。
和奶做的,妈妈做的,好不一样。她一个小孩都能闻出甜味来。
城里来的小伯娘可真舍得放糖啊。
然而,能把绿豆煮得沙又绵的小伯娘,竟然不认得路呢。
丫丫挎着装碗的小篮子,蹦蹦跳跳的走在前面,时不时朝后看看,生怕弄丢了小伯娘,大伯伯找她要,她拿不出来,那就糟糕了。
晓夏拎着装汤锅的背篓,无语望天。
也就送个糖水的事,闲着也是闲着。总不能让五岁的小孩和据说身体不大好的孕妇跑腿。
就是她这便宜小侄女忒活泼,一路走一路小喇叭,没停下来过。
丫丫的小伯娘做了甜甜的豆子汤,要送去地里,可甜可甜,可好喝呢。
超大声,超骄傲。先是有人问就说,后来是没人问也说,见人就说。
浑然不知,她的小伯娘尴尬得不行,嘴巴都笑出工伤了。
晓夏是不知道,托便宜小侄女的福,一个傍晚,她的贤孝之名传遍整个红星大队。
不管啥时候,谁不喜欢贤惠孝顺的媳妇呢,谁不想要一个大方舍得的媳妇呢。
叶盛钧正在靠近沟渠的秧田拔秧苗,直起身子用稻草捆秧苗的时候,余光中忽然窜进一个熟悉的身影,一贯的慢悠悠的步调子,悠然又自在。
他将秧苗把子随手抛到后方,站在那等人过来。
随着熏熏的晚风先过来的,却是小侄女热情的呼唤, “大伯伯,大伯伯,小伯娘来啦,请你喝糖水啦!”
叶盛钧不由笑开,在沟渠里洗净手,一口气冲上大路,迎上清爽的漂亮媳妇儿,先接了背篓,再叙关怀, “怎么又过来了?再过两三个小时,我们就忙完回去了。”
晓夏反手锤了锤肩膀,环了环胳膊肘, “反正也没事,煮了点绿豆水,你们随便喝点,顶顶肚子。”
叶盛钧掂量了下背篓,感觉轻飘飘的,也没几斤重,伸手在媳妇儿肩膀上捏了捏, “怎么了,哪不舒服?”
“哎,你手轻点,轻点,”晓夏忍不住龇牙, “竹编太硬,硌得骨头疼。”
叶盛钧对媳妇儿的娇弱,又有了新认识。这样子,确实不能指望她干什么活儿。
他放轻了力气,又揉了两下,紧绷的脸皮也被揉开,将心里的高兴劲儿也一并揉了出来,整个人仿佛泡进了一汪柔柔的春水里,眼神越发柔亮。
这时候,丫丫已经提着小篮子,撒欢似的冲下了陡坡,越过泥巴埂,轻盈又轻快的,像只小鸟儿似的,在长满杂草的细长田埂上飞奔,冲向水田里张望的奶奶, “奶,爸爸,喝糖水啦!”
这才是正统的纯天然的野丫头呀。
晓夏看得目瞪口呆。
没想到,她连五岁的小孩子都不如。她两手空空,在田埂上战战兢兢,一步三停,犹如刚学步的小婴儿,那表现,简直无颜面见姥娘。
叶盛钧忍不住又笑,摸了摸媳妇儿羞惭的小脑袋, “时间紧,我给他们送过去,你就别下来了,等我回来。”
晓夏:“”
说到底,还不是嫌弃她四肢不发达。不过没关系,她四肢不发达,头脑发达就行。
这场子,她总能找回来的。
叶盛钧很快回来,手上端着一个搪瓷碗,和媳妇儿并排坐在路边,喝着绿豆糖水,心里甜滋滋的。
他也让过晓夏,不过被拒绝了。绿豆汤凉了后,对她来说,有些过甜。
叶盛钧笑着摇头, “你一定是从小不缺糖吃啊,也是,有岳母呢。”
他忽然想起,岳母是食品厂的,去逝前还是负责做糕点的大师傅。
他媳妇儿,确实不缺糖吃。
岳母?晓母?晓夏默然,半晌,叹了口气, “是啊,改天我们一起去看看她。”
叶盛钧也默了。认识媳妇儿以来,他还没去拜望过岳母大人呢。
“好,我明儿就去准备东西,咱们去给妈上坟。”叶盛钧说着,已在心底盘算起该准备的物事来。
沟渠里的水哗啦啦的流淌着,不知从哪里传来布谷鸟的叫声。
空阔的旷野被落日余晖浸染得分外绮丽多姿,挽着裤腿的农人犹如散布的蚂蚁,埋首水汪汪的田地里,努力种下一年的希望。
晓夏恍惚应道, “好。”
这个世界,也太真实了。要真是一款全息恋爱游戏,很容易出戏呀。
叶盛钧感觉到不对劲,抿着碗沿,觑眼看媳妇儿。
再一次,他发现了自己的口拙。媳妇儿不开心,自己竟然找不到安慰的好话。
一缸子甘甜的绿豆水被抿完,叶盛钧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那一夜之后,不出意外,他是要和她做一辈子夫妻的。
那个口头协议,他不提,媳妇儿也没再提。
叶盛钧不知道由来为何,但他对两人初见记忆犹新。
当他听到女人惊呼,拐进那个无人的小巷时,也没想到自己会看到那样的场面。
没有预想的英雄救美,只有美人暴打狗熊,操着一根门栓,把那登徒子打得满地打滚。
他瞠目结舌,外表斯文又秀气的小美人也只是冷淡的瞥了一眼过来,没事人一样,继续一边拿脚踹对方命根子,一边放狠话。
完了,还能顶着陌生男人的注目,整理好被扰乱的头发和衣服,从容退场。
等他奉母命找去食品厂的职工大院,门一开,巧了,就是刚才那位文静又彪悍的小美人。
那句“姓章的,只要你敢娶我,我就敢让你断子绝孙”言犹在耳,叶盛钧震惊之下,一个嘴瓢, “我要娶你,你敢嫁吗?”
不不不,他想说的本来是“要是我娶你,你愿意嫁吗”。
自己这张嘴啊,总是不该撂挑子的时候撂挑子。
叶盛钧觉得,自己怕是一辈子都没法忘记当时她看他的那个眼神。
就和在革委会看到那瘪三一个样,那个嫌弃劲儿,仿佛被什么脏东西辣到眼睛似的,呼之欲出。
这边,叶盛钧嘴巴张了闭,闭了张,晓夏已从恍惚中走出。
她站起来,拍去裤子上沾惹的泥土草鞋, “我先回去了。”
便宜小侄女正在田间玩耍,看上去很快活,叶家母子已经回田里忙活开了。
叶盛钧跟着起身,瞧着媳妇面色不愉,心里一急,口不择言, “要亲亲吗?”
晓夏诧异不已, “这个时候?这个地儿?”
叶盛钧的脸霎时爆红。
眼前立刻出现两人亲吻的一幕,两只耳朵也轰的一下,犹如火烧。
这幕天席地的,众目睽睽之下,可比在自家小院子偷偷摸摸刺激多了。
明知媳妇儿是故意打趣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脑子,也控制不住自己上脸。但见晓夏脸上总算有了笑意,他不由松了口气。
傍晚的风凉凉的吹,叶盛钧望着媳妇儿桃花般的双唇,挪不开眼。
晓夏轻飘飘的睨了男人一眼,转身离开。
那一眼含笑似嗔,傲骄又妩媚,春色无边,叶盛钧莫名感觉到一阵酥麻,触电般流遍全身。
他忍不住舔了舔唇角,眼瞅着人都走远了,心里还怅然若失。
媳妇儿真是越看越好看,越看越稀罕。
他媳妇儿肯定也是稀罕他的吧,都愿意到地头给他送亲手做的糖水呢。
很会自己找糖吃的叶盛钧这么一想,就更不放心媳妇儿一个人回去了。
怕迷路,也怕丢。
他以一捧水果糖的酬劳,哄着在田埂上耍得开心的小侄女跟上去护卫。
这年头,五六岁的小丫头没人稀罕,拐回去那是白费粮食。十八九岁的大姑娘可就不一样了,那是能马上生孩子,还能当劳动力使唤的。
叶母也认同大儿子这安排。夏夏长得那么好,才来乡下,地头不熟,是得注意点。
至于小孙女,一个连锄头都拿不起的黄毛小丫头,谁看得上?那是沾上都恨不得马上丢开。自家都打饥荒呢。
论实际,人贩子要下手,也是找带把的小子,能传宗接代,且越小越容易养熟。
正好,小孙女地头熟,人还机灵,两个人作伴,妥当的很。
小丫头的亲爹呢,那是啥想法都没,他就在边上乐呵呵看着,非常乐见其成。
自家的小机灵闺女和大哥讨价还价时,他还竖着耳朵搞偷听,心里思量着,回去找小丫头多骗两颗糖吃。
没办法,小时候饿惨了,当爹了还控制不住嘴馋。
至于丫丫本人,她觉得大伯伯了真是太大方了!
大伯伯那大手手的一捧,和她小手手的一捧,那差别可大了,不枉费自己据理力争。
开心得噗噗冒泡的小姑娘,默默在心底虔诚的许下一个十分天真无邪的愿望。
——真希望小伯娘每天都出门,让她能每天都能有糖水喝,有糖果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