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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四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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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首都的第一件大事, 就是用家里的积蓄买了一套四合院,虽然经过时间的侵蚀,这套小院子已经颇为颓败, 但是姜双玲仍然很满意它的地理位置和大小。

    十几间屋子,院子很大, 古色古香,院子的布置十分合理……当然,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 姜双玲仍然在院子里开辟了一块小菜地以及一个花园,院子的围墙上,长着青色的藤蔓。

    屋子买了后, 先找人重新修葺了一遍, 而后选了个日丽风和的日子,全家搬了进去。

    隔壁的邻居, 得知这院子被她买了之后,都觉得匪夷所思,因为在这个时候的很多人看来, 住楼房更加高级,哪怕房子小了些,但是住在高楼大厦里更加洋气时髦。

    “可我就是离不开我的菜地和花园。”

    这些年来, 无论搬家搬到哪里,姜双玲都想在家里种点东西,这已经成为了习惯,不种菜,难受,尽管这个时候的蔬果市场已经很成熟了, 她还是想要种些东西。

    开辟了菜地和花园,种了普通的瓜果和鲜花,曾经养过的鸡鸭鹅以及兔子却是没养了,而是养了只小奶猫。

    是刚搬来的时候,附近的邻居送的,普通的田园猫,眼睛圆滚滚的,非常可爱,叫声又软又好听。

    齐曦小同学负责每天的喂猫日常,还给小奶猫取名叫“东东”。

    “妈妈,东东来了。”

    “哥哥有飞飞,我有东东。”

    东东跟她的曦曦凑合在一起,就是所谓的“东西”组合。

    齐曦嘴里说得“飞飞”,则是当年齐晖在山上捡到的一只大熊猫,后来在山城动物园拥有了自己的正式编制,并且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

    他们家离开山城之前,还特意去动物园里看了飞飞。

    “喵。”

    新来的东东小奶猫嘴里喵喵喵地叫着,灵巧的小身子跟在齐曦的腿边绕圈。

    邻居送他们家这只小奶猫,是给他们家抓老鼠用的,跟楼房相比,只有一层的房子更容易闹老鼠和蚂蚁。

    不过,从山城过来的他们,发现北边的老鼠又小又好欺负,一点都不猖狂。

    然而这边的老鼠虽小,葱却很高。

    刚来的时候,一家人还有些饮食不习惯,这边家家户户普遍爱吃馒头,吃馒头倒是省事的多,出门买了馒头,每一顿饭只要烧个菜就是了,很是简便。

    齐曦小同志嚷嚷着要入乡随俗,建议妈妈他们家也每天吃馒头,姜双玲就纵容着她,让她每天出门去买馒头。

    卖馒头的有好几家,齐曦在各家跑腿都买了几次后,这个小姑娘终于把馒头给吃腻了。

    “妈妈,咱们家还是吃米饭吧。”

    这个世界上,唯有米饭不能辜负。

    齐曦捂着自己的脸,惆怅:“馒头好难嚼。”

    姜双玲笑着看她,打趣道:“你是出生在好光景的时候,没有吃到你爸当年做的馒头。”

    硬的跟板砖似的,能当武器砸人。

    “真不吃馒头了?”

    “不吃了不吃了,妈妈我们吃米饭。”

    “想吃妈妈做的饭菜,学校的饭菜不加辣,不习惯。”初来首都,生活上有许多不习惯的地方。

    “下次回山城,记得买辣椒。”

    “还有豆瓣酱!!”

    “来帮妈妈种菜。”

    “妈,奶奶什么时候回来?”

    “奶奶今天不回来。”

    赵颖华跟着来首都了,参加了一个老年艺术文化团,专门在里面练书法,或是下棋,这会儿还不兴跳广场舞,倒是经常组织出去打乒乓球。

    赵颖华就参加了乒乓球的队伍,人家今天还有老年乒乓球比赛。

    姜双玲把菜地交给女儿,自己去家里的小厨房,发现粥已经煲好了,舀了一碗粥出来,端着去房间。

    齐珩这会儿正坐在床上看书。

    他的脸上带着点儿苍白的憔悴,前些时候生了一场病,刚出院没多久,医生叮嘱说要好好休养,尤其是要养好自己的胃。

    年轻的时候身子骨留下了不少伤病,二十来岁的时候还不明显,到了这会儿,已经在身体上反应出来,肩膀、腰和膝盖上都有暗伤,都是过去生冷不忌,吃出来的胃病。

    姜双玲抢过他手里的书,拿个枕头让他靠着,自己坐在床边,端着粥碗,一勺一勺的喂给他吃。

    “我能自己吃吗?”齐珩吃了几口,眉头微微皱起,他又不是腿脚不方便,还用不着人喂饭。

    “不能。”姜双玲低头在汤勺上吹了口气,喂到男人的嘴边。

    要是让对方自己吃,还不是一口闷了。

    “这得喂到什么时候?”

    “你这是要养胃病,就得细嚼慢咽,用心吃饭。”

    齐珩皱着眉头老老实实的一口口吃粥,这速度对他来说,简直像是有人拿着个掏耳勺给他喂食,完全不顶用。

    他的手去摸之前看的那本书,然而手伸到一半,却被姜双玲的手给打了回去。

    “吃饭的时候,认真点,别分心。”

    齐珩闭了闭眼睛,无奈道:“行,都听领导的。”

    “领导能稍微喂快点吗?”

    姜双玲看着他这幅无奈的模样忍俊不禁,促狭道:“我也想喂快点,可谁让你这么娇弱。”

    齐珩的眼睛睁大了,“……我娇弱?”

    “养病的这段时间,让姜同志成功认识了一个娇弱的丈夫。”结婚十多年来,齐珩很少生病,这一回来势汹汹的病痛,倒是让姜双玲见识到了他的另一面。

    无论什么人,躺在病床上,都挺娇弱的。

    “我病好了。”

    “医生说还要修养。”姜双玲是个不怎么称职的喂饭者,喂着喂着,自己也吃了几口,一碗粥很快就吃完了,她起身又打算去再装一碗粥。

    床上的齐珩叫住她,提醒:“你就不能……直接把锅端过来吗?”

    一两碗粥明显就不够吃啊。

    姜双玲:“……”

    饭缸到了一定年龄,虽然食量比年轻的那会儿下降不少,但是对于常人来说,依然是饭桶的饭量。

    “你这倒是提醒我了,我就应该买个大海碗回来。”

    “你买个面碗。”

    “……行。”不得不提,这边的面碗,还真挺大的。

    这边的面馆,老板非常实诚,一大海碗的面,姜双玲根本吃不完,有时候她跟女儿在家,母女两人一起,才吃得完一碗普通的面。

    当然,要是多了个齐珩在家,两碗面都不顶用。

    把粥喂完了,姜双玲留意到齐珩的头发,生病这段时间以来,对方的头发长了不少,等结束养病,这头发必须得剪一剪,她还很少见到这么长头发的齐珩,没忍住在他脑袋上揉了几把。

    “齐珩,你头发还挺软的,跟东东的毛发一样。”恶意呼噜了几把后,留给对方一个乱蓬蓬的鸟窝头。

    哪怕是顶着鸟窝头,这男人也英俊得可以,时光格外优待他。

    就是生病的这段时间,人瘦了不少,难免带着点儿憔悴,腹部上的肌肉轮廓,没有之前那样明显。

    齐二哥一直等着齐珩发福,奈何是自己的肚子越来越大,齐珩反倒是瘦了些。

    前段时间来首都探望,羡慕嫉妒的心情溢于言表,甚至还想偷摸给弟妹姜双玲递上小剪刀,让她给弟弟剃个光头。

    “这厮的头发,弟妹你到底给他吃了什么?”齐延就很羡慕对方还没秃顶的脑袋。

    虽然心里有几分羡慕,但是齐延还抱着不少看好戏的心态,他二十岁一了百了剃了个光头,那会儿很是忧愁,然而同龄的男人一天天变老后,他发现自己有个优势。

    别的男人面临日益秃顶的烦恼,而他完全没有这样的烦恼。

    在看着别人为了秃头发愁的时候,作为过来人的齐二哥优越感上升了。

    不过……弟弟你怎么还没开始秃?

    “你别乱弄。”齐珩抓住她的手,遏制她的撸头发行为。

    “没乱弄啊,我帮东东梳毛的时候,它明明很舒服呢,齐珩你要不要再试试?”

    “不要。”

    拒绝的真干脆。

    “我刚好像看到了一根白头发,我来帮你拔掉。”姜双玲凑过去,在他那被揉的乱糟糟的鸟窝头里找到了一根灰白色的头发,不太明显,藏在小角落中。

    她找了好半天才找到的。

    “你看看,真的有一根白头发。”

    姜双玲把那根白头发摊开在手心,给眼前的男人看,“你的第一根白头发,一定要留作纪——”

    她的话还没说完,齐珩却是吹了一口气,手掌心的头发立刻不知道飞哪里去。

    姜双玲:“???????”

    “你怎么这样啊??!!”

    姜双玲焦急地在床铺上翻来找去,可哪里还找得到那根短头发的身影。

    好不容易从对方头上发现的小白毛,就这么消失不见了。

    “好不容易发现的白头发,就这么消失不见了,第一根啊第一根。”

    齐珩见状笑了下,心道已经不是第一根了。

    “让我来帮你找找,你有没有白头发。”

    “不用不用不用……”姜双玲连忙保护住我方头发,“有的话我早知道了。”

    虽然很拒绝自己的头发变白,但是年轻那会儿,姜双玲还挺喜欢那种类似白发魔女的造型,感觉很帅很时髦,一头雪白的银丝披在肩头,也很漂亮。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喃喃道:“等我头发要真是变白了,我干脆去染一头时髦的奶奶灰。”

    齐珩:“????”

    奶奶……灰?

    “你想当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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