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十月初五17<!>
“怎么可能?”江伊文对立夏的判断半点都不信,不过她好歹还记得照顾一下小姑娘的情绪:“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文初跟君好感情跟亲兄妹差不多,更何况金胜现在是我的男人,怎么都不可能喜欢君好了。”
她这么说,这个白白净净,清清秀秀的大小姐也没反驳她,而是有些幽怨的道:“可能是吧。”
江伊文其实是个很敏感的人,别看她平时张口钱闭口钱,对事物却很有自己的判断。立夏要是强烈反驳她,她能说出一百条大小姐胡思乱想的理由,可偏偏立夏没有反驳她,脸上还是十分不开心的样子,她心里就难免有想法了。
如果说文初喜欢君好是误会,那起码也是他们平时相处整天动手动脚打打闹闹才会给人这种印象。
那为什么这大小姐还会怀疑金胜跟君好呢?总不会是看金胜不顺眼所以挑拨他们感情吧?
“你是不是见到了什么,”江伊文试探着问:“所以才会误会?”
“我……”立夏没说完,转头看到了一辆飞速而过的摩托车,直擦着边路过她们两个。
很眼熟的摩托车,车上是很眼熟的两个人,一个是浑身肌肉的猛男,一个是穿着可爱的年轻小女生。
车子开得太快,两个人又刚好站在角落处,何况车上两人还都戴着安全帽,所以也就没看到她们。
空气像死了一般寂静了几分钟。
江伊文精心装扮过显得娇媚的脸,彻底黑了。
就是立夏自己都没想到,这两人这么配合她。
然而想想也能理解,昨晚大家都喝了不少,司徒礼信和文初明显是不怎么喝酒的人,哪像金胜平时又烟又酒又赌又piao。祝君好一般都是文初骑着自行车车接车送,又或者自己走,文初醉成那样子自己能走都算不错了。
不过为什么正好是坐了金胜的车后座,是有那么点奇怪。
——
“昨天你不上班,我们打电话又找不到金胜。初哥哥担心他,就叫我买饭给他吃,免得他饿到,你心痛嘛。”
江家的炖奶铺里,祝君好在暂时代替文初打工,省得文初不做导游了就被人顶
替了。
江伊文保持了一整天的全新形象引起了在座所有人的关注,毕竟以前她的打扮可以说得上好看,也可以说得上是艳俗。但立夏给她选的服装,又叫理发师给她弄个正常点的发型和发色,就让她整个人的气质都表现得高级了。
立夏自己不喜欢穿裙子,但在挑选上眼光还是不错的,司徒妈一直致力于让女儿接收一些时尚信息,既为了吸引她学会不穿长袖,也为了她将来继承家业做准备。老板可以自己不会画,但至少要会看。
“是吗?”江伊文佯装随口一问:“那文初自己呢?昨天立夏不是给他放假了?”
她的表妹江海琳解释道:“文初昨天休假一天也来店里打工了,表姐,你不要告诉司徒小姐,免得她介意。”
这个理由说起来很有道理,但江伊文心里还是有点别扭,实在是祝君好是她少有的好朋友。要是金胜是跟其他人,他前科那么多,江伊文还能勉强忍住,要是祝君好,她非炸了不可。
只是她到底还是没说出来,转而说起了立夏:“人家才不会介意,立夏不知道多大方,看看我这身衣服,说送就送了,眼睛都没眨一下。”末了还惋惜,“要是她是男人,我一定死都要缠着他不放,怎么都要嫁给他!”
昨天在赌场里赌了一天的金胜:“那你最好快筹钱去泰国,免得人家等不及你变xing。”
“去死吧你。”江伊文恨得蹬他一脚,旁边祝君好和江海琳嘻嘻哈哈的笑。
“说起来,幸好是假期,君好也能帮忙代班,不然我们少了文初这个好帮手,肯定忙不过来。”江海琳道。
坐金胜和江伊文身边的全古东阴阳怪气:“那你最好做好准备,人家以后就去美国了,保证你更忙不过来。”
“什么去美国?”金胜把文初当好兄弟,关于他的事情他是很在乎的。
祝君好也满脸焦急:“是啊,初哥哥怎么会去美国?他都没有跟我说过。”
江海琳和江家父母同样关心的看着全古东,后者却被江伊文狠拍了一下,就不应该让他跟着一起蹭吃蹭喝。
身为全海景的儿子,全古东小时候也是享受过的太子爷。结果老妈是个骗子搞走老爸一半身家就把他扔下,
老爸又拿着剩下的身家去追个徐娘半老的老女人。这也就算了,朱莎娇是朱莎华的姐姐,朱莎华是赌王老婆,谁能惹得起,再说家里好歹还剩个铺子和夜总会,他混日子也够了,姑且能忍。
最恨的就是文初那个哑巴,明明自己才是全海景的亲儿子,他却对文初更好。
文初对于全古东来说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全世界都夸文初,他嫉妒得要死又恨得不行。
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还是个哑巴,什么东西。
全古东有一种病,谁夸文初他都想骂几句的红眼病,除非文初没有好下场,否则没得医。
昨天立夏跟江伊文一起去找地方吃宵夜顺便打包外带时刚好在吃饭的地方撞到了全古东,立
夏就像不记得全古东跟文初关系不好似的,见全古东跟江伊文认识,就说一起请客,有人请客,全古东当然乐意白吃白喝。
点了不少好东西,全古东还想着勾搭一下立夏,被江伊文很有义气地给挡住了。
立夏吃饭时问起全古东是不是也是从小跟文初一起长大的,全古东刚说了句是,正打算后面损几句呢,立夏就高兴地露出了笑容,说:“那可不可以请你也帮我劝劝文初……”
没阻拦得及的江伊文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立夏跟全古东把跟她说的事情都说了一遍。
当然,立夏没说喜欢文初的事情。
可立夏那样眼睛亮晶晶的,说起文初来面色白里透红粉嫩嫩的,谁看不出来啊?
所以哪怕江伊文后来严重警告他不要说,全古东却在有人夸奖文初的时候犯病了,他巴不得让全世界知道文初是个什么人:“你们当人家是好人,人家拿你们当跳板,要去美国移民,做外国人了。不过我倒是很佩服他,一勾就勾到个千金小姐,哑巴又怎么样,会睡就行了,一辈子都不用愁,真是厉害。”
另一边,文初带着立夏几个人去了主教山,在教堂里坐了一会儿,其他人在闭眼时,立夏就戳了戳他。
文初奇怪地看她,立夏指了指外面,他点点头,两个人悄悄地溜出了教堂。
“文初,我想我好像好心办了坏事……”她弱弱地,小小声的说。
听着立夏如此这般“不小心”跟江伊文说了
去美国移民的事情,文初睁着圆溜溜的眼睛,无声地露出一个笑。
【不关你的事,本来我就应该告诉他们的,一直没有说,我要谢谢你,你帮了我。】
“……”想到文初不会怪她,但没想到是这个反应的立夏深吸了一口气,努力把陡然升起的怪异情绪压下去。
“我……还有一件事要跟你说。”她已经发现了,文初是个很聪明的人。
对聪明人最好的方式,就是说“实话”。
如同对师姐那样。
这几天里文初从没见到立夏有这样的表情,这种表情比刚刚的歉疚情绪更深,似乎深怕他因为她即将要开口的话会生气甚至为了这个跟她绝交一般。这也是文初第一次发现,立夏也不过是个不满二十岁的小姑娘。
文初专注地看着表情有些忐忑的小姑娘:【你说。】
立夏看他一眼,对方看着她的眼神,里面充满了鼓励,他在看着她笑,那种很温柔的笑。明明长了一张可可爱爱,一动还有酒窝的娃娃脸,却亲切得如同一个邻家哥哥。
“我不喜欢看见你妹妹,祝君好。”立夏说得飞快。
快到文初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她说的是什么。
他想了一下他们认识之后的全过程,发现这不是无迹可寻的,只是立夏本来就很少说话,才会显得不那么明显。
【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吗?】讨厌一个人,总会有理由的。
就算是“没有理由”,也是一种理由,看不顺眼。
如果立夏不说这件事,也许文初会自己慢慢发现,再去慢慢了解原因,他不会主动揭露别人不想说的事情。
但是立夏说了,就代表,她想跟他说。
“因为,嫉妒。”
“我有一个朋友,你妹妹跟她长得很像。她很小时候就没有了母亲,之后又亲眼见到父亲死在她眼前……”
“好不容易被人收养,她的老师却对她很凶……”
“她很聪明,聪明到老师专门培养她……”
“周围的……同学,很多都嫉妒她,能得到老师的栽培……”
“她没有朋友,只有同学,唯一一个不算朋友的朋友就是我……”
立夏说了很多,说到教堂里祈祷,拍照的司徒礼信他们都出来找这两个人了。
文初看
着她的侧脸,惊异于她那种快要溢出来的悲伤。
她说起那个朋友时,表情十分的平淡,像是在陈述不相干的人,语气里却多了几分怀念和向往。
什么人会用来怀念?只有许久没有见到,或者……根本见不到的人。
她说得那么详细,又那么了解,显然这个朋友对她来说是很重要的朋友。
也许是从小一起长大,也许是最亲密的好朋友。
而这些天里,无论是司徒礼信还是周甜和萧丽欣,都没有提起过这个人。
他很快就想到了一种可能。
“你们两个怎么这么快出来了?在说什么悄悄话?”司徒礼信捧着照相机笑着问。
立夏挤出个笑:“没有啊,你们在里面才慢呢。”
文初打手势:【是喽,好像乌龟和蜗牛一样慢。】
司徒礼信看着两个人:“啊,你们两个什么时候一搭一唱的?”得到“刚刚”的答案,无奈一笑。
他看了看教堂外面,发现风景也是不错的,就问大家要不要在外面也照相,周甜和萧丽欣都说可以。
立夏就拽着文初说去买水,这几天多数都是这个安排,另外三人也就没当回事。
教堂外面的地势是个斜坡,旁边有上来的阶梯,立夏跟文初就在阶梯下面继续把话说完。
这个角度,上面的
人是看不见的。
当然,两个人先去附近的商店买了几瓶水,就算是商店的人都认识文初,也真是神奇。
【娇姨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很多街坊邻居都认识的,我妈咪以前也是歌星,年纪很大的人应该会记得。】
“你妈咪?”立夏还是不太常听到文初说亲生父母的事情的。
文初的母亲叫做文贵芳,同样是个歌星,跟了当时还是警司的文初爸爸。文初的父亲叫做山度士,是个葡萄牙人,在葡萄牙有老婆和孩子。大概在文初四岁时,山度士跟文贵芳分手回了葡萄牙,文贵芳一气之下用消毒水想毒死文初,好在还有个朱莎娇,跟文贵芳是室友,救了文初。也因为如此,文初从小受惊过度不会说话。
【那件事发生了之后,我妈咪就离开了澳门,没过多久,娇姨认识了君好的爸爸,我就多了个妹妹。】
【所以,我明白见不到自己想见的人是一件很难过的事情。】
【见到自己想见的人……有时也会是一件很令人难过的事情。】
文初缓缓地比着手语,很慢,但是很慎重,像是在对很重要的人,说很重要的话。
【立夏,你不是在嫉妒。】
【你是在心痛。】
【为你的朋友心痛。】
立夏泪如雨下。:,,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