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突然失去了舌头
在山东兖州府的曲阜县,有个名叫吕毓仁的男子,他有个儿子,名叫如芳。这如芳从小便聪明异常,十岁便入学读书,展现出了非凡的才华。当地的陈邦谟副使听闻了如芳的才情,便托他的表弟,也就是如芳的师傅傅文学做媒,将自己的女儿月英许配给了如芳。两家商议妥当,六礼齐备,便定了亲事。
几年后,吕毓仁请傅文学帮忙择了个吉日,让如芳与月英完婚。月英姿色出众,国色天香,人人见了都称赞不已。如芳的朋友们也都来祝贺他新婚之喜,其中有个吏部尚书的公子朱弘史,他是个风流浪荡的人,对月英的美貌也是垂涎三尺。
自从如芳和月英结婚后,月英对公婆孝顺,对丈夫顺从,两人过着和和美美的日子。然而,就在喜事刚刚办完不久,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却降临到了这个家庭。吕毓仁夫妇双双离世,如芳悲痛欲绝。他守孝三年,然后考入了黉宫,又在秋闱中一举成名。这期间,月英生下了个儿子,因为如芳一心追求功名,便留下月英在家照看孩子,自己赴京赶考。
谁知途中突遇倭寇作乱,如芳被俘,只有仆人程二逃回了家中,将消息告诉了月英。月英听到丈夫被俘的消息,悲痛欲绝,几乎要昏死过去。好在她的父亲和兄弟们赶来安慰,才让她稍微平复了些心情。
副使看着女儿孤苦无依,便想带她一起去赴任。但月英却担心丈夫的安危,也怕路途遥远,对儿子不利,更怕家中无人看管,便婉言拒绝了父亲的好意。副使只好留下月英和两个儿媳在家,自己带着全家赴任去了。
月英将家中大小事务都交给了程二夫妇打理,自己则带着七岁的丫鬟秋桂闭门不出,专心抚养儿子。然而,她万万没想到,程二的妻子春香竟然与邻居张茂七私通,两人日夜偷情。张茂七见月英年轻貌美,便想与她成就姻缘,便让春香去说服月英。春香知道月英性格刚正,不敢冒犯,便拒绝了张茂七的请求。两人虽然不再提起此事,但张茂七心中的欲望却并未平息。
在这个看似平静的小镇上,一场关于爱情、欲望和背叛的悬疑大戏正悄然上演。月英的命运将如何?如芳是否能逃脱倭寇的魔掌?而张茂七和春香的私情又是否会暴露?一切都充满了未知和变数。
朱弘史——一位声名显赫的世家公子,正沉浸于新宅落成的喜庆之中,春意盎然的氛围撩拨起他内心深处的情愫。然而,这份喜悦并未持续多久,一则惊心动魄的消息犹如晴空霹雳般传来:名唤如芳的女子遭人劫持,音讯全无。
为解救挚友如芳,朱弘史迅速行动起来,特意择居于吕氏府邸近旁,意图借此地利之便,深入调查。他开始有意识地与邻里交好,借日常交谈之机,不动声色地探询吕家内外的种种琐事,举止间流露出对如芳遭遇的深深同情,仿佛他已将此事视为己任。
一日,一位当地居民向他提及吕家的过往,言辞间满是对吕氏家族积善行德的敬仰。那位老者痛心疾首地说:“吕家世代仁义,如今竟遭此横祸,实乃苍天无眼。其夫人陈氏更是恪守妇道,平日出入身边仅有一名七岁小婢相伴,家中大小事务悉数托付给程二夫妇打理。程二夫妇为人正直无私,实属难得。”
朱弘史听闻此言,心中暗生疑窦:既然如此,为何此人对程二夫妇赞誉有加,却只字未提其妻?他敏锐的直觉告诉他,程二之妻或许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于是,他不动声色地抛出试探性的话语:“坊间传闻程二之妻行为不检,恐有损陈氏夫人的清誉,此事您可曾有所耳闻?”
那人闻此言,不禁一愣,反问道:“相公何以得知此等秘事?”朱弘史目光微闪,语气笃定:“据我所知,此地有个名叫张茂七的浪荡子,素来喜好风花雪月,与程二之妻私下里似乎有着不可告人的关系,两人竟至朝夕私会的地步。”
朱弘史所居之处,与吕氏府邸仅一墙之隔,两户人家的紧密联系使得他们生活上的交集难以避免。据传,当一方男主人外出时,这家的妇人便会去另一家过夜,反之亦然,如此私密的往来在乡邻间已非秘密。这些流言蜚语令朱弘史心生一计:他曾参加过吕家的新房庆典,对宅院布局记忆犹新,尤其是那处连接内外房间、且鲜为人知的私密通道。他打算趁程二离家之际,利用这条密道潜入内室,强行与程二之妻发生关系,以满足自己的私欲。
翌日黄昏,朱弘史得知程二已外出,认为时机成熟。他依计行事,悄无声息地从后方潜入吕家,按照预设路线藏匿于预定的里屋。此刻,程妻正在堂前呼唤丫鬟秋桂照顾孩子,随后步入卧室,谨慎地扣上门扉,准备沐浴更衣。她突然想起通往中间房间的门尚未关闭,便赤身裸体地穿过那扇门去关门,浑然不知危险正悄然逼近。
躲在暗处的朱弘史目睹程妻那洁白无瑕的胴体,早已按捺不住内心的邪念。就在程妻沐浴完毕返回卧室的瞬间,他猛然从黑暗中跃出,紧紧抱住她,并捂住她的嘴,以防她呼救。朱弘史狂热地将舌头探入程妻口中,企图让她无法发声。突如其来的袭击让程妻惊恐万分,她在混乱中意识到自己已无力抵抗,绝望之余暗自发誓:宁可一死,也不愿受辱。于是,她用尽全力咬住了朱弘史的舌尖。
剧烈的疼痛让朱弘史的舌头无法抽出,他情急之下用力掐住了程妻的咽喉。程妻在窒息中渐渐失去生机,最终气绝身亡。朱弘史见状,慌忙收拾残局,悄然离去,整个过程未被任何人察觉。
这场由朱弘史精心策划的罪恶行径,如同一只黑暗中的毒蛇,悄无声息地吞噬了一条无辜的生命,留下的是无尽的悲痛与谜团。而这一切,仅仅是为了满足一个自私之人的兽欲,令人不寒而栗。
突然,一阵小儿的啼哭声划破了宁静。秋桂急忙应声而去,却发现喊叫声中无人回应,她用力推门,门却纹丝不动。秋桂心中涌起一丝不安,她赶忙叫来春香,两人手提灯笼,小心翼翼地走进屋内。
她们发现外门紧闭如初,只能从中间的缝隙中挤进去。眼前的景象让她们惊愕不已——陈氏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显然已经死去。更令人震惊的是,她的口中流出了鲜血,喉管处血迹斑斑,袒身露体,显得异常凄惨。
秋桂和春香吓得魂飞魄散,她们大声呼喊起来。族人们闻声赶来,看到陈氏如此惨状,都惊得目瞪口呆,纷纷猜测着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时,吴十四和吴兆升两人站了出来。他们平时以机智著称,此时却面色凝重。吴十四沉声说道:“陈氏一向为人正直,端庄贤淑,如今这般惨状,定是遭遇了强奸。强奸过程中,她可能大声叫喊,被凶手扣喉致死。我想,这凶手不是别人,正是春香和茂七。他们两人有染,必定是春香与茂七合谋强奸致死陈氏。”
此言一出,众人哗然。春香顿时面如死灰,她拼命摇头,却无人能信。吴十四和吴兆升当即将春香锁扣起来,作为凶手的同谋,让她陪伴陈氏的死亡。而陈氏那无辜的幼子,则被送往母家抚养,希望他能在一个温暖的环境中成长,忘却这可怕的夜晚。
第二天,程二庄从外地赶回,一踏入家门,便见气氛异常凝重,一片混乱。他心中涌起不祥之感,急忙询问众人发生了何事。众人神色凝重,将春香与茂七通奸、同谋杀人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
程二听完,愤怒与悲痛交织在心头。他立刻写下状书,决定告发这起强奸杀人案。状书中写道:
“告发强奸杀人案:罪大恶极的张茂七,以酒色为友,视花柳为乐。他觊觎我妻春香的美貌,趁我外出之际,竟敢调奸行淫,恣意妄为,毫无顾忌。本月某日,他竟潜入卧房,强行抱住我的妻子行奸。我妻惊声呼喊,他却残忍地剪喉杀害。我妻的呼救声惊动了邻居,他们共同见证了这一切。如今,我妻满口凝血,即便是天河之水也难以洗净;她裸身躺在床上,尸骸污秽不堪入目。我痛恨张茂七的恶行,他先是奸污我妻,再是杀害我主母。奸污妻子之事尚属小事,但杀害主母却是大不敬。我恳请官府严惩凶手,以正法纪,为民除害,为我妻申冤。”
程二的状书字字泣血,句句控诉着张茂七的罪行。这起强奸杀人案在小镇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议论纷纷,都期待着官府能够尽快查明真相,将凶手绳之以法。
当时,知县立刻派人前去勘查现场。只见那妇人的喉咙处血迹斑斑,口中还残留着鲜血。知县下令让仆人准备棺材,将尸体妥善安置。随后,他带着春香、茂七等一干人犯回到县衙,准备进行详细的审讯。
知县首先问程二:“你主母被强奸致死,你妻子与茂七通奸同谋,你岂不知情弊?”程二颤声回答:“小的数日前往庄上收割,昨日才回来,发现家中大变。询问邻族吴十四、吴兆升后,得知妻子与张茂七通奸,并同谋强奸主母。主母在反抗中呼喊,被扣喉致死。小的立刻前来报案,对事情的原委并不知情。请大人明察秋毫,审问小的妻子,必能真相大白。”
接着,知县转向春香,严厉地问道:“你与张茂七同谋,强奸致死主母,快快从实招来!”春香脸色苍白,颤声道:“小妇人与茂七通奸是事实,但若说同谋强奸主母,却绝无此事。”知县追问:“那你主母为何会死?”春香摇头:“小妇人真的不知。”
知县下令对春香动刑,春香受不住酷刑,终于松口:“爷爷,同谋真的没有,只是茂七曾提起过,说主母年轻貌美,让我去做内应。但我主母平时为人正派,这种事我肯定不会做。我想,可能是张茂七私自行动,也未可知。”
知县又将茂七夹起,逼他招供:“你好好招来,免受刑罚。”茂七咬牙道:“没有。”知县又问:“必然是你有心叫春香做内应,怎说没有此事?”这时,吴十四、吴兆升插嘴道:“爷爷是青天,既然一件事是真的,那其他的事也可能是真的。”茂七愤怒反驳:“这是栽赃陷害!分明是他们两个强奸,却反过来诬陷我和春香!”
知县对二人也动了刑,但他们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知县再次问春香:“你既未同谋,那么你主母死时你在何处?”春香答道:“小妇人在厨房照顾做工的人,只听到秋桂来报,说小官在啼哭,喊叫几声无人应,推门又不开。小妇人才提灯去看,只见主母已死。小妇人吓得立刻喊来邻族,那时吴十四、吴兆升就把小妇人锁了。小妇人猜想,必定是他们二人强奸后杀人灭口,故意装作无事人来看热闹,然后诬陷小妇人。”
知县听罢,下令将众人收监,待明日再审。这起案件扑朔迷离,真相究竟如何,还需进一步审理才能揭晓。
次日,秋桂被传唤至后堂。知县用温和的语气诱导她:“你家主母究竟是如何离世的?”秋桂一脸迷茫,回答道:“我也不清楚。那天傍晚,她让我打水准备洗浴,并让我照看小少爷。她自己进去后,把前后门都关上了。后来,我听到一阵凌乱的脚步声,还有像是说不出话来的声音。过了半晌,就什么声音都没了。小少爷开始哭闹,我去叫她,她却不应声,门也关着。我只好叫春香姐姐拿灯来一起看,结果发现她衣服都没穿,就已经死了。”
知县继续追问:“吴十四和吴兆升常来你家吗?”秋桂摇摇头:“他们并不常来。”知县又问:“那张茂七呢?”秋桂想了想,说:“他常来我家,和春香姐姐有说有笑的。”
经过详细的审问,知县心中已有定数。他传来一干人犯到堂上,大声宣判:“吴某二人的嫌疑已排除,与本案无关。张茂七,我知道你当初想让春香做内应没成功,后来你熟悉了陈家的情况,知道陈氏在外房洗浴。你便趁机从中间藏在里房,等陈氏进来后,你捂住她的嘴强行奸污。陈氏必定会大声喊叫,你害怕被人发现,便扣住她的咽喉,导致她窒息身亡。否则,陈家又无外人频繁来往,怎会有如此熟悉内情之人?后来,春香见事情难以掩盖,只得大声喊叫,这不过是掩耳盗铃之举。你们二人的死罪已定。”
于是,知县下令程二将陈氏的棺木妥善安葬,并释放了无辜的邻族等人。他随即行文向上级官府报告此案。而程二则忠心耿耿地照顾着小主人,期待未来能为他的母亲讨回公道。这起悬疑重重的案件,终于有了初步的结果,但真相背后的故事,还有待进一步揭开。
三年之后,包公巡视至山东曲阜县,恰逢茂七的父亲学六呈上一份状书,言辞悲切,控诉着一桩离奇冤案。
状书中写道:“民有冤屈,乞求明镜高悬的官员为我做主。我儿茂七无辜受害,我作为父亲,代他申冤。那狠毒的程二,因主母离世,竟陷害我儿茂七为奸杀凶手,将他告上县衙,施以酷刑,逼他屈打成招。我含泪思忖,奸情并无确凿证据,仅凭他恶妻之言,岂能定罪?杀人之事也未有明证,竟以平日里的恩怨作为推断。我儿之妻行为不检,那晚究竟与谁私通尚不得而知;主母之死亦无确凿证据,当时为何不将她扭住或截住?他们欲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法律岂能任由他们任意篡改?我恳求上天赐我一面明镜,照亮这世间的黑暗。我祈求公正的裁决,如同飞霜降临,洗清冤屈。我深知详情难以言表,只盼能得到您的垂怜与恩赐。我哀哀上诉,乞求您的公正审理。”
包公接下了这份状书,决定亲自审理此案。当晚,他审阅各犯罪案时,读到那起强奸杀人的案件,不禁感到一阵疲惫,眼皮沉重,渐渐陷入了梦乡。
梦中,他仿佛看到一位女子,面容凄楚,似有满腹冤屈。包公柔声问道:“你有何冤屈,尽管道来。”那女子却并未直接回答,而是轻轻吟咏了几句诗:“一史立口阝人士,八厶还夸一了居。舌尖留口含幽怨,蜘蛛横死恨方除。”随后,她身影渐淡,消失在夜色中。
包公从梦中惊醒,心中满是疑惑。这时,他注意到桌上有一只大蜘蛛,口开舌断,已经死去。这奇特的景象让他不禁联想到梦中的女子和那几句神秘的诗句。
他反复思量,却始终无法破解其中的奥秘。心中暗自猜测:“陈氏的冤屈,莫非与姓史或姓朱的人有关?”
第二天,包公开始审理各罪案。当审到这起强奸杀人案时,他仔细询问了秋桂和茂七。秋桂坚称家中并无闲人来往,而茂七则坚称自己无辜,是被冤枉的。包公又询问春香,春香也坚称自己并未参与此事。
为了进一步查明真相,包公命令将春香带出去候着,单独询问茂七。他要求茂七详细描述当晚陈氏洗浴时房间内的物品摆放情况。茂七支支吾吾,无法给出明确的回答。包公见状,严厉地说道:“你死罪已定,还不快报来!”茂七无奈,只得胡乱报了几件物品。
随后,包公让春香进来,询问她关于陈氏房间内的物品情况。春香不知包公用意,如实回答道:“主母家虽富足,但平生只爱淡薄,房间里的福生帐、布被、箱笼都放在楼上,里房别无他物。”
包公听后,心中有了计较。他进一步询问春香:“你家亲眷和你主人的朋友中,有没有姓朱名史的人?”春香想了想,回答道:“我主人在家时,确实有个姓朱的吏部公子与他相交甚密。但自从相公被掳走后,他就再也没来过。另外,我家常年与黄国材相公在附近读书,他也是主人的朋友。”
包公听后,心中已经有了答案。他命人将茂七收监,准备进一步审理此案。
第二天,包公在观风时,特意将弘史和黄国材两人找来。
当晚,包公再次审阅案件卷宗,那首神秘的诗又一次浮现在他的梦中。他独自沉思,渐渐领悟了其中的奥秘:“一史立口阝人士,一史便是吏字,立口阝组成部字,人士不过是语气词。八厶合成公字,一了便是子字。这分明指的是吏部公子。舌尖留口含幽怨,这一句我还未解其意。蜘蛛横死恨方除,这公子姓朱,蜘蛛二字也隐含其中。他学名弘史,与横死一词音韵相近。恨方除,看来必须要他偿命才能平息那妇人的怨恨。”
第二天,朱弘史前来致谢。包公表面称赞他文章写得好,但注意到他说话含糊不清,舌头似乎不太灵活。包公心中生疑,将他送走。随后,黄国材和几名同窗也前来致谢,包公趁机向他们询问朱弘史的情况。黄国材透露,朱弘史与他们一同在崇峰里读书已有四年,但在六月初八那夜,他突然失去了舌尖,因此言语不便。
诸生离去后,包公陷入了沉思。他回想案状中的记载,奸杀案正是发生在六月初八,而朱弘史也正是在那天失去了舌尖,时间完全吻合。再加上案卷中记载的陈氏口中出血的情况,包公推测朱弘史可能是预先藏在房间里,等待陈氏洗浴完毕,然后实施强奸。陈氏性情刚烈,咬住了他的舌头,朱弘史无法脱身,最终窒息而亡。这一切都与“舌尖留口含幽怨”的诗句相吻合,强奸杀人的罪行已经确凿无疑。
于是,包公立即派人去请朱弘史。朱弘史一到,便对他进行了严厉的审讯。在重刑之下,朱弘史不得不一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包公据此写下了审讯结论:
经审讯,朱弘史身为宦门子弟,却品行败坏,当年与陈氏相交甚好,却包藏淫心。趁其夫被掳之际,于四年前的六月初八夜,藏身陈氏卧房,待其洗浴时实施强奸。因畏其呼喊,竟致其窒息而亡。陈氏含冤诉梦,如今终于昭雪。年月相符,招供吻合,朱弘史罪大恶极,难逃死刑。至于茂七和春香,虽未直接参与杀人,但私谋密策,终酿成祸,亦应发配流放,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