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风光时刻
茅永礼听说有自己的孩子,脸色难看,要求小艳处理掉。
但小艳不从,非要跟他结婚不可。
茅永礼没辙,拿给小艳一笔钱,对她说:
“你先拿去用用再说,让我好好想想。”
其实,他跟小艳只不过是满足自己兽欲的发泄,玩玩而已,谁愿意跟她结婚。
茅永礼回去后,为了摆脱小艳的纠缠,没有以前那么亲热,经常敷衍她,躲避她。
但他又舍不得小艳娇嫩的肉体,淫荡的疯狂。
每次跟小艳干完那事后,发现小艳也不提结婚的事,只是在金钱上层层加码。
而小艳得到钱之后,他和苏洪兴就资助那些贫困人家。
因为钱对他们来说根本不重要,服装店的利润就足够维持生活。
苏洪兴隔三差五到大山里看望林枝,顺便给她送粮油过去,日子过得挺滋润。
面对小艳的盘剥要挟,也把茅永礼弄的焦头烂额。
他能走到这一天,真是来之不易啊。
茅永礼回想自己的过去,不由悲从中来。
他家住偏僻山区,山高皇帝远,但他从小聪明伶俐,爸爸发现他是好苗子,就供养他好好读书。
从小就命苦,家庭条件差,在家里和父亲茅新友依靠种植稻谷、红苕为生。
每天上学的时候,手里拿着几个红苕就去上学。
晚上回家饿得有气无力,火冒金星,周身酸软,连米汤也喝不饱。
六十年代期,当时正处于最底层的茅永礼经历过的苦难和艰辛,只有他自己清楚。
长期以来尘封在他记忆里,而大多数年轻人却一直为生在新社会而感到百倍荣幸和自豪。
而他就是这一代人从偏僻落后的穷苦农家子弟低起点拼搏出来的弄潮儿。
为了能吃饱饭的伟大理想而努力,也不愿终生甘于面朝黄土背朝天。
于是,怀着美好的愿望,他勤奋读书,发誓一定要跳出农门。
他曾记得,在10岁的时候,爸爸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头顶上生个大疮,家里无人照料。
爸爸可是家里顶梁柱啊,家里农活需要他,又是农忙播种季节,地里农活耽搁不起。
他看到爸爸仍然咬牙坚持着,他实在没有办法,就请假回家一边照顾爸爸,一边跟妈妈下地干活。
但他都没有忘记读书,忙里偷闲专心写字做作业。
那时他读书的小学有七、八公里远,他常常光着脚丫露着屁股腚儿跑来跑去,从来没有迟到旷课,也不逃学。
这一次为了照顾爸爸帮妈妈干活,爸爸在他耐心关照下病情痊愈。
虽然功课受到影响,但他勤奋学习,在班级里成绩遥遥领先,获得第一名。
现在黑树林镇小学校长陈琳,也是他儿时的伙伴,两人一起光着屁股读书长大。
记得有一年,陈琳和他家里断粮没吃的,陈琳找他商量偷集体种植的红苕。
但茅永礼不干,陈琳知道他胆儿比老鼠还小,他就自己单独干,好心好意把偷回来的红苕给他吃。
茅永礼一口拒绝他的好意,小伙伴见他饿得面黄肌瘦,硬逼着他吃。
当时,在茅永礼心中,小伙伴陈琳递给他的不是解决温饱的精神面包,而是见不得人的肮脏和罪恶。
经过他一番努力,从县城中学高中毕业回乡,成为黑树林村最有学问的青年。
在村里受到乡亲们的欢迎器重,又得到组织的培养。
茅永礼当会计,陈琳当出纳,共同掌握村里二百余户人家的财经大权。
有一次村里派他和陈琳往外地一家糖厂收回村里几千元钱红苕款,来回几十公里。
当他们走到半路,饿得头晕眼花,脚也迈不动步,陈琳建议拿集体的钱到饭店吃顿饭。
茅永礼不同意,他说:
“我宁愿饿死,也不动公家的一分一厘。”
实在支撑不住了,他带着陈琳去一个亲戚家吃顿便饭。
有一年过春节,集体杀年猪分猪肉,村长让他俩一个掌称,一个记账。
那知分到最后,猪肉分完了,就剩下一点猪骨头。
陈琳有些不高兴啦,辛辛苦苦忙到最后,自己猪毛都看不到。
茅永礼开导他,骨头炖汤喝营养价值很高,比猪肉还香呢!
所以,茅永礼一步走来,在乡亲们眼里,他就是大家学习的好榜样,自此也感到骄傲而自豪。
论聪明好学、公私分明、敬老爱幼,他都是百里挑一的好青年。
后来,上面看他成绩突出,表现良好,就推荐他当黑树林村的支书,掌握全镇的财经大权。
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好,黑树林村占据天然地理优势,国家大力发展旅游业,黑树林村也在规划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