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马车颠簸,这一次去的不是集市,而是离着政府仅有百米之遥的学堂。此处的建筑从清朝以来便没有太大变动,但又缺乏修葺,因此目之所及总觉得陈旧暗淡,最鲜亮的竟是沿途一处财神庙,因为香火鼎盛。庙里一棵槐树极为高耸,上面系满了鲜艳的红色布料,门前挤满了供奉的乡民。
“怎么人都那么爱钱?”方千说。
“当然爱钱,谁不爱钱,”四不像同学反问,“你不爱是你不缺。”
“宋麒那报纸期期亏损,我看他也缺得很,但对钱就缺乏兴趣,”方千说,目光转向他,“是吧,宋大少爷?”
“谁说的?相当有兴趣。”宋麒闭目养神,抱着手臂反驳,“我只是不认可一些获取钱财的方式。还有,本报已经靠连载小说收回本钱了。”
学生间一片嘘声,于曼颐看着他们,不太理解。可以确定的,是齐颂让宋麒的报纸起死回生,看来人的才华才是无本万利的生意。于曼颐又思考了一下自己的处境,发现自己虽然是地主家的小姐,但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财物,看来是帮不上忙了。
于曼颐此前给宋麒寄送插图小样时,曾在信中提及自己对齐颂的仰慕,但他见面之后并未主动提起此事。于曼颐此时忽然很想问他一问,但她极少在这么多人面前说话,开口就变得艰难起来。尤其是学生们吵吵嚷嚷的,很容易就把她的声音盖下去。
她试了几次都没说出口,最终还是把头低了下去。这种感觉并不陌生,她在于家也时常有这种欲言又止的时刻。
然后她忽然听见宋麒的声音响起来:“于曼颐,你说什么?”
于曼颐蓦然抬头。
他还是抱着手臂闭目养神,头微微仰着,靠在马车上,她都不知道宋麒是如何听见她那些短促而带着试探性的音节。他的声音也不大,但在一群学生里辨识度极高,大家转瞬就不再吵嚷,转而将目光投向于曼颐。宋麒也在说过这句话后慢慢将眼睛睁开,身子往前探了一些,目光专注地落在她身上,就像方才并不是在打盹。
大家都在等她说话,这实在是很少见的一种体验,于曼颐转瞬有些紧张。她花了一点时间组织好话语,终于攒够了勇气,勇敢发问:“给报纸写连载的那位作家齐颂,也是你们的同学吗?”
马车里静了一瞬,而后发出爆笑声。
宋麒愣了一瞬,脸上也挂上笑意,不过相比别人就带了点苦笑的意味。他的确收到了于曼颐那封情真意切的书信,阅读过上面对齐颂的称赞和仰慕,当时也只是觉得好笑。来了绍兴后事务繁多,他便将此事抛之脑后,没想到于曼颐会当着这么多人提起来。
“于小姐,”方千立刻加入了对话,“你喜欢看齐颂——”她瞥了一眼苦笑着的宋麒,说,“——的连载吗?你觉得他哪里写得好?”
“哪里都好,”于曼颐毫不吝啬自己的认可,她所受的教育并不允许她如此直接的表达对异性的崇拜,可齐颂眼下并不在这里,“他的故事和以前我看的话本不一样,也不会用些生僻字来难为我。”
“可你知道,”宋麒抱着手臂,忽然寡淡笑着开口,“这种故事对一些读书人来说,是很上不得台面的,被人看不起的。”
“凭什么要看不起?”于曼颐摇摇头,继续说,“故事不就是写给人看的么?让人看得喜欢不就是最重要的么?我最讨厌那些高高在上的读书人,什么都看不起,自己又做不出什么像样的东西。”
方千拍了拍手,道:“说得太好了,齐颂听到要高兴死了。于小姐,其实齐颂就是——”
“就是我在隔壁班的同学,”宋麒面不改色地打断了方千,“等我回了上海,一定向他转达你这番掷地有声的发言。”
马车行到学堂,一行人陆续下车。宋麒将另一个女生与于曼颐扶下马车,然后看到方千从另一边自己跳了下来。她抱着手臂走过来,狐疑地问宋麒:“你瞒着人家做什么?”
“说了去哪里听到这样由衷的称赞,”宋麒示意她进门,而后自己跟上,“如果知道我就是齐颂,她一定什么都不好意思说了。”
方千不禁顿足,站在宋麒身后,用他刚才攻击她的话回敬。
“你有病啊。”方千如是说。
…
学堂与私塾相比更大,更明亮,学生也更多。于曼颐从未在市集以外的地方见到过这么多人,年龄、肤色、身份各异。因为是扫盲课,所以来读的并不止是读书人,许多人看起来更像是街上的商贩,田里的农民,码头的船夫。
进去没一会儿,宋麒他们就被叫走了,于曼颐只能和这群人闹哄哄的挤在一起。她起初觉得害怕,而后发现并没有人在意自己。人们都是来学知识的,这东西曾经只属于权贵,如今却有人破开一道缝隙,让它自上而下地流至于此,流到了绍兴的地里田间,流进乡下的市集与河溪。于曼颐是这道缝隙的见证者。
闹哄哄的场景很快就随着报道结束而结束了。于曼颐意识到,这些人都是从谋生间隙挤出的上课时间,他们中的大多数只能参加下午的识字课程,有一些想学记账的还报了算数。报道的人群散去后,剩下的上第一节英文课的人,竟然只有七名。
于曼颐很担心方千因此受挫,于是积极地坐到了第一排。然而坐得靠前并不影响她整节课听得云里雾里,到第二节宋麒讲授的算数结束之后,于曼颐已经彻底垮下去了。
原来受挫的不是方千,是她自己。
下午还有两节识字课,于曼颐趁着中午休息,默默将座位挪到了最后一排。下午上课的人也在陆续进入学堂,于曼颐坐了没一会儿,忽然听到身后有一道女声响起:“是于家的二小姐吗?”
她蓦然回头,看到一张温雅而略带憔悴的脸,大约二十多岁,头发盘髻,两鬓有不属于这个年龄的白色发丝。
她立刻反应过来,这是被宋麒他们游说来上课的游家小姐。
这位小姐此前也出现在于家早饭时的八卦闲谈中,游家在此地的确是一个盛产传闻的家族。据于曼颐所知,这位游小姐16岁时曾被游老爷许配给一位门当户对的少爷,然而那位少爷在见过游小姐几次后突然宣扬她面相与自己相克,因此将她退婚。二妈转述此事时说,游小姐脸上有一道胎记,那位少爷应当是嫌弃她的胎记。
被退婚一次之后,游小姐的婚嫁就变得有些艰难了,然而游家毕竟是望族,在媒人撮合之下,她仍然被许配给了一名乡绅家中的账房。谁知该账房某日突然与那乡绅家中大小姐一同消失,原来这二人两情相悦已久,人家为了爱情私奔了。
于是游小姐的婚事再度搁置了下来。接连经历两次退婚,纵然她什么都没有做错,但她仍然变成了乡人口中的弃妇,遭受了许多嘲笑。没有人家愿意让儿子娶一个被退过两次婚的女人,媒人又替她说了几次全都失败,她就此永远地留在了家里。
于曼颐凭借她侧脸上浅色的胎记迅速判断出她的身份,而后为宋麒竟能让她参与扫盲而感到惊讶。不过她显然没有参加上午两门课程的打算,直到此时才过来,应当只打算识字。
她们两个是班里唯二两名姑娘,自然坐到了一起。于曼颐万万没想到,游小姐的到来极大的缓解了她的受挫感——下午的课程都是她有基础的,她一直在帮游小姐解惑答疑,这让于曼颐信心倍增,感到自己不是那么无用。
游小姐起初问于曼颐问题时还有些忐忑生涩,但见她很热心的样子,语气中也全无对自己的偏见,便逐渐放下了戒心。当天的课程结束时,她忽然侧过身,轻声说:“于小姐,你是这几年来第一个……第一个……”
于曼颐不明所以地看向她。
然而游小姐并没有把话说完,她垂下眼帘,神色和举止都比于曼颐更显出被驯养过度的软弱。她将书抱起来,自嘲道:“原来我还能被这样好的对待。”
她说完就离开了,于曼颐完全没弄明白自己做了什么。
随着游小姐的离开,其他来扫盲的人也三三两两地散去。于曼颐知道自己要等着和宋麒他们坐马车,便没觉得着急,而是把课本翻开,温习起白天的内容。
她并不知道宋麒是何时站到她身后的。
她一通温习之后发现,自己仍然弄不明白英文和算数的内容,而今日的识字课程对她来说又过分简单,于是便把注意力放到了教案的封面上。
这三本教案并非由官方出版,而是学生们根据扫盲人群的文化水平自己编写。于曼颐将算数本放到最上面,看到认识的“算数基础”四个大字下面,是一个她认识的“宋”和一个她不认识的“麒”。
她拿过一张白纸,在上面照着那个字画了一个。
她写了两遍就懂了,这字看着复杂,不过一个鹿和一个其字并在一起。她想起二叔说他是“麒麟的麒”,忽然好奇起“麟”字的写法。
她改不掉自言自语的毛病,对着白纸这么嘀咕了一句。话音方落,她身后传来一声笑,又因为那发出声音的人离她超出预期的近,于曼颐的背变得僵硬。
“部首是一样的,”对方并没有伸出手,只是用语言告知她,“左边是一个鹿。”
于是她写了一个鹿。
“右边的上面是一个米,下边的左边是一个夕。”
这都是简单的字,于曼颐可以自己完成。然而到了最后一个部首却出现了麻烦。宋麒说那字音为“跨”,但于曼颐无论如何都记不起学过这样一个字。她的笔尖在纸上悬停了很久,宋麒终于弯下腰,将她手中的笔接过,替她完成了那个“麟”字。
她的笔法温柔秀气,他补上的那三笔却潇洒飘逸。那一竖长长的拖至下方,让这个方正的字变得锐利,仿佛一柄长剑,从四方庭院里穿刺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