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 孩子有钱了,就逃不过被妈妈收走的轮回
中午梁拉娣听了贾东升的话,做的是野猪肉炖白菜粉条,很大一盆,但是里面的肉却并不算多。
贾东升知道,这是梁拉娣有些舍不得多放肉,想让那一块肉,可以多吃几顿。
不过这个想法,纯属她对贾东升的了解,还很片面,等到深入了解之后,她就会明白,贾东升厉害着呢。
肉算什么,那不是想吃多少就有多少的东西。
吃到不愿意吃了都行。
“快过来,给你们干爹磕三个头。”
贾东升刚刚落座,梁拉娣就拉着自己的四个孩子,按大小个排好,一同跪在了贾东升的面前,然后就开始磕头。
四个孩子都没有任何的抗拒表情,非常恭顺的跪了下去。
其中大毛的眼中,有着对贾东升的崇拜,他也想成为像干爹这样有能耐的人。
而二毛三毛则对贾东升有着巨大的好感,谁让贾东升请他们吃过涮羊肉呢,对他们这种还没立事的孩子来说,谁对他们好,他们就喜欢谁。
至于小秀儿,则完全不懂,梁拉娣让她怎么做,她就乖乖的做,只是她的目光,大多放在了饭桌上铁盆里面的猪肉白菜粉条上。
小丫头这是饿了啊!
四个孩子跪下去,恭敬的喊了一声:“干爹。”
然后哐哐哐就是三个响头,虽然是土地面,可还是能够听到一些声响。
“好了,赶紧起来吧。”
“谢谢干爹。”
大毛懂事的喊了一声,而二毛三毛和秀儿也有样学样说了声:“谢谢干爹。”
随后,四个孩子这才站了起来。
“乖。”
贾东升笑道:“快过来,干爹给你们准备了红包。”
“东升,你都拿了这么多东西了,还给什么红包啊!”
听到这话,梁拉娣走了过来,小声的说着。
“呵呵,拉娣姐,孩子们认了干爹,我这当干爹的怎么能不准备红包呢?”
对这件事,贾东升还是很认真的,他可不是随便敷衍的人,不认也就罢了,认,当然就要认真对待。
随即,他并没有拿之前给秀儿这丫头,单独准备的红包。
毕竟计划没有变化快,如今是四个孩子认干爹,他只拿出一个用红纸包着的红包,另外三个则没有,那多不好。
所以,说是红包,贾东升只是拿出来四十块钱,他现如今身上,啥都不缺,其中钱是最多的。
“大毛,这是你的。”
拿出十块钱,递给了大毛,这一幕让梁拉娣吓了一跳,这出手也太大方了,连忙拉住了贾东升的胳膊:“东升,这都是小孩子,哪能给这么多的钱啊,你给一毛钱也就行了,够他们买很多东西了。”
“一毛钱?”
这个数字让贾东升愣了一下,虽然对这个年代的人来说,一毛钱不算少了,毕竟是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的三十分之一了。
但,放在贾东升身上,那能拿得出手吗?
不能啊!
如此重要的时刻,给干儿子干女儿就封一个一毛钱的红包,磕碜谁呢?
“拉娣姐,话不能这么说的。”
贾东升非常自然的拉住了梁拉娣的手,温和的笑道:“今天大毛四兄妹认了我当干爹,一个头磕在地上,我们就是父子,父女了。”
“这一刻多么重要啊,如果我给的红包少了,你说我这当干爹的拿得出手吗?”
面对贾东升的问题,梁拉娣很想说一句:“能拿得出手,一毛钱都挺多的了,再说了几个孩子拿那么多钱,也没用啊!”
可她不能说,毕竟这是贾东升在表示他对自己孩子的重视,也是在表示他认干亲不只是形式上的。
所以,梁拉娣沉默了。
贾东升微微一笑,看向了大毛:“来,大毛,拿着。”
大毛也有些傻眼,十块钱,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拿到手里,这么多的钱。
一时间,他根本就不敢接过来,只能把目光看向梁拉娣。
“你这孩子,看我干什么?”
梁拉娣一瞪眼:“你干爹给你的,你还不赶紧接过来,谢谢你干爹。”
“谢谢干爹。”
听到这话,大毛不再犹豫,立刻接了过去,并鞠躬感谢。
随后二毛,三毛,秀儿也做了一遍大毛的动作。
然后
“大毛啊,你们还太小了,这么多的钱拿在手里,万一出去玩丢了怎么办?”
梁拉娣立刻走到了大毛身边,温柔的说着:“你把钱给妈,妈给你攒着,等过年的时候,给你们买新衣服,新鞋子穿,好不好?”
“好,妈。”
大毛欢天喜地的把刚刚拿到手的十元红包,直接就递给了梁拉娣。
随后,这番话对着其他三个孩子,也说了一遍,成功的把四十元的红包,全都忽悠到手里来了。
如此情况,看的贾东升是直摇头,不管任何年代,当母亲的好像都不想孩子兜里揣两个钱,但凡钱多一点,必须得给妈妈保管。
然后这笔钱就保管丢了,再也见不到了。
等到孩子们想起来,找妈妈要钱的时候
“你找我要什么钱,你吃的,用的,花的,不是钱啊,你那点钱早都让你花没了。”
讲道理的妈妈,就是这套磕,不讲道理的妈妈,直接就是眼珠子一瞪:“你哪来的钱,你哪有钱,什么压岁钱,根本没有。”
然后等到了收压岁钱的时候,钱还是会被妈妈给忽悠去。
这样的情况是一个轮回,起码能轮回十多年。
“好了,赶紧吃饭吧,都饿了吧?”
把钱收好,梁拉娣开始招呼孩子们吃饭了,只是她在坐下的时候,看到了贾东升似笑非笑的表情,她的脸蛋红了起来。
刚刚找儿子要钱的动作,确实挺羞耻的。
当妈妈的还忽悠儿子的钱,可每人十块钱,她还真不敢让大毛他们自己保存。
到时候别说干啥花了,丢了的可能,真的不小。
中午的菜除了野猪肉炖白菜粉条,还有梁拉娣买的两条小鱼制作的红烧鱼了。
还别说,梁拉娣的手艺,出乎贾东升意料的好,菜做的有滋有味的。
特别是野猪肉,按说野猪肉比家猪肉要多出一股腥臊味,因为家猪会有一个阉割的步骤,而野猪肉是没有的。
这就导致野猪肉要经过特殊的处理,才能变得美味起来。
在这一点上,梁拉娣做的很好,野猪肉做的非常香,不过因为不多,贾东升就尝了一片,其他的都让几个孩子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