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1章 我的傻子丈夫3
好不容易坐完月子,三个人都是红光满面的,除了十五的黑眼圈不算。
十五表示他不喜欢吃鸡了,初一吃不下的、不想吃的都给他吃了。
他吃的好撑,都没有什么味道。
他只能自己加盐,不过比起初一,他能吃的东西不要太多。
喝一口麦乳精压压惊。
坐个月子,三个人都成了白面馒头,萱萱软软的。
初一坐月子喜欢喝鸡蛋醪糟酒,这是她家的习俗,经常晕乎乎的,就连给简单小朋友喂奶都有点醉醺醺的感觉。
不过小孩子一天一个样,褪去了红色,变得白里透红。
十五总算松了口气,变好看了,不用换了。
这个小家伙很磨人,每隔两个小时就要醒来喝奶,十五硬生生都有黑眼圈了,还好简单不哭不闹的很好带,性格像十五安安静静的,再一看那脸。
这就是用实力证明我是你亲儿子的脸。
不用做检查的那种。
初一喜欢十五,看见小十五,不要太喜欢。
十五本尊都吃醋了。
“我好看。”
“好好好,你好看,十五最好看,初一最爱十五了。”
说完,十五满意的点头就去洗尿布片了,小孩子真能尿啊。
十五都要被尿味和奶味腌入味了。
嘴上嫌弃,脸上也嫌弃,但是十五很喜欢简单。
口是心非啊。
院子里的大娘嫂子小姑娘看见十五熟练的照顾简单,洗尿布片,啧啧,羡慕的很。
再看看自家男人,老公,儿子,哥哥,一个个的都是大爷。
她们都想问问十五有没有兄弟,傻一点没有关系,她们愿意嫁也愿意养着对方。
可惜,十五傻乎乎的就发呆不说话。
十五:。。。。。
我是傻子,什么都不知道哦。
而且傻子的身份很好用,大家都照顾他心疼他呢。
还不用费力的说话就有人为他解释摇旗呐喊,他会说话才怪呢。
王大娘的水果糖很好吃呢,简单吃不了,他做爸爸的帮他吃。
就这样,简单除了吨吨吨的喝奶就是跟爸爸一样喝麦乳精,每天被爸爸抱着去妈妈的工作单位风雨无阻的喝奶。
成了一道靓丽的喝奶风景线。
大可爱抱着小可爱,简直迷死个人。
十五跟当初的瘦排骨恍若两人,谁不说这个傻子福气好,傻人有傻福。
都傻了还有漂亮媳妇照顾他,给他生孩子。
他们找个丑媳妇都不容易啊。
人比人得心胸宽广,不然得气死。
而且这个圆乎乎的十五,一看就知道他的媳妇对他很好,舍得给他吃,再看看那衣服,还舍得给他穿,不行,不能再看了。
越看越伤心。
都是男人,他们还不如一个傻子过得好。
简单的脑袋上有一个呆毛,怎么压都压不下去,十五抱着他过来的时候,就一晃一晃的,看着那好奇的小眼睛,不要太可爱。
呆萌的小脸一脸的无辜,大无辜带着小无辜来找妈妈了。
文书的工作并不难,初一早就做好了,就跟同事聊聊天。
初一喂奶的时候,十五刚好挡住,还拿出了毛线球开始织毛衣。
再看看那熟练度,把大媳妇小媳妇都比下去了。
镇长知道有个好看的小孩过来的时候,就看见一个乖巧的男人熟悉的织毛衣。
镇长:。。。。。
这不是媳妇该干的事情吗,肯定是我眼花,没看清楚,再来一次。
出去再进来,看见不是幻觉,才摸了摸脑袋。
术业有专攻 啊。
这一幕看的办公室的大家都笑出声来。
“初一啊,这媳妇娶的好。”
说完总觉得哪里不对,办公室里再次爆发出笑声。
十五看了看他们,继续织毛衣。
简单不知道大人笑什么,他只是觉得好玩,自己也跟着笑。
小孩子的笑声咯咯的,十五觉得像母鸡,母鸡下蛋都这样。
但是办公室的人都很喜欢。
一个个都要沾沾喜气,都来抱简单,这么好看的小孩少见了。
不抱一下都觉得亏得慌。
希望回家之后也能生一个可爱的宝宝。
无齿宝宝简单跟他爸一样成功的刷脸了,用美貌在大人的心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
简单的童年几乎就是在爸爸的怀里长大的。
有一棵树叫十五,有一个果实叫简单。
简单的毛衣围巾帽子,都是十五亲手给他织的,就连初一的也是,这手艺绝了。
大姑娘小媳妇,大娘都甘拜下风,这手艺这图案不要太好看。
太阳好的时候,十五就会拿出他亲自编织的厚厚的草席垫子放在院子里,让简单爬,这个时候他就织毛衣,院子里的小孩就乖乖的趴在草席垫子上看着十五哥哥织毛衣。
既可以防止简单掉下来,又能看十五哥哥,有一种小孩子排队吃果果的感觉。
甚至有的人还会模仿他的动作。
长大以后都记得有个哥哥织毛衣可好看了。
简单阿巴阿巴的吐泡泡,玩脚丫子,吃手手,还挺自得其乐的。
小孩看看十五哥哥看看简单弟弟,怎么都看不够。
原来好看的人才能生出好看的人,所以他们以后结婚就一个要求好看。
毕竟从小到大看的都是好看的人呢,一下子让他们改掉这个习惯,那真的太难了。
一朵大红色牡丹花就出现在毛衣的身上,大娘都不会啊。
这技能羡慕不来的。
还好初一提过,所以她的毛衣都是纯色的,毕竟她不想把牡丹花穿在身上,都是纯白色,或者纯红色,纯绿色,纯灰色,只要纯色系。
就这审美,十五摇头,自己的老婆没办法就这个审美宠着吧。
所以大红牡丹就穿在了简单的身上。
他穿花色至少穿了十几年呢。
可能是从小的熏陶的关系,简单很喜欢色彩艳丽的衣服。
初一:。。。。。
没关系就凭借着这一张俊脸,总能骗到看脸的女孩子的。。。。
十五有一个杰作,那是红双喜的毛衣,白色到底,红色双喜,站在一起就很像把窗花穿在了身上。
但是这是十五的要求,没办法,大过年,他们就穿着这个衣服招摇的出门了。
为此大家都以穿红双喜的毛衣为荣,不知道怎么的就成了新的风尚标。
初一:。。。。。
算了,丢人,你没看见多受欢迎呢,就这样吧,累了毁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