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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奕山:满清武官的荣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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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早年经历

    奕山的早年经历始于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五月初一日,这一天,他出生于一个满洲镶蓝旗的贵族家庭。作为清朝宗室成员,奕山自幼便享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与家世带来的各种便利。他的仕途始于道光元年(1821年)二月,此时他被授予三等侍卫的职位,这标志着他正式步入了清廷的官僚体系之中。短短三年之后,即道光四年(1824年)三月,奕山又被提升为二等侍卫,显示出他在仕途上的快速上升。

    然而,真正让奕山在清廷中崭露头角的是他参与平定张格尔叛乱的表现。道光七年(1828年)闰五月,他因为在这场重要的军事行动中的杰出表现而得到了朝廷的认可,被赏赐为头等侍卫。这一时期,奕山开始在军事领域展示出自己的能力,并逐渐获得了皇帝的信任与重视。

    随着他在军事方面的成就,奕山的职务也相应地得到了调整与提升。道光十年(1830年)九月,他被派遣前往伊犁地区,这是他首次远离京城,担任实际的军事指挥任务。接下来的几年中,奕山的职务频繁变动,但每一次调动都意味着更高的责任与更大的权力。道光十一年(1831年)十月,他被任命为武备院卿,并在同年十二月成为了伊犁领队大臣,负责该地区的军事防御工作。

    到了道光十五年(1835年),奕山的职位进一步升迁,先是被授予伊犁参赞大臣,接着在同年四月又被任命为正红旗护军统领。这一连串的职务调整,不仅体现了朝廷对他能力的认可,也反映了他在处理边疆事务方面的重要性日益增加。

    道光十七年(1837年)五月,奕山被调任为正蓝旗护军统领,并在同年十月代理伊犁将军一职。这个位置赋予了他更广泛的权力,包括军事指挥与地方治理。随后,在道光十八年(1838年)四月,他正式被任命为伊犁将军,并在同年闰四月兼任正红旗汉军都统,成为当时清廷在西北地区的重要将领之一。

    然而,奕山的事业并非一帆风顺。道光二十年(1840年)三月,他被召回京城担任其他职务,直到同年九月,他才被授予正白旗领侍卫内大臣、御前大臣学习行走以及管理行营事务大臣等多个重要职务。紧接着,在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正月,他又被正式任命为御前大臣

    二、广东抗英

    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奕山作为清廷派遣的靖逆将军,肩负起了抗击英军的重任。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正月,他被委以重任,统率来自川、鄂、湘、滇、黔、桂、赣等省份的大军共计人,前往广东地区对抗英军。当时,人们对这支庞大的军队寄予厚望,认为其势如“泰山压卵”,而奕山本人也豪言壮语,声称要让“逆夷片帆不返”。

    然而,实际情况远比预想复杂得多。随着英军步步紧逼,先后占领了香港、攻破了虎门,并逼近广州城下,奕山的态度逐渐转变。面对英军的强大攻势,他开始表现出畏敌情绪,甚至在行军途中就表现出妥协意向。当他刚刚越过梅岭古道,即下令传谕英军,表示愿意代奏允许通商的要求。抵达曲江后,奕山更是奏称,如果拒绝通商,英军可能会全力攻城,从而导致广州的更快失陷。

    抵达广州后,奕山听从了参赞大臣杨芳的意见,采取了“不可浪战”的保守策略,甚至在处理日常事务时,首先考虑的是购买洋货。与此同时,广东当地的军民要求积极抗战,但奕山却怀疑这些民众,称他们为“汉奸”,称广东军队为“贼党”,并将广东的问题归结为内部不稳定,而非外部侵略。他提出了“防民甚于防寇”的错误方针,拒绝采纳林则徐提出的动员爱国军民共同抵抗敌人的建议。

    在军事行动上,奕山的表现同样令人失望。尽管其亲信建议必须通过作战来确保军饷报销和功勋申报,但奕山的夜袭英舰计划仓促且缺乏周密策划,最终导致了清军的失败。英军借此机会反击,占领了广州城外的所有炮台,并开始对城内进行炮轰。在这种情况下,奕山慌不择路,决定投降,并于四月初七(5月27日)派广州知府余保纯与英方代表义律签订了《广州和约》。根据条约,清廷需支付600万元作为“赎城费”,并同意撤军六十里以外,不得重新武装要塞。

    尽管如此,道光帝仍然对奕山表示了理解和宽容,批准了《广州和约》,并允许通商。然而,当英军继续北上侵扰闽、浙地区时,道光帝在抵抗派的压力下,多次命令奕山修复虎门炮台、收复香港以牵制英军。但奕山惧怕惹怒英军,一再回避正面冲突,甚至在奏折中请求皇帝理解他的“苦衷”,试图压制民众要求收复香港的呼声。

    最终,《南京条约》签订后,奕山在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十月受到了严厉的惩处,被判处斩监候,并被锁拿解送京城监禁。然而,仅仅过了一年,他就被释放并重新起用。

    三、再镇西域

    山在经历了广东抗英的失败之后,虽然一度遭受贬谪,但他很快就得以东山再起。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十月,他被授予二等侍卫的职位,并被派往和阗担任办事大臣。这次任职是对奕山的一种考验,也是他重新证明自己能力的机会。两年后,即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十一月,他又被调任为伊犁参赞大臣,并暂时担任伊犁将军的职务,这表明他在处理边疆事务上的经验和能力得到了朝廷的认可。

    到了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奕山再次面临新的挑战。这一年,新疆南部的叶尔羌地区发生了“七和卓之乱”,叛军声势浩大,严重威胁到了清廷对该地区的控制。奕山被任命为叶尔羌参赞大臣,并率领4800名清军前往平叛。在他的指挥下,清军在科科热瓦依克、苏噶特等地与叛军进行了激烈的战斗,最终击败了叛军主力,迅速平定了叛乱。这一胜利不仅巩固了清廷在新疆的统治,也为奕山赢得了荣誉。当年十月,他因功受封为二等镇国将军,并被赐予双眼花翎,以表彰他的贡献。

    接下来的几年里,奕山的官职继续升迁。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他先后被授予内阁学士和镶黄旗蒙古副都统的职位,并再次担任伊犁参赞大臣。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正月,他又被任命为正黄旗护军统领。到了道光三十年(1850年)十一月,奕山终于实现了他仕途上的又一次飞跃,被正式任命为伊犁将军,这标志着他在清廷中的地位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然而,就在奕山担任伊犁将军期间,沙俄开始加强对中国西北地区的渗透。沙俄希望通过通商来扩大其在这一地区的影响力,并不断向清政府施压,要求开放伊犁、塔尔巴哈台和喀什噶尔等地作为贸易口岸。面对沙俄的压力,奕山和他的同僚们在奏折中表示难以拒绝所有的请求,并建议开放伊犁和塔尔巴哈台两地。新登基的咸丰帝考虑到现实情况,最终同意了这一提议。

    四、割地求和

    咸丰五年(1855年)底,奕山被调任为黑龙江将军,次年抵达任所。在他任职期间,正值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沙俄趁机在中国东北地区大肆扩张。奕山初到任时,即指示下属采取一种避免激化事态的态度,这种态度实质上是一种妥协和退让。

    沙俄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指挥俄军沿黑龙江推进,并在沿途驻扎士兵、储备粮食、建设房屋。面对俄军的侵略行为,奕山没有采取有效的阻止措施,而是采取了所谓的“阳抚阴防”策略,表面上与俄军进行商谈,实际上则是放任俄军在黑龙江左岸建立哨所,公然占领土地。

    到了咸丰七年(1857年)夏天,俄军大举进入海兰泡,并强迫清廷通商。奕山对此感到极度恐慌,并上奏表示,如果阻止俄方,可能引发冲突。然而,咸丰帝并没有批准他的妥协请求,命令奕山抗议俄军的行为,并要求俄军撤回人员和船只。尽管奕山按照旨意提出了抗议,但他并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来抵制俄国的侵犯。

    咸丰八年(1858年)四月,奕山奉命与穆拉维约夫在瑷珲举行边界谈判。最初,奕山还坚持根据《尼布楚条约》的规定,声称两国边界早已划定,无法更改。然而,当穆拉维约夫坚持要以黑龙江和乌苏里江为界,并以最后通牒形式威胁要离开谈判桌时,奕山的态度发生了急剧变化。在俄军夜间施放枪炮进行威胁的情况下,奕山担心冲突升级,最终放弃了坚守领土的原则,转而寻求和平解决。

    在这样的背景下,咸丰八年四月十六日(1858年5月28日),奕山未经充分授权,便与穆拉维约夫签订了《瑷珲条约》。根据条约内容,沙俄获得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超过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以及乌苏里江以东约4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作为“共管”区域。此外,条约还给予了沙俄在黑龙江和乌苏里江的航行权。穆拉维约夫对条约的结果十分满意,称奕山为“我的挚友”。

    条约签订后,沙俄进一步侵占了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并侵入松花江三省等地。面对这些新的侵略行为,奕山依然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抵抗措施,继续坚持“权宜办理,暂且姑容”的态度。

    奕山在处理这一系列事件中的表现,尤其是他在《瑷珲条约》中的妥协态度,引起了朝野内外的广泛批评。大理寺少卿殷兆镛弹劾奕山,指责他未经圣旨同意,轻易地将大片领土拱手让人,并且一旦作出承诺,便无力改变局面。

    五、晚年

    奕山的晚年是在一系列官职升降中度过的。咸丰九年(1859年)五月,由于他在处理沙俄侵华问题上的失误,奕山受到了革职留任的处分,并很快被革去了御前大臣的职位,被召回京城。然而,随着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北京条约》,认可了之前与奕山签订的《瑷珲条约》,并且正式吞并了乌苏里江以东大约4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奕山的命运再次出现了转折。他被恢复了御前大臣的职位,并被任命为正红旗蒙古都统以及健锐营后扈大臣。

    同治元年(1862年)十月,奕山被授予镶红旗总族长的职务,这表明他在满洲贵族中的地位依然稳固。同治三年(1864年),他被晋封为一等镇国将军,这不仅是对他过往功绩的认可,也显示了他在晚清政坛上的重要性。到了同治四年(1865年),奕山又被任命为总理行营事务大臣,随后在同年四月,他被授予正白旗领侍卫内大臣以及阅兵大臣的职位,这表明他在军政领域的影响力依旧强大。

    然而,随着时光流逝,奕山的职务也在不断调整。同治十一年(1872年)五月,他被任命为内大臣,并获得特别恩赐,免去了御前大臣和其他所有差使,但仍保留了正红旗蒙古都统的职位。这表明虽然他的实际权力有所减少,但他仍然是皇室信任的重要人物之一。

    到了同治十三年(1874年)六月,奕山被免去了内大臣和都统的职位,但仍保留了一等镇国将军的身份。这一系列的职务调整反映了晚清时期官僚体系的变动以及奕山自身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地位变迁。

    最终,光绪四年(1878年)六月初一日,奕山在八十九岁的高龄去世,享有了较长的生命。他去世后,被追赠以“庄简”的谥号,这表明即便在他生命的最后阶段,他依然被视为一位有尊严的贵族和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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