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万历帝:盛世与衰败的双面君王
一、早期经历
朱翊钧,这位未来的万历皇帝,出生于嘉靖四十二年八月十七日(1563年9月4日),当时正值其祖父嘉靖帝的晚年。由于嘉靖帝晚年沉迷于道教,对于立储之事异常敏感,甚至到了讳言的地步,因此,朱翊钧的出生并未立即得到公开宣布,更不用提命名。直到隆庆元年(1567年),在明穆宗朱载坖即位之后,廷臣们才上疏请求立太子,同年正月十八日,朱翊钧才正式被赐名为“朱翊钧”。这个名字寓意深远,寄予了治理天下的期望——“钧”意味着如制陶般掌控国家的命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朱翊钧的生母李氏,出身低微,原本只是宫中的一名宫女。随着朱翊钧的出生及逐渐成长,李氏凭借儿子的地位得以晋升为贵妃,实现了“母以子贵”的转变。在那个时代,作为皇太子,朱翊钧自小就被赋予了未来治国理民的重任,因此,从年幼之时便开始了严格的学习生涯。
明穆宗深知太子教育的重要性,特意挑选了一批饱学之士担任朱翊钧的教官,负责教授他治国理政的知识。这些教官不仅传授儒家经典,还引导朱翊钧了解历史上的治国经验,以及朝廷的规章制度。朱翊钧本人也非常勤奋,加上母亲李太后的严格管教,使得他在学业上进步迅速。
李太后对朱翊钧的教育投入了极大的心血。每当讲习经书的时候,她都会亲自监督,确保讲官们能够认真授课。每天清晨,李太后都会在五更时分将朱翊钧唤醒,保证他能够准时参加早朝,学习处理朝政。正是在这种严格的教育环境下,朱翊钧不仅掌握了丰富的知识,也养成了勤奋、自律的品格。他后来曾自豪地宣称,自己在五岁时就能读书,这足以证明其早年教育的成效。
二、冲龄践祚
隆庆六年(1572年)五月,明穆宗病情恶化,预感大限将至,于是在病榻旁召集了内阁大学士高拱、张居正和高仪,进行了最后一次托孤。明穆宗紧紧握住高拱的手,将国家重任托付于他们,同时,立于榻旁的10岁太子朱翊钧,被寄予了继承大统的厚望。明穆宗的遗诏强调了太子需遵循辅臣和司礼监的指导,勤奋治学,任用贤能,避免荒废朝政,确保帝业稳固。
明穆宗驾崩后,朱翊钧于六月初十正式即位,次年改元万历,开启了长达四十八年的统治。面对幼主临朝的局面,高拱提出新政五事,旨在规范政务运作,要求万历皇帝亲政,增强与辅臣的沟通,同时确保所有奏章均需经过内阁审阅,意图限制司礼监的权力,防止宦官专政。这些建议虽出于对幼主的保护和对朝政的忧虑,但也反映了当时权力斗争的复杂性。
万历皇帝自幼即位,却展现了非凡的勤奋与自律。他遵循祖制,每日前往文华殿,聆听儒臣讲读经书,学习治国之道。不同于其他明朝皇帝,朱翊钧对学问的追求几乎无休无止,即便是严寒酷暑,也坚持每日的经史研读,仅在每月逢三、六、九的常朝日暂时停歇。这种对学术的执着和对国事的专注,展现了他作为君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内阁争纷
朱翊钧即位之初,面临的是一个充满政治动荡和内部纷争的朝廷。明穆宗去世后,内阁权力的分配和皇权与宦官势力的平衡,成为宫廷政治的核心议题。其中,内阁首辅高拱与司礼监掌印太监冯保之间的矛盾尤为尖锐,这场权力斗争,不仅影响了万历皇帝的早期统治,也对明朝的政治格局产生了长远的影响。
冯保,一个有文化修养的宦官,深受明穆宗的宠信,而高拱则因拒绝支持冯保担任司礼监掌印太监,两人结下了不解之仇。在明穆宗驾崩后,冯保利用权力真空,通过遗诏成功排除了对手孟冲,自己坐上了司礼监掌印太监的位置。与此同时,高拱试图借助文官的力量扳倒冯保,授意多名官员弹劾冯保,但张居正却暗中与冯保勾结,计划排挤高拱。
张居正表面上是高拱的盟友,实际上却在策划高拱的下台。张居正利用万历皇帝对高拱“十岁太子如何治天下”言论的误解,加剧了皇帝对高拱专权的疑虑,最终在隆庆六年(1572年)六月,高拱被免职,张居正接替他成为内阁首辅。高拱的离去对朝堂造成了巨大冲击,高仪随后也因忧愤而亡,留下张居正一人独揽大权。
这次政治动荡对万历皇帝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让他意识到了皇权的重要性。年轻的万历皇帝并未因此消沉,反而坚定了自己掌握朝政的决心,他秉持“用人唯我”的原则,牢牢控制着朝廷的人事任免,展现出“少年天子”的魄力。在张居正的辅佐下,万历皇帝在位前十年励精图治,推行了一系列改革,如考成法的实施、一条鞭法的推广,以及加强边防等,使得明朝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活力,开创了所谓的“万历中兴”。
四、太岳辅政
张居正出任内阁首辅后,朱翊钧将朝廷大权几乎全数托付给了他,同时将内廷事务交由冯保处理,形成了“外有张居正,内有冯保”的格局。朱翊钧对张居正的尊重与信任,表现在日常言辞中,他总是以“元辅张先生”或“张先生”相称,这种尊称在古代中国极为罕见,显示出他对张居正的极高评价。1572年六月,即张居正就任不久,朱翊钧便在平台单独召见张居正,这在明穆宗在位期间从未发生过,此举极大地提升了张居正的政治地位,同时也向朝臣们展示了朱翊钧决心治理国家的态度。
在朱翊钧的支持下,张居正展开了全方位的改革,首先在政治层面,推行了“考成法”。这是一种旨在整顿官僚系统,提高行政效率的制度,要求官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实行层层监督,确保责任到人。张居正通过考成法,有效地减少了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使政府运作更加高效,增强了皇权的权威。朱翊钧虽然年幼,对祖制并不十分了解,但对张居正的信任让他在改革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在经济领域,张居正推动了两项重要改革:一是全国范围内的土地清丈,二是“一条鞭法”的推广。1578年,福建行省率先开始土地清丈的试点,两年后,这一工作在福建宣告完成。随后,朱翊钧与张居正决定将清丈推广至全国,户部为此制定了详细的实施规定,到1582年底,全国的土地清丈基本完成,新增田地一百四十余万顷。同时,“一条鞭法”作为一种简化赋税征收方式的改革,也在1581年全面推广,极大地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政府收入,标志着张居正改革的重大胜利。
万历朝的前十年,朱翊钧与张居正的合作,使明朝政治面貌焕然一新,经济状况明显改善,为明朝中期的繁荣奠定了基础。然而,1582年张居正病逝,朱翊钧开始亲政,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在亲政后,朱翊钧主持了“万历三大征”,即宁夏之役、朝鲜之役和播州之役,这些军事行动虽然巩固了边疆安全,但耗资巨大。不过,据记载,这些军费是由内帑和太仓库银足额拨发,即便在三大征结束后,国库仍有剩余,显示出改革时期的经济成果为国家提供了坚实的财政基础。
五、怠政党争
万历十四年(1586年)开始,朱翊钧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显着的变化,他沉迷于酒色,健康状况随之每况愈下。这种变化反映在他执政的中后期,几乎完全停止了上朝,处理政事转而依赖于谕旨,而非传统的召对形式。特别是“万历三大征”之后,朱翊钧对于日常政务的兴趣明显减弱,甚至被礼部主事卢洪春指责日夜沉溺于饮酒作乐。
这一时期,明朝的官僚体系陷入了严重的党争之中,东林党、宣党、昆党、齐党、浙党等众多派系相互倾轧,争斗不断。而国本之争,即围绕立皇太子的争议,更是激化了宫廷与朝臣间的矛盾。朱翊钧偏爱郑贵妃之子福王朱常洵,执意为其争取丰厚的王府庄田,引发了长达数年的福王庄田之争,进一步加剧了朝野的对立。
其间,梃击案的发生,即一名自称张差的男子闯入太子居住的慈庆宫,事件背后是否涉及宫廷阴谋,一度引发轩然大波。朱翊钧迅速将此事定性为“疯癫奸徒”的个人行为,避免了事态的扩大,但这同样暴露了他对于朝政的疏离和对潜在危机的回避态度。
自万历十七年(1589年)起,朱翊钧彻底停止接见朝臣,导致内阁出现“人滞于官”、“曹署多空”的局面,朝政陷入瘫痪。他对于财富的追求也不减当年,亲政后不仅查抄了冯保、张居正的家产,还派遣宦官作为矿监税使,四处搜刮民财,加重了民间的负担。
随着时间推移,朱翊钧的怠政行为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批评。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右副都御史谢杰直言皇帝的政事荒废,指出亲政后的朱翊钧在诸多方面都不如即位初期。而朝臣们对于皇帝的面见机会愈发稀少,甚至有新入内阁的大臣未曾见过皇帝真容,只能通过数太阳影子来消磨时光。
尽管如此,朱翊钧的统治后期并未出现宦官之乱、外戚干政或严嵩式奸臣横行的现象,表明他仍通过某种方式控制着朝局,特别是在面对日军侵扰朝鲜、女真入侵等重大国事时,他仍然有所作为。这反映出即使在长期不上朝的情况下,朱翊钧依然保持着对国家大事的关注,以及一定程度上的政局掌控力,尽管这种控制方式远非理想,却也避免了王朝的彻底崩溃。
六、擅长书法
明神宗朱翊钧不仅是一位在位时间最长的明朝皇帝,也是历史上着名的书法家之一。自幼年起,他就展示出了对书法的浓厚兴趣和天赋,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家学渊源和辅臣的教育熏陶。神宗的母亲,慈圣皇太后,本身就是一位书法爱好者,她的影响无疑为神宗的艺术之路铺垫了基石。而辅臣张居正等人在安排的皇家教育课程中,特别注重书法的训练,使用《大宝箴》作为影格,这不仅锻炼了神宗的书写技巧,也培养了他对书法艺术的深厚情感。
神宗对书法的热爱,体现于他偏好书写大字的习惯。即位之初,他便以“好为大书”着称,经常有内侍环绕左右,请求获得皇帝的御笔墨宝。万历二年(1574年),神宗赠予张居正“宅挨保冲”四字,赐予吕调阳“同心夹辅”四字,以及六卿每人一幅“正己率属”的书法作品。同年闰十二月,他又亲笔书写了“弼予一人,永保天命”八个大字赠予张居正,这些作品无不显示出他深厚的书法功底和大气磅礴的艺术风格,即便是前代擅长书法的帝王,也难与之媲美。
除了对书法的个人爱好,神宗还积极推动了草书的普及。在万历年间,由于他的倡导,草书入门书籍《草书百韵歌》广为流传,几乎是士子家庭的必备之物。其中,有一种特别珍贵的版本,即“万历十二年神宗御制序、跋本”,这份版本不仅包含了神宗亲自撰写的序言和跋文,更因其稀缺性和历史价值而备受藏家珍视。
七、结语
朱翊钧的一生,是明朝由盛转衰的历史缩影。他的统治见证了明朝的最后辉煌与不可避免的衰落。从“万历中兴”到怠政带来的国力衰退,朱翊钧的统治史,是历史学家探讨王朝兴衰、个人与国家命运关系的经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