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小说 > 历史军事 > 我有一个游戏分身 > 第30章 抢下一条街

第30章 抢下一条街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在契约了500个以上的仆从后,游戏系统的任务终于再次出现。

    这次是系统直接给的主线任务。

    【统帅部队超过500人,触发主线任务。】

    【主线任务一:占据一块地盘,作为势力驻地。】

    就是因为这个主线任务,宁石才故意刺激玛库骨,让他保持兽性。

    本来按照宁石的计划,这些极荒蛮人都应该到荒原上帮他刷怪。

    极荒蛮人的身体素质极好,即使有老弱妇孺,队伍赶路的速度依然不慢。

    花了三天时间,宁石一行人终于到达了多荒附近的红杉林。

    “原地休息,前面就是多荒了!所有人将最后的口粮吃完,养足精神。”

    宁石一声令下,长长的队伍停下,大家席地而坐,拿出冰原特产荞麦面包吃了起来。

    宁石吃不下苦涩的面包,他并未进食,而是在红杉林附近查看,防止不长眼的魔兽突袭。

    远处,两个人影奔驰而来,宁石视力极好,一眼就认出了他们。

    玛吉斯和玛驽!

    两人身上的盔甲还带着血,接近2米的狼牙棒上,残留着未知生物的肉渣。

    “玛吉斯,发生了什么事?不是让你们在竞技场刷声望吗,怎么从昨天开始,我的声望值就不再增长了。”

    【声望值:本体373(小有名气)/分身(423/1034)(小有名望)】

    宁石走后,玛吉斯和玛驽便找了一家竞技场,凭借着变态的体质和再生天赋的恢复力,二人像是永不停歇的体力怪,一口气连胜21场。

    每次胜利,他们都会高呼原主宁石的名字,当天就为宁石赚到了500多点声望,正是有他们刷的声望,宁石才能顺利契约极荒部落的战士。

    “老大,我和玛驽在血罪竞技场分别连胜了37场,竞技场的老板格鲁找到我们,说我们连胜让他的赌场输了很多钱,逼着我们一定要败给对手。

    有损老大名望的事情,我们怎么会干,于是就跟他们打了起来。”

    “我们昨天冲出重围后,就在红杉林附近等待老大,闲着没事,杀了一些魔兽。”

    宁石这几天的经验值一直在增长,目前已经积累到235000的经验,系统并未提示经验值具体从何而来,宁石之前一直以为这些经验都是布鲁斯在刷怪。

    “部落来到多荒,必须要有一个根据地,我之前还在想从哪里开始下手,现在不用犹豫了,先拿下血罪街。”

    多荒一共118条街,除了极少数的街道,绝对部分街道是混乱无序的状态。

    虽然有势力占据街道,但是这些人并不愿意花心思管理街道。

    血罪街就是典型的多荒街道,其统治者是血罪佣兵团团长格鲁,格鲁拥有6级血脉狂暴虎,职业为28级血脉战士,实力极为强大。

    受到血脉影响,其为人作风霸道,残暴无比,在他的统治下,血罪街每天争斗不休,流血杀人如家常便饭。

    其他商人的生意受到很大影响,久而久之,血罪街成了多荒最混乱最贫穷的街道之一,但是格鲁不在乎,因为他经营的是血罪竞技场,斗殴的人越多,竞技场的生意越好。

    由竞技场衍生而来的赌博行业也跟着兴旺发达。

    格鲁的血罪佣兵团具体有多少人,都有哪些高手,宁石不知道,他手下现在都是粗犷的狂战士,没有打探情报的斥候部队。

    多荒最强大的势力是背靠奥莱帝国的狮鹫商会,他们拥有编制100人的狮鹫骑士大队以及编制3000人的狼骑士战团。

    就靠这些兵力,狮鹫商会统治了10条街道。

    血罪佣兵团是个小势力,只统治了血罪街一条街道,宁石估计也强不到哪里。

    “玛库骨!带着战士们跟我来!其他人原地休整。”

    一声令下,500多位狂战士齐刷刷的站到宁石身后,他们每个人的身高都在2米5以上,身材粗壮无比。

    虽然很多战士赤裸着上身,手上只拿着骨头棒子做武器,看上去装备极差,但是一股嗜血的气势已经形成。

    受这份气势震慑,红杉林内,无数的飞鸟惊起,胆小的魔兽四散而逃。

    一群人就这样强势的走进了多荒,所过之处,人兽皆避。

    径直来到血罪竞技场,血罪佣兵团就驻扎在此,宁石毫不客气,直接拿出许久未用的林野长弓。

    嘣!

    一箭将血罪佣兵团的招牌射成两半。

    “是谁!活得不耐烦了吗,敢来老子这里闹事!”

    伴随这一声怒喝,一股虎威从佣兵团驻地传出,宁石坐下的角马不安的打着响鼻,若不是宁石安抚,角马当场就跪下了。

    “哼!”

    看到狂战士也受到虎威震慑的影响,宁石冷哼一声,一股龙威从他身上扩散看来。

    啵!被龙威一激,虎威像是气泡一样破裂,消失得无影无踪。

    格鲁骑着一只巨大的老虎走出,身后跟着数百个装备精良的佣兵。

    本来气势汹汹的一群人,被龙威震慑,行动变得僵硬。

    格鲁膀大腰圆,留着一把络腮胡,眼睛是诡异的红色,他神色凝重的看着宁石一行人,缓缓说道。

    “阁下,我有得罪过你们吗,为何无故拆我招牌?”

    感受到宁石这群人不好惹,格鲁也不是傻子,知道忍让,佣兵团招牌被拆了,也没有当场发飙。

    宁石没有马上答话,而是一个洞察术甩了过去。

    【洞察目标:格鲁,精神力对比:16/15,可探查全部基础资料】

    人物:格鲁

    体质:29(40)

    精神力:15(25)

    颜值:7(络腮胡帅哥)

    家世:6(泰戈家族旁支)

    血脉:狂暴虎(6级/潜力9星)

    职业:血脉战士lv28

    技能:狂风战斧lv5,风影lv4,狂怒lv4,风刃附魔lv3。

    天赋:学习(白色)、暴力(金色)、虎威(蓝色)、风磁场(金色)。

    成就:血罪佣兵团团长,多荒城血罪街的统治者。

    【风磁场(金色):在磁场内战斗,敌人的速度小幅度减缓,自身速度小幅度增加】

    【风影lv4:释放后,身法借助风的力量,速度提升100】

    【风刃附魔lv3:被动技能,攻击中附带一定的风刃伤害】

    【狂怒lv4:释放后,力量增加300,速度增加100,大幅减免自身伤害,持续时间:5分钟,释放后陷入虚弱状态。】

    不愧是能在多荒统治一条街的强者,这一身技能和天赋太顶了,技能和天赋全开的情况下,速度和伤害瞬间拉满。

    虽然体质比不上受宁石反哺的玛吉斯,但是凭借着极强的技能和天赋,战力碾压玛吉斯。

    看来玛吉斯两人昨天能逃走,也是格鲁忌惮他们背后的宁石,故意放了他们一马。

    见宁石一直不说话,格鲁脸上怒气一闪而逝。

    “阁下,血罪佣兵团是多荒商会的会员,与布拉德血脉商会是联盟的盟友,没有深仇大恨,大家还是坐下来聊一聊比较好。”

    宁石哈哈一笑:“外界都说格鲁团长为人霸道残暴,真是谣言害死人哪,我看格鲁团长就很讲道理。”

    宁石手一挥,玛吉斯和玛驽站了出来。

    看到这两人,格鲁瞬间明白了。

    “阁下就是这几天多荒传得沸沸扬扬的极荒原主宁石?”

    宁石愣了一下,自己这么快就有名号了,极荒原主,听起来像个反派。

    “没错,我今天来,就是为我的手下要个说法。”

    “既然是极荒原主出面,我愿意做出赔偿。”格鲁马上说道,“哈里,去拿两箱金币过来。”

    不一会儿,哈里便抱着两箱金币出来,放在宁石面前,在格鲁的示意下,他打开了箱子。

    “宁石大人,这里是2万枚金币,你看是否满意。”

    宁石跳下马,来到装满金币的箱子面前,笑着说道。

    “格鲁团长真是能屈能伸,一手拖延战术让我十分佩服,这个时候,你的手下应该已经到达布拉德血脉商会的驻地了吧,不知道你等的援兵何时会来?”

    听到宁石拆穿了自己的缓兵之计,格鲁知道血战难以避免。

    在多荒,最不缺的就是厮杀斗争,他不是坐以待毙的人,对手虽然看起来强大,但也要打了再说!

    格鲁双腿一夹,胯下的巨虎瞬间启动,闪到宁石身前。

    一道闪亮的光芒照耀在宁石的脸上,那是巨斧劈下的刃光!

    宁石正想躲闪,发现自己身体被风包裹住,速度变得缓慢了一些。

    格鲁直接开启了风磁场的天赋。

    呛!

    关键时刻,宁石拔刀而出,架住了巨斧。

    滋~滋~

    宁石反转刀身,刀从巨斧上划过,发出滋滋的响声,滑到斧柄处,眼看要斩刀手腕,格鲁不得不抽身后退。

    胯下巨虎的反应慢了,被宁石一刀开膛破肚。

    在风影的加持下,格鲁的速度极快,瞬间便消失在宁石眼前。

    咻!咻!咻!

    斧头裹挟着风刃,从四面八方向宁石袭击而来,宁石狼狈的闪躲着,始终没有反击。

    格鲁看自己占据上风,心神有所松懈,他闪到宁石背后,继续挥着巨斧。

    唰!

    一片刀光闪过,格鲁整个人定格在半空中。

    “你真以为我的速度没你快吗?”

    宁石收刀,淡淡的说道。

    “好快的刀……”

    说完这句话,格鲁的身体和头颅一分为二,掉落在地上,鲜血撒了一地。

    宁石的体质本就比格鲁高8点,后期的体质,每一个加点的增幅都非常大。宁石的身体一直是均衡发展,不仅力量强,速度也不慢。

    宁石的速度本就比格鲁快好几倍,即使有天赋和技能的弥补,格鲁的速度还是不如宁石。

    在这种情况下,宁石还故意示弱,抓住格鲁的破绽一击毙命,让他连释放狂怒技能的机会都没有。

    看到团长被宁石一刀斩杀,本就被极荒部落的狂战士们打得溃不成军的血罪佣兵团成员,纷纷扔下武器投降。

    血罪佣兵团被团灭!

    抢下一条街的小目标,达成!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