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老夫就爱这一口
“老叔,看清楚了,这是麻汁,就是芝麻做的,这是葱姜酸……总之,根据你自己的口味来……”
“老叔啊,我跟你说,这个做蘸料啊,每加一种调料,都是一种不同的味道,就像人生一样,每一种原则……”
“嗯,香菜,这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选择,高于生命……”
方静之细心的给蓝玉演示如何制作一碗完美的蘸料。
调制蘸料,那也是一门艺术。
这是他上辈子无数次吃火锅总结出来的经验。
辣椒油放多了,就容易辣。
醋放多了,就容易酸。
嗯,就像爱情一样。
蓝玉早已经迫不及待,也懒得听方静之关于人生与蘸料的废话,自顾自的拿起一只小碗。
“懂了,懂了,咱懂了!”
一回头的功夫,蓝玉早已经按照自己的方式,一样不落的做好了一碗料汁,更过分的是,这家伙竟然还在往里面放臭豆腐。
那可是自己前几天做的不成功臭豆腐啊,老王没舍得丢,就暂时放在那里,准备拿来喂李大山…
嗯,喂狗狗的!
“哎哎哎,老叔,这玩意不能加,这是臭豆腐,正经人谁会往蘸料里加臭豆腐呢——算了,你自己看着来吧!”
蓝玉面色讪讪,兀自嘴硬。
“谁规定蘸料就不能放臭豆腐,老夫就爱这一口行不行!”
“好好好,只要你乐意,随便加吧!”
对于蓝玉这独特的嗜好,方静之只能表示随意就好。
这就像是豆腐脑是甜还是咸,永远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
但崂山可乐,肯定是宇宙第一!
百世,可口,脚丫子都不是!
趁着蓝玉还在那里研究蘸料,方静之来到自己的卧室,从床下搬来了一坛子自己制作的竹叶青。
如今的大明已经有了蒸馏酒,好在如今依旧是处在10版本,不像后世一般,各种酱香,清香,芝麻香……
至于各种香型是怎么制作出来的,方静之并不知道怎么回事。
但好在他也是个好酒之人,上辈子他在闲暇之余,也曾琢磨过如何才能制作一种新的口味赚一笔,打算为白酒圈好好上一课,茅子都能长寿了,我这强肾健体没问题吧!
但结果不是太美好,还没等他设计好能装三条华子,四打元子的包装袋,酒厂就被查封了。
如果不是他跑得快,如今就跟合伙的同学一样,给国家添麻烦了。
可令人没想到是,来到大明,反而是真的让他研究出了一种新酒。
将蒸馏酒的工具换成清洗干净的竹子,蒸馏出来的酒水,喝起来竟然还带着一股子淡淡的竹子清香,别有一番风味。
寻了两个杯子回来,不理会还在那里研究蘸料的蓝玉,豆腐,青菜,鸭血,一股脑的丢进锅里,汤中打了一个滚,就变了颜色。
嗅着空气中弥漫的浓郁鲜香味,端着蘸料回来的蓝玉情不自禁的吞咽了口唾液。
还没闹明白这火锅与军中乱煮有什么区别的蓝大将军,告诫自己一定要稳住。
可莫要像刚才蘸料一样,丢了身份。
没错,那份加了臭豆腐的蘸料,已经被蓝玉丢到隔壁院子了。
他已经试过了。
那味道!
妙不可言!
“可以吃了,不过羊肉吃起来最讲究。”
“一,二,三!”
方静之夹起一片羊肉,放进锅里,倒数三个数,快速将羊肉从锅里夹了出来。
轻轻抖了抖上面的汤水,在蘸料中一滚,随即放进嘴里。
鲜嫩多汁,满口生香。
蓝玉早已经急不可耐,作为大明土着,他何曾见识过火锅的魅力。
一看方静之已经打了样,立马就操筷子上了。
清汤的不错,茱萸的也不错。
不错,不错……不错个锤子啊!
“我说你,哎……”
算了,懒得说了。
方静之用一种看土鳖的眼光看着疯狂的往嘴里塞食得蓝玉。
老王总是习惯性的多买了一些羊肉,大概有七八斤左右的样子,可经过刚才蓝玉的暴风吸入,肉眼可见羊肉已经去了一大半,这厮就是个纯粹的肉食动物,还没数到二呢,羊肉就进嘴里了,方静之愣是没抢过他,大半的羊肉都进了他的肚子,青菜愣是一点也没动。
“老子这辈子,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食,真是那个,那个什么,回,回回那个什么来的。”
“回味无穷……”方静之无语道。
“对,回味无穷,老夫就想说这个来的,不用你小子提醒!”暴露了自己没文化的一面,蓝大将军多多少少感觉丢了面子。
“小子,要不咱们盖个酒楼吧,就做这个,这个火锅!”见锅里的肉已经吃了个干净,蓝大将军装模作样的捞着锅里的青菜,嚼的咯吱作响。
酒楼,还是算了吧!
众所周知,没点指鼠为鸭的本事,你开什么酒楼。
好在,方静之还真有。
所以,他打算自己单干。
“只吃不喝没劲,老叔来给你尝尝我这竹叶青,绝世美酒,皇帝老儿都没喝过,哎呦……”
故意不接蓝玉的话题,方静之单手拎起脚下的酒坛,一点不小心就牵动到了背后的血痕,身体一僵,哎呦一声便叫出了口。
“咋滴了,大侄子!”蓝玉扭头,狐疑的看向方静之。
“抽筋了,抽筋了!”方静之扭了扭背,随即将酒坛子拎到桌上。
抽筋了?
你莫不是当本侯爷是个傻子!
蓝玉不满的龇牙,这混小子还把自己当外人呢!
作为沙场悍将,大大小小的战役经历无数,蓝大将军怎么可能分不清到底是抽筋还是受伤。
只是一眼,蓝玉就看出方静之的背后有伤了,一把将方静之扯了过来,双手略一用力,刺啦一声,衣服撕裂,背部就露了出来。
不算健壮但很结实的背部,一道紫黑色如同蜈蚣的棍痕突兀出现。
方静之惊呼一声,双手下意识的捂住胸口。
咋地,这是咋地,暴露需求了嘛?
那你好好说啊,别撕我衣服啊,挺贵的!
到了如今这个年代,方静之才清楚一件衣服的价值。
别以为古代江湖好汉们为什么喜欢在打架之前脱衣服,那不是他们有暴露癖,纯粹是因为做一件衣服太贵了。
而好汉们,众所周知,都是穷鬼。
“捂什么,老子在你背后,又看不到,又不是娘们,你害羞个什么。”
就是因为你在我背后,所以我才害怕啊……
看到这蜈蚣一般的伤痕,蓝玉脸色微微一变,凝重问道:“这是被谁伤的?”
“没谁,就是昨晚打群架的时候被人打了一棍子而已,不过我也没吃亏,那小子被我打傻了!”
男人打架,无论自己被揍得多惨,对方总是更惨的那一个。
这小子既然不愿意说,那就只能咱自己调查了!
娘们的,敢动咱蓝玉的好大侄,吃了狼心狗肺汤了!
“这种棍棒伤,没有好的治疗法子,需要揉搓开,叔手劲有点大,你忍一下!”蓝玉说着,宽厚的手掌就按到了棍痕上,稍一用力。
“哎呀,我曹~~~”
方静之惨呼一声,瞳孔收缩,下意识的就要挣扎,就被蓝玉一把控制住。
“别动!”身后传来蓝玉稳如老狗的声音:“别不知好歹,别人想要老夫动手还没这个资格,看老夫尿手回春,给你揉搓开了,睡一觉就好了,换做别人,你少不得还要疼上两三天!”
nmgb,尿你大爷的手,文盲。
方静之心里暗骂,一时疼的喘气都困难。
可很快,他就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蓝玉的手似乎有魔力一般,明明痛的要死,可手心里似乎有一股子热气,按在伤痕上,暖暖的,就很舒服~
嗯,咋回事?
难不成?
本少爷也有抖m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