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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 番禺古城,倡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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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沿着崎岖土路而行。

    若不慎陷入泥中,还得靠人力推车。黑夫下车看过,因为连绵多雨的缘故导致土路松散。甚至出现些泥坑,里面还有泥浆。不慎踩进去,恐怕鞋履都要湿透了。也难怪越人喜好光脚而行,除了因为潮湿容易得脚气,恐怕也是防止踩进水坑。

    黑夫也看过些历史网文,在面对基建难题往往会选择手搓水泥。可实际上想要做到,却是困难重重。

    首先面临的难题就是高温煅烧,毕竟只有在高温条件下,石灰岩里的钙才能和黏土里的硅形成硅酸钙。而对温度的最低需求就是1500度,而且还得长时间保持。

    然后还得面临研磨粉末技术,这关可不是那么容易能做到的。水泥的所有组成部分,都必须是微米级的粉末状态,8微米筛上存留不超过10。想在古代达到这样的工艺,几乎不现实。

    再有就是烘干了,毕竟水泥受潮就会凝固成块,那基本就没法用了。所以水泥中所有成分必须是绝对干燥的,这可不是自然晾晒能实现的。特别是在岭南这样潮湿多雨的环境,更加不太现实。

    或许能手搓出劣质水泥,但想要投入量产使用还是需要走很长段路。在黑夫看来,与其不切实际的攀科技,倒不如一步一个脚印的安稳发展。

    水泥或许不行,但还有替代品!

    走了大半天的土路,在日落时分终于是抵达至番禺土城。眼前的土城很明显是经过秦国改造过的,甚至还有条护城河。城墙高约两丈半,挂着匾额。左右两侧还竖立有木桩箭塔等战备工事,也是为随时到来的战争而准备。

    护城河两侧散落着诸多的贝壳牡蛎壳螺蛳壳,看的黑夫是眼花缭乱。这年头不论是钓鱼还是结网捕鱼,难度都是有的。可像螺蛳牡蛎这类则容易获得些,特别是在旺季很容易就能得到。虽说肉少了些,却总比饿肚子要来的强。

    黑夫在南郡时,其实也有黔首会以捕捞螺蛳为生。千万别想着这不吃那不吃,在物资匮乏的时代有的吃就不错了。像那些勋贵可能瞧不上螺蛳,可对黔首而言却没的选择。

    吊桥缓缓放下,车驾便顺利通过。别看番禺只是土城,却是五脏俱全。刚进城门,里面便是略显简陋的瓮城,还设有箭塔、门闸、雉堞等防御设施。肯定是远不及后世,但用来对付越人却是绰绰有余。

    “看来,喜君也没少费心。”

    “皆为本职,不值一提。”

    喜则是很平静。

    秦国好不容易攻下南越,自然要守好疆土。既然是以防守为主,就得防患于未然。建造土城作为堡垒,确保要道和粮草不失。治理好后方,也算是变相的支援前线。

    穿过瓮城后,映入眼帘的便是秦越建筑风格的完美结合。左侧是以夯土石砖为主的里闾房宅,而右侧则是越人的散居风格。主路则铺着石子路,略显颠簸。

    “番禺土城本来都以竹屋林寨为主,起码都是两层。上面住人,下面养些家禽牲畜。”喜这时则介绍起来,缓缓道:“迁来的秦人则有些无法适应,我便令他们修些里闾而居。虽说比较潮湿,却还算能住。”

    “能住就行。”

    喜捋着胡须,笑着道:“老夫记得,不久前上将军曾上书求女无夫家者三万人,以为士卒衣补。皇帝则准其万五千人,其中就有些倡妇。若是老夫猜的没错,恐怕也是你提议的吧?”

    “嘿嘿。”黑夫只是笑了笑,坦然道:“喜君有所不知,这么多女子迁至岭南必会生乱。可前方锐士拼杀,有的更要留戍于岭南。思来想去,我就想到这折中的法子。”

    “挺好。”

    喜坦然点头。

    这年头还是比较开放的,对女子贞洁也没那么看重。正所谓上行下效,统治阶层玩的这么花,下面的黔首也是类似。像寡妇再嫁改嫁,也是极其平常。比如说张耳娶的就是二婚的,陈平娶的则是五婚的……像安陆县还曾发生一起灵堂ntr案,把黑夫的下巴都给惊掉了。

    选择倡女隶妾,再合适不过。她们本就是受刑之人,需受秦国调动。现在秦国要她们前往岭南,若能与秦卒通婚的,就恢复她们的民籍身份,甚至还能给她们添嫁妆。她们大部分也都是没啥亲人,要不然也不会沦为倡女。就算是到岭南成家立业,其实也更容易能接受些。秦卒也不挑,有些饥渴的只要是个女的就行。

    喜拉开帘布,指向前方道:“看见前面的佩笄妇人没?她便是从云梦迁来的,出自清楼,不知你现在可还记得?”

    “嗯,是铃儿。”

    黑夫轻轻点头。

    铃儿算是当时清楼的头牌花魁,她的双脚很是好看。戴着对铜铃铛,跳起舞来摄人心魄,所以是备受欢迎。

    “她怎么来了?”

    “她自己想来的。”喜轻轻叹息,“她说当初是因为你,她才能捡回条命来。这些年来虽为倡女,却从未有人对她无礼。既然是你上书提议,那么她们自然得做表率。你可知,她嫁给了谁?”

    “谁?”

    “周勃。”

    “啊?!”

    黑夫顿时惊了下,万万没想到自个竟然无意中促成桩婚事。而喜则是面露微笑,坦然道:“周勃先前就曾至云梦,机缘巧合下就与之结识。铃儿认为他敦厚老实,就有了离开清楼的想法。后来因为你顺势上书提议,我便做主将她许配给了周勃。”

    “这……也挺好。”

    黑夫顿时一笑。

    铃儿虽是倡女,却是清一手调教的。从头至尾那都是卖艺不卖身,不知多少豪商贵胄豪掷千金只为美人一笑。既然嫁给了周勃,如此倒也是桩美事。

    况且周勃出身并不算高,早些年曾以编织制作养蚕器具谋生。乡里有丧事,则去吹箫管奏挽歌,协助人办理丧事。娶玲儿为妻,倒勉强算的上是合适。

    “周勃现在可是老夫的左膀右臂。”喜望着黑夫,“他与你可不同,为人木强敦厚,可属大事。只是不好文事,今后还是得要多看些律令书籍。”

    “嘿嘿……”

    黑夫对此只是笑而不语。

    周勃啊,这可是有拜相封侯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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