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章
陈欣雅这辈子没收到过这么辣眼睛的照片。
像是她疯狂氪金的乙女游戏ssr卡牌,突然间变成了现实。
照片昏暗,像是在车后座,还映着暧昧的红色灯光。
她看到的只是男人下半张侧脸,和女人白皙的锁骨。
女人仰着脑袋,毫无防备地露出自己纤细的颈项,像只有优雅脆弱的白天鹅。
男人埋首在颈项里,不知道是嗅着,还是在撕咬。
气氛总像是更激烈。
因为男人入镜的那只手,骨节修长,正捏着女人的肩膀──一个充满掌控欲的姿势。
分明只露了侧脸,气氛却过分旖旎。
人美心善雅雅子:「卧了个大槽。」
人美心善雅雅子:「你本人吗?」
人美心善雅雅子:「尺度这么大的吗?」
人美心善雅雅子:「好帅,是哪里的小明星!」
日进斗金范小霓:「不是小明星,是正房。」
日进斗金范小霓:「下次回帝都,带来给你们看。」
日进斗金范小霓:「约会去了,ciao!」
人美心善雅雅子:「日进斗金范小霓撩完就跑?」
人美心善雅雅子:「是上次那个大帅比吗?」
人美心善雅雅子:「???」
人美心善雅雅子:「!!!」
人美心善雅雅子:「救死扶伤周医生来吃瓜!!!」
已经主动将自己洗白白送上床的卫博士在床上摆了半天pose,老婆却还是盯着手机在看。
他凑过去看,屏幕里是一张男人亲吻女人锁骨的图片,黑夜里,灯光暗红,锁骨白到发光,色气满满。
卫博士眼神一沉,挑了挑唇,拿过手机,将人压到身下:“是我不够努力,你才会羡慕别的女人 。”
陈编剧:我不是我没有你听我解释!
秦淮河不算宽,两岸是白墙黑瓦的仿古建筑,到了夜晚,灯火璀璨,热闹极了。
范霓和林以谦走手牵手走在古朴的白墙黑瓦边,墙上挂着红色的灯笼,天上夜幕深沉,月光却亮,万里无云。
周围是拥挤的人群,他们不过是世界上最普通的一对情侣。
秦淮河为了这次的七夕,专门做了“七夕奇妙游”的主题活动。
路边的小摊贩穿上了汉服,站在木质的小车旁。车上挂着红色的旗子,端正的楷体写着产品的名字。
建康原本就是古城,城市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多,各种各样精巧的手工艺品,就摆在摊子上。
建康也算是三大火炉之一,夏天也热的很,就算在室外布了风扇,没走几步就两人满身是汗。
陈欣雅他们是怎么能够穿着汉服去雍和宫的?这不得热死。
范霓挑了把刻着牡丹花的镂空檀香扇,又去让林以谦挑。
檀香扇精致秀气,带着淡淡的檀香味,扇面上雕刻着花纹,还印上洒金面,林以谦冷静道:“我不热。”
建康比帝都和江城热得多,林以谦额上已经沁出了细碎的汗珠。
范霓眨眨眼:“你是不是不好意思,觉得这个扇子太女气了?”
林以谦不置可否,指着前面:“那边有绿豆汤,你要不要喝。”
“当然要!苏式绿豆汤,可好喝了。”看到闪着七彩霓虹的门脸,范霓摇着扇子拉着林以谦过去,“我妈妈是平江人,小时候我去外公外婆家玩,他们家的房子就和这个房子差不多,街口有一对老夫妻卖苏式绿豆汤,我每天都得喝一碗。你是不是没喝过?”
林以谦点点头。
这么大一个霸总,没有什么喜欢的也没有什么不喜欢,连苏式绿豆汤都没喝过——有点可怜。
“挺好喝的,和帝都的绿豆汤不一样,里面的配料很丰富。”范霓掰着手指数着,“有绿豆、糯米饭、青红丝,还加了薄荷水,喝下去冰冰凉凉。”
队伍很长,两人在这里得排十几分钟,范霓给林以谦扇了几下:“还热不热?”
林以谦低下头:“头上有汗,帮我擦擦。”
“我看你压根就不是不好意思,你就是想要使唤我。”范霓从包里拿出纸巾,轻轻给他擦干头上的汗珠,又将扇子递到林以谦手上,“我手酸死了,你帮我扇吧。”
眼神瞟到范霓的手上——她今天戴上了一条白色的护腕,将手腕上的红痕遮得严严实实。
林神眸色一沉,从范霓手上接过那支过分秀气的洒金牡丹檀香扇,任劳任怨地给林太太扇扇子。
苏式绿豆汤,冰冰凉凉,带着这座江南水乡的甜腻清爽。
范霓带着她的自动风扇大林总,一路走街串巷地扫荡,买了梅花糕、鸡蛋仔、香辣糯米年糕,在臭豆腐店的门口,林以谦闻着空气中弥漫的怪味,终于出了声:“臭豆腐不卫生。”
“就吃这一次。”范霓拽着他的袖子,不由软下声音,“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我真的很想尝一口。”
“好不好嘛,林神。”
范霓每次胡闹撒娇的时候,总会用这一套。
“今天晚上帮我补课,求求了,我快挂科了,好不好嘛林神。”
“国贸开了一家潮汕生腌,你和我们一起去吧,好不好嘛林神。”
“会所包厢已经订好了,我的生日聚会,你一定要来,要是没有你,我这个生日过得一点意思都没有,别让我的十七岁生日有遗憾,好不好嘛。”
好像只要软下问他一句“好不好”,他就没办法拒绝。
林以谦像是看见了十年前的那个少女,骄矜却好奇。
新鲜的的好吃的尝一口,新出的游戏机玩一次,新款的首饰戴一次,新鲜感过了就不会再碰。
像一只娇贵的猫,这个世界都是她的游乐场,所有的一切都是她触手可得的毛线球,没到手的时候霸道的很,一定要弄到手边,也就这样,她才靠着对他的那几分好奇留在他身边。
喜欢追逐,喜欢新鲜,而非得到。
弄到手之后,又不一定会揽到怀里。
还好,他终于等到了她说喜欢。
林以谦终于叹了口气:“去买吧,吃不完的我来吃。”
范霓笑得眼睛都眯起来:“好嘞。”
两人捧着大袋小袋的小吃坐上了秦淮河畔的游船。
游船的二楼,毫无遮挡,可以看到头顶的月亮,和两岸的河景。
游船上来的几乎全部都是小情侣,还有穿着中学校服中学生。
身旁的微风夹带着男人身上的鼠尾草香味,和清淡的檀香味。
龙头游船摇摇晃晃,小情侣们腻腻歪歪。
酒的上头劲儿过去了,反而多添了疲惫,范霓摇摇晃晃昏昏欲睡,又非得撑着不睡着,怀里的鸡蛋仔还没吃完。
范霓慢悠悠地吃着温热的鸡蛋仔,自己一颗,又喂给林总一颗。
坐在他们前面的是一对中学生,女孩子抱着玫瑰花,看起来还有点闷闷不乐。
男孩子还在嬉皮笑脸:“不就这一次没考好嘛,下次我考六百分给你看。”
女孩子眼神在男孩子脸上上上下下,明显不相信:“你真的能考六百分。”
“我以前那么混,不是因为没遇见你嘛。”男孩子眼神坚定,“你能和我在一起,我命都给你,六百分算什么。”
女孩子小声嘟囔:“但你现在才三百多分。”
“那你得给我补课。”男孩子笑了笑,“我不仅要考上六百分,还要和你一去江城,你去江城大学,我就去旁边的江城理工,我们总能在一起。”
男孩子的校服发黄,手肘上还有着各色的蓝笔黑笔划出来的印子,女孩子长得漂亮的很,手上还戴着小姑娘们时兴的潘多拉手链,家庭条件应该不错。
范霓一边想说“小小年纪就学会画大饼骗小姑娘了”,一边又看向身旁还在扇风的林以谦。
这个世界上,又能有几个人能成为林以谦?
谁在年少时候没有过妄想,计划过很多种可能,能够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一辈子。
年少时候的喜欢,也没有几个能走到最后——回首看过去,也不过说一句“谁没在年轻的时候犯过傻”。
分开总比在一起容易,选择了最容易的那条路,总会找个理由自我说服不去遗憾。
如果男孩子没有能够考上六百分,如果就算她投了三个亿,君谦还能没能成功。
他们还能不能像现在这样坐在一起。
面前的小情侣已经黏黏糊糊地亲上。
男孩子亲的很凶,占有似的,好像在十七岁的时候接过吻,就能够占有彼此一辈子。
酒精让人卸下心防,范霓搂住了温热的手臂,突然道:“我后来联系过你。”
林以谦扇扇子的手顿了一顿:“什么?”
“在我生日之后,我联系过你。”范霓压低声音,像是有些委屈,“我给你打了很多电话,还给你发了短信,可惜你都没有回复我。”
“你的手机是我送的,我想你可能因为太讨厌我,连手机也不想要了。”
那支小小的手机,是市面上的新款,也是范霓死缠烂打要送给他的,说是她想随时随地都能联系到他,所以他一定要收下。
姚老爷子年纪大,力气却还在,小小的手机被摔在老宅的大理石地板上,摔了个粉碎:“范家那丫头真是成了精,勾引了你爸爸你哥哥还不够,现在又来勾引你。”
林以谦的眼神闪过一丝狠戾,吻上她发顶的吻却温柔,嗓音也柔和:“没有,那天我回去的时候手机不见了,我没钱买新手机。”
“所以,我不知道你找过我。”他垂了垂眼,眸色明暗,深不见底,“你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抛弃我,是不是?”
抛弃?
范霓敏感地觉得这个词不正常。
在吵架的那天,林以谦说的也是不想当一只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
有开始就有结束,有心动就有分手,但这不该是一次“抛弃”。
范霓想到黎皓送给她的那一叠照片,她发给林以谦的那一些短信,全是十七岁的她对于年少妄想的最后一点点执着。
现在回想都觉得羞耻,还好林以谦没看见。
但她不希望林以谦觉得他是被“抛弃”的。
“当然没有——后来我想了想,我们总有方法可以在一起。”范霓敲了敲男人健实的胸肌,“我哥哥答应我了,把你带在我身边,和我一起sat补习,一起去美国读书,回国之后和我一起在通腾工作。”
那只骄矜的小猫终于扑住了她喜欢的毛线球,想把它据为己有。
林以谦抬了眼,这下子看起来还有几分轻松愉快,“按照你的打算——你想包养我?”
范霓轻轻“哼”了一声,扭过脸不去看他:“我倒也没做这种指望,我知道你骄傲,不会愿意的。”
林以谦打断的很迅速:“我愿意。”
“啊?”这下范霓也有些意外,迅速又转头回来,像是有些迷茫。
他又郑重地说了一次:“我愿意。”
范霓觉得这三个字是说不出的奇怪,还没意识到哪里奇怪,便听到前面的两个中学生脑袋聚在一起嘀嘀咕咕:“哇,好浪漫,求婚诶。”
“但是为什么是那个小哥哥在说‘我愿意’?”
“女孩子也可以求婚呀。”
范霓的脑子虽然算不上迷糊,但在酒精的作用下,也算不上多清醒,就听懂了一个“求婚”。
怎么就扯上了求婚?
林以谦突然笑了一下:“我好像还真的没有求过婚。”
“这样想想,还是会有些遗憾。”
就连先上车后补票的雷君豪也为秦薇准备了一个盛大的求婚仪式,求婚的表白词准备了一页又一页,最后问的时候也还只是直愣愣地说:“当我媳妇儿,我会对你好的,好一辈子。”
他连这样的承诺也没给过。
林以谦靠近,环住范霓的脖子,撩开她的长发,取下项链。
一枚闪闪亮亮的harry winston钻戒就挂在项链上。
将那枚戒指攥在指尖,林以谦弯下膝盖,第一次仰着脑袋看范霓。
范霓很漂亮,从下往上看的时候更漂亮,迎着月光,好像整个人都朦胧。
像是夜空中可望而不可及的霓虹。
林以谦都能听得到自己的心跳声,这像是缔结某种永恒的契约。
“虽然晚了十年,但我还有向你求婚的机会。”
“范霓,我愿意把我的所有都交付给你,你愿不愿意包养我一辈子,不论贫穷,富贵,疾病,一生一世,我们再也不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