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周董事约他见面
小雨忽至,淅淅沥沥地渐在了阳台上。
空气中泛起一丝丝凉意,顺着雨水的轨迹扬到屋中。
林慕尘皱了下眉头,想伸手拉过被子,但在床上摸了一会儿都没有摸到,才想起来他来这里好多天了,都没有去买些生活用品回来。
啧了一声,睡意也全没了。
起身后发现李平不在屋内,小圆桌上还放着一盒饺子。
“这是什么馅的,是鸡肉馅的吗?”
林慕尘翻了个白眼,“哪有鸡肉馅的饺子啊,苏月白。”
“哦,那我们可以自己做啊”
“林慕尘”
“喂喂喂”
无视苏月白的扯淡,林慕尘洗漱完毕后就将饺子吃了,是玉米鲜肉馅的,虽然已经凉了,但味道还在。
刚放下筷子,床上就响起了手机铃声。
还别说,纪小微每次打电话的时候都特别能掐点,基本都是他刚起来没多久,就打过来了。
“慕尘弟弟,你是不是在外面闯祸了”
“没有吧,发生什么了?”
“这几天我在酒店里碰见不少打听你的人,也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你要多加小心!知道吗!”纪小微嘱咐道。
“哦,这样啊。”
林慕尘点点头,看来他确实需要多出去转转了,不然杀手接了任务,只知道他在主题酒店,也没有准确到定位坐标,想找他确实要靠打听。
“对了,你第一次接客的那位周董事想要找你。”
林慕尘有点诧异,“她?”
“嗯对,她想和你私下交易,就是不走天堂娱乐,你陪她一天,直接给你两百万。”纪小微说这句话的时候有点幽怨,“姐姐我啊,本来是不想答应的,但这钱可不少,所以觉得还是跟你说一声。”
“好,我在夜末央那间酒馆等她。”
“慕尘弟弟你什么时候也能陪一下姐姐呀。”纪小微有点赌气,语气中的幽怨比刚刚更盛了。
“嗯,过多几天吧,纪女士。”
“啊我开玩”
“我没有开玩笑。”
电话挂断后,对面的纪小微拿着手机直接就愣神了,想着想着,脸蛋突然红成了苹果,她要去买新衣服,不不不,还要去做头发,做指甲!!!
夜末央风情酒馆
正是他之前跟李平去的那间,位置就在不夜城边缘的步行街上,距离主题酒店也不远,走过去大概就五分钟。
不夜城,之所以叫不夜城。
因为他们只要开业了,就没有打烊的这个说法,所以在边缘的这家酒馆,早上到晚上都是灯火通明的。
这次林慕尘没有选择靠玻璃的位置,而是挑了一个精致整洁的卡座,又点了一杯名叫烈焰的鸡尾酒,托着腮听着酒馆其他人扯东又扯西。
其中一个穿着背心的邋遢青年,大概也就三十左右。
说自己以前怎么去抓女学生,又将她们囚禁在地下室里,每天给她们买各种各样的衣服,跟玩换装娃娃一样。
然后另外一个斯斯文文的老头就接口。
说邋遢青年那些只是小意思,他还抓过女警员回去,逼她去杀人,结果怎么着,她不杀,然后我就威胁她,最后还不是被妥协了。
然后就是一阵狂笑。
林慕尘拿起鸡尾酒喝了一口,目光落在大门外。
周董事已经来了,不过她今天穿得很朴素,没有往日那种大富大贵的感觉,特别是那双眼红彤彤的,就像刚刚大哭了一场。
“周董事,这里。”林慕尘伸手挥了挥。
周董事也看见了他,提着一个小包就朝他走来,也没有选择坐他身边,而是直接坐在了他的对面。
“要喝一杯吗。”林慕尘问。
“我现在没钱了,你还会陪我吗。”
“周董事家里有变故?”
她点了点头,“我离婚了,我先生他”
“不,那个人渣,联合小三私底里将我名下的财产都转走了,而且证据理由还十分的充足,我跟他打官司也输掉了。我当时还特别奇怪,为什么他会突然找我说什么公司有什么合作,结果他们早就串通好了!!!”
说到这里,周董事抬头望了他一眼。
“我那些朋友也把我拉黑了,我,好难过,所以想找个人陪陪,但是你们都是认钱不认人的,我用两百万作幌子骗你们出来,可是,可是,你们都不愿意理我。”
林慕尘笑了笑,“既然如此,我,应该就是周董事被骗的最后一个了吧。”
她叹了口气,无奈的闭上了眼。
“周董事,有什么地方想去的吗?”
“你答应了”周董事吃惊,她原本还不抱有希望。
“对,我现在闲着也是闲着。”
天堂娱乐本就是一座犯罪的城市,所以除了提供生活需要的不夜城之外,基本就没有什么其他玩乐的地方。
周董事领着他逛了一条步行街。
然后来到了南区的k歌场,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提早订好了房间,穿过霓虹灯光嘈杂的舞池后,沿着走廊过道,又拐到了后面的一个大包厢外。
这里虽然没什么人,但走廊的隔音效果不太好。
停在这里,她开口,“这是我之前订好的,也退不了。”
推开门后,还没等林慕尘抬脚,就被旁边的周董事给推了进去,然后咔嚓一声,天花板的灯全部被打开了,密密麻麻的黑衣人拿着枪支将他对准。
身穿燕尾服的老人,双手负在身后一脸微笑的看着他。
“您好,第一次见面,我叫曾云鹤。”
林慕尘没有说话,而是朝旁边的周董事看去。
“哦,我和她做了一个交易。”
“我帮她将公司夺回来,她帮我将你领过来。”
林慕尘推了推眼镜,“那你可真亏啊,曾老先生。”
“不,说不上亏不亏,就只是一句话的事而已。”
“那么,你成功将我领来了,有什么关照吗。”林慕尘笑了笑,又继续说,“或者,你想问,那个生面孔”
这话让曾云鹤眉头一跳,又将话题转开。
“坐下再聊如何?”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