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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7章 巧了,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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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云中君的世界里,神兵利器就跟批发的一样,各个门派都有那么几件。而作为百兵之君的剑,则独得各派恩宠。

    不知从何时起,江湖流传着一份“剑谱”,天下名剑都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排名。这名次不仅与剑本身的力量相干,也和使用者的力量以及战绩有关。所以名次并非一成不变,也不能完全代表每把剑的力量。

    但如果能在其中有名,那肯定不是一般的兵刃。云中君的“天照”在剑谱名列十三位。不过因为他很少用剑,这个排名与天照并不相符。

    秦始皇三年时,云中君还是名为徐福的方士。他在东海之滨偶然拾得奇石一枚,形似剑,重如金,孔武男子双手不能举。徐福看出石中阳气,与自己的金遁十分合拍,大喜过望。马上带回以阴阳之法锻炼。

    炼足九九之数后,石破剑出。据说当时这把剑迸发出的光辉,把夜晚的咸阳照得如白昼,还惊动了秦始皇。始皇派人一打听,得知了徐福,于是召来问询。

    徐福将宝剑呈上。始皇与群臣传视,只看此剑“弧若寒月,云霞灼灼”,犹如旭日东升。始皇大悦,赐名为“天照”。

    嘛,说得是挺邪乎。但如果修玛看到了,肯定会脱口而出“这不破晓吗?”

    总之,这把天照其实跟破晓的性能差不多。区别在于天照名为剑,但剑身略弯呈弧月之形,而且阔背单刃,更像是刀。毕竟云中君这个角色在当初设计的时候就参照了日式元素,而日本那边的“剑”其实就是刀。

    破墙的话就说到这里吧。

    铛——

    天照既已亮相,云中君也转守为攻,主动出击。

    铛——

    他深知魔刀千刃只攻不防,意思是这把刀在防御时与普通刀刃无二。所以只要自己压上去,伍六七就没有机会。

    “嗬!哈!”

    铛——

    过了几招,伍六七只觉得手好烫。

    他也想反击,但一是体力有些跟不上,二是云中君在挥刀时也没忘记操纵金雾。

    “哼!”

    见伍六七眼观六路,云中君干脆在伍六七背后造了一面金雾的墙。

    “呃!”

    伍六七发觉退路被断时,云中君已经举起天照,刀身突然迸发出火焰。

    “看剑!昭云未央斩!”

    呼——

    这一刀,伍六七只觉得眼前有一道锋利的火焰劈下,一时间无路可逃。

    既如此!

    “嘿!”

    他果断延长魔刀,如同剑鞭,缠住天照。

    稍微一拽。

    “哇!”

    成功把天照拽歪了些,让自己有空隙逃脱。虽说被余火燎了一下。

    “休走!”

    云中君马上集结金雾,试图再给魔刀瘦瘦身。

    嗖——

    伍六七迅速收刀,不给云中君可乘之机。

    两人就这样一错身。在云中君转过来的时候,伍六七右手拿刀压上去,左手从衣服里一甩。

    铛——

    兵刃相碰的同时,伍六七的剪刀也飞了出来。

    以气御剪。在与过去的自己成功融合后,这一招已经不需要专心操控,能随时使用了。

    当然,也多少参照了修玛的战斗方式。

    “哦?”

    云中君一边与伍六七对拼,一边也操控金雾去抓住剪刀。

    于是两人同时秀起了双线操作。魔刀和天照火并,金雾与剪刀追逐。

    一番缠斗之后。

    噗——

    找到机会急速下落的剪刀,还是撞在了金雾的墙壁上,一动不动了。

    而想着一口气了结云中君的伍六七,也终究只是浪费体力。

    但是,刺客的眼神中充满了自信。

    “呼。”

    只见他先是退后,躲过云中君的劈砍。

    随后魔刀一甩,碎裂,延长!

    “哈!破罐子破摔了吗!?”

    这举动在云中君眼里就是送了。金雾马上拢过来。

    三下五除二,所有碎片全被金雾罩住,动弹不得。

    魔刀现在就剩个刀柄了!

    哒哒哒——

    但伍六七却趁着云中君专心操作的时候加快脚步,闪到了云中君背后。

    啊,原来如此,这手不错。

    就算是吃了真人丹的云中君,想要同时处理那数百枚碎片,也需要一定注意力和时间。他生成的大部分金雾都去控制碎片,还有那把剪刀。

    也就是说,面对伍六七此时的偷袭,云中君只能用天照来招架。

    但那又如何呢?一个手中只有刀柄的刺客能有何作为?

    你别告诉我他会用刀柄捅死我。

    所以答案就是——伍六七背后那把刀!

    “呵呵!”

    云中君自信地半转过来,那把刀他留意很久了。伍六七从战斗开始到现在一直没有摸向背后,也许是想弱化它的存在感吧。

    那可能不是神兵利器,但对刺客而言,任何兵刃都可以做出成功的偷袭。

    所以云中君的目光自然更多集中在那把刀上。

    哒哒哒——

    两人的距离已经拉近,下一招,就要分个输赢。

    云中君毫不迟疑,天照横扫过去,卷着烈焰汹汹袭来。

    “死吧!”

    隔着烈焰,他却看到伍六七依旧迎头冲上来。

    刺客并没有摸向背后的刀,而是握着魔刀的刀柄。

    就在这时,有类似金属碎屑的东西从云中君面前一闪而过。

    下一秒。

    噗嗤——

    他的肚子就感受到了剧痛。

    “唔哦哦哦……”

    云中君吐血了。这一击很深,虽没伤及灵核,也足够让他丧失大半战斗力。

    他惊愕地低下头,看到了延长的魔刀,贯穿了自己的肚子。

    “这,这怎么……可能……”

    明明所有碎片都控住了,可为什么魔刀还在?

    云中君疑惑的目光,落在伍六七身上。

    “呼……呼……”

    刺客拔出刀来,气喘吁吁。

    碎片重新聚合,但并不是在刀柄上。

    而是变成了剪刀!

    “什,么……”

    “果然你不知道这招啊。”

    抓着剪刀,伍六七剪了两下。

    “你熟悉魔刀千刃,却不知道我的百变鸡霸弹。所以我赌你只见过失忆前的我,但没见过失忆后的我。看来我运气不错。”

    把剪刀收回衣服里。

    “这把剪刀是我失忆后才有的。你想不到它也可以碎裂,代替魔刀的刀刃吧?”

    “这……”

    这确实没想到。云中君知道伍六七的剪刀,即使自己没见过,也从少司命那里“听说”过。

    但伍六七的这招他不可能知道。因为伍六七是第一次用。

    凭这手初见杀,终于定了胜负。

    云中君的肚子不断流血,让他无法再集中魔力。

    金雾逐渐散开,碎片挣脱束缚,魔刀变回原样。

    方士已无胜算。但是!

    “该死的……刺客!”

    呼——

    拼上全力,金色手掌猝然显形,左右拍向伍六七。

    却在半途戛然而止。

    “呃……”

    因为魔刀早就先一步击穿云中君的心脏。这回,他的灵核碎裂了。

    跪了下去。

    “呼……呼……”

    但,还没有死。

    “为什么……不杀我……”

    “因为要杀你的,另有其人。”

    说着,伍六七丢下魔刀,将一直背着的刀抽出来。

    云中君粗粗一瞥,便知那只是一把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破铜烂铁。

    但握着它,伍六七从没露出过表情的脸上,有了一丝能让云中君清晰可见的愤怒。

    方士疑惑了。

    “那是……什么……”

    伍六七的语气倒还是平淡。

    “这把刀是一个叫徐大宝的人精心打磨的。你记得这个名字吗?”

    “哼……哪来的,无名之辈……”

    “想来也是。像你这样不把人当人的家伙,肯定早就忘了自己杀过多少人了吧?”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被这问话戳中笑点,云中君浑身都散发着即将消散的金光,还是摇晃着握紧天照。

    他的表情完全不存在愧疚反悔,只有理所当然。

    “这天下的,一切……山河之景,黎民之命,都是,陛下的!我等,以陛下之名……行事,皆是为了,国泰安康……又怎会,在意,小小的牺牲!”

    “所以在你眼里,桃源村算是小小的牺牲对吧?”

    “是,又怎样!不过是,一介刺客,岂能理解……我等的理想!”

    “行了,我听够了。虽然我很想再问问你之前在哪里见过我和阿星,不过你肯定不会说。”

    伍六七将短刀一横。

    “就让这被牺牲的人们送你一程吧。”

    “区区……刺客!”

    天照燃烧起来,就像是燃烧了云中君残存的灵基。他身上的金光随之增大。

    不顾一切地冲上来,劈砍!

    咔嚓——

    然而不知是金光太耀眼,还是眼睛已经不行了。云中君并没有看清伍六七。

    只感觉刺客低身拦腰一刀,给了自己致命一击。

    血溅当场,躯体自燃。

    云中君,灵基消灭。

    …………

    ……

    随着云中君的消失,这云霄阁也仿佛亮堂了一些。或许是他无意识散发的那些金雾也跟着消失的缘故吧。

    疲惫的伍六七望着手中的短刀。

    “对不住了,大宝。”

    看着它裂开,破碎,掉了一地。

    虽说是阎小罗打造,又经过徐大宝细心打磨,但终究只是普通的刀。一路战斗到现在,也是够为难它的了。

    它在自己迷惘,不敢直视过去的时候一直陪在身边,现在已经完美地达成了它的使命。

    “谢谢你。”

    伍六七将刀柄与刀身碎片放在一起,对着它们合掌鞠躬。

    顺便,他也姑且感谢一下云中君。

    托这个方士的福,他已经完全熟悉了魔刀,找回了过去的感觉。他从未感到如此畅快。

    手指一甩,丢在地上的魔刀飞起,落入刀鞘。

    是时候去跟立香会合了。

    “……覆灭与新生这一法则的象征。”

    覆灭与新生?立香心说你还挺能拽词的。

    这玩意说白了不就是。

    “‘乱世’的概念集合体吗?”

    天子背着手。周围的景象变化成了一望无际的草原,很让人心情平静。

    “正是。夏朝之前,在这大地上生息、消亡的部落。夏朝之后,二十四朝的兴盛与衰退。每个旧秩序都会经历的动荡、分裂、崩坏、毁灭,从中诞生新的秩序。吾便是这混乱时期的集合。”

    现在立香确信,这时而变化的景象是天子的心境。坦然说出自己的身份,让他感到平静和愉悦了吧?

    但是。

    “乱世的集合体……”戈尔德鲁夫连连摇头,“你这设定也太大太抽象了吧?”

    “哦?走遍诸多世界的迦勒底,会对此感到疑惑吗?”

    天子微微一笑。

    “战火熊熊,生灵涂炭。人们或为躲避战乱而隐居苟活,或为实现抱负而纵横天下。心灵会变得更为纯粹率直,也会更为虚伪狡诈。乱世充满了决定未来的力量,说能左右泛人类史的走向也不为过。

    “每逢新旧秩序更替,这庞大的力量便会在泛人类史上刻下浓墨重彩的笔迹。它早已形成,只是没有合适的时机现身罢了。”

    “这个时机就是蛇影吗?”立香问道。

    “不错。你可知蛇影为何创造这根源地?”

    “根据我们的推测,是想从这里向地球输送……”

    说着立香就反应过来了。

    “难道说……他们召唤了你,然后向地球输送‘乱世’?”

    “这个说法,并不准确。”

    天子慢慢踱步。背景的草原忽然吹过一阵风。

    “蛇影希望输出的,是‘覆灭与新生’这一轮回的概念。他们为这世界定义了乱世,在此基础上召唤了与之相关的从者。白起,曹操,云中君,每个人都在乱世中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只要乱世持续,对蛇影而言就足够了。”

    所以蛇影才没有一开始就创造个和平的世界,因为他们要的是乱世这个过程。立香懂了。

    新的疑问也出现了。

    “这个概念的输出对他们而言有什么作用?”

    天子摇头。

    “这就不是吾所能知道的了。但是迦勒底的天才,你应该猜到吧?”

    “多谢夸奖。”达·芬奇说,“还记得咱们推测的,蛇影正打算‘替换人理’吗?”

    戈尔德鲁夫接话道。

    “干涉根源,替换人理……难道要用这乱世来替换?”

    “具体的我不知道,但可以这样理解。所长你应该也看过小说电影吧?你觉得一个完整的故事需要什么要素?”

    不知道达·芬奇为啥这么问,戈尔德鲁夫还是稍微思考了一下。

    “肯定要有完整的情节吧?故事的开端,发展,冲突,最后再来个漂亮的结尾。”

    “没错。如果说蛇影想创造的新人理——姑且这样说——是一个新的故事,那么这个故事一定要有冲突的要素。但二次元并不像泛人类史那样绵延至今,所以蛇影要创造新人理的‘过去’,为这个‘过去’以及‘未来’设定规则。”

    “乱世就是其中之一吗?”

    “毕竟这就是泛人类史啊,战争与和平的轮舞曲。恐怕今后相当漫长的时间里,人类都无法摆脱它。吸收根源地的‘乱世’概念来组成新人理,估计另外两个根源地也是类似的情况。这就是现阶段我能想到的答案。”

    分析实际有理。戈尔德鲁夫都要忍不住拍手了。

    不过达·芬奇话锋一转。

    “但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这乱世的概念会是个从者。”

    “这,奇怪吗?”戈尔德鲁夫问道,“从者不就是这样莫名其妙的……”

    “别把从者想的那么方便啊。概念集合可以成为从者,但前提必须是有合适的肉身,光靠概念本身只能形成魔术层面的能量,不可能有形体的从者。”

    “可能因为乱世的力量够强?”

    “我不认为是那样。所长浏览迦勒底从者记录的时候,应该见过一个叫‘安哥拉曼纽’的从者吧?”

    “呃……就是那个浑身一片黑的家伙?”

    “他被定义为‘此世全部之恶’,可谓是‘恶’的集合体。但他原本只是个随处可见的普通青年,被灌输了恶的概念,才变成了这样。

    “就算没有肉体,哪怕是画像,口口相传的形象,只要是概念集合体,就一定会有一个明确的形象来承载它,这才能成为从者。”

    达·芬奇顿了一下。

    “所以天子大人,你是与什么形象融合,才变成了从者呢?”

    这一问,让背景变成了繁华盛开的阳春三月。

    天子的笑容也比刚才更开朗了些。

    “不愧是迦勒底的天才。虽说这个无关紧要的问题,但既然你问了,吾便不得不回答。其实答案早已明晰了。”

    “明晰?”立香不懂。

    “与三国相关,发自内心认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一循环,心中抱定了‘乱世终将再现,也终将消失’的念头,却不属于三国时代的那个人。”

    在天子说这些的同时,达·芬奇已经在查资料了。

    查到的结果,只能让她感叹怎么没早点发现。其实答案一直就在“修庵”这个名字里。

    她苦笑着。

    “你是【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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