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本文首发晋江文学城
冬日的清晨是最冷的,太阳被锁在云层里,清晨薄雾缭绕浮动,遮去了大半的景色,让人看不清远处。
小别墅是带着前院和后院的,后院有一小块绕着篱笆的土,但是里面没有种东西,只长着些杂草。
这是一个平常的清晨,书吟平常地醒来,发现此时的场景并不平常,因为沈钦就躺在她身边,书吟晚上有裹被子的习惯,此时一大床蚕丝被都被书吟一个人裹走了,沈钦就只分到小小的一角,看起来十分可怜又好笑。
昨天大黑绘声绘色地跟书吟描述了一下沈钦头疼起来问题有多严重,就差把沈钦头疼跟世界毁灭划上等号了,书吟被磨得没办法,就答应留下来暗中观察一下。
书吟:也不知道为什么,昨晚明明睡着之前还是一个人,早上起来就变成了两个人,挠头jpg
当时大黑是这样说的。
大黑:“你要留下来,你应该留下来,你必须留下来。”
书吟:“为什么?”
大黑:“你在这儿,沈钦这个狗比就不会烦我了。”
书吟:“不是,你作为一只狗子,为什么要骂别人是狗比,那四舍五入不就是在骂自己吗?我骂我自己?”
大黑:“……”要素过多。
书吟举起被子,拉过去也给沈钦盖了盖,她抓了抓头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她是一个很认床的人,突然换了陌生的床和房间,导致昨晚她挣扎到大半夜,好不容易才睡着,而且还是那种很浅、能感觉到自己随时都有可能惊醒的睡眠。
嗯,这个……她昨天晚上是感觉到自己睡得不太好,迷迷糊糊间好像是感觉到自己身边的床垫塌下去一块,还有一点被子被掀起来冷风钻进来的感觉,再然后……再然后他就没有记忆了,直接踏踏实实地睡到了天亮。
书吟你那个认床的做作习惯呢?死掉啦?
书吟看了眼沈钦,半晌认命地叹了口气,又钻回被子里睡了个回笼觉,再醒的时候,她人已经到了沈钦的怀里。
沈钦撑着头,书吟的脑袋就靠在他胸前,这是一个可以称之为经典的漫画里的场景——男女主角躺在草地上,女主被男主圈在怀里小憩,男主就半撑着身
子,柔情缱绻地凝望着女主角。
书吟的头发还有些搭在了沈钦身上,沈钦用手指绕起一缕,垂眼看着她。
“醒了?”
书吟:睡了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身边多了个人,再睡一觉起来,自己已经跑到了那个人怀里,这一定是在做梦,这该死的身体记忆。
书吟往后蹭了蹭:“啊,醒了。”
“那就起吧。”沈钦说。
书吟:???难不成这祖宗是在等她睡醒,要不是祖宗等的对象是自己,书吟肯定要感叹一句,天哪,这是什么神仙爱情!
书吟抱着被子醒了醒神,才走进卫生间把自己收拾好,又下楼给沈钦做了个早餐,本来是准备等沈钦吃完收拾好就撤离,结果刚一上饭桌,沈钦就把吃的往她面前一推:“吃吧。”
书吟拿着手机:?
然后书吟反应过来了,她以前应该也跟沈钦经常一起吃早饭什么的,书吟想了想觉得没毛病,就拿起筷子跟沈钦一起吃起来,她放了个煎鸡蛋在沈钦碗里,被沈钦嫌弃地看了一眼。
“什么东西,不吃,拿开。”
书吟:女朋友夹的菜都敢不吃,好得很。
书吟都要怀疑自己以前是不是给沈钦营造了什么虚假的温柔仙女人设,她怎么会找这个麻烦精谈恋爱,书吟就没明白。
没想明白的书吟倒是动作无比自然地把那个蛋夹回自己碗里吃了,沈钦勉强地吃了几口做做样子,就放下了筷子,书吟又像哄挑食的小孩子一样哄他,夹了一块培根放进他碗里:“这个好吃,你试试?”
沈钦:“不吃。”
书吟:“真的很好吃。”
书吟说完又觉得不对啊,这不是我的台词啊,正常情况下我应该说“爱吃吃不吃滚”啊,这个莫名其妙的耐心是怎么回事?
她看着沈钦勉为其难地拿起来吃了一口,就又把筷子放下了:“不好吃。”
“你真的很难伺候。”书吟无语了,“我以前是怎么忍住没把你头打掉的,因为爱情吗。”
沈钦看了眼盘子里的东西,一语道破天机:“这不是你做的。”
书吟:“不是我做的是鬼做的?”
“味道不一样。”
书吟:“……”这是什么破理由,这顿早餐明明就是她做的,非要说
起来,唯一一个没有亲力亲为的就是原材料用的是她在商城里买的培根片。
书吟在脑海里认真思考了一下这件事的可能性,顿了顿,她道:“难道我做个菜,还得从养猪开始吗?”
沈钦突然笑起来,像是被戳中了笑穴,整个人笑得肩膀颤抖,书吟以前没发现他这么爱笑,似乎在她跟沈钦坦白之后,沈钦突然就变得爱笑起来,沈钦平时都是一副面无表情地样子,只有跟她在一起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才会多变一些。
“我时常因为同步不到你的笑点而感到迷茫。”书吟说,“你以前的情绪也这么丰富的吗?”
沈钦笑容一顿,短暂地露出了一个沉思的表情,开口时又恢复如初:“是吗。”
刚被送到荣国做质子那段时间,他学会了伪装,装成柔若无害的小白兔,这样能免去许多麻烦,所以那时候他的表情不得不丰富起来。
后来回到了南燕,偶尔也能听到风言风语,宫人都在议论他就连在杀人的时候,表情都是不会变化的。
书吟:“是啊!当然是啊!”
也许沈钦自己都没发现,书吟每次一个很细微的动作就能引起沈钦情绪的变化,就连偶尔书吟看到了什么好笑的段子,上气不接下气的笑完一转头,就能看见沈钦欲盖弥彰的压平嘴角。
而有时候书吟说了让他不开心的话,书吟也立刻能感受出来气氛的低沉。
特别是那句“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明明是一个陈述事实的话,却跟什么老巫婆的邪恶诅咒一样,书吟说一次沈钦的脸就阴沉一次,搞得书吟现在不都敢提这句话了。
书吟吃完饭,心里还挂念着家里的大金毛,她昨晚没回去,也不知道临走前放的那些狗粮够不够它吃,书吟急着回去,就跟沈钦解释了一下,听说书吟还有一条狗子之后,沈钦表情古怪地摸了摸大黑的尾巴。
大黑虽然不太喜欢沈钦,因为沈钦头疼的时候控制不住力度差点把它揪秃,每次疯起来跑去地牢杀人的时候还总是要带上它,搞得它看完之后连续几天都吃不下饭,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大黑只能甩了甩尾巴,敷衍地回应了一下。
虽然它不喜欢,但它妈喜欢,它
作为子女又能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干涉父母的爱情吧。
大黑趴在地上,抬起眼瞅书吟,沈钦就用一种大佬的坐姿坐在沙发上,一边撸狗一边跟狗子一起看着书吟。
一人一狗盯着她,仿佛在说:你居然在外面有别的狗了。让书吟感觉自己像是一个抛夫弃子,跑到外面养外室的负心汉。
书吟这几天发现了自己一个特殊的能力,她能够通过沈钦的表情,推测出来这祖宗在想些什么,比如现在,他似乎在因为书吟要回家,以后不能一起睡觉这件事情而感到不爽。
盯什么盯,不是昨晚才一起睡过觉吗。
书吟又想起来今早莫名其妙出现在她床上的沈钦,觉得太危险了,以后不能再随便夜不归宿了,她喝了口水,心里刚闪过这个念头,下一秒差点被沈钦的话呛死。
“你搬过来住。”沈钦说,“或者我去找你,以前的时候你都会给我留窗。”
反正意思就是,不一起睡觉是不可能的,想都不要想。
“……你确定吗。”
书吟说:“可是现在我家住二十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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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吟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带着沈钦一起回家了,不仅沈钦跟着来了,连大黑都被拖着一起来了,大金毛十分懵逼地看着自己的铲屎官带回来的一个男人和一条大黑狗,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大黑倒是很自来熟,钻进大金毛的狗窝,把大金毛往里面挤了挤,然后趴下开始睡觉。
大金毛:???你这个狗怎么回事。
沈钦站在窗边,往外看了一眼。
书吟有点想笑,她塞了一杯热水在沈钦手里,故意道:“你不是让我给你留窗吗,来吧,你敢来我就敢留。”
沈钦捏捏鼻梁,斜睨了她一眼。
书吟就开始笑,窗边的花瓶里,插着一支红梅树枝,光秃秃地树枝上冒出几个鼓鼓的花骨朵,等天气再冷一点,就能开花,那是书吟前几天折下来插进去的,以前在大学士府,每到冬天,她也喜欢用红梅插瓶放在窗棂边做装饰。
最近书吟偶尔会回忆起来的片段,大多数都是跟沈钦有关的,她记忆中只有关于沈钦的那一部分都被抹去了,但其他的都还在,书吟偶尔也能从那些自己还记得的场景里,发
现一些沈钦存在过的痕迹。
有时候是放着红梅的窗棂上,那个不起眼的粘着雪的脚印,有时候是她上街去逛成衣铺子时,却莫名其妙地走到了卖男子衣服的地方,买了一堆男子的衣服。
都是一些很稀疏平常的记忆,书吟回来之后,其实已经很少想起在荣国那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因为对于她来说,过了刚过去时那段兴奋的日子,古代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姿多彩,特别是女子,大多数时候都只能呆在家里学习琴棋书画,对于书吟一个具有现代灵魂的人来说实在是无趣。
书吟偶尔会想,整整一年的时间,为什么她对于那段可以称之为奇遇一样的经历,并没有留下太大的印象,更多时候想起来,书吟只觉得那是一段十分枯燥又单调的日子。
书吟现在有些明白了。
原来她不是只有那些无趣的记忆,其实所有关于沈钦的记忆都是鲜活的。
只不过她忘记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本来想说点骚话,但我又看了眼时间,好的,来不及想骚话了,快更新吧。:,,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