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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休对故人思故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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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人的诗会总是只谈才能,不谈其他。

    不管是从哪里来的,也不管认不认识,只要能写诗,今日在场的便都是兄弟。

    诗会开始。

    第一个字是雨。

    叶云锦抬笔,行云流水一般写下一句

    “海棠不惜胭脂色,独立蒙蒙细雨中。”

    一旁的开朗小兄弟又凑上来,“哎哟,哑兄,你这一手好字啊!”

    “不过你这两句诗,差了点意思,太小家子气了。”

    开朗小兄弟在一旁蹙眉嫌弃。

    很快,众人都写完了诗,纷纷朗诵出来,由众人点评。

    众人写的都是云啊,风啊,楼台,台阶什么的意象,聚在一团,纵然是好诗,也显得平平无奇了起来。

    可唯独她这句海棠,引得众人停留了片刻,多夸赞了两句。

    “哑兄,你这小家碧玉放在这一堆里面,还挺显眼。”

    开朗小兄弟拍了拍叶云锦的肩膀。

    沈明尘默不作声看了一眼,而后又默不作声查到了两人中间。

    开朗小兄弟有些不耐烦,“哎哟你这人怎么这么没颜色,我这是惜才,想要多说两句,你怎么就这么碍眼。”

    “抱歉了,我表弟不善与人交流,有些怕人。”

    开朗兄翻了个白眼,下一轮已经开始,他继续提笔作诗。

    这一回则是“梨花”为题目。

    沈明尘瞟了一眼开朗兄写的,锐评:“小孩诗。”

    他声音不大,却被开朗兄听得清楚。

    “哟哟这么能耐,我瞧瞧你写的,‘门前两棵树,梨花与梨花。’就这,连韵都押不上,你管这叫诗,你嘲笑谁呢。”

    开朗兄直接把沈明尘那蹩脚的诗给念了出来。

    被念出来的沈明尘有些尴尬,只好拉了拉叶云锦的衣袍,像之前两人参加诗会那般求助。

    叶云锦拿起自己面前的那张纸,往前一推,展现给众人。

    “满宫明月梨花白,故人万里关山隔。”

    “我表弟一份顶两,别说是你写的,就是在场的所有人写的加起来,也比不过。”今日的沈明尘,忽然间话变得格外多。

    就如同五年前那个阳光少年郎一般。

    不过是十四个字,可读起来却像是走过了一生一样,千愁万绪,令人脑补出一段过往。

    “确实是好诗,不过我瞧这位郎君年纪轻轻,怎么能写出这般沉重的诗,可是经历了什么生离死别,与心上人再也不能相见的挫折?”

    纵然这些人什么都不知,还是戳到了叶云锦的心坎上。

    表情可以伪装,可诗却不会骗人。

    “是啊,郎君你的心上人可是去了什么苦寒边疆镇守关口去了?”

    忽然听到这么一句,沈明尘觉得,这句诗八成是阿锦为他写的,顿时脸上笑容明媚不少。

    众人吵吵闹闹的,又开始写了新的诗。

    只是这一回,众人的目光都落在叶云锦身上,等着她提笔。

    这个人虽不会说话,可已经连续两回夺得魁首,令人刮目相看了。

    “一微尘里三千界,半霎那间八万春。”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世事大梦一场,人生几度秋凉。”

    “……”

    一句接着一句,叶云锦像是要一吐心中不快,了然置身事外,只是挥笔写着。

    一旁的人早已经忘了诗会是什么,纷纷围在叶云锦身边看着,在她边上磨墨,小声念着她写得诗。

    等到叶云锦一吐为快,挥笔写完,将笔仍在书桌上后,一抬眼,便是看呆了的众人。

    沉默。

    整个诗会几十号人,鸦雀无声。

    仿佛这里早已不是热闹非凡的平康坊,而是另一个世界。

    半晌,众人才纷纷回过神来。

    “妙哉!”

    “太妙了!”

    众人的激动,溢于言表。

    这些诗句,随便一句就是千古名句!

    其中的大气,其中的豁然,其中的人生感悟,境界之高,范围之广,不可睥睨!

    简直就是神句啊!

    就算是将如今最著名的诗豪请来,也写不出这样的诗!

    今日得此一见,当真是开眼!

    “敢问……敢问郎君如今多少?家住哪里?可有婚配?”

    其中一人,迫切的问问题,说话时声音都是颤抖的。

    叶云锦平静看着那人,没有开口。

    她是个哑巴。

    “哎哟你问这个干什么!”

    旁边的人捣了那人一下,立马堆着笑看向叶云锦,“郎君眼下可是参加科举了?可是在朝做官?要是没有的话,我家正好吏部有人,不如我为郎君引荐一二?”

    “是啊郎君,你要是做官了的话,一定是能够当大官的!”

    “最起码当个翰林学士不在话下!”

    众人眼中全是赞叹。

    那位开朗兄,更是变成了一号舔狗,“小郎君,你这字实在是太飒了,能不能给我写两个字!”

    叶云锦没有拒绝,抬笔写道:“知而慎行,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我也要我要也!”

    “我也要!”

    众人像是反应过来什么一样,一下子簇拥上来,

    “坚韧高雅,遗世独立。”

    “君子当如竹,气盖冰霜,风骨不改。”

    “……”

    一句一句,皆是勉励之句。

    可写着写着,叶云锦忽然间顿住。

    所有的诗句里面,她所提到风骨最多。

    可风骨?

    她的风骨,已经没有了。

    为最后一人写完后,她收起笔。

    “多谢郎君!”

    “郎君的才华,那就算是在前朝当个宰相也是绰绰有余!”

    “郎君可愿意留下姓名,以后常来诗会呀!”

    刚过了一波彩虹屁,如今又接着一波彩虹屁。

    众人对叶云锦的钦佩,溢于言表。

    叶云锦扯了一下沈明尘的衣裳,示意想要走了。

    沈明尘也不知,她方才还是欢快高兴的,而今却又像是蒙上一层灰一般,整个人灰沉沉的。

    出门之际,忽然间传出一个声音,

    “哑兄!你该不会就是五六年前,当今天子所带的那个哑兄吧!”

    叶云锦脚步顿了一下,转过头来。

    看着那活泼开朗的小郎君眼巴巴看着她,好像很希望她说话一样。

    她忽然觉得,女子不该被尘世淹没,才华也不应该遮掩,应当绽放的。

    “是,身边这位,正是沈郎君,不过我不是他的什么表弟,而是叶云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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