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新的边陲(一)
边陲镇的变化真的不小, 甚至比青石城还大,毕竟从80分变90分不容易,但从30分变60分却很快。
当然, 边陲镇现在可不止是60分了。
高大的防御墙一建起来, 边陲镇镇民的安全感立刻直线上升——墙边还配备了供暖管道,每隔一段距离就会有一根供暖的陶管, 不管什么时候都是温乎乎的, 从墙头上值守下来,靠着它焐焐手, 再喝上一碗热汤,立刻就能从里到外都暖和起来。
而靠着这些陶管种下的渔网草也不必再休眠了,这些魔植的主根扎在城墙内部,而枝叶和气生根则顺着城墙脚下留出的水泥管钻到墙外,基本爬满了两米以下的城墙——这几天跑到城墙下面来的小型魔兽基本上都被它们抓住了。
守城的民兵已经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了十几只狐狸和三十来只雪雀, 甚至还有一头野猪被渔网草绊住了四蹄,急得嗷嗷叫。至于零散的兔子之类, 民兵们甚至懒得去收, 就直接给渔网草加餐了, 倒还省得再去喂养。
当然, 供暖管道还暖不到城墙上, 但民兵们也不是从前的装备了。
从前他们穿什么呢?几块兔子皮或者狼皮的外套就顶天了,里头的麻布衣服之间还要夹稻草来保暖。这样的衣服哪里顶得住冬天的冷风,有些在城头防守的民兵,就是因为手脚冻僵反应迟钝, 才被魔兽咬伤咬死的。
但现在可不一样了,他们现在都是有“编制”的民兵,有统一发放的制服, 有统一发放的武器,从今年夏季开始就接受统一的训练,现在更是编好小队,轮流值守,一切都井井有条,跟从前那些为了几枚银币来拼命的猎人和农夫,可大不一样了!
“今年这衣服,可真暖和啊……”站在墙头,一名民兵还是忍不住小声说。
“值班期间不许交头接耳!”小队长立刻出声制止,但自己却也没忍住接了一句,“当然暖和,这可是云朵花做的棉衣!”
是的,今年发的制服,外头是加厚的细麻布,里头还絮了一层云朵锦葵的棉花——小队长好像听说过这个棉花其实不是花,而是云朵锦葵结的果,但反正都没差啦,新领主说它叫啥它就叫啥。
听说这东西就是织造那些珍贵的凉布暖布和各种漂亮衣服的原料,原本只有圣城的人才有办法种活,领主大人也是用金黄水晶才换来的一车种子,结果种出来的棉花就优先给他们做了棉衣。
这么一想,身上这件衣服简直就是金币做的,小队长甚至觉得自己这支小队都金光闪闪。
之所以给他们这样的优待,就是因为他们是“保卫家园”的人!
小队长不自觉地把身板挺得更直了一些,更仔细地用目光搜索着远处。第一场雪已经降下,大批的魔兽潮就要来了,他们身上穿着暖和的新制服,手里拿着铮亮的精钢长矛和刀剑,必须要好好表现!
当,当,当!城墙上的小铁钟响了三声,这标志着瞭望塔上的人发现了一波兽潮,不过规模不大,只要常规防守就行了。
常规防守的意思就是,一半人在城墙上就行。而如果大铜钟响起来,那就是大型兽潮,所有人都要上城墙了。
小队长眯着眼睛向远处看了看,但什么都没看见。但瞭望塔上的人拿的可是领主大人研究出来的望远镜,他们发出的警报从来没有错过。
果然,十几分钟之后,他看见了远处的兽群。
“有,有黑野猪呢——”一个民兵略有些惊慌。
野猪是边陲镇人最讨厌的野兽,没有之一。这东西无须魔化就很有杀伤力,而且它们性情暴躁,很爱攻击人。如果是魔化之后的黑野猪就更讨厌了,其杀伤力比个头更大的青犀更甚,毕竟青犀性情还较为温驯一些。
这一波兽群里,至少有四头黑野猪,如果换了从前,只这几头黑野猪,就需要全体上城墙,连骑士们也不例外了。
“慌什么!”小队长呵斥那个民兵,“有射击队呢。”今时可不同往日了,怕什么!
黑野猪们冲在最前面,这些家伙看任何东西都不顺眼,当然也包括城墙前方林立的水泥锥。
只听呯地一声,一米高的水泥锥被硬生生撞断,黑野猪也撞了个头破血流,不得不晕头转向地停下了脚步。
就在它这一停顿的时候,城墙上一声枪响,几乎有牛那么大小的黑野猪左眼鲜血迸溅,猛地一头向前冲去,又撞裂了一根水泥锥,这才倒地气绝。
突然倒下的同伴对冬季的魔兽们毫无触动,其余三头黑野猪就像没看见似的,照旧猛冲,于是在后面的水泥锥上也撞了个七荤八素。随着枪声响起,四头黑野猪尚未冲到城墙近前,就已经全部被干掉了。
“哟嗬!”一名年轻民兵一手握着长矛,另一只手攥拳忍不住挥动了一下。
不过他的举动立刻挨了小队长在后脑勺上的一巴掌:“握住你的矛,再分心就给我滚下城墙去!”
年轻民兵连忙把手收回去握住长矛——这时候离开城墙就是要关禁闭了,而被关三次禁闭,就会被踢出民兵队的。他可不想被踢出民兵队,他还想进射击队,甚至还想有一天,能够扛上丹尼尔骑士那样的枪,也在这么远的距离就干掉那些大型魔兽的!
此刻,在高处射击点上的丹尼尔已经开始装填子弹了。一口气干掉四头黑野猪,这在从前是很需要花一点力气的事,现在却是轻轻松松,只不过扣动了四下扳机而已。
“枪不错。”陆希打量着闪耀乌黑色泽的长枪,“这就是伦吉尔给你量身定做的?”
比起去年那把□□来,这把枪的射程又提高了,还配备了简易的瞄准器,已经有狙击枪的架势了。
当然,对丹尼尔来说,其实这种机械式的瞄准器已经没有太大意义了,倒是光学瞄准镜能够将他的视野推得更远,这才更有用处。
只可惜从目前来说,枪的射程跟不上,丹尼尔能看得到的地方,子弹飞不过去也是白搭。
“目前已经够用了。”丹尼尔珍惜地摸了摸刚刚击发过,还有微热的枪口。自打有了这个,他心爱的霜白长剑就惨遭抛弃,已经给了另一名最有潜力的初级骑士使用了。
四头魔化的黑野猪倒下,剩下的普通野猪倒是可以绕过水泥锥,但奔跑的速度终究是慢了下来,于是城墙上响起了燧发枪的声音,随着硝烟冒起,野猪们也东一头西一头地倒了下去。
直到最后,能够冲到城墙前面的野猪竟然十不存一。而且八米高的城墙对这些只有蹄子的野兽来说极不友好,它们除了在城墙下面无能狂怒,根本做不了什么,倒是爬满墙面的渔网草欢欢喜喜,伸出根须来缠它们的蹄子。
有几头野猪不信邪地用獠牙去戳水泥墙面,倒是戳出几道白印子来,甚至有生猛的还把墙面撞出了一道槽沟,但那货的獠牙也被崩了。
而在城墙上方的射击队,居高临下对着这些野猪,要是打不准就可以直接回家吃自己去了。
夹在野猪群里的是一些狼,这些家伙狡猾得多,借着野猪们庞大身材的遮蔽冲到城墙前,忽然间狂风大起,二十多头浅灰色的狼脚下生风,嗖地一跃三米,躲过了渔网草的抓捕同时在微微倾斜的城墙上一借力,再度跃起时就扑上了城墙顶端。
“刺!”随着一声大喊,一排长矛同时刺出,刚刚跃上墙头的三头灰风狼被长矛刺个正着,精钢还带烤蓝的矛尖跟跃扑向前的灰风狼撞个正着,两边都在用力,只听噗噗几声,矛尖突破灰风狼猬立的长毛和坚韧的狼皮,捅进了胸前和腹下,顿时鲜血四溅。
“二排刺!”小队长扯着嗓子大喊,于是前排民兵收矛的时候,后排民兵的长矛已经从他们身侧刺出,恰好对上后面跳上来的灰风狼。
两轮矛刺过后,只有三头灰风狼成功在城墙头着陆,其中一头身侧还被长矛捅出了长长的血道。
疼痛和鲜血让这些本来就失去理智的魔兽更加疯狂,受伤的狼张嘴长嚎一声,正要大开杀戒,一枚子弹已经从它的左颈侧穿透过去,将它的嚎叫和疯狂都扼杀在了摇篮中。
不过另外两头狼比它要精明得多,并不浪费时间去嚎叫,一跃就向民兵们扑去。
然而每段城墙都有一名骑士镇守,这会儿已经赶到了位置。初级骑士对付灰风狼这种轻型魔兽还是有优势的,毕竟城墙上空间狭小,灰风狼的风系能力有些施展不开,倘若腾空而起,那就是给射击队当靶子呢。
于是几息之间,两头灰风狼也相继躺在了城墙上,被民兵们拖了下去。
这一波兽潮至此基本就收拾完了,至于夹杂其中的一些更小型的魔兽,自然归渔网草收拾。
小铁钟当地响了一声,这表示这一波魔兽潮搞定,而远处暂且没有动静,所以可以打扫战场了。
于是在城墙下面的民兵就出去拖回那些尸体——这可是皮毛、兽肉和魔晶啊!
“有点太松散了。”陆希在瞭望楼上看着那些民兵欢天喜地拖拽猎物,微微皱起眉头,“今年到现在都很顺利,可不等于一直都能这么顺利,武器装备其实还不行,民兵的反应也不是太好……”
伦吉尔的炼钢厂目前的生产能力还是很有限,用来打制这些刀剑盔甲那是没有问题,但对于枪械,至今还停留在燧发枪上——倒不是说伦吉尔不努力,而是手下没几个能用的人,大家都在从最基础的开始学习,也甭指望立时就能赶上来。
就这么着,现在燧发枪也只有五十条,大部分钢铁都在这座城墙里头呢,还有一部分重头就是农具和锅具——民用占得多,军用自然会少一些,伦吉尔也不容易。
丹尼尔有点惭愧:“训练上确实……”他今年大半时间都在建城墙,训练的重点也在射击队,其余的民兵则是交由下面的骑士训练的。要说骑士们训练也不是不用心,但关于纪律这一点做得不好。
平常看不出来,刚才一遇到袭击就能发现,两排长矛刺出去的时机不错,这得归功于指挥的小队长,但刺矛的时候,明显有个别人退缩了或者因为一时慌张而没有及时执行命令,否则这些灰风狼都会被逼退,根本没有能够登上城墙的。
这一波兽潮并不算多大,而且最有冲击力的野猪都被收拾掉了,可是遇上灰风狼还是暴露出了问题,那假如兽潮全面铺开呢?假如小队长根本来不及指挥呢?假如有更多的魔兽突破上了城头呢?假如负责这一段的骑士没有及时赶过来呢?
但这其实也怪不得训练的骑士,骑士守则里的确有“服从”这一条,但这个服从指的是服从于领主,而不是纪律方面的服从。所以说,骑士自己都不在意纪律,怎么可能训练出来有纪律的队伍呢?就现在这种情况,还是陆希拟了几条注意事项的结果。
然而陆希到底不是专门搞这个的,再加上今年她的精力主要在种田和赚钱上,又跑去王都浪费了几个月,放在这方面的精力自然就少了,本来想着打打杀杀的事儿有骑士们呢,而且他们也更知道怎么对付魔兽潮,结果现在一看……
等今年的魔兽潮过去,绝对要给他们搞军训!陆希狠狠地想。
战场打扫完毕,暂时又恢复了平静,陆希于是也下了瞭望塔,去看了看今年的收获。
大批的雪雀群还没有到来,但是狼皮狐皮倒可以先收拾起来——野兽一拖进镇子,就有一些女人接手,皮剥下来,肉则用盐一腌,一部分直接给民兵们加餐,一部分则进入市场,供居民们购买。
以前,这些剥下来的生皮都只是简单地清洗晒干,之后就等着运去青石城,再由毕维斯带出去找商人收购,但从今年开始,边陲镇又多了一个“皮毛加工坊”。
当然,这个加工坊目前只有两种加工手段,一种是利用盐来加工盐湿皮,一种就是利用橡实里浸出的单宁来制成植鞣革。前者因为盐现在还有点舍不得,所以主要还是进行后一种制作。
橡实工坊建在河边,因为处理橡实需要大量的水。
先是把收回来的新鲜橡实壳仁分离,然后分开浸泡。浸泡用的是百分之零点五的火碱溶液,嗯,这一步倒跟肥皂工坊有点像。
这浸泡后的溶液之中,就含有大量的单宁物质,蒸发浓缩之后就是可以用来做鞣剂的栲胶了。橡子壳里的单宁含量更高,所以是不能丢弃的,浸泡完之后,倒是可以拿去堆肥,最后发挥一点余热了。
至于多次换水之后的橡实,现在里头的单宁经过至少40小时的浸泡已经可以去除四分之三,虽然不可避免地也损失了一些蛋白质和脂肪什么的,但大大减少了苦涩味儿,口感已经好多了。
如果换了是从前的边陲镇,这样的橡实已经可以让镇民们拿来果腹了。
当然陆希没打算把这些东西给人吃,她本来的想法是用来养猪和酿酒。前者不用说,养殖提供的肉食比狩猎要稳定得多;后者么,酒精可是有很多用处的。
不过现在计划就要改变一下了,这一批做出来的橡子面,得打包送去霉菌沼泽了。
“真的能吃吗?”海因里希闻着工坊里浸泡的碱水味儿,眉头打结。这味儿闻起来……当然饿极了草根树皮都可以吃,但是——他自己在青石城里好吃好喝,却给苏塞恩弄去这么些东西,好像是有那么点儿不大够意思。
这次轮到陆希冲他翻个白眼:“有得吃就不错了啊。”她总得先保证长云领的人吃饱,不可能让自己的领民饿着肚子,却拿好粮食去给魔鬼们啊。
工坊的负责人是个中年妇人,闻言却很高兴地说:“能吃,能吃的!磨出来的橡子面在后头呢,我们都吃过,好吃的!”没了那股苦味之后,蒸熟的橡子面还有点别有风味呢,何况还能加点盐,对于这些今年刚刚能吃饱肚子的人来说,并没什么可挑剔的。
陆希轻轻地叹了口气,对着中年妇人笑了一下:“以后就用不着吃这些了。会有更好的东西。”
“哎——”中年妇人答应了一声,但有些茫然的眼神明白地告诉陆希,她其实想不出来还有什么“更好的东西”,毕竟在她看来,如今能吃饱肚子,每天的菜里还能放盐,就已经是好日子了。而粉条和腌肉就是最好的吃食,还能有什么比这更好呢?就算真的有,那是他们这些平民能吃的吗?
陆希感觉自己很神奇地竟然完全理解了这个女人的想法,于是她又拍了拍女人的肩膀,加重语气说:“以后的日子会更好。”她一定能把这个边陲镇变成全新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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