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生活不易(四)
面板下方的数据确实变了, 长长的计数条虽然还是空的,但起点那里已经有一星肉眼可见的绿光了,旁边的数据变成了:45!
“你看, 你看!”陆希激动得想把光球抓出来拍一拍, “涨了三个数, 三个!这是谁给的?”
光球也有点高兴起来:“是艾米, 还有胡安娜和劳拉。”
“嗯?”陆希既觉得意外,又觉得没啥好意外的, 虽然好感不等于信仰,但确实是对你有好感的人更容易产生信仰值。但是,好感究竟是怎么转化为信仰的呢?
“3个信仰值都是今天增加的。”光球计算了一下时间,“好像就是在你展示了炼金术之后……”
炼金术吗?陆希有些哭笑不得,但这确实给她指出了一个方向,那就是——不依靠神力而产生的奇迹, 所赢得的信仰就是她的。
要是这样的话,等明年肥料全面铺开之后, 她的信仰数值一定会有一个飞跃!
陆希情不自禁地一握拳, 然后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长云领有多少人?”
“呃——”光球想了一下,“现在可能,有一万多人?”
“什么?”陆希大惊,“这么大一个领就才一万多人?”搞笑呐!难怪她进青石城的时候觉得冷清,敢情这是真的人少?
光球却觉得这很正常:“长云领领地面积虽大, 能耕种的田地并不多,人多了也养不起呀。再说没有教会,出产就更低——教会退出的时候,有不少人都直接跟着跑了呢。”
“还能跑了?”
“都是自由民,当然可以走。”光球给她解释了一下, 陆希才知道,原来这年头也没有什么严格的户籍制度,只要是自由民,完全可以随便迁住地的,只要你到新领地按人头交税,那新领主自然不会管,而旧领主也不能随便侵入别人的领地把你逮回去。唯一不自由的只有奴隶,逃奴在某种程度上比逃犯还惨,随便什么人都能把他们抓起来,并且送还原主还有赏钱,比抓逃犯可强多了。
当然,想要迁居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别说你去了新领地能不能养活自己,单说这
一路上能不能走下去就是个问题。如今这道路可不是陆希那时候,别说没有公共交通工具,就连路面都没人专门修整呢。野兽、强盗那都是常见的,身边没几个人结伴,那都不敢单独上路。
但是长云领这次情况不同。首先想追随教会的不少都是有钱人,他们自然有钱雇佣佣兵保护自己,更不怕没有马车可坐。
再者,这次迁移是有教会暗中鼓动的,附近几个领地都对移民给出了颇为宽松的政策,加上集体迁移不怕路上没人做伴,还真被教会拉走了不少人,其中还大部分都是有钱人。
“所以长云领剩下了一群穷人?”陆希得出结论,忽然觉得奇怪,“这些事情你怎么知道的?你不是只知道常识么?”
“这就是常识呀。”光球晃了晃身子,“这件事大家都知道呢。”当时的撤离行动搞得轰轰烈烈的,谁不知道?
陆希总觉得有哪里不对,但又找不出来,于是也就暂时扔下了:“你还知道什么?”
光球想了想:“剩下的就不知道了,我也就是知道那些传出来的消息。据说迁走的大概也有好几千人,里头也有特别穷苦的,但因为虔诚,所以被带去圣城过好日子了呢。消息传回来之后,陆续又跑了好几百人。”
“跑去圣城过好日子?”陆希嗤之以鼻,“真是异想天开。在长云领都过不上好日子,去圣城就行了?以前教会怎么不带他们去圣城,难道以前他们就不虔诚了?”专门糊弄愚民罢了。
不过这样也好,能跟着教会离开长云领的,肯定都是铁杆信徒,少了他们还更方便呢。至于有钱人跑了,虽然会带走一些财富,但带走的不过是金银之类,本地的资源却是带不走的。
“是好事?”光球不明白,“现在长云领很穷……”
“无产阶级才是最强的力量。”陆希像拍皮球一样拍了拍光球,“以后你会明白的。好了,睡觉睡觉,明天还有很多事要做呢。”
“无产阶级——”光球想了一会儿才理解,“就是什么都没有的贫民?他们有什么力量?他们当中甚至没有人能得到神恩。”
陆希已经爬上床了:“你不懂,所以说以后会明白的。快睡了,明天我得去找毕维斯,问问他王都的事儿。”
“明天你要上课。”光球很煞风景地提醒,“学礼仪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啊——”陆希把被子拉高蒙住脸,惨叫一声,“那早点起,在上课之前先把奴隶们的活儿安排下去!”
所以第二天早晨陆希起得特别早,前来叫她起床的琳目瞪口呆:“露西小姐您——”她太失职了,伯爵小姐竟然自己穿好了衣服梳好了头发,这这,还要贴身女仆何用!
“没事。”陆希一手拿起她端来的热牛奶,一手抓了个三明治,“走,先去把奴隶们召集起来,我还有别的活儿要安排。”
这个“别的活儿”,指的是种植技巧。
前几她整理出了一本《种植手册》,可是想推广的时候才发现犯难——别说奴隶了,监工都没几个认字的,写了半天没人看得懂,更别指望他们读过了给别人讲解。
而且,因为这本手册有很多内容都是一些年老奴隶们提供的,所以根本没什么人信服,尤其是那些监工,让他们承认自己懂的还不如奴隶多?简直笑死人了。所以到现在为止,陆希也就是在土豆地上争到了一小块儿,按她的手册来折腾,做为对照的试验田。
但是都已经播种了的地,生长时间又短,再有一个来月就要收了,恐怕到时候也很难有什么特别明显的差别,体现不出这方法的先进性来。没有对比,恐怕冯特伯爵都会觉得她瞎折腾,那底下人自然更是阳奉阴违,没人会重视的。
所以她需要一块真正的试验田,能够向所有人证明,按她的方法来就是好!
试验田是现成的,就是她堆肥的那块田地,她要把这块地分成两半,一半只施肥,还用旧方法种植,一半既施肥又用新的种植方法精耕细作,到时候用成绩打那些人的脸!
但是这里就有一个问题:精细的耕作,需要消耗更多的人力,如果按现在的工具,她耗费上一倍的人力种出来的地,即使能高产,可能也不划算。因为受种子的限
制,产量提高也是有限的,而且长云领的人口又不多,就是冯特伯爵手里这些奴隶,也不是什么大数目呢。
人不够,工具凑。但她自己可不会做,得找几个会手艺的奴隶啊。
陆希起得早,奴隶们更早,二十个奴隶已经在堆肥舍转过一遍了,现在堆肥还没什么动静,他们就把堆肥舍又检查一遍,还商议着再挖几个坑——青石城好多年攒下的那些东西还有呢,既然伯爵小姐说有用,那就继续弄呗。虽然说有些脏,可奴隶怕什么脏呢。
所以陆希过去的时候,他们坑都挖好一个了,学着前面陆希弄的,也加了通气沟,还在周围划出了加盖的堆肥舍的地基。
“瞧,奴隶们并不笨。”陆希在脑海里跟光球说话,“无产阶级只是无产业,不是无脑子,更不是无力量。”虽然说不管堆肥坑还是堆肥舍都比较简单,但奴隶们能自己弄得像模像样,这已经证明他们是能学习的。
能学习,就能进步。
“非常好!”陆希看过那坑,对他们满意地点头,“这个肥料我们当然还是要继续搞的,不过光搞肥料也不够,最终还是要落实到田地上来。有了肥料,我们也要知道怎么用,这个就是种植方面的知识了。”
“就是小姐说的那个手,手册吗?”胡安娜现在对伯爵小姐已经是盲目的信仰了,只恨自己不识字,看不懂那羊皮纸上写的东西。
但她很聪明,知道好多东西都是科林提供的,所以早就向科林那里打听了许多事,自己还怕忘记,还让女儿劳拉来学。
所以现在陆希提出试验田,胡安娜第一个就明白了过来:“小姐是说,我们要给一半地,现在就要做那个——耕地?”
之前他们种地,都是在第二天春天,要下种之前去地里,把长出来的杂草一把火烧了,然后把地耙一耙——是的,就是耙,甚至都还不是耕——之后就准备下种浇水了。
第一次听说这种粗糙的种植方法,陆希都要晕过去,简直不知道这样是怎么能种出粮食来的,难怪以前光球说种地靠牧师呢,合着牧师就是施肥、除草、除虫三合一啊——哦,高等级的
如主教大主教,还可以负责降雨,连浇水都省了,果然好用呢。
然而现在长云领可没这便利,再不深耕细作,这田是没法种了。
但是这个耕地的概念,这群奴隶里连科林都没有,因为黄金领那地方土地太好了,又有教堂,根本不需要什么深耕,每年也不过是用马拉着耙子在田里拖几次就行。
但是长云领没那么多马。半鳞马那都是骑士们的心头肉,又是战马,拿来耕田你是要找打吗?能用的,也就是商队的那些马了。这么一分配,可不是每块地能耙耙就不错了。
“没别的牲口吗?”陆希还是不想用人拉犁的,那实在太辛苦了,“牛呢?驴呢?”
奴隶们面面相觑,最后还是七嘴八舌地给陆希讲了一下:城堡里的肉类,主要来源于捕猎,也就是野猪野牛野兔野鸡;至于牛倒也有几头,都是奶牛,用来给城堡供奶的。驴这玩艺儿压根就没有,力气那么小,不如养匹马。
合着这地方就时兴用马,陆希算是明白了,那行,入乡随俗就用马呗。不过挺可惜的,其实牛力气又大又温顺,用来耕地再好不过的,喂起来还比马好伺候呢。
“牛不听话。”科林在这方面经验到底比别人多,“我听我父亲说过,牛拉到地里经常站着不动,若是用力拉,它还会顶人。除非有能驯兽的人,才能指挥它们。但是这样的人更少……”
而且有驯兽之能,何不去驯养魔兽呢,驯几头普通的牛有什么用?
“听说圣城有一支魔兽骑士军……”不知哪个奴隶小声说,“里头的骑士大人们骑的都是魔兽,龙鳞马都不是最厉害的,听说最厉害的大人骑的是地行龙!”
“听说诸岛之国的人就能驯海兽……”因为陆希和气,奴隶们跟她久了也没有开始那么紧张,这时还能说几句听来的闲话,“还有能驯魔鲸的呢。”
“魔鲸?”大部分奴隶都是长云领本土的,连海都不曾见过,只听传闻中说海是一眼看不到边的大,就如长云领那连绵的群山一般,其中的海兽却比黑云山的魔兽更多更大,魔鲸更是巨大得如小
山一般,这会儿听居然有人能驯服魔鲸,不由得都惊叹起来,也有不信的便反驳道:“那么大的魔兽,怎么可能驯服?”
几个奴隶争嘴,胡安娜倒是十分遗憾:“黑云山就有四角野牛,要是能驯服那个来耕地……”
四角野牛是一种群居魔兽,因头上格外多生出两只角来而得名。而因为角是魔鬼的标志,所以四角野牛也被认为跟魔鬼的关系格外亲密一些。这会儿陆希说用牛耕地,胡安娜不觉忽发异想:“魔鬼不会就用四角野牛来耕地……”
顿时有人笑话她:“魔鬼又不用种地。”
“是呀,魔鬼都是吃人的。”
一顿七嘴八舌,听得陆希十分好笑。偏偏艾米还仰起小脑袋,天真地问陆希:“小姐,魔鬼会种地吗?”
“不会。”陆希随口糊弄小孩儿,“魔鬼可笨了,都不如艾米聪明——”一眼看见旁边眼巴巴的劳拉,陆希又补上一句,“也不如劳拉聪明能干,哪儿会种地呢。”
于是两个小姑娘都心满意足,陆希也终于能把话题拉回正道:“你们有谁是会做木匠的?”
要耕地,得有犁,然而陆希只知道犁是个什么结构,却不会自己做。再说琳和莉斯也绝不会允许她亲自上手的。
“老约翰会……”科林看了一眼监工,小心翼翼地说。
监工的脸就拉长了点。老约翰的年纪比科林还大,得了咳嗽病,已经被扔在窝棚里好几天了,就等他自生自灭。现在科林说出来,是看着伯爵小姐仁慈,想给老约翰治病?一个老得要干不动活的奴隶,难道还想喝圣水吗?
当初就不该把科林弄来!监工气恨恨地想,却还只能向陆希陪着笑脸:“小姐,那个老约翰得了咳嗽病,已经不中用了。”他生怕陆希还想去看看,连忙又补充,“这个病还会飞到其他人身上,所以谁也不敢跟他一起住,只好放在窝棚里。”
陆希皱了皱眉:“咳嗽病?什么样的咳嗽病?”
咳嗽只是一种症状,而不是病因,能引起咳嗽的实在太多了,有的算得上烈性传染病,也有的只不过是小病一桩。
监工正想说话
,科林已经壮着胆子抢在他前面:“老约翰的病不会飞到别人身上。之前跟他同住的人,都没有得病。”
监工简直想给他一鞭子,但陆希已经发话了:“那就带我去看看。”既然不传染,那就好办。
“小姐别听他的!”监工哪儿敢让陆希去看呢,“老约翰明明得的就是咳嗽病,去年就有个从外头买来的奴隶得了这个病,最后不但自己死了,还带走了两个小奴隶。老约翰跟他一模一样,天天咳,身上发寒热,甚至还会咳出血来。小姐千万不能过去!”
他狠狠瞪了科林一眼:“之前他还没有咳血,是我们及时把他弄了出来,所以才没有飞到别人身上。要我说,就应该赶紧把他烧了!”
烧了——陆希现在对这个词儿颇有些敏感,毕竟她曾经是很可能被人烧了的,所以脸色不由得沉下来,监工察颜观色,立刻知道自己说了小姐不爱听的话,赶紧闭上了嘴。
琳也不愿意让陆希过去:“小姐,时候不早了,您还要上课呢。再说,奴隶们住的地方,伯爵大人也不会愿意让您过去的。”
陆希沉吟了一下,问科林:“你知道老约翰是什么时候开始咳嗽的吗?他在咳嗽之前都有过什么不舒服?”
她知道监工所指的那种“咳嗽病”多半是肺炎或者肺结核,但如果本身并不传染,又没有接触过传染源,那是肺结核的可能不大,最多就是肺炎,假如症状还不是很重,还可以试着治一治。
科林顶着监工要吃人的视线,壮着胆子答道:“老约翰是干活的时候摔进了河里,回来就开始咳嗽了……”他和父亲刚来长云领的时候,老约翰也帮过他们,现在他也要替老约翰说几句话,万一伯爵小姐仁慈,肯给老约翰一点圣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