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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炼金药丸(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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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尼尔脸上的表情十分丰富, 以至于陆希都很难判断他想了些什么,两人面面相觑片刻,丹尼尔才抛下一句:“您劳累了一天, 早点休息。”然后掉头就走了。

    “他没问你是怎么知道的。”光球跑出来, 在陆希耳边小声说。

    “是啊, 我也以为他要问的。”陆希叹口气, “你说,我要是说这是某个路过农庄的苦行者告诉我的, 他们会不会相信?”

    光球也没有主意:“不,不知道……这种事情……”有些事儿在光明大陆简直是自由心证。比如说判断巫师的标准,你孤僻离群,那你肯定是巫师,是为了不被众人发现而隐藏自己;你热情好客,那你还是巫师, 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真面目而迷惑众人;你长得丑,是巫师, 因为你用美貌跟魔鬼交换了力量;你长得太美, 那更是巫师,因为你用灵魂从魔鬼处换到了美丽……

    “所以说,如果他们认为这是巫术,那我说什么都没用,肯定会被绑上火刑架对?”

    “……嗯……”光球犹犹豫豫, 最后还是小声说,“如果你不给他们驱虫……”

    “那卡玛和艾米都无法洗脱嫌疑。”陆希叹了口气,“还有迪克,他的情况比较严重,如果蛔虫造成胆囊感染, 大概这里没有人能救他。”难道要指望汉克吗?

    光球默然无语,陆希伸出手指安慰地摸了它一下:“放心,自由心证的意思也就是说,如果他们说我不是巫师,那也有很多理由的。”

    光球蓦然一亮:“对了,要不然你说你接受了神谕!”

    “就像汉克说的那样?”陆希沉吟了一下,“倒也不是不可以。”本来她以为长云领的人是不信神的,结果现在才发现,他们不是不信神,只是不信任教会。既然这样,那么神谕理论上来说对他们是有用的,但前提是,不能让他们以为,她跟汉克那种撒谎的货色是一路的。

    但是最重要的,恐怕还是在冯特伯爵那里得到重视。

    “你说,长云领究竟需要一个什么样的继承人呢?”投其所好很重要啊,假如她是冯特伯爵需要的那种继承人,那什么女

    巫嫌疑,自然就都不算数了。

    陆希和光球在商量如何扯谎的时候,丹尼尔已经找到了约翰,他连门都没敲就进了约翰的房间,引来对方惊讶的目光。

    卡玛家住的房子也不过在这个村子里算比较好的,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约翰是这支骑士小队的队长,这才捞到了一间单独的房间——原本是摆一些杂物的,现在也不过勉强塞进了一张木板拼起来的旧床,房间的门还是树皮做的,也就是个摆设。

    但是环境归环境,礼节归礼节,即使树皮门一敲可能就会碎,丹尼尔受到的教育也会让他先在墙上敲出点声音来,等约翰让他进去他才会推门。

    然而他这次根本没有敲门,甚至顶着约翰惊讶的目光,他都没有道歉,而是直接说道:“我们要不要,也吃几颗药丸?”

    “什么?”约翰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什么药丸?”该不会是说伯爵小姐做的炼金药丸?

    “就是——”丹尼尔把陆希刚才的话复述了一遍,难得是一字不差,“我们会不会……”肚子里也有虫子?

    这下约翰的表情也有些难以形容了:“应该,不会的。”他们已经是中级骑士,甚至他离高级骑士只差一线,对自己的身体掌握远不是平常人能比的,如果肚子里有虫子,他们,他们应该不至于没有发现?

    丹尼尔长吁了口气:“你说得对……”

    他有点惭愧,刚才大概是被吓到了,居然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更让他惭愧的是,他居然就这么被吓到了,不过是几条虫子而已啊……

    难道他没见过虫子?在魔鬼群山之中,他没见过能喷射毒液的巨蜈吗?没见过能钻入皮肤和血管的软蜱吗?没见过魔化的吸血蚯蚓,可以无声无息把人吸干的吗?

    就,就从肚子里排泄出来的几条虫子,怎么可能吓得住他!

    不过,这些虫卵用眼睛可以发现吗?它们长什么样子?他以前有没有误食过?

    “丹尼尔!”约翰沉声叫了他一声,“你看清楚了吗?”真的是虫子?

    丹尼尔表情又有点扭曲。虽然他当时只看了一眼,但作为中级骑士,双眼又有特殊能力,一眼已经足够

    他看得太清楚了:“确实是虫子,有的甚至还没有死透。”

    “如果全村的人都能排出这些虫子,那么也许,事情就像小姐说的那样,真的不是什么诅咒,也跟那个孩子无关……”约翰沉思着说。

    “但她怎么知道的呢?”丹尼尔终于后知后觉地想到了这个问题,“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事,也没有听说过这种炼金药丸。而且我觉得——”与其说这东西是炼金药丸,倒更像是巫师用的草药啊……

    其实约翰也这么觉得,因为这个药丸,感觉跟教会宣传的巫师所用的草药真的有点像——巫师用常见的野草伪称为药物骗人服下,其实是以巫术施展于人身,让人误以为病势好转,但魔鬼的力量已经借此侵入病人的灵魂,慢慢吸取病人的生命力,之后,病人终将死亡。

    这都是《教义》上写明的,也是教会时时向民众宣传的——巫师乃是魔鬼的佣仆,他们接受了魔鬼的力量,然后用来害人。

    丹尼尔对此当然也十分熟悉,但是他现在却又想起了陆希对他说过的话——你们说教会是虚伪的骗子,却又相信他们说出来的话?知道《教义》是那些神职人员假神之口所编造的,却又以此为依据去给其他人定罪?

    “约翰——”丹尼尔垂下眼睛,终于还是犹豫着说,“也许草药并不像教会说的那样,用草药的也不一定就是巫师?”

    约翰没有发现他的变化,只是点了点头:“有些被烧死的所谓‘巫师’,确实是被冤枉了。”但是他们跟伯爵小姐又不一样,“等我们回到城堡,详细的禀报给伯爵大人。”究竟该怎么做,还是由伯爵大人来定夺。

    丹尼尔挠了挠脸颊,感觉自己心情有些复杂:“我曾经听说,那个女人也曾自称——”

    “不要提那个女人,丹尼尔。”约翰打断了他的话,“你知道伯爵大人非常不喜欢。”

    丹尼尔嘴唇动了动,最后说出口的话出乎自己意料之外:“我去看看那个汉克。”

    圣神在上,他一定是疯了?居然要去看汉克!看什么?看他有没有排泄出虫子吗?

    但是丹尼尔最后还是去了,然后他就看见了

    一个处于半疯状态的汉克。

    看守汉克的骑士侍从感觉自己的三观也要稀碎了,因为汉克排泄出了几条虫子!神职人员的肚子里也会有虫子?

    “果然有虫子吗?”丹尼尔表情麻木地观察着汉克,再次起了去向伯爵小姐要几粒药丸吃的冲动。

    众所周知,神职人员比骑士更得神明的偏爱,因为他们侍奉着神,离崇高的主更近一些。所以神也会给予他们更多的保护,比如说圣光治疗术。

    圣光不单能治疗他人,也对自己进行净化并形成一层保护,将诅咒、恶念等令人堕落和不幸的力量排除在外。因此神职人员中几乎没有堕落者,而一些堕落者则投入教会,以祈求这种保护。

    所以如果这虫子是一种诅咒,有神恩的汉克本应免疫,除非诅咒的力量太过强大,超过了他的等级。

    但这些虫子甚至没有造成平民的死亡,只是让他们肚子不时地疼一疼而已,如果这是诅咒,那也是最轻微的那种,稀薄的神恩也足够将它们净化了。

    还是说这种诅咒其实十分强大,只是目的并非致死?但假如是这样,那么能用几粒药丸就把虫子驱出人体的伯爵小姐,难道是有着强大的力量?

    又或者她真的是个女巫,只是借用了魔鬼的力量来欺骗众人?

    丹尼尔昏头昏脑地揉了揉眼睛,无比希望自己能快点突破升级,到时候或许他的眼睛就能看得更清楚,能够分辨魔鬼的力量。

    其实这一夜,整个村子里的人三观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暴击,因为几乎是人人都排出了虫子,少的一两条,多的七八条,有些人甚至是上吐下泻——很难说究竟是因为吃药,还是因为看见了自己排泄出的虫子。

    总之,这是有味道的一夜。

    睡得好的可能只有陆希,反正第三天起床的时候她是神清气爽,一睁开眼睛,阳光已经透过窗户的缝隙落到脸上了。

    低矮的石头房,所谓的窗户就是留出来的一个小口子,用草帘挡住,所以整个屋子里光线阴暗,可能还没她当初那四面漏风的板棚采光好呢。

    但是就正适合睡觉,而且还有条被子盖。

    陆希伸了

    个懒腰:“什么时候了?”

    “大概9点钟。”光球飞过来,“村民们已经都集中起来了……”大家都被虫子吓坏了,对伯爵小姐的命令不敢有半分怠慢。

    “我还没吃饭……”陆希叹息。

    这边的贫民每天只吃两顿,早晨起来就去工作,中午吃一顿比较饱的,然后晚上再吃一顿稀的。对此陆希实在不能适应,她需要早饭,而且不吃早饭,对身体也不好啊。

    幸好卡玛已经准备好了早餐——她曾听自己的丈夫说过,贵族都是一日至少三餐的,讲究的人还会有下午茶和夜宵,所以虽然家里并没有什么珍馐美味,她还是早早起身做了煎蛋,并往面包片上抹了村长送来的果酱。而且,她还烧了开水!

    没有黄油,因为村子里没有人能养牛羊,所以就没有。而果酱是用野地里采来的蔓越橘和草莓制成的,因为没有加糖,味道显然不佳,酸唧唧的。

    有得吃就不错了。想想外面饿着肚子的村民,陆希硬着头皮用水往下送掉面包,起身走了出去。

    外面是一双双惶然的眼睛。

    陆希咳嗽一声,随便找了块石头踩了上去:“大家不要害怕,我说过的,并没有魔鬼侵入到村子里来,你们只不过是生了病而已……”什么魔鬼哟,不过就是教会编造出来吓唬人的罢了,只可惜这些话现在还不能说出来,真是憋得难受。

    接下来,陆希把几条卫生守则宣传了一下:“……虫子,你们日常都见过,有些好比跳蚤和虱子,是住在人体皮肤之外吸血的;有些就像这种虫子——”原主的记忆里都找不到相应的名字,陆希只好现编一个,“这种肠虫,就是在人体之内吸血的。如果食物饮水不清洁,双手不干净,就会把虫卵吞进肚子……”

    村民们面面相觑,有人小声说:“咱们村外的河是很干净的呀……”水那么清澈,怎么会有不干净的东西呢?

    陆希噎了一下,无可奈何。她又不能现在变出一台显微镜来,让这些人看看那“清澈”的水里会有什么。

    其实大部分村民都对什么卫生不感兴趣,不少人都在窃窃私语,有胆子大的发

    问:“小姐,可是从牧月开始就不下雨了,如果不是魔鬼,主为什么不下雨呢?”

    这可真是个好问题,她怎么会知道天为什么不下雨!

    “这件事——”陆希正打算糊弄过去,忽然间一片云飘过来,遮住了阳光,刚才还明媚的碧蓝天空暗淡下来,很快就转为了铅灰色。

    “要下雨了!”村长惊喜地抬头看向天边,远处,更多的雨云堆积起来,沉甸甸的向这边缓慢移动。

    村民们都欢呼起来:“要下雨了,要下雨了!”从牧月开始就不下雨,地里的小麦和燕麦全靠他们从河里打水来浇,拼死拼活好歹没把作物干死。如今连河水都浅了一半了,再不下雨,明年的地还能种吗?就算他们还能用桶打水,河水都不够了?

    但是现在,吹过来的风里也饱含了水汽,眼看就有一场大雨要落下了。不是说一场大雨就能用到明年,主要是,天肯下雨了,就证明主不再怪罪他们了呀!

    那么,为什么之前不下雨,现在却下雨了呢?发生了什么?

    “一定是因为汉克!”有人的脑子转得快,“他欺骗了我们,说卡玛的孩子是魔鬼寄生的。伯爵小姐揭穿了他,救了卡玛和孩子,所以主就降下了雨水……主是仁慈的!”

    这下引起了许多人的附和,多克的哥哥实在没忍住:“可是艾米背后——”

    “伯爵小姐都说了,那是生病!”立刻就有人反驳了。

    纷纷有人点头,还有人开始揭穿多克当初怎么殴打妻子的:“卡玛怀孕他也一样动手,说不定孩子就是被他打坏了……”

    多克的哥哥成了众矢之的,被骂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连陆希都有些无语——多克打人当然是个混蛋,但这些人变脸也变得太快了,让她都有些心情复杂,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幸好哗哗落下的雨水替她解决了这个问题——雨水把所有的人都赶回了家,虽然很欣喜下雨了,但天气毕竟已经冷了下来,在这样的雨里淋湿,很可能就会因为风寒而丢了性命,毕竟现在村子里,连一个神职人员都没有了。

    “小姐,我们要尽快启程了。”约翰跟着陆希,看她的目光也十分复杂,“已经

    在这里耽搁了两天——这雨不会下太久,雨停了我们就出发。”

    “可以。”陆希想了想,“把汉克也带上。”

    “是。”约翰居然没有质疑她的决定,直接微微低头,“那我去准备马车。”

    “他居然没反对?”陆希难以置信地对光球说,“我还以为得好好说服他,而不是现在就把汉克烧掉……”

    光球小声说:“也许,也许他现在对你很信服,毕竟你刚解决了这个问题,就下雨了……”

    “这真是巧合……”陆希也不知道会这么巧啊,虽然这场雨的确解决了她很多麻烦,而且对村民们也有好处。

    “但是太巧合了……”光球也有些感叹,“你看起来比汉克更像得到神谕的人。”

    “我看现在已经没有人关心汉克了。”陆希耸耸肩,“这样想来,其实平民的信仰也许不是那么不可动摇的,关键是什么更符合自身的利益。”

    不过当马车在雨后的清冷空气中驶出村子之后,陆希就想推翻自己先前的话了,因为在她打开的游戏面板(大误)上,信仰值那一栏下面的数字仍旧是固执的15,没有任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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