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明月辞故人
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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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过完,一晃就到了清明,冬季的严寒已经消退,太阳一天天暖和起来,和煦的春风悄然而至,枯枝荒草在春风春雨的滋润下,又焕发了新的生机,吐出嫩黄的青芽。
筱筱的婚礼在五一举行,而五一假期正是旅游旺季,是餐饮的旺季,而汪小超的店里平时生意就很好,五一假期更忙了,但汪小超还是提前给主管说了休假的事。
主管比汪小超小两岁,算是同龄人,都能够互相理解,加之平时汪小超干活勤快,很少请假旷工都是满勤,主管爽快答应了。
汪小超在小县城停留了一天,与初中同学李刚、蒋栋栋小聚了一下。
从西安出发,心情不错的汪小超发了一条朋友圈,李刚得知汪小超要回来,便约他喝酒,还叫上了蒋栋栋。
上学时,李刚、蒋栋栋、汪小超还有吴筱筱是小学同学,彼此认识熟络,离开校园多年不见,汪小超也想见老同学、老朋友一面,他爽快的答应了李刚。
李刚现在在小县城一个机关里上班,工作稳定,生活的很安逸,李刚也很豪爽,仗义,汪小超很羡慕,也很喜欢他。
而蒋栋栋在做教育培训行业,上学时蒋栋栋就聪明活泼,机灵,讨人爱,大学毕业人家考上了公务员,据说为了爱情,又放弃了考上的公务员,也是相当牛逼。
不过能言善辩的他做培训老师,似乎也不错,混的风生水起。
三人上学时关系很好,不过离开校园,彼此的联系也少,但那份感情关系,要比普通同学记忆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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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小县城,汪小超先和李刚碰面,多年不见李刚变化不大,不过看着更加成熟、稳重,有一种压迫感。
去往饭馆的路上,俩人无聊的寒暄着,得知汪小超是回来参加小学同学吴筱筱的婚礼,李刚问:“吴筱筱,她嫁人啊!记得那时她学习好,长得贼漂亮。”
“对啊,她比我们还大一岁,咱们都29 ,她今年30了,还不赶紧嫁人。”
“哦,也是,她嫁哪里了。”
“北京。”
“我靠,嫁那么远,你还回去送礼,要是嫁那么远,我就不送,嫁的远,以后回来的肯定少,基本不会联系,不说吃饭喝酒了,见面说句话都不可能,你还跑回来送礼,送那干啥,一个月挣多少钱么,多难挣。”直率的李刚竹筒倒豆子般说出心里话,这也是汪小超喜欢、尊敬他的原因。
听了李刚的话,汪小超心里苦涩的笑了一下,并不是觉得李刚说的不对,只是自己想去参加筱筱的婚宴,算是做一个告别,至少对得起自己,不留遗憾,以后不后悔。
汪小超默默的听着李刚的话,并不吭声。
末了李刚冷不丁一笑,拧头瞄了汪小超一眼,来了句:“你上她没?”
李刚贱兮兮,坏坏的一笑,汪小超一下愣住神,感觉自己像是被一颗子弹击中。
并不是汪小超有多么的高尚纯洁。
经历了大学、煤矿、社会的浸染淬炼,汪小超已经不是曾经那个羞涩,呆懵,愚蠢的单纯少年了。
自己看过经历的人,说过的话,阅过的片要是抖落出来,可能会让熟悉的人怀疑人生惊掉下巴,估计要把眼珠扣出来好好洗洗,看是不是自己眼睛有啥问题。
但这一刻俩人不经意的对话,李刚这冷不丁的一句话,像是一个炮仗扔进了汪小超的心里,炸的他一愣。
不敢说自己思想多么高尚,汪小超也想过和筱筱在一起,希望完全的拥有她,或许就是李刚表达的那个意思,不过自己绝对是建立在和平共处,你情我愿,互相尊重理解的感情之上,决不会胁迫一厢情愿,而不是为了单纯的欲望而邪恶。
汪小超不知怎么回李刚的话,只是咂了一下嘴,叹口气道:“你这”
随即俩人嘻嘻哈哈,很随意就岔开这个话题,说一些杂七乱八的家长话,不过汪小超的心却平静不下来。
他感觉自己的心,像是一烧的通红的铁块,被狠狠地锻打了一下,他感觉自己的心变硬了。
3
李刚那贱兮兮坏坏的一笑,笑的让汪小超感觉眼前这个人有点不真实,是曾经认识的同学么。
是,他是以前上学认识的那个同学朋友。
来到饭馆,蒋栋栋已经到了,一番寒暄,三人点好菜又要了一箱啤酒,准备开搞。
期间,李刚接了一个电话,不一会又来两个人,也是政府机关单位里工作的人,酒桌上变得热闹起来。
大家的年龄相仿,二十八九岁,最大也不超过三十三岁。
酒桌上的狂放,老练,一看都是久经酒场的考验,那热闹、喧哗的气氛,一开始汪小超还喜欢,很高兴,享受这种热情热闹,但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各种话题就蹦跶出来,但大抵逃不出他们工作熟悉的事,以及有关女人的话题。
饭桌上有三人是事业单位,有正式工作,蒋栋栋搞教育培训也和事业单位挂点边,他们的话题,所讲所闻就有共鸣,而且感觉有意义高大上,不至于清汤寡水乏味,至少在场的人都有这个共识。
而酒桌上的五人,只有汪小超是打工的服务员,与此刻进进出出给他们上菜的服务员没啥区别,汪小超的话就显得少,大多都认真的听他们讲,好在大伙不知道汪小超在大城市具体工作是什么,不清楚汪小超的底细,这就给了他一种安全感,似乎穿了一层防弹盔甲,只要自己不乱说话,自曝漏洞,那么就可以安全的置身事外,看他们高谈阔论的表演。
酒已喝高的众人,胡乱的指点江山,其实也不过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话题都是八卦,女人,吃喝,洗脚这类的。
一旁的汪小超默默的听着,对他们的生活和话语感到惊叹,插不上一句嘴,他也不想卷入这种无聊、庸俗的话题,毕竟自己不熟啊。
看着李刚、蒋栋栋的豪迈,汪小超感到有点陌生,以前上学都是同学,怎么毕业离开学校后,大家简直变了样。
他们都是正儿八经,有正式工作的人,栋栋还是培训讲师,好歹也本科大学生,也是文化人,可思想嘴里飙出的荤段子,令没文化的人听了都汗颜,自叹不如。
当然这是蒋栋栋在酒桌上,把汪小超,李刚当成兄弟铁子,也明白男人爱好什么,他才放肆狂放不羁的胡说,离开酒桌,出了饭馆,谁不是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呢。
汪小超也理解蒋栋栋,毕竟彼此关系不错,是很好的朋友。
可看到,听着昔日好友说出如此放荡的话,汪小超心里还是难受,看着眼前人有了恍惚的感觉。显然社会的浸染,已经让原本记忆里的少年变了质,就像食物过了保质期。
想到这里,汪小超默默的想:“人可能也有保质期吧,这个保质期,最长也不过24年吧,24年,对于大多数食物的保质期来看,已经很长了,可能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有保质期吧。”
汪小超想劝解阻止一下栋栋,可又感觉没必要,打扰大家的雅兴,反倒会显得自己虚伪、无趣,自己已经学会少管闲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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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闹的酒桌的确热闹,不过在汪小超看来,这种热闹是虚无的。
他们都有正经的工作,三个还都在事业单位,小小的县城已经不错了,很容易结成同盟,而自己能与他们一块吃饭,全是因为李刚在这,自己要是没有一定的价值、实力,是不能与他们同路的,融入不了其圈子。
吃喝玩乐可以一块,但凭自己微薄,没保障,且不稳定的工作,是没有实力,精力与他们吃喝玩乐。
而且,王汪小超也不喜欢那种充斥着低俗乏味话题,吃喝玩乐的热闹。
别想让他们讨论新青年、正能量、国家命运之类的正向话题,而汪小超觉得有正义感,责任感,品性温良,脱离低级趣味的酒席讨论才最吸引人,而他们却很庸俗,自己也不可避免的要走向附和着庸俗。
看着热闹,一片狼藉的酒桌,汪小超既快乐又痛苦,他痛苦自己为啥没有他们那样好的命,可以体验享受那些庸俗的快乐。
其实,汪小超打心底并不讨厌,不反感同学朋友李刚,蒋栋栋他们那种游戏人间的庸俗,反倒羡慕他们。
其实生活本来就是这样,不是草生活,要么就被生活草,那有那么多踏马的高尚、崇高的理想与正义,只要不违法、犯罪,一切都是维护正常公共秩序的基本要求罢了。
所有的憋屈,痛苦,都源于能力与欲望的不匹配,所谓的好人,也不过是能力的限制,使其没有作恶的能力,真正的好人、高尚的人,是那种有能力作恶,却选择正义,把邪恶关进牢笼的人,这才配成为好人,称之为圣人也不为过。
离开酒场已经是晚上十一点,清净的街道显得安静,一轮明月高悬夜空。
回到住处,汪小超在日记里这样写到:
“一切都在不可避免的走向庸俗,如果不想抱怨自己,或使身边欣赏的人步入庸俗,那么自己就要努力,拥有不使自己和那个人步入庸俗的实力与能力,可其实,这也不过是另外一种庸俗罢了,所以庸俗才是常态,高雅、不俗都是孙子装出来的,扒光包装的衣服,其实都是赤裸裸的不忍直视。”
这次小聚,让汪小超触动颇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