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
“啊——”
“妈呀——”
尖叫声此起彼伏,犹如响在耳边。
这群小鬼真是够吵的。
林晓柒摸出耳机戴上,转头看向店门右侧,斯文正站在那里打电话。
他穿着黑色短袖连帽衫,灰色五分裤。
身量挺高,但微微弓着背,整个人散发着一种颓靡灰暗的气质。
偶有路过的女孩回头看他。
不明白有什么好看的,林晓柒疑惑地想,瘦骨嶙峋的,摸着全是骨头,虽然皮肤挺滑。
“等等,我为什么知道他皮肤挺滑?”
难道她什么时候摸过?!
思及此,林晓柒悚然一惊,整个后脑勺都开始发麻。
她咬紧嘴唇,狠狠闭了闭眼:林晓柒你清醒一点,如果你真的摸过,怎么可能不记得?
但是,这隐约有那么回事的感觉到底从何而来?
置于膝上的手动了动,好像在回忆他身体肌肤的触感。
她猛地掐住指尖。
椅子被拉动的呲啦声在身侧响起,林晓柒转头愣愣地看过去——斯文与她相隔一个座位坐下,侧首往这边瞥了一眼。
只不过是目光扫过这片时随意地一带而过,竟然吓得她脸色一变,差点掉下座椅。
这副一惊一乍的模样自然引起了对方的注意。
斯文视线回转,带着审视落在她面上。
但见她脸色苍白,好像受了什么惊吓,双目隐隐发红,似乎刚刚哭过。
他眸现疑惑,但并未说话。
触到他的眼神,林晓柒迅速撇过脸,并将椅子挪得离他更远,却仍是一副如坐针毡的模样。
斯文皱了皱眉,忽然想起一件事。
陈平被绑的那个凌晨,他循着定位手环赶到时,恰好将她从张勇枪下救出。
当时她昏迷不醒。他大致查看了一遍,见她没有什么大碍,就想将她抱到车上,包扎一下手臂上的伤。
结果,令人意外的情况出现了。
他抱着她刚刚走到车旁,忽觉一只柔软小手溜进他的衣服下摆,如柔滑的蛇般,缓缓向上攀爬。
那“蛇”一路游走,途经之地,皆战栗不止。
斯文头皮发麻,手一松就要把她扔进车里,却被她拽住衣服一起扯了进去。
一阵兵荒马乱。她死死攥着他的衣服不松手,也未曾睁眼。
最后,他不得不抱着她,一直等到救护车来。
医护人员试了试,也掰不开她的手,只得剪下那块布料,任她攥在掌心。
所以,她这是想起来了?
斯文看她一副见他如见鬼的样子,再度生出无言情绪。
在他身上摸来摸去的是她,攥着他衣服不放的也是她。
怎么现在她倒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
斯文瞥向她不住扑扇的卷睫,上面似乎还沾着晶莹的泪珠。
他略微启唇,又闭紧抿起,最终收回视线,将右手置于膝上,手指轻敲着,不发一言。
俊男美女在一起的画面总是格外引人注目,尽管他们看起来好像正在闹别扭,各怀心事的样子。
但对于爱嗑cp的人来说,正主同框即是发糖啊。
此时,前台小妹偷偷拍了一张照片放到微博,正在呼唤一众颜狗前来观摩。
忽听对讲机一响,里面传来同事的声音:“有人晕倒了……”
“是刘思宇!”
前台小妹还未反应过来,就见短发女孩起身一晃,瞬间消失在入口处。
她刚“哎”了声,又见那个男人紧随其后也冲了进去,还不忘回头叮嘱她:“叫救护车。”
“我的天,两个人的声音也好好听,好登对。”
前台小妹感叹一句,急急忙忙退出微博拨打急救电话。
刘思宇醒来的时候,发现沈琳坐在床边守着他,双目通红,显然哭过。
“妈妈,”他眨了眨眼,泪水奔涌而出,“对不起,又让你担心了。”
“傻孩子,”沈琳轻轻为他擦掉眼泪,柔声道,“你没有做错什么,不用道歉。”
“妈妈,”刘思宇哽咽着说,“你不要怪小胖他们,也不要怪斯文哥。都是我,是我自己不争气。”
“思宇,妈妈不怪他们,但是……”沈琳看着儿子,语气逐渐严厉,“你也不许再自责。妈妈再说一遍,你没有做错任何事,记住了吗?”
刘思宇点点头,转头看向窗外——两只飞鸟倏地掠过,像是嬉戏追逐的同伴,身姿灵动,恣意欢畅。
曾经的他们,也是如此这般。
妈妈说他没做错。可是,他真的没错吗?
“我真的没错吗?”
听到这个问题时,斯文微微一怔,拢起眉头看过去。
男孩靠着枕头坐在病床上,一张苍白的脸稚气未脱,却仿佛覆上了一层厚重雾霾,眉眼之间尽是愁苦。
“可是,我觉得我做错了。”刘思宇定定地望过来,声音微颤,“斯文哥,你说,如果,如果小胖他们知道了那件事,还会跟我做朋友吗?”
斯文沉默半晌,终于还是什么都没说,转身出了病房。
回去的路上,空气沉闷得令人窒息。
出租车驶入核桃街,在小区外的巷口停下。
林晓柒跟着斯文下车,慢慢走在他身后。
这是一个老式小区,没有名字,也没有物业管理,藏在一条旧街里面,苍老又伶仃。
借着路灯微光,两人穿过弯弯曲曲的巷子,经过一栋栋矮楼。
到了四单元楼下,林晓柒忽然开口:“那个男孩,有很严重的心理疾病,是不是?”
这么热的天,他却坚持穿着长袖衬衫。
他在遮掩什么?
“他自残,或者自杀过,是不是?”她盯着斯文的背影,慢慢握紧拳头,抛出第三个问题,“他想从你这里得到鼓励,你为什么无动于衷?”
“这份委托,是让我们保护他不受外界伤害。其他的,不在职责范围内。”他垂下眼睑,看向脚下的梯步,那里有一只垂死挣扎的飞蛾,身上爬满了蚂蚁。
“但是……”那个孩子,他在求救啊。
他的眼神,他的语气,他攥紧被子的手指,无处不在呼喊着“救救我”。
他怎么能无动于衷?林晓柒紧皱眉头,不解又不忿。
“我们,”斯文牵了牵嘴角,眼神却淡漠无比,“也不过是被命运玩弄于股掌间的蝼蚁,自顾尚且不暇,哪里还有时间去救别人?”
“不要太高看自己。”语毕,他越过濒死的飞蛾抬脚往上走。
脚步放得很轻。声控灯竟也没有感觉到他的存在,慢慢暗了下来。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楼梯拐角处,林晓柒才收回愤怒的眼神,恨声道:“放你……自己的狗臭屁!”
两人一前一后回来,脸色都不太好。
余有乐心感奇怪,就找斯文问了问。
“没事。”简短二字,再无别话。
余有乐知道他,要是不想说,打死也崩不出个屁来。
他悻悻地往外走,想了想又回身走进屋内,伸出手指虚点两下,警告道:“我跟你说,小双那就是我的亲妹子,你可不许欺负她。她要是有什么事,我跟你没完。”
斯文没理他,站在衣柜前慢慢翻找换洗衣物。
“唉。”说到林晓柒,余有乐也不走了,在房间里来回踱着步子叹气,“可怜,小双真的太可怜了,失去父母,忘了过去。唉……”
“她跟你坦白了?”斯文忽然停下动作,终于搭了腔。
余有乐驻足回视,一脸疑问:“坦白什么?”
“失忆。又或者……”斯文垂眸低语,“她根本就不是秦双。”
“嗯,什么?失忆?”余有乐没听到后半句,自顾自思索一番答道,“她是跟我说过记不得小时候的事了。但这不是很正常嘛,她出事那会才六七岁吧,受那么大惊吓,难免有个后遗症什么的。”
“你就这么相信她?”斯文难以理解。
他虽早知余有乐性格纯然,但见其对一个多年未见的儿时玩伴付出如此信任,仍是很难不怀疑他的智商。
“相信啊。”余有乐同样不解,“我为什么不信?”
斯文摇摇头,不再接话,抬手拎出一件灰色帽衫扔到床上。
余有乐安静了半分钟,又道:“我突然发现个事,你那心口痛的毛病,是不是好几天没犯了?”
斯文动作一顿,轻轻“嗯”了声。
这件事他早就注意到了。
之前疼痛频率几乎增加到每天一两次,最近这五六天,他却一次都没疼过。
仔细回想,似乎是从林晓柒住进来开始。
不,再往前回溯,是在他们营救陈平的那个凌晨。他抱着昏睡的林晓柒,她的手伸进衣服,贴上他的胸口。
就是那个时候。
斯文脑中灵光一现,蓦地想起,林晓柒与他肌肤相贴时,他曾感到胸口发烫,似有暖流从她掌心汇入。
紧接着,他心脏狂跳,仿佛下一秒就会破体而出。
当时他以为,自己是因为第一次跟女孩子肌肤相亲而乱了心神。
现在想来,却有蹊跷。
林晓柒在礼县长大。
而他的母亲,曾在礼县意外受伤昏迷。
现今他又与林晓柒有了如此怪异的联系。是巧合吗?
“或许……”他想起母亲去世时的情景,抬手握拳抵住心窝,暗想,“答案就在这里。”
“文儿,我说,”余有乐的声音将斯文从纷乱的思绪中唤醒,只听他压着嗓音,满脸担忧,“你该不会是,那啥,回光返照吧?”
斯文眼皮都没撩一下,直接当余有乐不存在,三两下收好衣物,出门就去了浴室。
“我尼玛……”这小子真是越来越嚣张了。
余有乐扶着额头吐出一口恶气,心想,“要是有谁能治住他,我余有乐一定焚香沐浴,跪下给这人磕三个响头,叫他爸爸。不,爷爷都行。”
林晓柒早早睡下,却一直翻来覆去睡不着。
当时,斯文开门走出病房时,她站在门边瞧了一眼林思宇。
就是那一眼,令她心中一凛——十三岁的少年,本应该恣意张扬的年纪,一双眸子却空茫无神。眼下泛着青黑,身板薄得像一张纸,似乎再也经不起这世间苦痛轻轻一碰。
林晓柒又想起那个不断缠绕自己的恶梦。
因为它,她有很长一段时间,陷入过刘思宇这样的状态。
那么,困扰着他的恶梦,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