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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向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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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堂雁竖起耳朵仔细听着,丛中确实有声响。顿时紧张的双手握拳。

    怎么办……八成是强盗吧!堂雁心里嘀咕:大不了要什么就给什么。又想到这可不行,没了盘缠自己怎么赶路啊!在短暂的心理挣扎后,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还是赶紧跑吧!

    堂雁没跑两步,突然林中窜出三个五大三粗的壮汉。挡在了堂雁前面。

    堂雁惊慌失措的转身往后跑,可后面也冒出来两个人。堂雁本能的后退了两步。此时的她吓得瞳孔瞪大,扫视着这些人。他们贼眉鼠眼的看着自己。看起来一副猥琐像。完全的地痞流氓。

    原本月色如水,宁静平和的夜晚,因为这几个人的到来立马变得恐怖阴森。

    “呦,这小丫头虽小,但长的是真俊啊!卖到青楼妓院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呃,真是个好主意。”

    几个流氓露出奸邪的笑容。这让从未离开家的堂雁顿时毛骨悚然。只能在那大声放空话:“你敢!你们知道我是谁吗?信不信我让你们全家满门抄斩!”只能在那大声放空话。

    “满门抄斩,哈哈哈哈!小丫头,你是皇上的女儿还是准儿媳妇啊!说大话也不怕闪着舌头。当心狼来了!”说罢,几个壮汉仰天大笑,还有几个捧腹而笑。

    堂雁害怕的紧握着衣角。心好像要跳到嗓子眼。看着他们笑的眼睛都闭上了,便赶紧向左侧跑去。

    “还敢跑!找死!”

    两个满脸胡茬的流氓揪住堂雁的衣领子,一把将她拽回。十分粗鲁野蛮,好像在驯服一个垂死挣扎的牲畜。一只粗大的手掐着堂雁的脖子,用了点力,恶狠狠道:“再敢跑,老子把你腿打折!”

    堂雁心道:这下可好,惩恶扬善的女侠没当成,倒成了恶人的囊中物!不会就这么窝窝囊囊的死了吧?

    堂雁自小很有个性。这……说好听了是颇有个性。说难听了,就是任性妄为。但无论如何,堂雁也从没后悔过。可如今,她真的有些后悔自己的一意孤行。

    正当堂雁挣扎于贼人的“魔掌”时,掐自己脖子的人突然飞出二里地!

    面前出现一批身着布衣的武林高手,几个贼人见状一窝蜂冲上去。

    还真是以卵击石,三两下就打的这帮贼人屁滚尿流,慌忙逃窜。

    堂雁被掐的太难受,捂着脖子干咳。那些人立马跪地参拜,“参见郡主。”

    堂雁见状顿时松了一口气,紧张的一颗心终于平静了几分,问道:“你们是镇南王府的人?”

    领头的那人道:“是世子殿下让我们保护郡主安全。我们就在这附近,听到这边有声音,便赶来了。郡主,还是跟我们回去吧,外面太危险。”

    堂雁小声嘟囔:“一猜就是哥哥。”

    虽然自己真的挺害怕,但这还没开始呢就打道回府。实在是太窝囊!

    堂雁整理整理衣服,说:“不,既然来了,你们就负责将我送至敖山,别的不用多说。”

    可能是自小生活在王府,见过无数大场面的缘故,堂雁小小年纪却比同龄人更加成熟持重,又或许这就是她本来的天性。

    领头的护卫无奈的摇摇头。

    次日,护卫们便为堂雁寻来了一驾马车。也好让她舒服些。几个护卫在前面探路,几个护卫在后面紧紧地跟随。想必这一路是没什么危险了。堂雁便掀开马车侧面的帘子,探出头,欣赏起了这湖光山色。

    途中经过一个寺庙,堂雁想进去拜一拜。佛殿里,金身佛像巍然矗立。

    堂雁跪在蒲团上,闭上眼睛,心里虔诚祈祷。希望佛祖保佑自己一路顺遂,前路灿灿。

    出了寺庙,又走了两个时辰。路过一个管吃住的小客栈,一行人便停下脚步准备饱餐一顿。但这些餐食跟王府的山珍海味比起来简直一个天,一个地。还有这缺个口,掉个碴的碗。堂雁是用惯了金樽玉盏的,这……

    护卫小心翼翼,吞吞吐吐的说道:“郡主,苦了您了……这……先将就点吧。一路上只有这些馆子还算干净。”堂雁开始不习惯,慢慢的也就习惯了。她自己心里知道,到了敖山,还不一定能吃上这些呢!

    客房的床榻对堂雁来说也是一言难尽。算了,一切都慢慢适应吧!

    就这样经过大概一周,堂雁在护卫的保护下顺利到达了敖山。此地山清水秀,远离世俗,好一处世外桃源啊!

    堂雁将护卫们打发走后,独自上了敖山。一路上见到许多耕田,这里的人都是自己开垦耕田,耕种粮食自给自足。堂雁在这里将开启全新的人生。

    敖山是大燕国一个极其特殊的地方。这里像是一处脱离朝廷管辖的“封地”。在敖山生活的人,不必向朝廷缴纳赋税钱粮。也不用服徭役,兵役。只要不闹出人命,官府都不会过问。

    至于为何如此,那还要追溯回十年前。

    敖山道人就是多年前威震四方的镇国大将军。曾三次救先皇于危难。十年前,先皇传位于当今皇上,自己当起太上皇。从那以后,镇国大将军便以天下稳定,四海升平为由,不再高居庙堂,辅佐君王。而是隐退山林,传道授业,不问世事。

    五年前,太上皇驾崩。镇国大将军再披银甲,策马回京祭奠。

    国丧完毕,镇国大将军返回敖山,誓死不再踏入国都。彻底隐退江湖。自此世间再无“镇国大将军”,只有“敖山道人”。

    敖山道人是大燕的肱股之臣,当今皇上感念其功劳志伟。故免去敖山一切赋税徭役。

    当然,敖山这样好的地方,也不是谁都能住在这里。能住在这的,除了敖山道人捡回来的无父无母的孤儿,就是想学些拳脚功夫,却无师可寻的江湖人士。

    一般世家公子哥想学功夫都会请专门的武学师父。根本不屑于来这种山野之地。所以来敖山学功夫的都是普通平民百姓。所以在敖山,没有王权,没有贵贱,更不会看到某些官府老爷那种狂妄看不起人的嘴脸。这里一切都是那么简单,那么美好。这就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

    正当堂雁沉醉于眼前的湖光山色时,一个声音将她惊醒。

    “这是谁家的小孩儿,不知天高地厚,竟敢私闯敖山?”一个看上去比堂雁大很多的女弟子大声询问。

    虽然这姐姐看起来有些凶,但堂雁并没有被她吓着。语气平和的答复:“我是前来学艺的,想学些功夫,可否见一下敖山道长,多谢。”

    那女弟子上下打量了堂雁一番,道:“跟我来吧。”

    一路上堂雁见到许多弟子在练习武功,内心极其羡慕。

    那女弟子让堂雁在外面候着。自己进门问师父,“门外有人来拜师学艺,您是否召见?”

    “不见,让她走吧。这养不起千金大小姐。”

    此时,敖山道人已经收到了镇南王府的信,知道了来者的身份。

    可堂雁又怎会轻易放弃,她在外站着,后来还跪在地上,请求召见。就这样了一个下午。还好此时正值秋季天气比较凉爽,一开始还好,但后来堂雁的膝盖已经疼痛难忍。道长见她久久不肯离去,最终决定见她一面。

    “拜见师父”堂雁跪下参拜。

    “我还不是你的师父。”

    堂雁恭敬道:“是晚辈唐突了,道长可否收我为徒,教我武功?”

    “容阳郡主金枝玉叶,不应来这里,请回吧!”说罢,便背过身去。

    奈何堂雁已下定决心,她不愿像普通女子一样成为闺阁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不是她想要的人生。

    敖山道人和镇南王曾经同朝为官。也颇有些交情。如果敖山道人还在朝堂,堂雁应该称他一声“世叔”。只是十年前,敖山道人离京时,堂雁尚未出生。因此敖山道人见过慕容峰,却从未见过堂雁。

    见她如此坚持,敖山道人便吩咐说,今天的柴没有劈完,还有几口水缸的水还没有装满。让堂雁去做。

    “好。”堂雁立即答应下来。

    见她答应的如此爽快,敖山道人也愣了一刻。

    但从小养尊处优的堂雁从未做过这些粗活,只是见府里的下人做过,学着他们的样子,不一会堂雁便体力不支,而且砍柴不小心,还把自己那原本白皙细腻的手弄得伤痕累累。

    几个弟子想上前帮忙,都被拦下。他们看着堂雁摇了摇头。

    来敖山的要么是师父抱回来的弃婴,要么是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的孤儿。来做弟子,既能学功夫,还能混口饭吃。这还是第一次见高高在上的大小姐来这。真是世间奇葩!

    过了许久,堂雁坚持终于一个人完成了。她满头大汗,眼冒金星,瘫坐在地上。

    “怎么样,你若是想留下来,每天就是这样。”道长走过来,俯视着堂雁,语气很冷淡。

    “我知道习武的辛苦,我会坚持到底的”堂雁答道。

    敖山道人没有说话,转身离去。不知为何,看见堂雁,他又不自觉想起了曾经同先帝征战沙场的那段峥嵘岁月。忆往昔,沙场点兵。那是“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到如今也算是“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

    敖山道人一生无妻无子。能寄情山水,了此余生。过过寻常布衣百姓的日子,一生足矣!

    深秋了,敖山枫叶正红,一眼望去,甚是好看。像极了皇宫中专门欣赏枫叶的枫林晚。所不同的是这里的一切都那么简单,自然。秋风一吹,漫天枫叶飘落,好似人间仙境。置身于仙境中,便也觉得不那么累了。

    就这样,堂雁每天打水,劈柴,经过了一个月。甚至找到了些干活的技巧,也不会再弄伤自己了。但自己的手也不再白皙细腻。不仅有疤痕,还磨出了茧子。

    一天晚上堂雁在月光下散步,她也十分想家。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不知自己那个新出生的妹妹怎么样,是不是天天哭闹。

    正在遐想之时,道长突然出现,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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