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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第六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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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叫苏玛的贵族小公主一路领着褚襄, 还非要自己挤到他马车旁边, 虽然人没爬进去, 但时不时敲车闲聊, 极其自来熟,甚至她把银鹰和赤鸢们都挤得队列不整——因为她还带着一帮子仆从。

    褚襄就靠在车窗边,小公主跟他说话,他就答,但实际心不在焉, 在想些其他的事儿。

    小公主说话是真没心机, 但褚襄也没太从她这儿打听出什么来,想来大漠的贵族们都拿她这种贵族女孩当吉祥物一般的东西, 谁能把真正军机秘密讲给吉祥物呢, 吉祥物也记不住啊。所以聊天就成了纯聊天,谈谈人生理想和风土人情,褚襄还提了一句他们的学校。

    苏玛相当惊讶:“你咋能让奴隶上学呢,奴隶可笨了,啥都学不会的,你这样多冤枉。”

    褚襄笑了笑, 没说什么。

    “天神派出祂肩上的鹰,让神鹰把知识撒到大地上来, 神鹰来了, 瞧见天神的儿女向他献上了最好的肉, 于是他很慷慨, 但是在这些人中, 有的人两手空空,做这献肉的样子,试图蒙混过关,神鹰责罚了他们的贪婪愚蠢,没有给他们任何东西,所以他们是蠢的,是不能被教育的,世世代代都得当奴隶,受到首领的约束和保护。”苏玛认认真真地讲,仿佛自己就见过一样。

    大车厢的一角,苏靳和朱九就端坐在那儿,褚襄看了他们一眼,想起用了两天就能熟练使用手语对话的银鹰战士们,又不说话,还是对苏玛笑了笑。

    不过苏玛还是说了点有用的东西,大约那也没被当成什么机密——

    “前些天,大金帐开会,因为南边丘陵挖出一种能点着火的怪水来,我哥哥他们也都去瞧过,族里大巫讲,那是天神赐的宝物……”

    她说这个的时候,褚襄倒是心念一动。

    “知微,会是石油?”褚襄觉得自己小小激动了一下,他离开唐国的时候,蓝珏正在全国征集工匠,褚襄看过那些搞“机关术”的能工巧匠,再加那么一丁点推动力,“偃师”、“机关术士”就能顺利转职成为“工程师”、“科学家”,城防上头基础的火炮已经有了,有心去做,火枪还会远吗?虽然光能武器这种隔着一个文明等级的产物是不可能了,但挖挖煤矿搞搞石油,炼炼钢铁发发电,在战争大背景里,军需科技被疯狂需求,这股强大需求的推动下,科技树能往前长好长一大截!

    谢知微说:“极有可能,我目前尚未在这个星球发现新的元素,那么出现我们已知资源的概率还是非常高的,石油是很容易开发利用的综合能源,如果漠北这边真有浅层石油,那是相当好了。”

    “行行,列到计划表里去!”褚襄满意地点点头。

    “对了褚郎——”他们这儿姑娘喊人,一口一个郎,也不知道是不是普遍叫法,苏靳和朱九也不大知道,他俩是奴隶,哪里接触过上层贵族女儿,苏玛从窗边露出头来,“我听来往客商说过唐国,唐国国主出身低,若是他不好,你就到我们这儿来,我以后是大金帐的女主人,我让古牧哥也封你当……那个什么来着,国师!”

    褚襄手抖了一下,脸上的笑容差点没挂住。这句话的槽点不止一个,首先……那位据说就要成为漠北新王的先生,您叫什么?

    ——那种毛很长,体型很大,头发挡眼睛的巨大宠物狗?

    褚襄不动声色地咳了一声,这个世界应该是没有古牧狗的。

    但不可控制地,褚襄默默脑补了一个体型雄壮、毛发旺盛、但吐舌头的壮汉。

    漠北现在的情况并不比沙漠之外安生,外面诸侯国打仗闹事,大漠里各个部落也是那一套手段。但历来,有狂热的鹰派,就会有一团和气的鸽派,剩余的各个部落,在大金帐里设置了长老会,有拱立古牧为大漠王的意思,并且隐约已经提出,各个其他部落首领自动成为长老,与大漠王共同议事。

    苏玛所属的那一支,便是其中最积极的鸽派了,她的哥哥苏鞅已经提出,要把最爱的妹妹嫁给古牧,到时候,他们必然全力支持古牧成为大漠王。

    ——所以实际上,苏玛也才刚见过未来夫婿一次而已。

    “你喜欢你的古牧哥哥吗?”褚襄忍不住问了一句。

    苏玛回答:“当然喜欢啊,古牧哥哥打架特别厉害,他一个人就能去大漠里打一头成年的金鬃狮子回来,他说要用金鬃狮子的毛给我做婚服的领子!他还让我玩弓箭,我哥给的比如他这个好看!”

    褚襄点点头:“嗯,是好看。”

    十几岁的、无忧无虑的贵族女孩,根本还不懂得她面临的是什么。家国大计,刀枪剑戟,战场是个绞肉刀,绞动无数英灵,也绞得人心暗无天日,褚襄最不喜欢的,便是这种“联姻”,所有的历史经验都证明,联姻换不来和平,只不过处于时代漩涡之中,自然没有隔着一本史书看得清楚罢了。

    眼看就到了大都,苏玛不懂规矩,好在她身边的仆从并不是摆设,银鹰与赤鸢加起来两百余人,自然不会被安排到王城之内,跟随褚襄进城的,只有白家四姐妹,苏靳、朱九以及柳莺。

    只是进城的时候,苏玛莫名地瞪了柳莺一眼,敌意不知从何而来。

    褚襄没太在意小公主的奇怪脾气

    ,瞧了一眼,说:“莺莺啊,指甲很好看。”

    柳莺一副正气凛然的模样,打着报告回答:“学校里,大家都爱用褚先生用的色号!”

    褚襄:“……”

    谢知微猖狂大笑:“哈哈哈哈哈——一代舰长,独领风骚,成为新世界美妆第一人。”

    褚襄:“我是被逼的!”

    他们是来访使团,被以及高规格迎入了王城,但侍从却遗憾告知:“首领并不在城中。”

    这并不是下马威或者故意轻慢,古牧的士兵正在从战场赶回的路上,半月之前他们平了一个激烈反对大金帐的部落,或许只等他们回来,古牧和苏玛就要举行婚礼——如果古牧并不反对长老会成立的话。

    “苏玛,你不担心古牧哥哥受伤的?”褚襄瞧着无忧无虑的小姑娘,忍不住心也软了。

    苏玛蹦蹦跳跳,摇着头:“不担心,古牧哥哥有天神的武器在手,这次出征,古牧哥哥亲自带兵,天神神威所过,当然不会被轻易伤害!”

    天神的武器——所以,那并不是什么掉下一颗大流星这种只能看不能用的天象神话?

    苏靳比了比手势道:的确,古家的跶青部落并非大的部族,却短时间内崛起,突然连许多大部族都打不过他们,以至于属下对古牧的资料情报掌握较少,我们与国主还在漠北的时候,古牧名不见经传,并未有如此声名赫赫。

    从整个城市来看,古牧或许并非传统意义上只知道砍杀的大首领,他惊讶地发现城中百姓淳朴和善,都很敬佩领袖,他们敬爱地称呼他为“天神之子”,有画师悄悄绘制大首领的画像,卖给孕妇,说是贴在床头日日看着,未来的孩子像天神之子一样优秀;不看迷信部分,民间的卫生、用水、医疗都井然有序,识字率也不错,比原本西唐还高,因为不耕地,不少民众都学了各国文字,以方便经商;街头甚至还有流浪乐手,文化气息也很好。

    有贵族坐着豪华马车走过,车上有黑色皮肤的女奴隶正在为主人端饮料,普通人家的母亲领着儿子,送他去学习识字。

    乱世出英豪,这看这些,足以见得古牧并非凡俗。

    那么接下来需要警惕和怀疑的,只有古牧手中,所谓的“天神馈赠”。

    使团在驿馆下榻,只等了两天,王师回朝,古牧带着大军与战利品归来了。

    褚襄也得以混在大漠各族贵族当中,去迎接这位传说中的天神之子。

    古牧长得确实有点古牧,他高大强壮,皮肤被大漠的烈日晒得黝黑,肌肉发达,上身成倒三角状,肩膀宽阔,腰背挺直有力,大漠部族的战士不倚重护具,于是一身肌肉明晃晃地秀出来,看得褚襄相当羡慕。

    走得近些,可以看到他英停的鼻子,天空一样蓝色的眼珠,头发绑着辫子,点缀了兽类牙齿做成的头饰链子,野性,但野性得非常吸引人。

    只不过,吸引褚襄目光的并不是他的脸,是他的腰。

    那里有一把弯刀,还挂着血迹,要到旁边别着另一样东西。

    “知微,那是不是我的配枪?”

    “……信号波段对接成功,芯片控制权重新载入,枪械处于低能状态……是的舰长,那是你的配枪。”谢知微回答,“我知道你更喜欢用刀,但也不能一扭头不认识自己的枪啊,好歹是工程部研发的舰长特供。”

    褚襄看着走过来的高大男子,下意识地露出优雅又端庄的微笑。

    但他心里默默吐了个槽:你好,儿子。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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