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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百人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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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第一个鼓起勇气,推开压在身上的猪肉朝金乐小心走过来,毕竟这是他的铺子,他可不想让铺子给毁了。linglongme

    “金金金金金少爷。”

    他开口牙齿都在打架。

    “嗯。”

    金乐没有回头,看着大块朵颐,一口能吞下两三颗心脏,稍微咀嚼两下立刻吞下去的巨熊,知道它饿坏了,整整一周就吃了几个不合胃口的馒头。

    “这到底是个什么玩意?”

    普通人看见熊很难不怕,本能里的东西,改不了的,金乐的巨熊是卡灵,是在红雾里封印的诡异,比正常的熊看着更吓人,身躯更加巨大,面目更加狰狞。

    “熊啊,刚才跟你说了。”

    “我看这是怪物吧?”

    “也算是怪物。”

    老板口中的怪物,指的就是游荡在红雾中的诡异,在坊间有各种恐怖的传说。

    见到金乐的淡定状态,老板躲在他身后,稍稍不太害怕了。

    “少爷。这是您在城里学到的本事?”

    街上都知道金乐考进了城里的卡牌学校,肉铺老板这样有身份的人,没准还送过礼。

    “没错。”

    “它不会吃人吧?”

    金乐回头,看见老板萎缩在自己身后,一脸煞白,配合他魁梧肥硕的身躯,颇有几分滑稽。

    “你是个屠户,平时没少杀生,你还怕这个?”

    “不一样,不一样,那些牲口可没这么吓人。也没您养这怪物这么大,这看着怎么都有两千斤啊!”

    普通的猪牛羊确实不可能长到三米长。

    巨熊体型巨大,胃口也大,没想到三十斤下水很快就吃完了。还没吃饱,一边舔舐着盆地的血水,一边反馈给金乐饥饿的情绪。

    “老板,再来一盆。”

    老板没动,而是朝另一边的学徒们喊着:“给金少爷再上一盆。”

    学徒们也没动,不敢动。

    这时候巨熊舔完了血水,开始躁动,盯上了一旁挂着的半扇牛。

    “回来!”

    金乐冷喝一声,要是吃了那半扇牛,他就得吃霸王餐了。用精神约束巨熊,感觉遭到了强烈的抵抗,巨熊的食欲在对抗金乐的控制,巨熊是b级卡灵,金乐才是d级水平,顿时感觉到吃力。

    老板见状怕了,他怕巨熊胡来,毁了他的铺子。

    大喊着:“还不上!”

    学徒们这次战战兢兢拉过一盆下水推过来,远远的又跑开了。

    金乐指挥巨熊走向那盆下水,这才安抚住了巨熊的情绪。

    眼看着下一盆又要吃完。

    金乐提前订货:“老板,快快,再上!”

    老板此时也有点着急,索性亲自动手了,连踢带打的指挥几个学徒动起来,拉过一个空盆,将一堆堆下水中最不值钱的心肝肺挑出来。

    接连不断,一连送过来三盆,逐一被巨熊吃光。

    金乐不由肉痛,一盆150个铜板,都吃了5盆了,再吃下去,一顿饭能吃他一个银元,要知道他姐姐在茶馆打工,一天都挣不到这么多钱。

    狗熊吃完第五盆之后,依旧没吃饱的样子,在肉铺中晃荡着,突然盯上了靠墙摆放的几只木桶。

    金乐看到其中盛放着血。

    “老板,这血贵不贵?”

    “这个便宜,一斤算你一个铜板。”

    血比下水还便宜,金乐立马道:“这几桶血我要了。”

    放心指挥巨熊过去吸血,它直接就把头扎进了血桶,一连喝光了两桶血后,终于露出了吃饱的样子,坐在地上开始舔舐爪子,舔一口爪子,爪子在脸上抹一下,这算洗脸了。

    金乐终于松了口气,回头一看,门口围了一大堆人。

    他之所以要进铺子,就是不想太显眼,没想到动静还是大了点。估计今天过后,金家少爷养怪物的传闻就会传遍街头巷尾。

    “老板算账。”

    金乐喊了一声。

    老板立刻就报出了数字:“150斤下水,20斤羊血,您给700个铜钱吧。”

    老板在刚才的基础上,又给打了个折上折。

    金乐掏出一块银元:“凑个整。我还有条狗。”

    反正到这了,不能厚此薄彼,收回巨熊把狗子召唤出来,让老板又上了两盆下水。

    早在卡牌时代之前,人类社会中的宠物就灭绝了,狗灭绝的比猫更早。所以老板和工人们也不认识狗子,人类唯一能见到,除了养殖的牲口,或许只有人类真想让其灭绝的老鼠。

    想到老鼠,金乐想到在红雾中封印的那只,虽然弱了点,该喂也得喂。于是把老鼠也放了出来。

    不过狗子的外形没有巨熊那么可怕,加上又出了一个人人都见过的老鼠,虽然大的有点离谱,可见过的,就不会太害怕,他们更多的开始好奇围观。

    ……

    此时有两个人正朝肉铺走来,一个穿着治安官制服,另一个身材微胖。

    治安官指着远处人群围拢的商铺说道:“就是那了。街上最大的肉铺。”

    “肉铺生意这么好?”

    “他家不但卖肉,更多的还是卖下水,更实惠,买的人更多,您瞧这好些人。”

    “靠卖肉,就能进入百人团?”

    “他家做这行几代人了,各种下水,除了自家宰杀之外,大多下水是从城里运出来的。他家跟城里的牧业公司有关系,他两个儿子都在城里的牧氏公司打工,负责屠宰牲口,用不到的各种动物内脏都会带回来。这些下水城里人看不上,所以便宜。他家可不光在这两条街上卖,一船船的送到城外其他地方。”

    “懂了。这算包销了外城的下水来源,那确实够格。”

    说着走到了肉铺外。

    治安官喊了一声:“老胡。今儿啥日子,生意这么好!”

    系着皮裙的一个男人很快走出来:“黄队啊。也来买肉?”

    治安官摆手:“带个朋友来拜会一下胡老板。”

    “介绍一下。这位是东门镇粮米会长黄家的少爷。”

    胡屠户立刻朝着黄少爷抱拳:“失敬,失敬!”

    治安官又道:“这位是两条街最大的肉铺东家,胡老板。他家在第二街最东边,可以说是百人团第一人了。”

    胡屠户连忙谦虚:“可不敢这么说。末席,末席。”

    黄少爷道:“胡老板谦虚了。在下在百味楼订了一桌,请胡老板赏个脸。”

    胡屠户连连拱手:“黄少爷相请,不敢推辞。只是店里还有个客人,一时走不开。要不您稍待,在下过会就到。”

    胡屠户主要卖下水,下水比肉便宜,但他比所有肉铺赚的都多。知道这黄少爷家是做粮食买卖的,粮食比下水更便宜,但肯定比下水挣的更多。东门镇黄家,一般人可以不知道,做生意的很难不知道。

    所以胡屠户真不敢怠慢。

    治安官诧异:“嘿,什么样的大买主,还得你胡老板亲自伺候啊。不是有徒弟在吗?”

    说着朝里张望了一下,看到里面的人,立刻叫了一声:“是金少爷啊!”

    金乐听见有人叫他,回头看了一眼,发现是黄强在人群后朝他挥手。

    再一看,黄强旁边还站着黄元和肉铺老板。

    见狗子正专心吃着盆里的下水,硕鼠更是直接趴在盆里啃食,一时半会吃不完,便走出肉铺打个招呼。

    人群见他出来,竟然主动让出了一条路,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敬畏甚至害怕。

    金乐不由暗叹,这正是他躲进肉铺喂熊的原因。假如他还生活在地球上,知道隔壁有人每天用血食养着一头猛兽,别说熊了,哪怕是一头狼,他也会觉得那是一个狠人,遇见的时候不可能以平常眼光看待。

    “黄哥。你俩咋来了?”

    黄强道:“带黄少爷来拜会一下胡老板。”

    “买肉?”

    金乐纳闷,黄元怎么有兴趣拜会一个屠户。

    黄强解释道:“少爷有所不知,胡老板加入百人团了。”

    金乐还真不知道,百人团里的人,他就知道几个老面孔,开酒楼的常百味,茶馆的李香茗,开银行的江大户等等。

    “卖肉这么挣钱吗?”

    百人团只看交税多少,早都形成传统,基本上谁挣得多谁才会交的多。交的多就能获得权力,反过来挣得更多。所以街上的有钱人变得越来越有钱,因为他们不但有钱,还有权力保护他们的钱,帮助他们的钱赚更多的钱。

    这个设计起初或许是无意为之,只是为了筹钱,可金老太爷死后,这一套东西保留了下来。慢慢的反而显得有点巧妙,因为最有钱的那批人得到权力之后,就会想办法保住权力,保住权力的办法是交足够的税,因此遏制了百人团逃税漏税的动机,当然不可能完全杜绝,但每家至少都会缴足能确保他们权力的份额。最上面那批人还可以控制一下,中下游的,甚至出现过相互指责对方多报税的情形。

    这套巧妙的设计,保证了街区最有钱的阶层缴纳税款的积极性,保证了街区运转需要的资金。

    “可不就这么挣钱吗!胡老板去年可是上升三十多个名次。”

    果然是越排在后面,地位最危险的那批人交税最踊跃。

    胡屠户连忙客气:“都是托街坊们的福。”

    说完连连朝围观的客人拱手。

    “乐哥。你也是街上的,跟我一块去吧。”

    黄元等别人客套完,邀请金乐。

    “我就不去了。”

    黄强轻轻拍了拍金乐的肩膀:“少爷,你也长大了,该跟街上的老人走动走动了。”

    他的声音不大,几乎贴着金乐的耳边说话,暗示的意思很明显。

    “你才是金家唯一的男人,以后办事,总不能老让你姐姐出面吧。”

    金乐心动了:“那成,我就陪你们坐坐。”

    “打起来了。”

    “打起来了!”

    此时看热闹的客人们突然激动起来,金乐连忙往肉铺里走去。原来是狗子吃完了自己那盆下水,看上了老鼠那盆,抢食撕咬起来了。金乐走进去制止的时候,狗子已经咬住了老鼠的后脖颈,一用力就能折断老鼠的颈椎。

    金乐直接将两个家伙全都收了回去。

    接着转头就走:“走走,吃饭去。喂狗喂得,我都饿了。”

    说完这句话,顿时觉得好像不好听。

    来到百味楼,名义是请胡家肉铺掌柜,但可不止他一个百人团的人,百味楼的老板常百味作陪。

    相互寒暄之后,黄元一副很感兴趣的模样请教了一个问题:“在下家住东门,久闻南门街区大名。来了这里之后,才知道街区主事的是各位前辈。颇为敬仰,不知道这百人团有何来历?为何名声不显。”

    金乐立刻明白了黄元的意图,他是来打听百人团情况的,虽然之前金乐跟他说了一下,可金乐了解的都很有限。打听百人团的情况,没有比直接向百人团成员打听来的准确的。

    胡屠户接口道:“这事问常老板就问对了,街上的事儿,没他不知道的。”

    常百味年过五旬,家里开酒楼,他本人却不胖,又瘦又高。

    相比胡屠户,常百味是百人团的老资格。

    但常百味也很谦虚:“不敢,不敢。不过多听了一些道听途说罢了。”

    黄元道:“还请常老板不吝赐教。”

    常百味道:“既然大家感兴趣,那我就说说。百人团名声不显,是因为大家都是生意人,平时不开堂会,都各忙各的,没几个人好出风头。”

    黄元又问:“晚辈还有一个疑惑,南门镇不比东门、西门小,为何没有一个镇长?”

    常百味突然意味深长的看了金乐一眼,眼神复杂的看了一眼胡屠户,胡屠户露出一副迷惑之色。

    黄元立刻解释:“我就是好奇,这事跟金家没关系。乐哥是我临时拉过来的。”

    金乐立马琢磨过味了,似乎自己今天的出现有点敏感。常百味这老狐狸大概把金乐跟金乐老爸当成同一类人了,当年金乐老爸在街上跳的很欢,其中最想做的,就是重新选出一个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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