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近四个月过去了,洪渊的功法和武学基本都已经完善到了当前的极限。yunqinme
只有他以《不灭金身》、《金佛不坏身》、《金刚不坏神功》等大宗师肉身功法为基础所创的武王级肉身功法《九转不灭身》。
以及以《摄心术》、《天蝎魔音》、《迷魂大法》、《不死印法》中的幻术攻击部分等,所创的精神力攻击之法《镜像时空》没有达到极限。
至于剩下的,《不死神魂诀》是他《不死印法》为核心所创的,适合他的精神力修行之法。
《绝影冲霄步》和《千幻魔影步》自不必说,是他完善后的轻功和身法,他更是在其中融入了精神力的运用之法。
现在,他全力爆发之下的速度已经超过了五百米每秒,真正做到了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至于其他的那些武王级的功法和武学,受武道真意所限,并没有修炼出什么名堂,只能算是能用。
而最主要的修为境界,经过三个多月的疯狂吸收,洪渊体内的六颗龙珠已经变得十分黯淡,其中的能量已经被他吞噬了七七八八。
如此之多的能量,也让他武王虚丹的凝实度达到了三成,终于算是与他当前的境界持平了。
而他那再次扩充的真元湖泊距离圆满还差的远,只积蓄了大约三分一而已。
至于精神力虚丹,现在的凝实度是二成,扩充后的精神力湖泊内,则只积蓄了不到四分之一的精神力。
现在,龙珠内能量的即将耗尽,洪渊也不知道靠自己吞吐天地元气,需要多久才能达到武王三重的极限。
第二天清晨,随着太阳升起,洪渊迎着朝阳,离开龙窟,向着祁连山外而去。
他的实力暂时已经达到了极限,想要继续提升就要靠水磨功夫了。
而他,也是时候对那只孽龙龙无悔的结果做出选择了。
昨天夜里,他的一缕精神力再次进入了那颗光芒最为暗淡的龙珠之内,并成功做出了选择。
他的选择很简单,哪个对他更有利他就选择哪个。
所以,洪渊选择了第一个,消灭龙无悔的残魂。
按照系统给出的只言片语,龙无悔确实很可怜。
但其已经入魔化作孽龙,并且一定在上界掀起了无边杀戮。
洪渊要是真的敢选择第二个选择放其出来,他怕就是对方的第一个击杀目标。
所以,他没得选。
至于他的精神力为何要再次进入龙珠之中,那是因为上次出现的选择机会,在他没有理会的第七天就自动消失了。
而随着做出选择,他直接出手,以绝对的数量优势磨灭了体内六颗龙珠内龙无悔的残魂,没有给其反抗的机会。
对方毕竟只剩一缕缕残魂,千年过去了,早就被磨灭了大部分的神志,只剩下了最本源的一点灵性残存。
至于力量,其境界虽然在武王境一重,但残存的力量怕是连普通武王一重强者的百分之一都没有,对付武王之下或许无往不利,但面对真正的武王,就不太够用了。
像洪渊之前担心对方有什么压箱底的禁术,那完全就是多余了。
施展任何招式都是需要力量的,那些武王中后期、甚至武皇级的招式,仅仅靠残魂中的那点力量,根本施展不出来。
不过,在磨灭了体内六颗龙珠内龙无悔的残魂后,洪渊并没有获得奖励,因为他还缺少一颗龙珠。
而他之所以离开祁连山,就是外出寻找察木雪。
他也不用取出对方体内的龙珠,只需在外面用精神力磨灭了其体内那颗龙珠内龙无悔的残魂就好。
……
洪渊虽然没有全力赶路,但也仅仅用了一天时间就再次回到了中原。
已经修炼出精神力的他,仅仅几个心理暗示,就打听到了江湖上这半年来都发生了哪些大事。
“这些人还真是利欲熏心,居然想挖出察木雪体内的那颗龙珠!”
这半年来,要说江湖上发生的最大的事,无疑是两个月前的蝴蝶谷大战。
事情的起因简单而狗血。
半年前,玄武先是被洪渊重伤,之后又被察木龙断掉一臂赶走。
之后,战力大损的玄武还没养好伤,就被人下药迷晕,之后更是给其吃下了一种名为【真言丹】的毒丹。
身受重伤的玄武根本抵挡不住药效,直接说出了洪渊和察木雪的身上藏有龙珠。
当时,隐居在华阳镇的洪渊每天深居浅出,除了叶小蝶和几个镇民,基本就不见外人,自然也无人找到他。
但察木雪不同,其正跟着自己的父亲察木龙一起,在满世界寻找上官云的踪迹。
并且他们一行人足足有五人,人多自然目标就大,很快就被人发现了。
不过这些发现之人自知不是察木龙一行人的对手,一边不断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边飞速将消息散布了出去。
最终,一行人在一处名为蝴蝶谷的地方,被武林中的正邪两道足足上千人堵住。
在这等情形下,碧玉生这个江湖百晓生的名号根本不顶用,天山派就更不顶用了。
随后,双方一言不合就大战在一起。
至于此战的过程,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惨烈。
这一战足足持续了一天一夜的时间,双方更是杀的天昏地暗、血流成河。
察木龙一行人可谓全员重伤,先是最弱的伏天娇和伏天香二人身受重伤,被闻讯而来的天山派之人带回了天山。
实力最强的碧玉生和察木龙作为重点关照对象,也为保护察木雪而身受重伤。
至于被两人护在中间的察木雪,也因中了多种剧毒而陷入昏迷,要不是有龙珠护体,以其没有修为的小身板,早就一命呜呼了。
最终,察木龙和碧玉生在人群中生生杀出了一条血路,带着昏迷不醒的察木雪不知所踪。
而那上千武林人士更是死伤过半,尸横遍野,活下来的那些人也没有一个完好的。
双方差不多以两败俱伤而收场。
现在,两个月过去了,这件事还是时常有人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