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严付
比淮陵城一过二月就绯如烈火的桃花还让人痴醉的,就是那经月都不会停歇的春雨了。
深夜。
雨丝刮在少年稚嫩的脸上,他身旁女孩小心翼翼问道:“小泥鳅,他们刚才下手那么重,你刚才怎么没哭哇?”
她被娘亲用戒尺打过手,被师傅用脚踢过屁股,知道疼字怎么写。既然疼了,就该放声大哭才是。哭出声,即便被打后留下的红印还在,心中的委屈也烟消云散了。
少年没回。他脸色苍白,静静等着腰上挂了三个人头的男人朝自己走来。
“不知阁下尊姓大名。”少年平静道:“我不习武,不懂白进红出之间的高深莫测,只想来那杀牛数载的屠户肢解牛羊时也不能做到刃上滴血未沾。如此刚烈迅猛的刀法,又能同淮陵的春雨一般绵柔。今日所见,倒也死而无憾了。”
“严卿山。”男人干脆利落地回了句。
“小泥鳅别怕,他是我爹爹的副将。”云彩不知少年最后那句死而无憾是什么意思。以为是严卿山下手太狠把小泥鳅给吓到了。
男人取下头盔。只见他下巴刀削一般,眼神锐利。短袖,长裤,青云靴,褐色胸甲,身形修长,双臂粗狂。
“严大人,小的死前有一事相求。淮七城城外四里地有个背山而起的村子,泥巴村。我无父无母,能苟活至今全幸于村中一位老人收留,本想将他养老送终以报大恩,奈何今日遭此劫难,只能食言。望你能看在宋千金的面上,将方才这点碎银和几个铜板送去。如此,严大人之恩来世再报。”跛脚少年强撑着身体站起,对严卿山鞠躬。
云彩听得云里雾里,用小手拍拍少年胸口安慰道:“小泥鳅莫要怕,我家有个了不起的医师,人死了都能救回来哇。”
话未落,少年嘴角鲜血顺着下巴没进衣领,又从裤脚汇入泥泞不堪的雨洼中。
见对方情况糟糕,云彩吓得紧拽严卿山衣角,“严卿山,你快把小泥鳅背回去,我们带他去找付太恒。”
付太恒就是她方才说的,了不起的医师。
“小主,他活不了多久了。”严卿山神色凝重,沙场多年,他对人体内外伤势有着精准判断。“如果末将再来早一些”
严卿山自责,虽然眼前少年与他素不相识,但就方才少年作为,他当救。他知道少年体内的伤和腰间这三个脑袋脱不了干系,所以把他们全杀了。
云彩听后身子一颤,“我们可不可以死泥鳅当作活泥鳅医?”
……
“先吃下这个。”严卿山取出一粒黑色丹药放入少年口中。
少年吞服后昏迷,严卿山将他抗起。
回去的路上,云彩发问。
“爹爹呢?”
“小主,黄玉龙死了。”严卿山知道云彩想问什么。
这妮子不傻。
“这样哇,怪不得。玉龙哥哥死了吗,云儿都没见过他几次。玉龙哥哥下葬的时候记得叫上云儿,云儿亲自为他送行。”云彩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俊郎青年的面容,他曾身着褐色盔甲跪在她面前发誓,誓死效忠。
他做到了。
“嗯。小主,今日之后切记,宋大人外出时莫要乱跑。”
严卿山喉咙发涩心有余悸,他知道如若再晚一步后果不堪设想。那几个醉酒的官兵是小事,王老四包子店门后还躺着八具举鼎境铁骑的尸体。马六铁匠铺旁的巷子里八具,富春楼屋顶七具。
黄玉龙削铁境三十七段,荷春池中央,头身分离,血染莲池。
宋戬留在暗处保护云彩的二十四枚铁骑全都死无全尸,其中二十三人的修为在军中属上层。削铁境的骑士长黄玉龙足以在淮陵横着走。
“你受伤啦?”云彩被严卿山单手抱着,她摸了摸对方脸上细微的划痕,自记事起从没见过严卿山在哪场战斗中受伤。
“嗯。”
两人没去见宋戬,直接去了付太恒的屋子。
严卿山和付太恒关系交好,二者年龄相当,前者手下的兵负伤后都是付太恒亲自把脉。
云彩跟着严卿走进一栋四合院,中央全是蓬松的黑色土壤,上面已经插了几株药草。
这院子是下午安排住宿时严卿山专门给他找的,门前有黑土,离水源近。因为要长久居住于此,黑土可以栽活很多特殊药材,方便付太恒参研医术。
“这位是?”付太恒在门前,望着严卿山扛一个抱一个,“小主,付某今日怎没见着小主和赖管家一起,下午的药付某让马六给小主送去了,怎不喝些?”
云彩摸摸自己脑袋,指着气息微弱的少年道:“我今天下午跟小泥鳅玩睡着了哇,付太恒,他叫小泥鳅,现在受伤了,你帮我给他看看,等我会,我去枕头下面拿金元宝给你。治好他重重有赏。”
说罢人家就要领着严卿山往另一头走,她下午没跟着回来,要严卿山带路。云彩枕头底下藏了堆金银财宝,平时全用在买小人书上,其他开销基本没有。宋家独千金嘛,锦衣玉食,吃穿全有人招呼。
“使不得使不得,小主,付某乃是宋家人,理应之事。”付太恒一听腰杆子差点没折了,“严兄你放他进屋,这小小少年气息实在微弱,恐命不久矣。先拿长生丹给他续命,我再想办法。”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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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太恒本是京城一户鞋匠人家的独子,十二岁时随父出京,去福秋开了家付氏鞋行。补鞋,也卖鞋。
付父不甘心一辈子当鞋匠,就带着付太恒自学裁衣,又因偶然机会和一位丝绸小贩交好,几人合作将鞋行改成了衣铺。
走的品种路线称淮南绸,淮南绸是付氏父子发明的,说来容易,只需将青水绸玲珑绸配比一半一半。但懂行的人就知道,材质不同的两种绸缎结合起来不好勾芡,尤其是清水绸,又薄又细,淡如清水,再怎么也不可能和玲珑绸配比使用的。
付氏父子做了很久的改良,将清水绸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抽丝嵌入玲珑绸中,这样一来,既保留了清水绸的质感,又将玲珑绸的美观无遗展现。
加之当地人将清水绸看成是象征吉祥的物料,玲珑绸是京城王公贵族常用绸缎,二者结合,又祥又贵,备受福秋人喜爱,生意越做越大。一年不到,从鞋行到衣铺最后摇身一变成了丝绸大商。
树大招风,福秋当地丝绸行业被一家外地来的衣铺冲垮,普通丝绸根本卖不出去。虽部分穷人还是爱买普通丝绸,但福秋经济景气小富人家居多,想赚钱光靠穷人是不行的,商行们纷纷想加入付氏丝绸欲图分一杯羹。
原本只管收钱不管经营的丝绸小贩见付氏父子要和外人合伙,心生不满,起了纷争。
再后来就是付父被暗杀,付太恒命大逃回京城,落魄之时,街头偶遇宋戬。宋戬收留了此人,一开始不知他本领,就把他当成不大不小的毛头伙计放置宋府打杂。付太恒害怕仇家追杀一直没报真实姓名。
十七岁时,他迷恋上宋府刚聘的女医师,两人一见钟情,奈何天公不作美,两人许下终身后女方就患上怪病香消玉损。
付太恒立誓将此病根除人间,十八岁踏入医道,恳求宋戬给他些路费,学成归来后报答宋家。宋戬乃人间君子,自然允了。
此人确非凡夫俗子,修鞋鞋牢,织丝丝细,学医医精。
三十岁学成回京时治好困扰宋戬两百多年的冰霜剑伤报恩,还坦白了自己身份,于是受宋戬重用。
三十五岁受宋戬举荐入京,妙手回春医好帝王宠妃的眉前杨柳,获重赏。帝王欲留人,付太恒重情义,最终选择回到宋戬身边。
此次跟宋戬被贬,他一同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