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 邓毓华的心事
天气逐渐的热了起来,人们纷纷开始换上了薄衣服。
宋晴天给邓毓华从广州进的“的确良”衣服倒是很受欢迎,花色,款式都卖的不错。
可是那些“幸子衫”和牛仔裤,却迟迟卖不动。
这原因很简单,八零年代初期,当下的社会制度,电器等稀缺商品还是从城市开始按需购买的。
农村人想买台电视机,那是不可能的。
除非像镇长,副镇长,派出所所长这些国家单位的领导才能买到电视机。
农民们没有电视机看,自然也就看不到《血凝》,《大西洋底来的人》这些电视剧,也就没有人知道“幸子衫”和包臀牛仔裤。
就算看了,农村人也没有那么多钱去购买这些潮流的衣服,就算有钱购买了,穿上这样新奇的衣服,被陈旧的思想认为是奇装异服,大加批判的。
宋晴天想到了流行趋势,也跟上了流行的步伐,可是忘了这里不是城市。
邓毓华当时看到幸子衫”和包臀牛仔裤,也是觉得这衣服有些新潮,但是没有想到太多,她只是相信宋晴天的眼光。
后来,这两样衣服一直卖不出去,邓毓华就有点着急了,可是看着宋晴天最近忙着盖厂房,也没好意思去打扰请叫她。
宋晴天当时没有想到这个问题,她本以为过几天,镇上都会出现很多买了邓毓华新款衣服的人,没想到过了半个月,本来很流行的衣服却没有看到一个人穿着,顿时,她也意识到了问题的所在,就去找邓毓华。
“毓华姐,我给你进的新款衣服都没有卖掉,是吗?”
“是啊,晴天,不知道为啥呢。”
宋晴天就给她分析了原因,邓毓华这才恍然大悟。
邓毓华说:“那我是不是去城里卖就会好很多?”
“不止会好很多,而且会特别好,我敢说你这款式是县城,乃至南阳市绝无仅有的,肯定爆销。”
“那我怎么去城里卖衣服?还是和赶春会一样的去摆摊吗?”
“嗯嗯,是的,你开着车去城里摆摊卖。”
宋晴天说话,一直萦绕在她心头的一个疑惑又开始在脑中闪烁了。
这个邓毓华,一是不缺钱,二是家世好,偏偏到一个镇上来卖衣服,怎么说都不正常啊,随便在县城,市里弄个服装店,肯定比乡镇强的多。
邓毓华似乎看出来宋晴天的心思,笑着说:“晴天,我们也认识快半年了,我也没有把你当外人,你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想问我?”
宋晴天眼见邓毓华开口,就把心中的疑惑说了出来。
邓毓华叹了一声说:“我实话对你说吧,我家是省城郑州的,我从小就在省城长大,后来高中毕业以后,遵从我爷爷的意愿,去部队当了三年兵,退伍以后被分配到了一个工厂上班,这人生也是顺顺当当的,可是……”
“是不是家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还是和我爷爷有关,我爷爷以前有个战友,两人是生死之交,他们就在我十多岁的时候,两家商量让我和爷爷战友的孙子订下了婚约。
文化大革命期间,爷爷的战友因为最早在国民党部队当过兵,后来才加入共产党的,因为这个身份,被红卫兵诬陷批斗是间谍,往死里折磨他,最后这个老人带着冤屈离开了人世。
老人的事情也牵扯到他的家人,他的儿子被关进牛棚,孙子也走散了。
后来,国家拨乱反正,恢复了老人的名誉,也找到了他的儿子,但是和我订过婚约的老人的孙子,再也没有找到,我也以为我这场婚事已经不了了之了。
我参加工作以后,也到了婚嫁的年纪,也遇到一个和我志同道合的青年,我们开始谈起恋爱,最后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老人的家人来到我们家,找到了我爷爷,说和我订过婚的那个人找到了。
那个人因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走失,当过几年的乞丐,偷人家东西的时候还被打断了一条腿,走路一瘸一拐的不说,他没有一点文化,还一脸的猥琐相,他找我家分明就是想有好日子过。
爷爷为了遵守他的诺言,就要让我和这个人结婚,我自然不想和这样的人一起生活,何况我还有自己的心上人,我就断然拒绝了爷爷。
爷爷是个要面子的人,找到了我心上人的家,逼迫他离开我……”
说到这里,邓毓华已经泣不成声。
宋晴天轻轻的摸着她的脊背说:“你的心上人答应了你爷爷?”
“没错,我爷爷见过他之后,他就再也没有找过我,我去找他,他闭门不见,后来离开了家,不知道去了哪里。
我因此痛恨我爷爷,说什么都不愿意嫁给那个断腿的猥琐男人,我爷爷震怒之下,把我撵出来家门。
我从家里跑了出来以后,四处打听我的心上人,我去过很多地方,找他找了好几年,眼看已经没有希望了,突然有一天,我听说这个人曾经在三川镇出现过,我就在这里等了半个月,天天在大街上面转悠,都没有看到他,后来我干脆在这里开了家服装店,一直默默的等着他出现。”
原来是这样,宋晴天不禁对邓毓华肃然起敬,也只有在这个年代,才能有邓毓华这样为爱如此痴狂
的女人。
“这个人是三川镇的?”
“不是。”
“那他为什么会出现在三川镇?你又是从何知道这个消息的?”
邓毓华想了想说:“本来,我都没有抱任何希望的时候,我奶奶告诉我的,她心疼我四处奔波,就暗中托人打听,就打听到了那个人曾经在三川镇出现过。”
宋晴天想想总觉得哪里不对,邓毓华的心上人在省城郑州上班,他又不是三川镇的人,怎么会在三川镇出现?她奶奶找人打听,也不能打听到这么一个偏远的小镇啊?
这些话宋晴天也不能直接说出来,她见过邓毓华的奶奶,那个老太太还是很疼爱邓毓华的,她也不会害自己的孙女的。
随后,二人就商量起来去县城摆摊卖衣服的事情。
宋晴天说:“今天我无事,我给你一起去县城吧。”
邓毓华求之不得,她在春会上摆地摊卖衣服的时候,总是觉得很尴尬,后来因为开始用录音机促销,生意好了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去过。
去县城摆摊卖衣服,她还是第一次,心里不由得会有压力,宋晴天毛遂自荐帮忙,她心里暖意阵阵。
出发前,宋晴天建议邓毓华和自己都穿一套他们的新款衣服,这样等于自己做模特宣传。
邓毓华本来也不算年纪大,穿上“幸子衫”和牛仔裤显得一脸的青春气息。
宋晴天生的水灵漂亮,脸庞虽然还显得青涩,可是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正好和她的样貌配合的相得益彰,清秀俊丽,不失俏皮可爱。
路上,邓毓华问起宋晴天什么时候去读书的事情。
宋晴天说:“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中考了,我帮你这次之后,我就该去学校了,等我中考完,厂房也建的差不多了,正好放暑假可以忙了。”
二人到了金平县城以后,宋晴天指引着她去了街道,这里县政1府,一高,棉纺厂都在这一带。
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停好车,从车上搬下来木板和支架,二人就开始摆衣服。
这个年代,有人摆地摊,差不多也是卖小吃吃的,摆摊卖衣服的人很少。
二人刚刚开始摆,就有一些闲来无事的人来看热闹,他们不停的对着二人指指点点的。
“这不是电视剧上面幸子穿的衣服吗?我还第一次看到。”
“是啊,这牛仔裤是老外的款式。”
“对对对,中央台译制片那个上面的。”
“这俩个妮子穿上这样的衣服真好看啊,像电视里面的人一样。”
宋晴天一听,心里顿时觉得稳了,城里人到底更容易接受新事物,看来他们对于这款衣服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挺高的。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