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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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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4

    高挂的艳阳,突然在此时露出了狰狞的面目。

    日光热烈灼人,殷琬宁被刺到闭上了眼,抬手,用掌心挡住。

    她还在回味陆子骥的提议。

    若是她打赌输了,就要为他做一件事。

    他要她做什么?她能做什么?

    他可亲口承认了,没有龙阳之癖。

    为了掩饰自己的慌乱,殷琬宁默默转身,将阳台的那几扇门,一扇一扇,缓缓关上了。

    阳光可以透过干净无尘的玻璃照进来,却因为多了一层遮挡,再也无法张牙舞爪。

    这下满室冷静,她也可以冷静下来。

    若陆子骥已看穿她的女扮男装,甚至看穿了她的身份,他应该直接戳穿。

    而不是在这里似是而非吧。

    “你,你要我做什么?”背靠在门上,头顶有被玻璃折射过的温暖阳光,给了她一点点底气。

    “你先说,赌不赌。”这使得陆子骥看起来也没有那么咄咄逼人了。

    殷琬宁实在很想拿回自己的东西。

    耳环,玉佩。

    她在这个世上本就没有多少牵挂和寄托,耳环是祖母乔氏留给她的遗物,玉佩是与生父谈承烨相认的信物。

    她不能一直被陆子骥拿捏。

    拿回来了,她才能掌握主动,若是哪天实在受不,不想继续留在他身边,自己随时都可以跑路。

    再说,即使陆子骥是灰鹰的主子、自诩对灰鹰了无智障,她也不一定会输。

    阳光照得她浅发暖融融,殷琬宁点了点头,最终同意了。

    去叫客栈的人送午饭上来的时候,她又一次听到了楼下大堂里,几个人讨论妙荷姑娘的事。

    花艳楼,是雍州城里最大最豪华的青楼。

    而妙荷姑娘,自从挂牌出山以来,便很快成为整个雍州城内勾栏瓦舍身价最高的姑娘。许多豪门贵胄、脂粉常客,一掷千金,都只为博美人一笑,与美人共度良宵。

    但几天之前,花艳楼里突然传出风声,说妙荷已经自己攒够了赎身的银两。

    她平生所愿只为脱籍,许一良人为妻,所以决定以抛绣球的方式招亲,绣球不管被谁拿到,只要那人未娶妻,都是她未来的夫婿。

    之后,无论是盛大的婚礼、婚后的所有开销,都由她来出资,唯一的要求,只是他们的孩儿跟她来姓,其他种种,俱是无须考虑。

    殷琬宁向陆子骥转述这些的时候,陆子骥正在慢条斯理用着午饭。

    开水白菜和八珍豆腐盒,配一道红果木烤的肥美鸭子。

    七寸六分长的银筷,方头烧蓝的梅竹双清纹饰,卡在他修长的指节里,为他更添了几分清冷。

    她想,银这个东西虽冷,却不如玉,更契合他的气质。

    但他偏偏又是个商人,最应该沾染金银铜臭。

    “抛绣球招亲,实在猎奇,我从前也只在话本子上见到过,没想到今天,也能眼见为实。”

    陆子骥却另起了话头:“话本子?你识字吗?”

    殷琬宁点了点头。

    “噢?”他却放下了那双银筷,目光落在了她理所当然的脸上,“是谁教你识字的?”

    “殷府大小姐?”

    他们明明在讨论灰鹰和妙荷姑娘的事,怎么又被他转到“殷琬宁”头上去了?

    但她之前已经为自己编造了一个穷苦的出身,如果说她小时候就读过书,更容易露出破绽。

    殷琬宁无奈点点头。

    “这个殷府大小姐很有意思,”陆子骥顿了顿,“教人识字,是为了让他不被人骗,她怎么还让你看那些没用的话本子。”

    提起话本子,殷琬宁不由胸中一热,这可是她过去孤独生活的快乐源泉,她容不得陆子骥这样污蔑。

    “殷府大小姐就喜欢看话本子,她教我识字,把那些话本子给我看、给我讲,又有什么问题?”

    也许是她的音量提高,也许是她的小脸涨得通红,陆子骥伸出骨节分明的长指,轻轻敲了敲桌面。

    回响清脆。

    他让她坐下来,和她一起用饭。

    “以后用饭,不必和灰鹰一起。”

    殷琬宁拿过桌上另一副备用的碗筷,却并未开动。

    “抛绣球招亲,此事风险巨大。如果那妙荷姑娘头脑清楚,一定不会用这样的办法来轻易托付终身。”

    陆子骥绕回了最开始的话题:“除非,她有难言之隐。”

    开水白菜汤底浓郁,夹起一片菜叶,滴滴答答挂着。

    她听了他的分析,不由地点了点头。

    “既然她有难言之隐,以灰鹰的优秀,她见到灰鹰,一定会将自己的难处说出来。”

    “你与灰鹰相识不过两日,连你都说,灰鹰心肠热,好打抱不平。眼前的美人向他哭诉难处,他难道还能坐视不理?所以,你输定了。”

    一番分析,结论是她必不会赢。

    殷琬宁用筷子捻了一点沾着肉松的豆腐,细白嫩滑,像她的皮肤一般:

    “那可未必,就算你推断是真的,妙荷姑娘确有难言之隐,灰鹰也想帮妙荷姑娘,却也不是只有娶她、只有一直待在花艳楼这一条办法,他随时都可以回来。”

    陆子骥把视线从她的鹅蛋脸上移开,声音沉沉:

    “花艳楼是雍州城第一大青楼,灯红酒绿、衣香鬓影,灰鹰从小没怎么接触过女子,难保不会乱了心智。”

    豆腐沿着喉咙,经过胸腔,再缓缓滑入脾胃。

    殷琬宁享受完极致的口感,这才发问:

    “你对青楼,十分了解,看来肯定是经常去的。”

    陆子骥斜了她一眼,不辨喜怒,只反问道:

    “你呢?你觉得呢?”

    她轻咬嘴唇,决定先不尝那勾引了她许久的果木烤鸭,直视他略显轻漫的眼:

    “你那么有钱,长得又好。话本子里都写了,你这样的公子哥,即使娶到的夫人国色天香、完美无缺,也一定不甘心一生一人,一身风流无处发泄,不仅美妾和通房成群,也时常流连秦楼楚馆,十天有八天不回家。”

    林骥不曾想,她这小小的、漂亮的脑袋瓜,竟会装有这么多奇怪的东西。

    从前的日子,她一定是十分孤独的,不然也不会看那么多话本子。

    不想多费口舌,他只用三个字来否定:“你错了。”

    但面前的鹿眼姑娘显然并不接受他的反驳,圆腮鼓起,长睫微张:

    “嘴长在你那里,你当然想怎么说都可以,不承认就算了。”

    而生平不爱言语的林骥,却也鬼使神差多了几分好胜之心,难得端正,一字一句说道:

    “我陆子骥,敢作敢当。”

    “那你说说,你为什么会对青楼,这么了解?”果木烤鸭的清香浮油盈在她的樱唇上,鲜亮多汁。

    堵住最好了。

    压住胸中躁动,林骥依旧面色不改:

    “我是商人,行商时走南闯北——”

    客栈的小二却在此时敲门进来,说有一封从花艳楼寄来的信,要亲呈陆公子。

    待陆子骥接过信,客栈的小二适时离开,他才展开那染了脂粉香气的信纸,略微扫读。

    “灰鹰请我晚上去一趟花艳楼。”

    “所以,我们两人的打赌,你输了。”

    殷琬宁嘴里的烤鸭顿时不香了:

    “我输了……行吧,那你准备让我,为你做一件什么事?”

    却不想陆子骥云淡风轻,将那封信沿着原先的折痕折回去:

    “还没想好,先欠着。”

    这东西还有欠着的一说?

    拖久了,他会不会提什么过分的要求?

    到时候,她又要怎么办?

    她果然还是处处受制于人的。

    刚刚还掷地有声的质问,一眨眼,殷琬宁只觉得一股委屈弥漫,压得她心口发堵。

    她放下了筷子,垂下眼帘,任眼泪上涌,浸湿了那双可怜巴巴的鹿眼。

    陆子骥却叹了口气,声音软了一份:

    “既然你对青楼这么感兴趣,晚上,就跟我一起去花艳楼。”

    出乎意料,陆子骥专门为她重新准备了一套成衣。

    殷琬宁身材娇小,普通的成衣尺码太大,她根本穿不上。最后,还是陆子骥出了三倍的价钱,让客栈的小二用一整个下午,跑遍了雍州城,才终于买回了合适的。

    潞绸的坦领外袍,窄袖修身,葱黄底配以如意云暗纹,穿在殷琬宁的身上,真有一番清贵公子之气。

    为了配合新衣,她特意将发丝放了下来,准备重新梳一下发髻。

    垂头小心通发的时候,她暗暗想到,刚刚自己又重新将裹胸布束好,今晚可千万不能再掉了。

    林骥却在此时突然进门。

    殷琬宁如瀑布一般的长发,也同样闯入了他的眼帘。

    她的发色很浅,今日在阳光照射之下,泛着更加柔嫩的光晕。

    前世里他们相见的第二面,在她被他救出来后的那晚,他为她也通了发。

    她那时一贯天真单纯,还把他当成是“林公公”。

    但没有哪个公公,会像他那样真正疼她。

    尽管他不爱她。

    她胸前的红痣,有和她的天真单纯完全不同的妖冶。

    “我……我是你的皇嫂。”

    他把她抱上了皇后才能睡的凤榻,她这样想要划分他们的泾渭。

    林骥的父亲德宗皇帝、长兄林驰和另外几个已经早逝的兄长,都是天生发色浅,瞳色也浅。

    她的发色和瞳色,比他们的,还要浅上几分。

    而拥有着这样珍贵特质的殷琬宁,此时穿着他为她准备的男儿装,已将男子发髻重新梳好,正对着铜镜,看来看去。

    她总觉得差了点什么。

    迷惑之时,陆子骥悄然走到她身后,长指微曲,亲手为她插了一支他自己的发簪。

    应该是相配的。

    一向清高矜贵的公子弯腰俯身,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枚佩环,又亲手在她腰间系上。

    夕阳西下,除了燥热的日光落在他宽厚的脊背上,他高大的身影笼住了她,一呼一吸,连脖子上微微泛起的青筋,都有了新的注解。

    不看他的脸,她以为他是林骥。

    “这样,才配得上做我身边的人。”

    但等她看清他,一如既往冷漠,是专属于陆子骥的疏离。

    殷琬宁却红了双耳。

    “殷府大小姐,眼光真好。”他眉头舒展,眸色微动。

    “嗯?”她一时并不明白。

    “走吧,带你去见见世面。”

    早已过了酉时,两人步行,行至距离兴泰客栈并不远的花艳楼。

    天色渐暗,夜色还不深,花艳楼所在的后罗街,此时却已经华灯初上。

    后罗街是雍州城内秦楼楚馆的密布之处,勾栏瓦舍纵横,两人还未走近,已看到无数衣香鬓影。

    耳边除了男男女女的放纵调笑之声,还有笙歌燕语,丝管纷纷。

    陆子骥的步伐很快,殷琬宁需要专心去努力跟,才能跟上。

    脚步急促的后果,自然是需要大口呼吸。

    那萦绕在周围的各类脂粉和无数香气,便更加迫不及待,扑鼻而来。

    “好香,好香,香得醉人。”她揉了揉鼻子,说道。

    从来没有在这么香的地方待过。

    但见陆子骥表情依旧淡漠,她还是生了点不满:

    “你总说我身上有香露的气味,可是我明明就没有用!”

    “现在,这里这么香,你怎么就不说了?”

    却不想陆子骥面带疑惑:

    “有吗?可我还是只能,闻到你身上的气味。”

    他没救了,鼻子已经彻底坏掉了!

    “不过,这多闻了一天,我已经有些习惯了。”

    说话间,陆子骥已经停在了花艳楼前,正抬着头,不知在张望什么。

    殷琬宁这才能分了心,注意周遭的一切。

    花艳楼的门前,无论是客人的衣着打扮、举止谈吐,还是门口迎宾的姑娘们的姿色,似乎都比之前他们路过看到的那些,要讲究体面几分。

    不愧是雍州城里排名第一的花艳楼,如果名字起得再文雅一点,恐怕会有更多贪欢之人,趋之若鹜。

    一进门,便有一个三十出头的妇女迎了上来,打扮艳而不俗,说话语气软软糯糯,先是将他二人从头到尾打量一遍,然后笑着问他们,是要吃茶还是要过夜。

    殷琬宁自然不敢忘记来此的目的,张口便想说找灰鹰,却听旁边的陆子骥,已经先一步回答:

    “吃茶,可有雅间?”

    一看就是熟客。

    那妇女摇了摇手里的花绢,精致的口脂满满都是讨好:

    “真是不好意思,今晚静瑶姑娘弹琴,雅间一早便被订满了,二位如果不嫌弃,可以坐大堂。”

    “或者,楼上几个包厢还空着,看二位面生,不如我多叫几个姑娘相陪,好酒好菜伺候,就当是我水玲珑自掏腰包,私人请你们的。”

    陆子骥却不为所动:“不用,大堂就好。”

    两人坐定,几乎同时就上了茶,青花瓷盘里的点心精致名贵,只是卖相,就已经胜过昨日和今日,殷琬宁吃到的兴泰客栈里最好的吃食了。

    而盛茶的两个茶盏都是建盏,曾经也是前朝皇室的御用茶具。

    她将建盏捧在手里,自己的这只,挂着金属光泽的油滴釉,小至针孔;而陆子骥面前的那只,盏上纹饰像兔子的毛发,被称为“兔毫盏”,玄黑色底釉,毫纹细长柔韧。

    殷琬宁又小小呷了一口建盏中盛的茶。

    “碧潭飘雪虽好,但在这里,有些可惜了。”她忍不住感慨。

    陆子骥听闻,转头看她:“何以见得?”

    “碧潭飘雪产自蜀州峨眉,以峨眉顶级绿茶与伏天的茉莉花瓣,混合窖制而成。若放在寻常清淡的环境之中,茉莉花香与绿茶的浓香交融一体,原本是香气持久、回味甘醇的。”

    “但现在嘛……第一,碧潭飘雪颜色较深,你我的茶盏也都是黑底,茶水与茶盏混淆,饮用之人恐怕都难以分清;”

    “第二,现在这满室凝香醉人,碧潭飘雪又以茉莉花香气见长,两味相冲,实在是多此一举了。”

    一口气说完,殷琬宁的拇指与建盏光润的杯口摩挲,颇有些得意。

    花艳楼的老板只急于展示财力雄厚,距离真正的上等品味,始终还是差了一截。

    陆子骥闻言,竟勾了勾唇角,也同样端起了面前的兔毫盏,呷了口凉了一分的碧潭飘雪之后,才幽幽说道:

    “是我从前小看了你,你不仅仅是会识字、看话本子的。”

    直到此时,殷琬宁才意识到自己的失言。

    以她编造的那个出身,根本不可能说出这样的一番话,她只能赶紧先为自己找补:

    “都,都是我胡说八道的,我粗陋得很,哪里又敢在陆公子你的面前,班门弄斧。”

    但她确实是存了卖弄的心思。

    从前在殷府的时候,哪里有这样的机会,又哪里会有人肯听她卖弄呢?

    不过,幸好刚刚她留了一手,并没有卖弄建盏的知识,不然,估计真的就要圆不回来了。

    陆子骥语音淡淡:

    “这些,也都是那殷府大小姐教你的?”

    台阶已经铺好,殷琬宁连忙拼命点头。

    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她还赶紧拿了筷子,根本没握稳,就夹了一口瓷盘里的莲蓉水晶糕,囫囵吞枣,咽了下去。

    作为大家闺秀,平日里的饮食她一向自控,细嚼慢咽,绝不贪食,如此狼吞虎咽,根本不像高门贵女的做派。

    这样,陆子骥就更不会怀疑她在说谎了吧。

    却不想她还被那莲蓉水晶糕噎着,想再喝口茶送一送,陆子骥却突然伸了手,拂去她嘴角的点点糖精,沉声道:

    “说说看,她还教了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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