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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小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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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琬宁磨磨蹭蹭,最终还是被“赶”下了车。

    陆子骥和灰鹰主仆二人,似乎还有别的事,并未交代一句,便驾车走了。

    如果不是因为她实在想拿回那只祖母留给她的耳环,她这就要撒腿跑了。

    再忍忍吧,只要不出格,抱上陆子骥这条大腿也不错。

    反正他的小腿都那么粗壮了。

    马车停在兴泰客栈门口,似乎灰鹰在刚刚,已经向客栈老板交代过了。她只报了陆子骥的大名,便被那老板毕恭毕敬亲自领着,上了楼,去了整个兴泰客栈里最好的一间上房。

    兴泰客栈是雍州城最好的一家客栈。

    打开门之前,殷琬宁还抱有一丝幻想。

    既然是最好的上房,那给她这个“小厮”的,会不会有单独的床呢?

    事实令她失望。

    这间上房的结构,和她在殷府里的闺房一样。里间宽敞明亮,还连着一个能望见繁华街市的阳台。

    而外间窄小,只放了一张软榻。

    这才是她该睡的地方。

    叫了吃食上来,她也将那不听话的裹胸布重新整理好了,吃食的价格她没问,反正她现在是陆子骥的小厮,花多少,账都算在他的头上。

    等到小食慢慢入肚,殷琬宁这才慢悠悠地,开始思考陆子骥留给她的那句话。

    ——今晚,她与他同住。

    ——灰鹰知道该怎么伺候他。

    ——她可以去问灰鹰。

    每一句,都像是一道惊雷,在她头顶炸响,又震又碎。

    口中含着的桂花酒酿丸子和灯影牛肉,瞬间不香了。

    同住……意思可能是她履行小厮的职责,他睡里间,她睡外间。

    但……灰鹰呢?

    早在陆子骥与那几个贼人谈判的时候,殷琬宁便偷偷打量过灰鹰,器宇轩昂,高大威猛。

    如果不是因为先见过了陆子骥,她可以说,灰鹰是她见过的,最好看最俊朗的男子。

    可是相比起陆子骥,灰鹰无论是身形、长相还是气度,都差了一截。

    这样出色的男子,居然被陆子骥用来服侍他自己,殷琬宁根本无法想象。

    怎么服侍?服侍到哪一步?

    殷琬宁又夹了一口酸菜鱼,慢慢挑出细细的鱼刺。

    陆子骥明明否认过,他没有龙阳之癖,他有妻有子。

    从前在殷府,冉氏对她两个弟弟身边服侍的人,都十分防备。

    因为冉氏,原本是殷琬宁的外祖母买来,充作殷俊和卫远岚新婚的婢女。

    冉氏自己便是靠爬/床上位的,所以不希望两个儿子身边,有和她一样心怀不轨的人。

    故而,从小到大,殷琬宁两个弟弟身边只有小厮,没有婢女。

    小厮像婢女一样,贴身负责主子的饮食起居。

    就寝,洗漱,更衣,沐浴。

    想到这里,她艰难地咽下了口中的鱼肉。

    不过有惊无险,她也算顺利到了雍州,傍上了陆子骥粗壮的小腿,看上去,能让她少了许多路上的磋磨。

    懒得再多想。

    不如趁着他们还没回来,先叫水进来,好好洗个澡。

    胸脯失了倚仗,晃晃悠悠一天,让她十分难受,现在浸在水里,殷琬宁看着那颗红痣随着水面起伏若隐若现,轻轻叹了口气。

    除了嘲笑她是早产儿外,两个弟弟还说过,她不长脑子,吃下去的那么多东西,都长到了胸上。

    殷府上也有些不怀好意的男仆,会偷偷打量她那里。

    不过平日里她少活动,倒也不觉得太过碍事。

    她只要当看不见,逃避惯了。

    但这次出逃,不一样。

    裹胸布再细软,毕竟不是专业的小衣,摩摩擦擦,她很难完全忽略它的存在。

    今日一半的时间,她都被勒得难受,加上步行了那么长一段路,她常常喘不过气来。

    但是另一半的时间,因为那裹胸布的突然罢工,她便不得不提心吊胆,一路弓着身子。

    脖子也酸,肩膀也酸。

    最酸的还是腰。

    殷琬宁忍不住用小手揉了揉,她力气不大,但光是这样,作用也算聊胜于无。

    但梦里的林骥,力气可就不止这点了……

    她摇了摇头,不想再去反复回忆那心惊胆寒的噩梦,从水下伸出玉臂,放在鼻尖,深深嗅了嗅。

    没有什么香露的味道。

    很好。

    这下她洗干净了,陆子骥应该不会,再嫌弃她了吧。

    太阳落山之前,林骥抵达了雍州城中的乾元钱庄。

    灰鹰默默亮出了周王的腰牌,钱庄的掌柜自然不敢怠慢,上等好茶接待,却也不敢问周王殿下突然造访,所谓何事。

    “今日可有人,用那有周王印记的银票,来你这里支取现银?”灰鹰自然是明白主人的用意,开门见山。

    “不曾有。”掌柜想也不想,摇了摇头,立刻回答。

    无他,那种银票特殊贵重,他们虽少见,但那东西身系皇家,他们根本不可能怠慢。

    银票分为两种。

    一种是市面上流通最广的,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商贾旅人,皆可使用,且家家钱庄都可兑换;

    而另一种,则是有皇家背书,有特殊印记,只能在乾元钱庄中支取的银票。

    乾元钱庄也有皇家背景。

    若不是行家,两种银票,很难被人发现细微的差别。

    “殿下,”灰鹰看向一言不发的林骥,“现在已经快到闭店的时辰,今日那几个贼人,恐怕不会来了。”

    “再等等。”林骥将手中一直握着的、殷琬宁的耳环捏紧,再也不多说一个字。

    特殊银票是皇室为藩王提供的特权,他就藩十余年,几乎从未使用过。

    使用那种银票,便意味着告知身在长安大明宫的皇帝林驰,他不老老实实待在封地潞州,而是全天下四处游历。

    林骥虽心系庙堂,但在与林驰的关系上,一向慎之又慎。

    游历是为遍访名医方士,他几乎从来不插手地方事,只作壁上观,韬光养晦。

    同时,暗中与朝中一些大臣秘密往来。

    否则,前世里林驰在与殷琬宁大婚当晚暴毙,权宦仇元澄趁机作乱,他林骥不会如此迅速便收到消息,秘密入宫,还能迅雷不及掩耳,剿除奸宦了。

    这一次,他破例用了那特殊的银票。

    他对殷琬宁没有感情,却不能容许有人企图玷污她。

    那是独属于他的。

    而他并未估错,那四个贼人得到这张巨额银票,最想做的事,便是立刻将其兑换成现银,一刻也不能耽误。

    灰鹰驾车技术一流,即使追赶不上那四人的破烂马车,也必不会被落下太多。

    乾元钱庄,又恰好隐匿在雍州城不太显眼之处。那四人入城之后,一定会先就近找寻钱庄兑换,多碰几次壁,遇到懂行之人,才会告诉他们这种银票只能在乾元钱庄兑换。

    以逸待劳,最是稳妥。

    有了他的授意,乾元钱庄的掌柜佯装检查银票的真伪,实际给他们上了有蒙汗药的茶。

    等得久了,再小心谨慎的人,都会越来越暴躁。

    何况这些骗子悍匪,本也不是多么智慧绝伦。

    将他们拿下之后,林骥还十分耐心,等待他们苏醒。

    明月渐渐升起的时候,林骥将手中的耳环放入怀里,才抽出了灰鹰递来的宝剑。

    “……是你?”第一个醒来的大汉,看见了林骥寒光凛冽的双目。

    林骥的拇指摩挲着剑柄上熟悉的凹痕,并不答话。

    “我就说这银票可能有问题,”大汉被双手反绑,只能狠狠啐上一口,“这几个孬种财迷心窍,非要抢着今天来这兑换。”

    “是你们心术不正,杀人放火抢劫越货,落到我们手上,是应得的下场。”灰鹰在一旁,冷冷说道。

    “心术不正?”那大汉低低笑了一下,满脸都是嘲讽,“若不是我们被官府逼到走投无路,谁还会做这些勾当?你们倒好,出身高贵,生来嘴里就金饽饽,哪里会懂,被迫卖地卖妻,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感受?”

    灰鹰只看了身旁的林骥一眼。

    林骥神色肃穆,仿佛面前如犬狂吠之人,与他没有什么关系。

    但大汉所说的,灰鹰并不同意。

    灰鹰与飞鹏同龄,从小便是乡里的邻居,一起玩泥巴长大。他们几岁时,一场瘟疫带走了所有的亲人,他们只能流落街头,与野狗抢食,还差点被高门大户的嚣张仆人打死。

    是周王殿下救了他们,为他们起了新的名字,给了他们体面的身份,带他们入了武门,成为只忠心于周王一人的贴身护卫。

    人不是被逼到末路,就只有作奸犯科这一条路可以走得通的。

    还在思索间,却见林骥迅雷不及掩耳,只用单手,便已拧断了那大汉的脖颈。

    “咔嚓”一声,清脆明晰。

    倒地时的灰尘,溅在了大汉身旁,那驾车马夫的身上。

    此时马夫已醒,眼见林骥出手极狠,也知自己求饶无用,下场只会更惨。

    “既然你武功这么高强,在路上的时候,为何不直接对我们动手?”

    马夫转头,发现另外两个同伙也已醒来,“哦~”

    故意拉长了尾调:“原来是顾及那哥被我们骗来的娘们,对不对?”

    “那娘们嘛,长得倒是标致得很,”另一个贼人咂咂嘴,拉碴的络腮胡跟着动了动,“即使是女扮男装,也照样骗不过我。”

    “这样的娘们,我们做这行久了,倒是见过不少,”马夫也跟着□□一声,猥琐至极,“也尝过不少,我看她清纯得很,肯定还是个雏儿。”

    灰鹰拳头紧握,若不是一早就被林骥嘱咐,他起先就会出手,让这几个大放厥词的贼人闭嘴了。

    但林骥说,他必须亲自动手解决,灰鹰便只好忍耐了下来。

    “那可不,”此时,剩下的一个贼人也开了口,“这位公子宁愿冒着把我们放跑的风险,也要保那娘们毫发无损,恐怕,还没破她瓜吧。”

    “咱们英雄所见略同啊,”马夫还点了点头,若有所思,“他们这些公子哥,哪一个不是用完就扔?如果早就尝了那娘们身子,今天也不会这么麻烦,还专门给我们做这个局了。”

    “那娘们胸大腰细,脸也好看,一双细腿哆哆嗦嗦的,也不知道骑在她身上,把她撞到说不出话,会是怎样销魂——唔!”

    剩下的淫词浪语,他已经说不出口了,因为林骥的剑,已经直直刺穿了他的喉咙。

    殷红的鲜血顺着他脏兮兮的前胸流下,不出片刻,粗布短褐已被染得透黑。

    而旁边两个人,也并未来得及惊讶,林骥已抽出腰间短刀,将其中一人的胸膛刺穿。

    另一人,则生生被林骥的掌风,震碎了头骨。

    粉褐色的脑浆,从他已停止了呼吸的鼻孔中,缓缓流出。

    血腥气瞬间弥漫,灰鹰递上巾帕,林骥慢条斯理,擦拭着指间沾染的点点血迹。

    他其实很少杀人。

    不是出于仁慈,他也不认为自己是个仁慈之人。

    藏拙的同时,自然也要藏锋。

    每一次出手,他心中那阴暗角落里埋着的那个人,便会被他杀死一次。

    从六岁起,他只知道那个人的存在。

    姓甚名谁,身在何方,他从未探听过。

    但他一心想让那人消失,挫骨扬灰,万劫不复。

    寒鸦飞过头顶,夜风吹拂,血腥气淡了些,林骥也觉得头隐隐有些疼痛。

    是他熟悉的、喜欢的感觉。

    “处理干净些。”吩咐了灰鹰,林骥正要转身走人,却听灰鹰急道:

    “殿下,属下有一事未明,实在需要殿下示下。”

    “叫公子。”刚刚在钱庄掌柜面前,灰鹰就叫错了口,他必须要纠正过来。

    “哦,公子,”灰鹰抿了抿嘴唇,“若那卫小姐问属下,究竟要怎样服侍您,属下……该如何回答?”

    既然那几个贼人都直说了,那他灰鹰也不再顾忌,称了她“卫小姐”。

    他虽然不懂为何林骥不愿袒露身份,但林骥为了卫小姐大费周章惩治贼人,必然是十分看中她。

    至于为什么要逼卫小姐做周王殿下的小厮,他就更是无从知晓了。

    整个潞州周王府上下都知道,林骥身边不仅没有婢女仆妇,就连服侍的小厮太监,都几乎没有。

    听周王府里的老人说,先前周王的生母、跟着林骥到潞州就藩的德宗皇帝贤妃范氏,无数次想给他身边塞人,林骥被弄得烦了,便连贴身服侍的小厮都遣散了干净。

    这几年来,谁都没有近过林骥的身。

    话音落地,久久没有回应。

    灰鹰微微抬首,林骥眸光凛冽,紧抿的薄唇未动,似乎并不想回答他这个问题。

    “属,属下失言了……”额头一凉,是他出的虚汗。

    主子都这么说了,他还能怎么办?

    卫小姐看起来天真纯洁,美丽又善良,应该也是个好骗的,到时候她真的问起,还不是任他胡咧咧?

    “她姓殷,是御史中丞殷俊的长女,殷琬宁。”

    灰鹰轻轻沾了一下额头上的汗,听到林骥出声。

    殷氏女——那岂不就是昨日里林骥带着飞鹏,亲自登门拜访的那家?

    当时他和飞鹏都觉得奇怪,自己的主子向来低调稳重,怎么突然说起,要上朝廷命官府上去了?

    这完全违背了林骥日常处事的原则。

    联想到林骥执意隐瞒身份的行为,灰鹰恍然大悟

    ——为什么飞鹏好端端的、并未犯错,会被林骥打发入了宫,不让他跟他们一并回潞州……哦不,幽州。

    因为,飞鹏昨日在殷府露过面,说不定,还被殷小姐看见过。

    原来如此。

    跟随殿下这么多年,他的身边从未有过任何女子,灰鹰和飞鹏都一致认为,就算贤太妃娘娘再怎么着急,殿下都绝不会沾染女色的。

    却不料,一朝碰见心动之人,殿下竟然变了副模样。

    只是殿下先前,为了能让殷小姐毫发无损从那几个贼人手里脱困,编了谎言说自己已经成家生子,那殷小姐完全信以为真。

    殿下现在可是主动追求,这种有碍发展的谎话,恐怕还要好好圆。

    也不知道平日里不爱说话的殿下,为了哄殷小姐,会说出怎么样惊世骇俗的东西来。

    ……反正,虽然现在接触还不深,但灰鹰很喜欢这个未来周王妃。

    留灰鹰一人处理那四个贼人的尸首,林骥先独自回了兴泰客栈。

    入了厢房的里间,第一眼,便看见殷琬宁穿着白天的那身衣服,躺在本应该属于他的床榻上。

    正睡得香甜。

    地上还有水迹,她应该是沐浴过了。

    但明显,她身上的香味并没有被洗干净,反而越来越浓郁。

    一闻到那阵异香,林骥便喉头发紧,莫名烦躁。

    上一世也是这样,异香害人。

    林骥大步上前,走到床榻边,倾身,想要把熟睡的美人推醒,质问她,到底有没有把他的吩咐听进去。

    指间只差一寸,快要触碰到殷琬宁微颤的长睫时,她突然一个嘟囔,说了梦话:

    “林骥你走开,不许再碰我!”

    “痛!好痛!”

    “偷情生出来的孩子,是私生子……”

    林骥的大掌,骤然僵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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