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小说 > 都市小说 > 是谁教这疯子修炼的? > 第134章 不见兵刃的杀戮

第134章 不见兵刃的杀戮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角木蛟注视着范闲平静的脸,缓缓后退后冷声连连:“我看呐,不如就坦荡点,去收几份运拿点好处。”

    “然后无法收场,只能让你出手是不是?”

    “嘿嘿,被你发现了捏。”

    心中想到的却是其他在梦之都的妖魔,心中紧迫至极。

    这半年,他可不是什么都没有做,在简单巡过一圈,范闲发现梦之都的妖魔数量也让人惊恐。

    这是不符合逻辑的,亢金龙一直坐镇在临安,怎么着都不该让一座重叠城市的妖魔泛滥。

    可考虑到在其他人看来,从来就没有过亢金龙这个人,范闲觉得有些难说了,说不准亢金龙这些年偷摸弄死的人,又‘变’出来了?

    这些人里,只要一个人引出雾灾,那就是无法挽回的灾难,也因此,范闲干脆将清理头脑的事情交给了小乐和桃基基,由自己亲自负责梦之都这边。

    范某掌握的资源比普通人多得多,自身还持有可以看做是一种秘术的两个秘术,在联邦要合法弄死一个无权无势还没钱的普通人,太简单了。

    这位住在同一栋楼七层的妖魔,是自己选择了体面,如果不体面的话,范闲会让他深刻的理解,什么叫麻绳专挑细处断。

    剩下的妖魔也是如此处理,让他们自己走进绝路,然后每一个都会留下希望,他们死了才会出现的希望。

    他们会跳进坑里面吗?

    没事,总有一个坑会跳,总有一个坑他的家人会跳。

    有软肋的普通人要在合法,至少无法按照联邦法律范畴量刑的范围内杀死,虽然麻烦,但并不困难。

    是人,就有欲望,就有软肋。

    拿住欲望高高提起,露出软肋一击毙命。

    没有一个需要亲自动手,都是无法控制欲望的人自寻死路。

    就像范闲,以前在凯恩街做中间人时那样,只是如今不用计算利益,只需要罗列名单。

    其核心逻辑还是那一套:钱我来出,兄弟,把你的手机给我。

    至于会不会闹出,这些妖魔里恰巧有四神会星宿的乌龙?

    星宿就杀不得了?谁规定的?范某人同意了?

    也许像是尤莉神仆说的那样,只是单纯的屏蔽了一切追求,只剩下了自我实现。

    也许就像当初凯恩街众头脑想的那样,原质注射多了,疯掉了,魔怔了,连分辨都没有,连探寻都没有,就敢随意抹杀掉一个生命。

    或许,就像头脑们对他的印象一样,这是一个疯子,一个自私到了极点,认为整个世界都围绕自己主观意识旋转,为了心中所想不在乎一切的疯子。

    依旧是上下嘴皮子一张,就要了人命的中间人。

    时间,依旧坚定不移地迈步。

    零星的民众死亡根本不引人注意,在联邦,死于意外或者自杀的人从来就不少,谁能在意?

    直到,负责监控范闲的一个探员在下班后与同事交谈时,无意间联想到,一起自杀事件的死者,似乎曾在生前,和这个曾经的精神病患者,卷宗中杀人如麻的范闲有过接触。

    只是一次无意识的巧合,却点燃了他心中的好奇。

    在到其他部门客串询问后,他宁愿自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他惊恐地发现了一个现状。

    自从范闲出院之后,和他有过有意或者无意接触聊天的人,竟绝大多数都在半年内死亡。

    联想到接收的匿名举报,联想到这个杀人狂魔在被判定精神病院前的残忍行为,那探员便感觉脊骨一片冰冷。

    都死了,基本都死了,是否有可能不可能吧?他怎么做到的?部门一直都有ai对他的一切活动初步审查,后续更会有人工审查ai认为的可疑信息。

    事实上,该探员负责的,就是人工审查的部分。

    可再如何不信,也有这个可能,在犹豫了许久后,他选择上报交由上级定论。

    而当上报筛查之后,所有人都惊恐地发现,似乎,范闲还真和这些死者有着牵连。

    他在群里发自己投资收益时,“恰巧”遇到了死者的前同事,顺便带着死者的“前同事”一起发财,最终让死者也卷入其中。

    最终投资失败,范闲自己也亏了大笔资金,可死者却在破产之后一个人‘意外死亡’。

    是意外死亡吗?他那个时候独自在学校实验室做什么?一个化学老师不知道危险性吗?

    ‘骗保’这两个字在所有人心中跳出。

    在餐馆“恰巧”遇到死者的朋友,拼桌后和其朋友相谈甚欢留了联系方式长期交谈,最终在其朋友的邀请下进入同一个群聊有事没事吹牛闲谈,直到无意间某次提到了赚钱时,他的网络记录显示他在网上复制粘贴了一些宝妈网上卖货赚奶粉的言论发在群里。

    这有什么奇怪的吗?

    没什么奇怪的,只是死者的网络记录显示她去搜索了相关信息,在尝试投入了一点后,范闲不断买下对方的商品。

    最终,在对方加大投入时不再购买,使死者血本无归,一时没能想得开,抛下尚在襁褓的孩子和丈夫,独自服了药。

    他在

    一眼扫过,就是二十三个名字,二十三个注销的公民证,二十三个鲜活的生命消亡。

    而还有几个,根本看不明白,哪怕在全民笼罩在监控中的重叠城市里,他们也没能看得明白,但必然有着联系

    全都是恰巧,全都是恰巧!

    巧合多了,那还真的是巧合吗?

    他在杀人!

    他在杀人。

    他在杀人?

    这能算谋杀吗?

    有证据吗?

    这不是证据吗?

    这不是。

    他只是在赚钱的时候炫耀并毫不吝啬分享自己投资方案,在群友创业的时候买下自己不需要的东西当作支持,在

    这算在证据吗?

    分享自己的投资规划,和对方自杀骗保有直接因果关系吗?

    在群友开店时多买点当做支持事业,和群友盲目乐观大量进货最终破产自杀有直接因果关系吗?

    他所做的事情和死者的死亡,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都只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啊。

    除非你能证明范闲的主观意识就是奔着要害人去的,不然算连带责任都勉强。

    按照联邦法律,哪怕受害者家属提起诉讼,也顶多判处人道主义上的民事赔偿。

    而这,还需要辩护人说服陪审团才能做到。

    抓不了的。

    那能阻止吗?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