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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9章 在秋暝古国的那些年(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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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萧然僵在那里不敢接,方煜眼睛却放着光,一把推开他,脸上也是笑意满满,“公主殿下,你的好意我们领了!谢谢啊!”

    说着就从小莹手里拿过那几个金灿灿的元宝,心里那是乐开了花。

    不错不错,这元宝可比金条沉,发财啦!

    “有缘再见。”方煜扯起叶萧然就往车子里钻,然后朝钱蝶和小莹挥了挥手。

    “有缘再见,你们可以叫我蝴蝶,这是我的化名。”钱蝶也举起了手,眉眼带着笑,眼神中却带着不明所以的情绪。

    方煜看见了,但并没有多想。

    关上窗子,他总算松了一口气。

    “小晖,重新找一个远一点的客栈,今天不赶路了。”

    “好的,方哥。”

    他又让一直藏在包里的小人儿出来。

    “那些黑衣人你们不会真的弄死了吧?”

    然然撇撇嘴,白了他一眼,“想什么呢?我们怎么可能随便杀死普通人类啊?放心吧,那网两天后自会消失,到时候这些人也饿得没力气了,一时半会不会追过来。”

    “那就好那就好。”他可不想背着十几条人命过日子。

    “以后尽量别让陌生人坐这马车了,我们一直在包里闷得慌。”

    “遵命!然然小宝贝。”方煜笑嘻嘻得给他行了个礼。

    “像个傻子一样。”

    “”

    找好了客栈,方煜又把金元宝给平分了。

    “这些钱足够我们去秋暝城租套小院子,再做点小生意了。”他碰了碰好像有心思的叶萧然,“你说是不是啊?”

    “嗯”

    “你在想什么?”

    叶萧然老老实实地说,“你不觉得这事很蹊跷吗?钱胜,钱蝶,都姓钱,这姓氏已经普遍到连续几天都能在野外碰到了吗?关键其中一个还是这古国的公主,那钱胜会不会也是个什么王爷?”

    方煜拿着金元宝的手抖了抖,他光顾着开心了,完全忘了这些细节问题。

    “你说得对,非常奇怪,钱蝶是公主,如果这个钱胜和她有关系,保不齐还真有可能是个王爷。”

    房间里一度陷入了沉默。

    “这个秋暝城是非去不可吗?”半晌,方煜才试探着问叶萧然。

    “也不是,如果你觉得不妥,我们可以重新换个城市生活。”

    方煜皱着眉头,盯着手里的金元宝发愣。

    他知道叶萧然和落晖打心里是想去秋暝城的,但又隐隐约约觉得此行会有大麻烦在等着他们。

    系统所说的棘手的事情会不会就在那里呢?

    如果是系统安排的,那他们不去又能躲掉危险吗?

    算了,反正没有生死之忧,那就去吧。

    白得来的二十年人生,不能就这么得过且过了。

    这才过去一年,还有19年呢。

    “按照原计划,去秋暝城吧,来都来了,以后不要带着遗憾回去嘛。”

    “你真这么想,确定不是因为我想去?”

    “有一定的原因。”方煜不否认,“但更多的是不想留遗憾。”

    “好,你说了算。”

    旁边站着的落晖一直紧张地搓着手,他生怕方哥说个不字,一听到并没有改变行程后,他那颗悬着的心总算落了下去。

    他可能不明白作为神仙的两位哥哥为何有个二十年之约,但他非常清楚自己未来的二十年要做什么。

    那就是去秋暝城好好干一番事业,争取永远留在那里,以后服侍完两位哥哥,他也能在秋暝国最大的城市有个一席之地。

    如果哥哥们不走,那就最好了

    落晖又偷偷地看了方煜一眼,小心脏突然就狂跳了两下。

    他开始责备自己,懊恼地往门口挪动着脚步。

    方煜发现了他的异常,为他干什么?

    “方哥,叶哥,时候不早了,我带着然然小神仙和煜煜小神仙回房睡觉。”他微微低着头,看不清脸上的情绪。

    “这孩子,一天天心思还挺重。”方煜看着落晖像只受了惊的兔子,无奈地摇了摇头。

    为了远离是非,这天还没亮他们就起床驾着马车出了云泉城。

    还在路边上买了两笼肉包子带上。

    落晖按照方煜给的路线走,他们已经偏离了最初定的路线,现在已经离清灵河很远了。

    主要目的就是防着那群黑衣人,毕竟他们在不怀好意的人面前用了异能。

    在这个世界上,异能就是异类,权势之人趋之若鹜,普通百姓避之不及。

    他们想低调地生活,不想招惹是非。

    方煜仔仔细细地研究着地图,原计划的路线肯定走不了了,他得重新再找一条。

    他和叶萧然约定好一年后再去秋暝城,这期间边游山玩水边寻找可以待上几个月的地方。

    从云泉城出发继续往西走,差不多两百公里,有一个名叫杜鹃的小镇,四面环山,很是隐蔽。

    他觉得可以去那里避避风头。

    日夜兼程,花了三天时间就到了那里。

    很漂亮的地方,镇如其名,里面种满了杜鹃花,房子就隐在花里,特别梦幻。

    小镇上只有唯一一个客栈,而且非常便宜,30文一间的房比洞庭镇50文的还要好。

    他们大方地给了三个月的房费。

    老板可高兴了,还给他们打了个折。

    接下来,就是简单安稳的小镇生活了。

    亥时睡卯时起,又成了他们的常态。

    没事干的时候,方煜就教落晖唱歌。

    落晖学到了不少流行歌曲。

    但他最想学的是方煜天天哼着的那首。

    “方哥,我也想学,你教教我吧。”

    方煜嘿嘿一笑,“这首歌我就不教你了,这可是你叶哥专门写给我的情歌呢。”

    落晖的脸上顿时就写满了羡慕。

    他们还经常去山里打猎,虽然没有猛兽,但野鸡野兔还是有的。

    方煜让落晖抓活物,然后拿去镇上卖钱当做这段时间的生活费。

    时间过得很快,轻松自在的日子虽好,但方煜觉得不能再这么住下去了。

    他们现在的生活像极了在养老,他自己倒觉得无所谓,就是苦了正是大好青春的落晖。

    孩子本来就打算跟着他和叶萧然闯南走北的,现在这样过日子和在最初的那间破屋生活有啥区别呢?

    关键还是叶萧然,方煜明显感觉他最近有些心不在焉了。

    也能理解,毕竟这两千年前,娱乐项目太少,到了晚上又是漆黑一片,只能在房间里摸黑做些少儿不宜的事。

    这少儿不宜的事天天做也乏味,到后来方煜烦得都不让叶萧然碰了,说是天太黑看不见有啥可做的。

    叶萧然就更萎靡不振了。

    三个大好青年,不该这么颓废下去啊。

    “收拾一下,过两天我们就离开这里。”某天吃早饭的时候,方煜把这想法给叶萧然和落晖说了。

    “是继续到处走走还是直接去秋暝城啊?”

    “我看了地图,这里到秋暝城还挺远的,就慢慢朝那边走吧,走上个十天半个月的也就到了。”

    叶萧然认同地点了下头,又问落晖的想法是什么?

    “叶哥,我哪有什么想法啊?你和方哥做决定就好。”

    “行,那就按照小煜说的,慢慢地往秋暝城那边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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