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14狂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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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的剧本隔天便递到了闻妤手中。yousiwenxue
彼时大小姐正在院子里亲自修剪花草,杏色棉麻长裙,浓密的黑发挽成单侧麻花辫,悠哉悠哉地拿着剪刀。
还真挺有田园风的感觉。
何韵和佳佳自上次广告拍摄结束后,依旧留在京市跟进后续的工作。作为明星经纪人和助理,全国各地跑是家常便饭,反正有公司报销住宿。
两人是打车到的麓园。
饶是何韵见过不少大世面,在看到装修如此豪华的私人别墅时,还是吃了一惊。更别提佳佳了,直接惊掉下巴。
“妤妤姐,这是你家吗?太太太太豪华了!”
佳佳的惊叹溢于言表。
何韵倒不至于如此失态,但在进入客厅看到张大千的泼墨山水画后,眼微微睁大了几分。
这幅作品她没记错的话,在苏富比以8619万港币成交,直觉告诉她,大小姐客厅里的这幅绝对是真迹。
虽然猜到自家艺人背景不凡,可何韵没想到不凡到了这种地步。但偏生人家不想透露,她也不敢多问。
只是把剧本递了上去:“张导原本是说这个角色已经有人选了,可不知怎么,后来又专程打了电话过来,说你很符合女主的形象,今儿一大早就让人把剧本送过来,还定了明天试镜。”
佳佳也说:“我跟韵姐都很奇怪,导演这态度变得也太快了。我怀疑是不是他看了妤妤姐演得电影,被你的美貌折服。”
哪有导演会只看重美貌而不看重演技,闻妤接过剧本,轻轻一笑,没说真正原因。
昨晚在得知谈让投资的电视剧竟是《锦绣》时,她流露出的讶异被他捕捉到,她就坦白了,感兴趣并且打算和导演约试镜的剧就是《锦绣》。
怎么形容他听完后的表情呢,是一种隐隐的狂热。
像是在说,我们多么心有灵犀。
大抵是因为喝了酒,那眼神分外直白。
他最后说得是:“剧本明天给你送过去,如果你看完剧本,确定继续去试镜的话,就告诉我。”
剧本此刻就躺在闻妤的手中,厚厚的一沓纸,翻阅需要些时间,闻妤让刘阿姨准备了甜点饮品给何韵和佳佳,不至于让她们只能干巴巴等着。
细白的指尖翻起纸张,闻妤在午后的阳光下细细翻阅着剧本。等她看完时,阳光已经只余柔和的余晖。
《锦绣》带给她的震撼,大概就是合上剧本后,仿佛方才真的置身于那个年代,跟随着女主一起经历了波澜壮阔的一生。
大抵也明白,谈让为何会说角色很适合她。
女主前期是北平富家大小姐,漂亮、热烈、又有点小骄纵,跟随父亲学习经商。这一时期闻妤几乎可以说是本色出演。
后来女主认识了男主,两人相爱。
男主投身革命,女主经商报国。
再后来风雨飘摇,女主父亲死在了侵略者手中,女主散尽家财支持抗战,男主也为保家卫国而牺牲。
抗战胜利后,面对亲人离世,爱人牺牲,女主没有选择意志消沉,而是再度经商,为新中国的建设出一份力。
如她预想中的一样,绝对的大女主戏,且角色很具有难度。
在时代背景下,女主由天真的大小姐变为了坚韧的女商人。人生跨度很大,几度经历生离死别促使了女主的成长和转变,这当中复杂的情绪和心理变化,想要把握处理好很不容易。
但与难度相对等的,这个角色非常有魅力。
仅仅是浏览了一遍剧本,闻妤就能感受到,女主像一棵小树苗在狂风骤雨的摧折下,依旧顽强地成长为参天之树。
何韵见她合上了剧本,走过来问:“怎么样?对这个角色有把握吗?”
闻妤摇了下头,实话实说:“没把握。”
何韵脸色肉眼可见的暗淡了下来,刚想问那还要不要去试镜,话未说出口,便听到闻妤清灵的声音。
“不过,我想试试。”
不只是为了凭借这个角色扭转她的路人缘,而是她真的被女主的角色魅力折服。
闻妤的眼眸在这一瞬很亮,将那张本就美艳的脸趁得愈发光彩动人。
何韵从她此刻的眼眸中真的看到了对角色的热情,和对演戏的热枕,无关乎利益,很纯粹的,像一个真正的演员那般。
莫名地对她腾起一股信心,何韵笑了下说:“好,那我们明天来接你去试镜。”
“嗯。”
送走了何韵和佳佳,回屋时剧本静静地躺在客厅茶几上,闻妤又将它拿起,指腹轻轻摩挲着纸张。
这部剧是谈让投资的。
女主的角色对她而言,属于是点点头就能拿到。
按理说她以前拍得电影都是闻家投资的,她演女一演得心安理得,现在这情况也没什么不同,可不知为何,心里忽然就泛起了点别扭。
也许是因为出于对女主角色的喜爱,以至于认为这个角色应该属于最能诠释她的人,而不是由被指定的人出演。
可也不全是。
她又想到了在车内他那个隐约狂热的目光,甚至让她觉得下一秒他就会戳破这层纸,让她无法再装作不知道他的感情。
连这部剧都像是专门为她投资的一般。
闻妤眼睫闪了闪,明明已经想好了像以前那般对他,可又不由自主地想去回避,饭局上下意识垂眸是,此刻心里密密麻麻的情绪也是。
有种预感,也许会有避无可避的那天。
放下剧本,闻妤后知后觉想起,昨晚答应过谈让,确定继续试镜的话打电话告诉他的。
那通电话打过去时,背景音很静,不确定他是在办公室还是在家,总之不是在开会。安静之中是他尾音微挑地叫她名字:“妤妤?”
低低沉沉的嗓音通过手机在她耳畔响起。
闻妤垂着头,盯着自己脚尖看,默了片刻才说:“我明天去试镜,不过……”
她还是想扯得清一些,也许徒劳,也许有点矫情,可她还是说了:“我想凭自己拿到角色,你不用让导演必须选我的。”
那边也静了一瞬,而后似笑非笑的语气:“你以前从不会和我分得这样清的。还记得吗?上学时你连检讨都是抄我的。”
他说起以前,闻妤心里蓦地一慌。
怕被他戳破:看,无论你怎么装,都无法真正用从前的态度对待我,你明明知道的,知道我对你的感情。/p>
她慌忙否认:“不记得了。”
那边似是无言,好一阵沉默,再开口的声音轻得像深秋的风里最后一片落叶,
“真的,不记得了吗?”
闻妤有一刻恍惚,这是在问她,还是在自言自语。
指尖无声地蜷了蜷,她没回答他的问题,匆匆找了个借口,“我要去看剧本了,拜拜。”
挂断电话,手机被她丢在沙发上,闻妤微仰着头深吸了一口气。
其实是记得的。
那一年他们才读初二。
十字开头的年纪,对世界的认知半生不熟,是非观也没完全树立。谈让人生中第一次逃课,是她装病骗他。
翻墙出来后他要带她去医院。
她松开捂着肚子的手咯咯一笑,说:“骗你的,我没病。”
他沉着脸不说话。
她就用两根手指戳他脸颊,强迫他嘴角上扬,然后没心没肺地说:“走啦,一起去逃课!”
那天下午他们在步行街漫无目的地逛,闻妤吃到了很多在家被勒令不许吃的“垃圾食品”。
当然最后也没能逃脱被发现的结局。
第二天两人一起在走廊上写检讨书,她本来想让他帮她写,可想到交上两份字迹一样的检讨书会被发现,只能作罢,改为抄他的检讨内容。
那时候的谈让真的很有意思,小小年纪也不爱说话,身边就她一个朋友,被她欺负得狠了也只是沉着脸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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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郊半山庄园。
房间内没有窗户,一盏刺目的白灯照亮了所有摆设,不是卧室也不是书房,倒像是主人家珍视的藏品室,可偏偏陈列的都是一些很普通的物件。
诸如相片里,女孩开怀大笑,嘴角还有冰淇淋的余渍,而男孩则一本正经地抿着唇。
谈让拿起相片,冰凉有棱角的相框抵在他掌心,这是他们第一次逃课的那天下午拍得照片。
而墙面上,被装裱起来的,不是大师字画,而是那年他们一起在走廊上写的检讨书,内容大差不差。
检讨书被放在老师的办公桌上,后来鬼使神差的他又去找老师将两份检讨书要了回来。
仔细地裱装起来,挂在这个房间的墙壁上,那是他们一起同谋的证明。
这个房间里的所有,小到她被挂掉的校服纽扣,被他捡起来珍藏,都是他疯狂爱她的勋章。
可现在,她说她不记得了。
谈让眸光扫过手中的相片,眼神从淡漠,到泛红、狂热,手掌不受控制地使力,瞳仁里像翻涌的江海。
因为低头而绷直的脖颈,像紧致的弦,凝聚着全身的力量与张力。
手掌几乎是以掌控的姿态紧握相框,
“嘭——”
相片的玻璃封层应声而碎,锋利的碎片刺入他掌心,鲜红淋漓,他却浑然不觉痛苦般,下意识地是用指腹抹去滴落在相片上的血珠。
见血珠没有在相片上留下印迹,他才如释重负般扯了下唇角。
妤妤,忘记了也没关系,我帮你想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谈总疯批进度70下章就到文案情节,妤妤不能再装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