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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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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大壮早上是被自家小儿子给闹醒的,小孩子精力旺盛,昨个儿白天玩累了睡得早,今天一早就醒了。

    刚醒那会儿,小孩儿还能自己起床,去把歪在火盆上的半罐温水倒一点儿出来洗漱,然后从火盆里刨出个烧熟的红薯,剥掉皮香喷喷地啃起来。

    红薯香甜的气息弥漫在屋子里,田家另外两个孩子被弟弟吃的烤红薯的气息勾起馋虫,迷迷瞪瞪醒来,重复了一遍小弟的操作,也在火盆里挖起红薯来。

    火盆并不太大,还要装炭,一个盆里只能埋两个红薯,再多就烧不熟了。

    挖出来的那个红薯,田家大儿子田大安和二女儿英娘各自分吃了一半,田大安皮都没剥干净,囫囵地把半个烤红薯塞嘴里,然后去存放木炭的地方装了一些炭回来,把瓮得半灭的火炭挖出来,架上新炭,过一会儿就能烧起来。

    英娘把瓦罐里重新装上水,放回火盆边儿上,用炭火慢慢烧着,然后又拿了炭去爹娘屋里,准备把他们的火盆也点起来。

    她进去的时候,刘桂芝已经醒了,约莫是听见了旁边孩子的屋里有动静。

    她见丈夫还在睡,轻手轻脚地穿好衣服下床,又将女儿重新添了炭的火盆往床边放了点儿,然后拉着女儿去了隔壁。

    “你们爹还没醒,让他多睡会儿,别吵着他了。”刘桂芝叮嘱几个孩子道,她男人这半年多来,就请过一回假,其他日子都是整天整天的忙,起早贪黑没个停歇。这冬天没活儿,正好让他好好歇歇。

    几个孩子都懂事地点点头,小儿子田小安小声道:“娘,我饿。”

    田大安道:“你不是吃了个烤红薯吗?咋还饿。”

    田小安瘪了瘪嘴,肚子饿他有什么法子。

    “那娘给你们烤馒头。”刘桂芝道,又问另外两个孩子吃不吃。

    两个孩子都要,显然那半个红薯没顶事儿,刘桂芝去拿了几根削干净的树枝,把馒头串上架在火盆上烤。

    英娘闲着没事,把自己的小黑板拿出来写字,下半年学校招生的时候,田大壮一口气给家里三个孩子都报名了,加上给孩子买校服的钱,花了不少积蓄。

    原先有些认识的村里人,背地里说他傻,三个孩子都送去念书,咋个供得起。英娘还是个女娃娃,都十一了,过不了几年就得嫁人,能学出个啥。

    还不如把钱留着,先让大儿子念几年,学点儿本事好寻摸个好活计,然后再供小儿子,反正小的年纪小,晚几年读书也不碍事。

    有些跟田大壮关系亲近的,听着还觉得很有道理,跑到田家来劝田大壮,田大壮当面支吾过去,转头毫不动摇的把三个孩子都送去了学校。

    都是他的娃,咋个就能像夏少爷说得那个、那个什么重男轻女呢?女娃娃学出来,一样能干大事,护卫队的细娘,学校的季先生(孟夫人),哪个不是有本事的?

    他家孩子能学出个什么样他不知道,但有这个机会,他这个当爹的总得让孩子去试一试。若真不是那个料,学不出来,那也不怕,两个儿子卖力气也能活,英娘手脚勤快,肯干活就不怕没饭吃。

    这是夏少爷给他们的底气,田大壮无数次在心里感谢夏琛,感谢夏家一家子。

    英娘知道自己差点就没学上了,那些自认为好心劝诫的人,说话的时候根本不会避讳她,甚至拉着她一起劝,说她念书没用。

    英娘心里是不情愿的,她想去学校,学那些本事,她不想以后只能做一些家务活,种地缝补。

    所以她爹送她去学校后,英娘十分珍惜这个机会,她上课认真,回家之后也时时复习,她不一定是班上天赋最好的,但绝对是最努力的几个学生之一。

    下雪之后学校放下,老师们是布置了作业的,英娘早就写完了,这会儿正拿着属于她的小黑板默写她记下的知识。

    刘桂芝这段时间去扫盲班,已经学会了她男人的名字,还有两个儿子的名字,她自己的名字还没学到。

    见女儿在写字,没开门窗的屋里有些阴暗,她点了一盏煤油灯放在女儿面前。

    英娘小声道:“娘,别点灯了,费油。”

    刘桂芝不赞同道:“学校上次开家长会都说了,光线暗的地方看东西,会把眼睛看坏。”

    白天点灯,刘桂芝心里还是心疼,她想了想,叫两个儿子也来,一起学习,别浪费了这灯。

    比起学习文化知识,田大安更喜欢习武,他挠挠头,腆着脸笑:“娘,我先练会儿拳。”

    说着就在屋子中央的空地上摆出架势,准备练一套忘尘教得基础拳法,田小安也站在哥哥身后,两兄弟准备一起练。

    刘桂芝一把将两个儿子揪到桌边,压低声音道:“吵醒你爹咋办,先写字!”

    两个男孩苦着脸拿出自己的小黑板开始默写,刘桂芝在一旁给他们烤馒头,烤好了馒头,把自家腌的小菜夹一些出来,配着馒头吃。

    趁着孩子们吃馒头,刘桂芝用田小安的小黑板,别扭的捏着粉笔,一笔一划写着她仅会的几个字。

    把家里人的名字都写了一遍,小黑板被她大小不一的字占满了,看着小黑板上的字,刘桂芝心里升起一股满足感。

    英娘凑过来,小

    声夸奖:“娘,你写的真好,我刚学的时候,写的都没你好。”

    “瞎说,季先生说了,我们英娘聪明,有天分呢,娘哪比得过你。”刘桂芝这么说着,眼里却满是笑意。

    她又端详了一遍自己写的字,挑出写的好的,又觉得有两个字没发挥好,便擦掉,准备重新写。

    边写边想,今个儿说不定就轮到教她的名字了,她一定得好好学,学会写自己的名儿。

    田小安吃完了馒头,又被按着写了会儿字,心里开始痒痒,他见他娘正跟姐姐凑在一起学字,轻轻用胳膊肘拐了拐他哥:“哥,我想去听故事。”

    “我还想去打球呢!”田大安也急道:“去晚了球桌就被占了,轮不到我摸拍子,我昨个儿才打了一句。”

    最开始,除了那些去吃早饭的,其他人都是临到要上课再过去。

    后来夏琛弄出一些新奇有趣的活动,下棋跳绳踢毽子乒乓球,甚至还放了几朵花给他们讲故事,那些故事都有意思极了,每天讲一段儿,所有人都不想错过。

    那讲故事的花,其实是夏琛后来种出来的变异植物,本身功能是窃听神器,将一粒芝麻大的种子放在他需要窃听的地方或者人身上,就能自动将那边的动静转录到他手上配套的花朵里。

    反正现在没有想窃听的人,夏琛干脆开发了一下功能,把这窃听花当录音机用,每天讲一段儿故事存着。

    最原始版的窃听花能录三个小时,夏琛每天讲一会儿,讲完了就把窃听花卡牌化重新收起来,录满三个小时,这朵窃听花就没办法再继续收录声音了。

    但是已经录下来的还能继续播放,目前看来次数没有限制,所以当个录音机用,简直太方便了。

    不光小孩,很多大人每天都巴巴地等着听故事,因为夏琛每天能讲的有限,每天的新故事也不长,但是所有人都听得如痴如醉,没有新的听原来的也行,重复听都不觉得腻。

    新故事只在吃完午饭的时候放,那些来得早的,就听原来的,或者去玩儿别的。少年人还有一些年轻男人喜欢打乒乓球,每天拍着长队才能摸一摸球拍,赢的继续打,输得排半天队,可能没一分钟就下场了,但一个个依旧乐此不疲。

    女孩子喜欢跳绳踢毽子,那些妇人放不开,更愿意听故事下五子棋,男人们更喜欢下象棋,总之都能找到自己喜欢的活动。

    所以一开始只赶着上课时间的,后来越去越早,很多人甚至不为去吃早饭,就是想去下棋打球听故事。

    原本不用去的很多老头老太太,听说之后都撑着伞蹚着雪被家人搀扶着去听故事,上课的时候他们听不懂就坐在人群中打瞌睡,一放故事立刻就清醒了,很多老头老太太听得都快会讲了还要重复听。

    田小安也爱听故事,尤其喜欢孙大圣,他还偷藏了一根烧火棍,假装是金箍棒,整天不离身,像他这样的小孩还不少。

    不说还好,越说越心痒难耐,田大安从开了一条缝的窗户往外看,已经有不少人在往外走了,他偷偷给弟弟使眼色。

    田小安跳下凳子,跑到爹娘的房间里,跳上床把手塞进被窝里,没一会儿田大壮就被弄醒了。

    “爹,快起来,要去听故事啦!”

    田大壮从被窝里爬起来,被冷空气激得打了个寒噤,赶紧将厚厚的棉衣穿起来。

    “爹,快点快点,大家都走了。”田小安心急地催促。

    “小毛猴,急啥?!一会儿爹扛着你,咱一下就跑过去了。”田大壮把小儿子拎下床,心情如往常一样愉快。

    能不开心吗?大冬天住在宽敞结实又暖和的房间里,暖和的被窝一夜睡到大天亮都不担心被冻醒。

    醒了就有热水洗漱,还有吃的填饱肚子,这在以往,是想都不敢想的好生活啊!

    得亏他时时牢记听夏少爷的没错,一听说要换房子,第一个就同意了,早早去做了登记,房子一盖好就先搬进来了住了,那会儿先前犹豫的,还在住他们漏风的破茅草屋呢!

    媳妇已经把热水给他端进来了,田大壮笑着去洗漱。

    田小安听见他爹喊他小毛猴,不但不生气还挺高兴,孙大圣也是猴儿呢,还是猴王,他是小毛猴,那就是跟孙大圣一班的。

    可惜他不姓孙,那个孙小虎,还说要改名叫孙大圣,被他哥捶了一顿,把名字抢过去了,他就说他叫孙小圣,不许人家喊他孙小虎了。

    作者有话要说:目睹兄弟为争名字打起来后:

    夏琛:为什么不叫悟空呢?

    孙小圣:大圣爷爷比悟空听着厉害!大家都喊他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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