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4 章
这群读书人弄出来的白光, 跟太阳光和忘尘的佛光都不相同,阳光天然对僵尸有克制作用, 僵尸也从不在阳光下活动。忘尘的佛光防御性更强, 将佛光笼罩自身以作防御, 加持在拳脚上造成更大杀伤力, 似乎是忘尘的个人能力,他的几个师兄弟都没这个能力。
而这白光, 会随着书生们的气势加强越来越强,僵尸们并不恐惧,依旧前赴后继往前冲, 只要有书生胆气一弱, 白光就会变弱。
“这是群体性buff?”夏琛观察后发现, 这群书生杀伤力真不低, 但是单人能力较弱, 人越多气势越盛就越厉害,而且不能怂,哪怕面目狰狞的僵尸都要扑到面前了, 也得稳住不能退。
他说话声音低, 只有站在身边的温束听见了,虽然不明白“buff”是什么意思, 但依旧低头跟夏琛道:“禁军结阵时, 杀气冲天,对僵尸能造成极大伤害。”
夏琛沉吟片刻,也就是说, 就算是普通人,同一群体集结后,也能有某种独有的能力或杀敌或自保?
这倒是个好消息,他们跟僵尸天然立场对立,幸存者越多,僵尸就越少,他们的优势就越大。
“这也太厉害了吧!”南哥儿被这种众人齐心退敌的场面震撼到了,见站在最前的几个书生声音已经嘶哑,小声问夏琛:“我们要去帮他们吗?”
夏琛摇头,洪队率等人都守在书生们身侧,斩杀漏网之鱼,不知道他们具体打算,夏琛不想贸然插手。
现在的僵尸已经不是完全靠本能行事了,在地上瘫倒融化了十数具僵尸尸体后,一些受伤的僵尸不愿意再往前冲,反而扑到地上同伴们的尸体上吸血补充自身能量,场面一时间极其恶心。
洪队率等人却见怪不怪,趁机刀剑出鞘,冲着内讧的僵尸们杀去,夏琛招呼了一声,南哥儿和忘尘也过去帮忙,很快将这一波冲进屋里的僵尸清理干净。
厨娘搬来烧好的热水冲洗地面,洪队率的手下熟练的将门安好,各司其职,显然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
“不错啊,小子挺厉害。”并肩作战后,洪队率对南哥儿印象大好:“我看你力气不小,练过?”
南哥儿嘿嘿笑了两声,没接话,不知道能不能暴露自己的异人身份。
已经见着了驿站里读书人的杀伤力,夏琛也就不在避讳末日后某些人拥有的特殊能力,毕竟有些人思想古板,很容易将拥有特殊能力的异人当作异类看待。
在说出异人存在后,驿站里众人神色皆是惊奇,因为只有读书人有那个能力,他们一直以为自己是特殊的,没想到还有异人。
一个正在冲水的厨娘犹犹豫豫地站出来:“那啥,我好像也是异人”
夏琛对异人们的各种能力很感兴趣,多知道一些信息总是好的,正好厨娘也想从他们那里知道更多关于异人的消息,便将自己的能力说了。
“我能放水。”厨娘当着众人面,将手放在空盆上面,不一会儿,手掌下突然冒出水流,很快装满木盆。
“就这样?”洪队率有些失望,他听说南哥儿力大无比,也希望厨娘能有个类似的异能,增强驿站的战斗力。
“你、你这是热水?”冯砚山心细,盯着看了一会儿,见水盆上冒着白烟,惊讶出声。
厨娘愣了一下,晕乎乎伸手去碰,被自己放出来的热水烫得一缩:“真、真是热的,烫得很。”
“你自己不知道吗?”夏琛哭笑不得。
厨娘猛摇头:“不晓得啊,我咋个敢说,先头就放过一回。”
夏琛忍不住笑了:“不错,挺实用的,不用烧水,省柴火,虽然僵尸不怕烫,但是人怕,若是遇见恶人,就用热水烫他。”
厨娘一听,可不是这么回事,她脑子不甚灵活,听见夏琛这么说,就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
洪队率一想也是,有异能总比没有好,他们每次出去拖柴火,也是很费力的,多开发一番,指不定真能让厨娘也帮他们御敌。
得了这意外之喜,厨娘兴冲冲按照夏琛所说去训练了,他们总结过,虽然异人没有固定的功法修炼异能,但是多用多练,就会越来越强。
厨娘这能力,要锻炼,就得不停放水,冬天热水多稀罕啊,不用浪费了。夏琛心痒痒,干脆跟厨娘商量,让她把放出来的热水都给他们,擦个澡什么的,好歹舒服一些,要是能泡澡就更好了。在路上讲究不了那么多,但是夏琛真有点受不了太长时间不洗澡。
“拿这个跟你换。”夏琛让南哥儿去拿了一袋子大米,现在粮食是硬通货,厨娘一看,乐意得不得了。
驿站里其他人也没意见,反正是他们这里的人,想要热水以后有的是。
驿站里本就有大澡桶,迅速洗干净几个搬来给他们,厨娘拿了夏琛的粮食,兴冲冲给他们放热水,她放出来的水温很高,约莫有七八十摄氏度,还要添一些冷水才能用。
夏琛怀疑,随着厨娘能力上升,日后她放出的水水温会逐渐升高,届时杀伤力也就更大了。想一想,作战的时候,对着敌人飙出一股滚开水,能不把人烫得满地乱滚?
舒服地洗了个热水澡,换上干净的衣服
,所有人都感觉身上轻松一大截。
针娘伤未好全,只简单擦了一下,她和萱娘没有换洗的衣服,夏琛当初收集的成衣只有男装,只好挑了最小码的给她拿了两件过去,让她将就穿,等以后再想法子给她弄一些女装。。
针娘笑着接过去,展开衣服看了一会儿:“没事,都是好料子,改一改就能穿,简单得很。”
夏琛突然想起当初借住上漖村的时候听人说过的针娘的事,她的针线活应该很不错?夏琛眼睛一亮,问针娘能不能帮忙做几套衣服,尤其是温束,当初就他的成衣没买着。
“自然没问题,针线活缝缝补补我都能做。”针娘乐意得很,她一直觉得自己和女儿帮不上忙,吃用都是夏琛给的,心中十分不安,夏琛能让她做点事儿,她心里反而更舒服。
“我那存了不少料子,明天我拿给你看,你挑挑看什么样的合适。”
“好,只是得先把温少爷的尺码给我一个。”针娘是不敢往温束身边靠的,这事只能让夏琛去做。
回了房,温束披着一头湿发坐在桌边不知在想什么,虽然脸上没什么表情,但夏琛觉得他好像挺开心的。
“头发怎么不擦嘛,湿着头发睡觉会头疼的。”以前都是家人念叨夏琛,现在爹娘兄嫂不在身边了,轮到他念叨别人了。
拿了块干帕子出来,让温束自己擦头发,没有卷尺,温束找了根绳子,让温束站起来给他量身高肩宽,量一个就打个结做个记号,明天把绳子给针娘。
虽然夜里没怎么睡,但第二天一早,夏琛一行人依旧起得很早。
冯砚山出门看了看天,回来满脸愁绪:“今个儿天色不怎好,怕要下雨。”
夏琛也觉得天色阴沉,辰正都过了,太阳光只有微弱地一点儿,时不时还会有大片云朵飘过来遮挡住太阳。
“要不先在我们这住下,等天色好了再走?”洪队率对他们一行人印象不错,否则不会开这个口。
夏琛犹豫片刻,不敢让同伴冒险,万一走到一半下雨了,陷在半路上就糟了。
他刚要开口应下洪队率的话,天光突然大亮,好像太阳被擦过一遍似的,阴云迅速散去,阳光烈得好像要过夏天。
“这什么天气”南哥儿出去逛了一圈,回来棉袄都穿不住了,怎么看都不像要下雨,夏琛喜上眉梢,赶紧招呼大家准备赶路。
夏琛在他们的房间里留了一部分米面和糯米,驿站里人都不错,他能帮一把是一把,反正他们也不缺这点东西,就当住宿费了。
洪队率领着手下送他们离开,临别前,洪队率鬼使神差问了一句夏琛要往何处,家乡在哪儿?
夏琛疑惑看他一眼,还是说了,洪队率默默记下,目送他们离开。
之后连着小半个月,天气都好得让人觉得奇怪,每天都是大太阳,棉袄已经穿不住了,都换了薄一些的夹袄。
趁着天气好,夏琛等人马不停蹄地赶路,小半个月跑了不短的距离,以这个速度走下去,约莫再过二十来天,就该到并州,届时冯砚山就要跟他们分道扬镳了。
路程赶得快是好事,只是连着十几天不停歇,一个个都疲累不堪,晚上躺在床上,夏琛觉得浑身都疼。而且赶路时也没办法好好吃饭,到了落脚点,一个个累得不想动弹,随意弄些吃食也就打发了。
要不是萱娘成了异人体质得到改善,小孩早该生病了,看着同伴们无精打采的模样,夏琛决定,下一个落脚点好好休整一番,停下来歇一日。
将这个消息告知同伴们,大家伙儿都挺高兴,南哥儿瞬间振奋起来,叽叽喳喳闹着要吃好吃的,他的肉干早就吃光了,每天啃馒头吃粥吃得苦大仇深。
“好,小叔给你露一手,弄点好吃的。”夏琛笑着应了,他空间里还有一些肉,可以拿出来给大家做顿好的。
冯砚山也高兴地跑到南哥儿车上,跟他说下一个落脚点是一个靠山的小村子,村里人热情好客,他们还能去山上打些野味,说得南哥儿心动不已。
今天走得快,未到申时,他们就赶到目的地,冯砚山回到第一辆马车上给他们指路,从官道旁的小路走,要不了一刻钟就能到那个小村子。
马车轮碾上小道,走了没几分钟,折柳突然猛拉缰绳,路旁冲出来一群手拿锄头镰刀等各种农具的农人。
与此同时,夏琛脑海里响起夏铜板的提示音:
[恭喜宿主,触发随机任务:吃不完的大南瓜。请问是否接受?]
作者有话要说: 要出新变异植物啦,猜猜是啥嘻嘻嘻。
网,网,大家记得收藏或牢记, :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