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总裁七五天<!>
雨下的太突然。
山城市的西区算是后来并入山城的部分, 这附近比较有名的只有一个山城寺。相对而言已经算是偏远郊区了。
不过再怎么郊区,城市的存在就需要农贸市场。
在中午十二点四十分, 已经关了门的农贸市场的门口堵了得满满的, 估计能有十来个,各个站得贴在一起
——全是来避雨的。
老天爷在下雨的时候总是一视同仁, 不管是有钱的霸道总裁还是没钱的街边流浪汉, 被雨淋了,都是落汤鸡。
金可晴被淋透了。
年轻活泼的姑娘抱着自己的双肩背包站在并不宽敞的屋檐下, 悄悄观察着自己旁边的另一只“落汤鸡”。
实话要讲在前头, 这年头, 没几个人是不颜控的,金可晴也不例外。
雨水哗哗, 手机也不好拿出来玩, 小姑娘总需要点什么来分散注意力,在场这些人里, 只有和她之间隔了一个人的这位算得上是符合她审美的小帅哥。
不得不承认,柳竹安的存在让金可晴的“恋爱标准”稍稍变了一下。
她之前喜欢的是活力而机灵的同龄少年人;她现在喜欢的是……大概就是,长得帅, 成熟也挺好的, 看起来稳重甚至有些凶, 但本质却是温柔的……那一类。
我不是说柳竹安。
咳咳咳, 好吧,她承认,就是以柳总裁为标准的。
——反正她也没打算谈什么恋爱, 喜欢也就是单纯的欣赏。
但是!
这位小哥哥有点符合我的审美啊!就连“落汤鸡”状态都不影响到他很好看。
暴雨落下才牵连到温度,在此之前的天气完全可以说得上是热,反正金可晴穿了套运动的短袖短裤,方便行动的那种;但这位小哥,是全套的西装,全套到连衬衫外都马甲都穿得严严实实的,还是很贵的那种。
他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虽然气质在尽力沉稳了,可惜样貌暴露了他;他穿着一身很考究的西装,只可惜被水浇透之后比廉价的那种西装还要糟糕;他有一双非常亮的眼睛,哪怕视线放空,金可晴还是一眼就看到了他的眼睛,并且印象深刻;他的长相完全可以说得上是养眼了,脸上的雨水已经被擦掉,倒是他微长的黑发被雨水浇过还是湿的,正一缕一缕黏在头上,她看着有点想笑。
有点可爱呢。
雨还在下,而金可晴还是无聊,视线时不时扫过小哥哥的侧脸悄悄在看。
而下一秒,小姑娘捕捉到的,就不再是他的样貌,而是伸向他口袋的一只手。
金可晴呼吸一滞,登时紧张起来。她闭上嘴巴没出声,眼睛倒是死死地盯过去。
被发现的小偷一无所知。小毛贼紧张得不行,但还是从西装小帅哥口袋里掏出了他想要的东西。
金可晴:“……”
她眼睁睁看着小毛贼把他鼓鼓囊囊露出一半的钱夹掏出来,甚至又伸手夹出一个手机,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个小哥哥是傻的吗?
都被偷了自己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不得不说,小帅哥的颜值给他加了太多分。正义感有点爆的金可晴都来不及思考太多,直接跟上了得手就跑的小毛贼。
金可晴绝对有理由怀疑这人是个新手。他紧张得不行,竟然都没发现金可晴跟着他。
七拐八拐绕了两条街,他找到一块儿厚厚的牌匾,也顾不上依旧肆虐的狂风骤雨,站在底下看他的“战利品”。
金可晴抱着背包,借着背包的遮挡,悄悄拍了两张照片。
然后跟了一路的她终于出了声:
“嘿,我们商量件事儿。钱包里的钱归你,手机和证件还给我,嗯?”
小毛贼被这突然冒出的声音吓了一大跳,直接尖叫出声,惊恐地差点蹦起来:“你是谁!”
年轻漂亮的女孩儿和眼前的小偷仿佛两个世界的人。而且角色颠倒,小偷整个人警惕的过分,简直做好了随时逃跑的准备。
“我……可能是个管闲事儿的?”曾经真心想混社会,还学过一些东西的金可晴咳嗽一声,扬扬下巴,低声道,“他是我朋友,所以麻烦了。不过你放心,规矩我懂。钱是你的,我只要东西回来。”
大概是女孩儿的样子实在是“骗人”,雨幕中的她对着警惕的小偷依旧笑得灿烂。她竟然直接向他伸出手:
“成交?”
“……成交。”
雨快停了。
山城寺名声其实很响。
这是一座有历史的寺庙,以山城命名,安稳地在山中度过了百年的岁月。沈奕言才在山城呆了还没几天,就听说了山城寺。
据说这里很灵。
心诚则灵。
自从来到山城,沈奕言几乎就没有自己行动的时候,身边总是跟着保镖,守着他做这个做那个的。
但是,这一次不行。
毕竟祈愿要虔诚。他想去山城寺祈愿以求心安,哥哥是他自己的,工作也是他自己的,别人跟着没用,还打扰他“诚”。
于是在处理完最近他能做的工作之后,沈奕言果断决定自己一个人上山。他心
诚得很,穿了一身自己带来的最喜欢的套装,一大早就出发,然后一步一步爬上了山。
他在山城寺呆了一上午,快中午才出来。
他心不静,寺里的老师傅劝他不要太压抑自己,不如散散心。
于是……他一路散心一样慢慢走下山,然后就被突如其来大暴雨淋成了落汤鸡。
其实这个时候的他可以打电话喊人来接他。
不过沈奕言没那么想回去。
雨声哗哗,这一刻的,他觉得不如站在这里,在雨中好好清理一下自己快要爆·炸了的脑袋。他就站在屋檐下,算是避雨,而后放空视线,放空大脑,耳边响着雨声与人们交谈的声音。他依旧站在那,仿佛什么都不能影响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
直到——
他发现自己什么都没有了。
手机,钱包,通通通通不见。
沈奕言原本微微皱着的眉头都因为震惊而松开。
他不敢置信地摸了一遍又一遍的口袋,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他原来放在口袋里的钱包和手机。
那个厚厚的装满钞票刚刚还抓在手里的钱包呢?
没有。
没有。
真的没有了!
他就该继续抓在手里,而不是随手塞进口袋!
沈奕言又去摸的口袋,黏糊冰凉的手感让他整个人都觉得,糟糕透了。
这里不是明岛,反而是他要小心再小心的陌生城市。没了手机,他根本连司机保镖都联系不上。
什么时候丢的?怎么丢的?是刚刚贴着他站的那个男的对吧?人呢?他得手了早就跑得没影子了吧……
沈奕言站在市场门口,委屈得像是回到了十七岁的那个春末。
雨停了。
在天空放晴的两分钟内,刚刚一起避雨的“战友们”已经散开,沈奕言尴尬地站在原地,心情复杂。
他脸上的表情简直严肃得吓人,一时之间还没有想好应该怎么做。
就在这个时候,他看到了从远处慢慢走近的金可晴。
事实上,沈奕言和金可晴一样,最初的一眼就瞧见了对方,而现在这是第二眼,一眼就认得出。
女孩儿很年轻,穿着浅蓝色的运动装,双肩包抱在怀里。
她有一双非常漂亮的眼睛,圆滚滚的眼瞳瞧着就让人心生好感,就连沈奕言都一样。
她瞧着有点可怜。
和好歹避了会雨,现在身上已经没那么湿的沈奕言比起来,小姑娘现在全身几乎可以拧出水来。
她站在了沈奕言面前。
金可晴歪了歪脑袋,对沈奕言笑一笑:
“终于发现啦?”
作者有话要说: 修文完毕
谢谢读者宝宝们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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