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番外宋清辞 0求,7杀7<!>
昇阳宫宫主的武功内力世代传承,只选天资最为过人的孩子作为继任者。
十三岁, 在别人看来还很轻的年纪, 我已历尽人生百态,尝尽人情冷暖, 见尽人性丑恶,受尽无数绝望、痛苦和折磨……以命相博, 以血为代价, 成为那最不可能的万里挑一, 登上了昇阳宫宫主之位。
那时,我的人生只有一求,杀了吕春风。
这是唯一支撑我活下去的理由。
我家在凤阳原本是富户, 父母恩爱, 相敬如宾。一家三口,上和下睦, 其乐融融。母亲之兄吕春风做镖局生意,本也是好的,谁知他竟是个贪心的畜生,早就觊觎我宋家祖传的武功秘籍及巨万家资。
我五岁那年,吕春风不知因何与我父母大吵了一架,半月后,他便算计害死了我的父母, 宣告是意外, 又将我暗中卖至昇阳宫做童子。
他从没料到我会活着, 以为我早该做试药童子惨死, 尸骨无存了。所以当我下了白梅令,杀到飞鹰镖局的时候,他看到我的那一刻,神情分外有趣。
八年了,我历尽非人的折磨,正是为了这一天。
但大仇得报之后,我却失去了活下去的理由。
我早已无情无欲,如今更无所求。
我厌倦了活着,甚至对吃饭都失去了兴趣,睁开眼的每一日不过是在苟延残喘,了无生趣。
姥姥看穿了我的心思,每日劝我,诱我去担起责任,告诉我江湖上还有很多像吕春风那般的伪君子,还有很多像我或即将像我的孩子,正要遭遇着不幸。何不心怀天下,何不继承父亲侠善之心,去改变这一切。
这是我入昇阳宫以来,唯一一次听到的人话,让我有了得以继续苟活下去的一点点理由,但这并不能治愈我已然厌食的毛病。
大概终有一日,我会饿死吧。
五月初三,在法华寺,我永远忘不了这一天。
那一夜,我本以为和过去的每一夜没什么不同。我一个人静默坐在屋内,周遭一切都是黑的、静的,如同我的心一样,沉如死水,没有颜色。
我浅睡了片刻,忽听见门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有人跑来了,且还躲在门前的梁上。随即又来了一阵脚步声,显然后者在追前者。
后来的脚步声远去之后,梁上人跳了下来,长舒一口气,听起来他很侥幸逃脱了追捕。
被扰了清净之后,我立刻打开房门,便见一女孩神情惊呆地看着我。
我身穿着绣有昇阳宫标志的衣袍,她看我的时候,似乎看见了衣领上的标志,又似乎没看见。
不过下一刻,她眼珠儿机灵地转起来,慌忙给我行礼赔罪,口称我为‘公子’,一副完全没有识破我身份的样子,转而就礼貌地得和我告辞。
长夜漫漫,反正无聊得很,我没有直接对她动手,先叫住了她,让她陪我去后山走一走。
她的眼珠儿又开始机灵地动了,明明怕,却装作不怕的样子,笑着应承。
我便进屋更衣,此时她若忍不住逃了,便不用我动手,影卫自会赏她一刀。她沉住气了,本分的站在原地,等我出现。
去后山之后,我叹明月,她反驳了我的话。
“但是到下个月的十五,它还会变圆,周而复始,始终如此。我倒觉得,圆月常在,时日很多,长长久久。”
她似乎察觉到我话里对‘生’的无所求,急着分辩,来劝解我。
我对生无所恋,她对生却有极大地渴求。
她听到我腹饿了,立刻拉着我去了厨房,说要亲自为我做粥。昇阳宫宫主岂能被外人知晓弱点。不管她没有察觉到我的身份,都当灭口以防意外。我随手拿起柴枝,转眸却见她甜甜地笑着,告诉我粥好了,让我尝一尝。
见她的笑,见她认真专注的样子,见她对生的渴望,闻着空气中弥漫的米香,我忽然有了喝一口粥的渴望。
细腻的米香,温热着,喝一口进肚,便觉得胃暖,想喝第二口了。
我便问了她的名字。
她很机灵,大概她很清楚自己真实的身份很容易令我起杀心,所以她没敢袒露真名,只对我说了小名。
罢了,放她一马。
只是当时没有想到,我和她的缘分才刚开始。
转日,又吃了她的煎豆腐,竟越发觉得食物可以下咽。
我已然知晓她的身份,江湖第一妖女叶姝,也知晓她曾有心图谋石阡基手中的秘籍。但我并不怀疑我亲眼所见,她并非江湖上盛传的那样坏,对石阡基手里的东西也并不感兴趣。随后,我察觉到有人在监视她,也得知她身边人在逼迫她,便印证了我的想法。
她还是装乖巧假装不认识我,甚至还故在人前装作一副保护我的样子。
事情渐渐地演变成她天天给我做饭,我则开始期待下一次她见我的时候,会是怎样的表现,会带来怎样的美味。
法华寺的事正在按计划进行。她似乎察觉到什么,或者早就预料到什么,将寺内无辜的小和尚都转移了出去,其实她不转移,我也不会令人伤害这些孩子。之后她便伺机逃走,想远离法华寺这个是非之地。
这世上已经很少有什么人或事能勾起我
的兴趣,她就是这为数不多的之一。
我本就没什么兴致在法华寺的事情上,不过是姥姥打发我出来散心,想培养我活下去的兴趣。如今兴趣真有了,在她这个人身上,我自然该追她而去。
我将昇阳宫宫主独有的玉骨送给了她。她小心翼翼收着,虽并不知这玉佩足可以号令整个昇阳宫,只知道这东西不便宜,挺值钱的样子,所以一直很小心地收着,没敢戴出来。极大的可能是怕她不小心弄碎了,我找她算账。
与她同行的这一路,比我料想的更有趣。我也渐渐知道她的艰难,凌云堡的麻烦,想陪她度过这一切,就当是她为我做美味的回报。毕竟她为我做的那些食物,都是要极为细致用心才可以,令人足见其中的诚挚,甚至让人觉得有些感动。
我渐渐觉得她这样用心为我做饭,不仅仅是做饭,该还有别的东西掺杂其中,毕竟她总是夸我好看。
在抵达庐州之时,封礼禾的好友金万两收到了假白梅令,对此本无兴趣,但见他频繁骚扰她,而她则在一开始就很怀疑金万两的人品。我选择信她,查察之下果然拿到了金万两作恶的证据。我便命人下了真正的白梅令给金万两。
在‘鬼宅’一起保护金万两,一起抵御昇阳宫的时候,她真碰见‘鬼’了,却把我扑倒在地,骑在了我的身上。随后与她一起追鬼,进了竹林。她紧紧地抱着我的胳膊,在竹林四鬼之时,她吓得以为我们真的要死了,她对我说‘我其实对你——’,遗憾话说了半截话,我当时觉得后半句该是‘喜欢很久’之类的话。
之后,她一直羞于跟我说话,我便更加确定她是因为在竹林想跟我表白,因为不好意思面对我,害羞所致。
后来我赠叶姝桃花玉簪作为回应,她主动来讨好我,我才反应过来她躲我不是害羞,是以为我耍脾气了,所以才不想搭理我,想用冷沉默来‘反抗’我的过分。
她真的,想太多。
不过好在,她夸了我很多话,还正式向我道明,她喜欢我。
我信了的,以为我们两情相悦,本想当时跟她坦白我的身份,因听她说受够了欺骗,我忽然难以开口,竟觉得怕了。这是我自父母死后,头一次害怕失去,害怕我一旦开口,她知道我骗他,她畏惧我的身份,她会减淡对我的喜欢,她会离开我。毕竟这一路都是她付出,用心伺候我吃饭,而我并没有为她做过什么。
我便想先陪她解决凌云堡的麻烦,向她证明我的真心,感情更深一步之后,再告知她我的身份。
从得知我们是‘两情相悦’之后,我的心一直是甜的,很甜。听她说喜欢我,听她说她对我的喜欢像天边滚滚的云,我感觉我一直沉如死水的心彻底活了。
我发誓一定会好好对待这个女孩,宠爱她,对她一生好。
直到那一晚,她在凌云堡中了纵春散那一晚。
她极尽挣扎,想要抵抗药性发作,把自己泡在池塘里瑟瑟发抖。
我找到她的时候,她还有一丝丝清醒,她说她还不愿意,我自然不会强求她。后来因为药力发作,她逐渐失智,开始说很多胡话,也是实话,心里话。
原来她早就知道我的身份,她根本就不喜欢我,她害怕我杀了她,她想活着,她为了求生,才想尽办法讨好我。
原来我以为的那些‘用心真情’,在她那里只是为了活着。
她不爱我。
她不喜欢我。
原来的我喜欢,只是一个笑话。
刚活了的心,被这些话揉得粉碎,四肢百骸都在疼。
榻上的她开始痛苦挣扎,抓着我,扯着我的衣裳,不停地吻我,狠狠地吻着,几近疯狂。
她的筋脉暴突已经到了极致,将要死了。
这个骗我的女人,真可耻。
但我还是想救她,并且遵从她的意愿,没有用她不希望的方式,耗尽了我所有的内力护住了她的心脉。
没关系,叶姝。
你不是假装爱我么?请继续假装下去,假装到有一天你都分不清自己是假装还是真心,然后彻彻底底地狠狠爱上我。
所以从这一夜之后,我对她的每一个举动都是在图谋。终有一天,我会让你心甘情愿,每一晚都说爱我。
如今,我图谋到了,每天都能吃到她亲手做的饭菜,每晚都能听到她说爱我的话,有着无与伦比的幸福。
……
“叶姝,我爱你。”
叶姝正在切菜,忽听那边发呆半晌的宋清辞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话,笑问他:“有多爱?”
“入骨了。”
话语中掺着些许叹息,好像憋了很久都快沧桑了。
明明他们每天都在一起黏着,这个男人好像还是生怕她不知道他爱自己。
“那你还不给我摘菜,发什么呆?爱我就要摘菜,知道么?”叶姝两眼弯弯笑起来,用她刚刚碰过水的冰凉手指,在宋清辞鼻尖点了一下,
宋清辞温笑一声,真的乖乖低头摘菜了。
“我也爱你,宋清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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