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 27 章<!>
售货员检查了一遍衣服,没问题后,她乐滋滋想:衣服借出去、还回来,她不仅没有损失,最后还得了租金。
说实在的,西服店没啥生意,工资全靠出勤,她一点外快都挣不到。
像她隔壁的隔壁卖军装的,衣服一上架就售空,有些人为了抢货,贿赂五六块不奇怪,一天下来,这些钱就比得上一个月的工资了。
她只能留下羡慕的泪水。
要说辞掉这个工作,另起炉灶,这不可能,一来她爸妈好不容易找人把她弄到这个岗位,二来外头竞争大,辞了后,她找不找得到工作都是未知数。
所以还得干。
封景铄打眼扫了一圈,“大姐,我给你指条路,你干不干?”
售货员有些犹豫,但一想快要过年了,新衣服还没置办呢,还有她相中的一双小皮靴,价格挺高,于是咬牙回道:“干!”
封景铄微微扬了下嘴角,“我要两件男式漆皮外套和两条印花裤,一套oversized灰色西装,还有一件红色棉服。”
售货员一脸懵逼,她只卖西服啊!
未等她问出疑惑,封景铄很快解答道:“你们内部人买应该有折扣,我也不是贪便宜,就是想给你个赚钱的机会,你要明白,我完全可以自己逛着买,买多少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但现在你帮我找东西,那我的钱就和你有联系了。”
售货员很上道,一点就通,她扬起笑,“你的意思是给我钱?”
封景铄点头,挑眉说:“对,他们拿得越少,你挣得越多。”
售货员打了个响指,“成交。”她把要买的东西记在纸上,跟封景铄敲定完细节后,她立马行动起来,往周围的柜台跑。
oversized灰色西装和红色棉服还好理解,漆皮外套和印花裤是什么鬼,林青莱问道:“漆皮外套和印花裤……你和我爸穿?”
封景铄点头,“叔和我一样,都是rapper,要当潮人,漆皮外套和印花裤正适合我们。”
进百货大楼的时候,他扫了一圈,有漆皮外套和印花裤,不然他也不会要。
林青莱:“……”她爸啥时候是rapper了?
在家葛优躺的林三柱也不知道自己成rapper了。
至于另外两件,oversized灰色西装
是给封兴修的,红色棉服是给林青莱的。
“你怎么知道我想要那件衣服?”林青莱不解。
封景铄笑道:“你的眼睛都快粘到那上边去了,小时候我和我妈逛街,那时候家里条件不好,我妈不舍得花钱,喜欢的衣服只看不买,和你一个眼神。”
林青莱心道:她眼神很明显吗?没想到封景铄观察的这么仔细。
封景铄又说:“布叔临走前留了两百块,足够了。”
布升平因为心系工厂,交流会一结束就提着行李箱离开了,走的时候塞给了林青莱和封景铄两百块。
布升平当副厂长时存了不少钱,现在又有两笔大订单,一笔外销,一笔内销,二百块钱他还不看在眼里,未来才是关键,更何况拿下订单,林青莱和封景铄帮了不小的忙。
他有野心,也有实力。
小厂总有一天会变成大厂,市场会证明一切。
林青莱笑了笑,“二百块确实够了。”
封景铄又说:“这里是省城,衣服种类多,质量肯定比公社好,买衣服当然要买最好的,嗯,在可接受范围内买最好的。”
“说实话,你和在家的状态完全不一样。”
封景铄皱眉,噘嘴问:“哪里不一样?”
林青莱心想:哪里都不一样,你在家的时候皮的一批。
有多皮呢?
把河里的冰用刀切成一个圆,大小正好能卡住鱼,切下来之后在上面捣个洞,目的是方便掀开切下来的冰块。想吃鱼的时候,取出冰块,鱼为了吸氧,钻到圈里,卡住身体,不用动手,就能吃到鱼。
不仅如此,封景铄这厮还在冰上弄了好几个这样的洞,今天掀起这个,明天掀起那个,他带着林秋阳,把鱼耍的团团转。
除了鱼外,还有宋端理。
宋端理原本打兔子打的好好的,到后来兔子越来越少,明明坑还在,底下还有毛,为啥兔子没了!
真相只有一个——封景铄截胡了。
顺序是,宋端理老实做陷阱,兔子认真掉陷阱,封景铄按时拿兔子。
这和方才的封景铄根本不是一个人。
林青莱发现,封景铄看起来大男孩,但在重要事情面前很成熟,包括主动提出开拖拉机,交流会上和外商谈话,以及跟售
货员讨价还价。
按照现代的年龄,封景铄才十九岁,上大学不久,能做到这个程度很不容易。
另外,一个太子爷能和林三柱他们打成一片,也不很容易。
其实,从开拖拉机那天一直到现在,林青莱在封景铄身上发现了一种天然的贵气,这种贵气不是这个时代能培育出来的,当然即便是在后世,这种浑身上下写着“老子最贵”的气质也很少见。
就像穿衣服。
封景铄
完全可以把林奶奶的棉袄头子穿成大牌。
林青莱仔细琢磨了一下,心想怪不得封景铄能和林三柱玩到一起。
因为林三柱是个很有追求的人。
从当小子的时候,他就知道打扮自己,那些不认识不了解林三柱的人,定然会觉得林三柱过得不错。
不过后来,林三柱不正经的气质占了上风,好在工作后有了下降。
封景铄晃着林青莱的肩膀,“到底什么不一样?快点告诉我,我想听。”
林青莱笑道:“没什么不一样,就是想说你家人把你教的很好,我以为封氏集团的太子爷不学无术——”
“what?”封景铄皱眉。
林青莱继续说:“没想到是一个小可爱。”
封景铄:“……”可爱是用来形容男人的吗?
……
马芬芳是一名下乡知青,性子很傲,瞧不起乡下人,而林二柱是个老实人,他木讷呆板,像个老黄牛一样只知道干活。
阴差阳错下,马芬芳嫁给了林二柱。
虽然马芬芳给林二柱生了两个闺女,林青芸和林青苗,但她依旧看不上林二柱,觉得他窝囊、懦弱、没脾气。
马芬芳念完了初中,算是几个妯娌里文化水平最高的一人。她银盘大脸,粗眉厚唇,身材丰盈,在这个年代里算是美人。
只不过鲜花插到了牛粪上。
即便到现在,她都没适应农村的生活作息,比如洗澡这事。
老林家人口多,一房一间屋,再没有多余的屋空出来,洗澡的话,只能打一盆水,在屋子里擦身体,泥不用使劲儿搓就能掉一大片,好在地是黄土地,踩一脚,泥立即不见了。
她爱干净,最受不了身上汗津津的,林二柱虽然不咋说话,但对马芬芳是一心一意好,跟林
三柱完全不一样。
林三柱根本就没疼媳妇那根筋,即便他结了婚,整个人还是处于一种单身的状态。在没有到医院工作前,他游手好闲,平日里不是听广播就是看电影,至于媳妇?完全抛之脑后。
不仅马芬芳不习惯农村洗澡的方式,知青们也不习惯。
但他们没办法,只能晚上端一盆水,摸黑擦擦身体。
林斧头作为知青管理员,时刻谨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指示,于是他把洗澡这事上报给了老队长。
老队长很无语,谁家洗澡不是这样的!
他觉得城里人毛病太多,不吃这个,不喝那个,干个活倒下一片,事还那么多。
现在是冬天,天气一冷,洗澡成了老大难问题。
公社有澡堂是没错,但那里价格太贵,重点是不安全,男女澡堂只有一块木板隔着,这就离谱。
邢桂花是崖前大队第一批知青,如今都熬成老姑娘了。
她把毛巾搭在肩膀上,皱着眉头,朝对床的女知青说:“你盆子里的袜子都满了,该洗了,不然屋里有味。”绿色、红色的袜子堆在小木盆里,袜子脚后跟那里一团黑渍,臭味聚集在它周围。
女知青讨好说:“桂花姐,水凉,我手有疮,等水烧开了,我就洗。”她不是不讲卫生的人,但环境改变了她。
墙根的雪已经没过脚了,水扎凉扎凉,她的手受不住,袜子只能先堆着,再一块用热水洗。
女知青手上抱着水杯,里面装着热水,说:“我已经两周没洗澡了,身上痒得难受。”
邢桂花用毛巾擦干脸,她也很久没洗澡了,可现实情况如此,她只能安慰道:“大家都这样,习惯习惯就好了。”
林斧头以前跟着林三柱混,他力气挺大,心眼儿不多,林三柱当年没少忽悠他。
他现在二十五,还单身,不过心里有了人选,就是邢桂花。
林斧头找到林三柱,开门见山说:“三柱哥,公社澡堂那个搓澡大爷,我记得你挺熟的,能不能麻烦你一个事,让那大爷对外宣布澡堂停业一天,我想带桂花她们几个女知青去那洗澡。”
林三柱翘着二郎腿,一脸古怪的看向林斧头,“咋地?你想和她们一起洗?”
林斧头涨红脸,摇头说:“……不不!我没有!”
他寻思了一下:当然,一块洗也不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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