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是重逢亦是初见
泰安郡王找了一家干净的客栈,把郑蘋萍放在客栈里,就带着一众随从进宫去了。
一个人在客栈里呆着着实有些无聊,郑蘋萍便带上屠三在京城的街市上四处逛了逛看了看。屠三为人有些木讷,不大会说话,大多数时间里,他都是没有声音地跟着郑蘋萍的身后,帮忙拎拎东西,默默地走路。
当天正是重阳节。在街上逛着的时候才听路人说起,晚上在紫禁城的城楼上会有盛大的烟火盛会。当今的皇上与皇后,都会出来与民同乐。
郑蘋萍听见这个消息的时候,潜意识里就想逃。自己已经是不敢再遇到他,也不敢再见到他了。但是又想,自己如今是混在这样茫茫的人海里,他又是站在那样高的城楼上,且不说他根本就看不清自己,就算是他可以看得清城楼底下的众人,但是自己只是这些民众里面的几千分之一,他又怎么可能认得出来呢?
正在纠结要回客栈还是要留下来的时候,突然听到“砰”的一声,紧接着就是接连不停的“砰、砰、砰”和烟花炸裂的声音,同时带出了火花四射。
人群瞬间就骚动了起来,大家纷纷往城楼边跑去:
“烟花盛会开始啦!”
“烟花盛会开始啦!”
这边的骚动还没有停止,那边的人群又骚动了起来:
“是皇上跟皇后娘娘驾到啦!”
“皇上和皇后娘娘来啦!”
郑蘋萍都没有来得及看一眼皇上跟皇后的庞大的仪仗,就跟着众人一起跪到了地上。
众人齐声高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后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朱祐樘就站在高高的城楼上,风吹着他的明黄色的龙袍,裙摆翻飞。他好像说了几句什么话,但是都被风吹散了。
郑蘋萍根本没有听清楚他说了什么。只是看着身旁的众人都起身了,便也拍了拍膝盖上的泥土,也跟着起身。
然后,郑蘋萍就站在人群里。抬起头远远地从街市往城墙边上望过去。众人的头顶上,天边是不断炸开来的绚烂地盛放着的硕大的美丽烟花,此起彼伏,炸裂声不断震耳欲聋,热闹非凡。街市上是许许多多攒动的人头,和很多很多的欢声笑语。烟花炸裂开来,留下很多还来不及消散的烟雾,在空气中弥漫着。
透过那些还来不及消散的烟雾和浓浓的烟火味道,郑蘋萍看到了城墙上面那个熟悉的身影。那个自己曾经很是熟识的身影,这样久不见竟然也变得有些陌生了。
这样的夜晚已经有些冷的,他穿得似乎单薄了点儿。郑蘋萍想了想为什么自己会觉得陌生了呢?他变了吗?变胖了?还是瘦了呢?亦或者是自己变了呢?自从从这里离开了以后,郑蘋萍就很少再去想起过他了。
我们曾经在春花秋月里无话不说,如今却也逐渐陌生了。
所以,竟然是想不大起他从前的模样了吗?
嗯!应该是瘦了一点儿了,也更长高了一点儿了。
他负手倚着城墙而立,远远看过去,就是一位遗世而独立的翩翩公子。竟然很是清冷,虽然身边还是如以前那般花团锦簇,众星捧月。齐刷刷地站着好几排的人。密密麻麻的人头,挤在他的身旁。
但郑蘋萍却从现在的这个身影里看到了自己以前从未曾见过的孤独和寂寞。
人道:最热闹处最孤寂。
大概就是这样子了吧?
看到他的眼光似乎在往自己这边瞄过来,郑蘋萍赶忙埋下了头,把自己混在人群里,渐渐地往外围退去。
本就是不用再见面的人。
爱的反义词不是不爱,也不是恨。而是忘记!
就是忘记了!忘了有你这样的一个人!也忘了曾经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所做过了的那些事情。
而我?知道自己不能给你爱。
所以,愿你早早地忘了我!愿你的生活里,春日里有百花,夏日里有凉风,秋天里有明月,冬天里有暖光。我也知道你的生活不必我来为你担忧,你从来不会让自己落魄。除了我遇见你的那段时光。很高兴你不要用到别人来为你雪中送炭。知道你的身边有很多人能为你锦上添花,能为你遮风挡雨。我很高兴!
而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再打扰到你,才能让你不再想到我!才能让你更早一些忘了我。然后去过你自己的生活。
至此以后,你的生活中的富丽堂皇,我的路途走得再磕磕绊绊,也再无瓜葛。至此,天南海北各走各的罢!
------题外话------
写到这一章的时候,我刚刚好在听歌,听到了王若伊的《繁花》。
这一首《繁花》与我正在写的这一章,有很奇妙的契合。极为应景。
我是一个眼泪极浅的人,边听着歌,边写下这些文字,眼泪便不知不觉地自己下来了。
你们看到这一章的时候,要不要也听听看这首歌呢?或许你们就能体会到我写下这些文字时候的心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