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诱仙记146<!>
青岚看着酒壶中醉的不知南北东西的小蛇,那心情简直了……为了捕它她上窜下跳了好几天,谁知道这玩意儿它竟然爱喝酒呢?说好的水犀皮甲火蝾甲呢?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好吧,她是被即将唾手可得的重金给砸傻了,这误打误撞的运气,简直欧的没边了。
咳咳,心想事成呐。
青岚得意了一下就立马清醒过来,揪了一把蒲香草撮成绳,将酒壶密密网笼住,铁勾一提起身就走。
照旧去清水潭洗了澡,烘干衣服后,青岚想了想,打开酒壶用勾子把醉的直挺挺的小蛇勾出来放水潭果摆着洗干净后,又扔进另一个干净的瓦罐里,将醉晕小蛇的那壶酒倒掉,壶也洗干净,装了一壶臭泥直接系在腰上。
用烈酒诱捕小蛇的法子还是不传出去为好,要不然这里的小蛇该遭灾殃了。
回了城,青岚没有第一时间去交货,而是又给小蛇泡了个滚水澡,等它身上不带一点儿酒味之后,再丢进瓦罐里,将带回来的那臭泥倒里面,这才慢悠悠去了卖酒老翁那破店。
老翁的生意不太好,惯常没人去他那里买酒,许是他家的酒太贵了。
青岚已经是熟客,买消息去了一回,先前买酒又去了一回,这是第三回。
老翁虽眉眼耷拉,眼神却利,鼻子也比常人灵敏,他看了青岚两眼,早认出了她,之后晕翼略微一动,就将目光盯在青岚手中那个瓦罐上。
“你去了火家堂。”是肯定句。
青岚微微一笑,将瓦罐小心放在桌上,对老翁说:“生意上门了。”
老翁直接扔了酒勺,双手在前襟撮了两下,走到青岚跟前,俯身贴在瓦罐上听。听了半晌,又嗅了好一会儿之后,他直起身,面上带着狂喜——
“确是一点红,你没糊弄我。”
青岚不解:“只听听闻闻就知道这是真的?”
老翁得意的说:“我这五感世间少有,凡我看过听过闻过尝过之物,其态丶声响丶味道,不一有误。我闻过一点红的味道,你这条虽带了酒味,却是真的无误。”
青岚:这可真是狗鼻子,那醉蛇被我洗了洗泡了泡,这都扔臭泥里了,你竟还能闻到。
“你既确定,那就帮我处理一下,事成给你一层佣金。”
老翁这时才想起,他先前想错了,这只虎崽并不是为了给家里长辈弄药,他是初出江湖缺银两使了。
于是老翁说:“明日上午过来取钱。”
青岚不担心他骗自己,老翁可精明,知道骗她没有一点好处,与她交好更得利益,这种蛇可不是谁都能捕的着。
“好,再把你最好的酒给我来两壶。”
老翁随手扔了两个扁肚壶过来:“我这里的酒都是最好的。”
青岚接了酒,拔开壶塞闻了闻,喝了一口品了品说:“老头儿爱说谎,这酒分明比你上次卖我的更清冽,是酿酒用的水不一样吧,有寒山石泉的味道。”
老翁这才正眼看她:“你倒是会喝。”
青岚点头:“嗯,喝的多了自然就懂了,我是自打会喝水就开始喝酒,每天不喝几口,吃饭都没滋味。”
老翁笑了一声再没说话,青岚将酒壶挂在腰间,揭开破门帘出去了。
这时间街上行人多,青岚不好在众人眼前搞消失,买了一只大背篓背在身后,溜溜达达的出了城。每天都在大厨房提饭食,朱管事为着人情不愿收她好处,但这人情攒多了可就不好还了,所以还是要时不时的还些才好。
园子里的鸟都抓完了,要是还想吃肉,就得另想办法,现在正是草长莺飞时节,窝了一冬的野物都出来了。
从狩猎角度讲,这时节并不适合打猎,因为好多动物肚里都存了崽儿,想要猎,就得猎公物,比如公山羊公鹿,但这种公的动物吃起来味道不好,太臊,所以大家一般不在春时狩猎。
青岚也不爱吃春时的公鹿,刚发情的小公鹿臊味迎风能吹出几十里,皮子一剥开,那麝味逼的人连气都喘不上来,那肉几乎也是不能吃的。
所以她打算再弄些鸟,那鸽子大的鸟虽然鲜香,但是终究肉太少,吃着不过瘾,莫不如大雁大鹅来的实在。
她溜溜索索的偷钻进伯爵府的猎场,那里一般没人敢去,春日的候鸟会不被打扰的在那里停歇,因为那里有片湖区,湖里有鱼,能补充它们一路迁徙中失去的能量。
狩猎场是有守卫的,但武力值都不高,毕竟猎场里除了野物树木,没有什么更贵重的东西,用这些低级守卫只是为了阻拦附近百姓偷人猎场而已。
这么看起来是挺公正仁义,可这猪场原本就是那些百姓的家园,只是伯爵当初一时兴起想弄个狩猎场所以将别人的家园夺了过来,顺带着,将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掳了做奴隶。
在以武为尊秩序混乱的位面,这种事是常态,不独此处,到处都有发生,义愤填膺不过来。
青岚现在也稳的一批,在没有能力改变世界规则的情况下,计较这些没什么用,因为恶是能生出来的,除掉一个又会生出一个新的恶势力来,如野草之蔓,既使上面被燎原大火全烧干净,只要根不死,这草还得一茬接一茬的长,只斩草那是白废力气。
一路往湖边摸,一路还顺便掐了些鲜嫩的野菜芽扔背篓里,看见了几行桑树,桑叶刚长出来,嫩绒绒的,她跳上树捋了半篓。
摸到湖边时,天色已经不早了,湖水被夕阳映的一片金红,若是有诗人在此,见到此情此景必是要赋诗一首的。但青岚完全没有get到这种诗情画意,她的目光都被湖边临水哞哞高歌的大肥鸟吸引过去了。
这鸟大,估计一锅炖不下,走神了,说回正事,这鸟贼大,要不是长了鸟样儿,她真会误以为那是头牛,谁家大鸟叫起来不是唳啸之声,偏它就叫的特别低沉接地气,真是很容易就能让人联想到红烧牛腩什么的。
这鸟大,喙也大,扁平宽长,不太尖的上喙处有个大勾子,那勾子看着可危险,要是人被它啄一嘴,骨子肠子估计都得勾出来。
肉多,危险。
青岚心想,就冲它那几百斤的鸟肉,我也要跟这勾子打一回交道。
其实,大鸟的危险之处何止是鸟喙呢,那翅膀那爪子,哪一个都不可小觑。不过青岚和白凤对练过两月,对鸟的进攻套路熟的不能再熟,所以才在第一时间把注意力放在白凤身上没有的那张大鸟喙上。
这傻呆呆的大鸟看见青岚之后,一对小黑眼晴盯了她一瞬,见不是同类情敌,就放心的又低头哞哞哞对着另一只求爱去了。
这鸟可傻,别的鸟求偶那是花样百出,这鸟倒好,只会低头将喙杵在地下学牛叫,一点儿都不浪漫。
青岚站着看了一会儿,亲眼目睹了一只傻大鸟哞了半天,人家雌鸟理都不理它一下,倒是嫌弃它吵的慌,扇扇翅膀往另一只同样哞哞叫的大鸟那里去了。
哦豁,失恋了啊。
青岚同情了三秒,觉的这鸟有些可怜,就将视线投向另一只……结果,她还没来得及表示一下同情之情,这位就恼羞成怒,扇着大翅膀怒气冲冲朝它来了……
原来鸟也会迁怒啊,青岚一边这么想,一边将风修罗施了过去……丫的,我本来挺想放过你去找你那个情敌的,毕竟它可比你胖那么一点点,耐不住你自己作死,非要上赶着给我送肉,那我就不客气了。
人家情场失意最起码能在别的地方得意一下,这鸟可好,情场失意后直接让她得意了。
风修罗可凶残,活的囫囵囵的大鸟进去,出来之后就变成了一只拔光了毛的光瓢鸟,还被大卸成了八块……吓的别的鸟一头扎进水里,只留屁股高高扬起。
这鸟不只会迁怒,它还会自欺欺人。
风修罗脱毛分块都挺好用,就是用过之后太有碍感观了,血糊呲拉的,看多了影响食欲。青岚挑挑拣拣,拣了两只大鸟腿两块大胸肉装进背篓,又薅了水草撮了一根长绳,将两副大鸟翅绑在背篓外面,又取了那对大鸟喙绑在腰上,余下的全扔进湖里。
天幕暗下来后,青岚才背着百多斤鸟肉悄悄回了娇园。
大厨房的朱管事其实还算是个见多识广的女人,她只看了青岚背篓边上绑着的大鸟翅就知道这是大京鸟的鸟翅,别的鸟可没这么大的翅膀。
青岚是个有本事的人,朱管事很早就知道了,所以她才会在饮食上尽量照顾青岚,给荒园送去的吃食都是小厨房规格,细粮丶点心丶羮汤,一次都没慢待过。
冷不丁见到这对大京鸟翅后,朱管事才发现,青岚比她想象中更利害。
大京鸟是比较奇葩的一种鸟,别看它长的大,心眼儿却小,最爱记仇,要是有人招惹了它,就等着被它没完没了的报复吧。关键是什么呢,这鸟它一根筋的很,对面就算是个武王,它也照上不误,喷口水喷粪便又啄又踢又扇,只能要是它能想到的招式都要用个遍。最最关键的来了,人们不爱惹它就是因为不想遭遇它的口水,这鸟的口水奇怪,不洗的话就是一般的酸腐恶心味,一旦遇了水,就会变的奇臭无比,闻过的人都受不了那种腐臭味,就像是身上带了一具发臭的尸体,没人能受得了这种味道。
朱管事不说还好,她这么一科普,青岚就后悔了,这鸟的唾液可是好东西,早知道她就先收集一些之后再收拾它了。
这么好用的东西,相信园子里的女人们一定很喜欢。离盛夏只剩四个月了,这些女人一定宁愿自己臭的像具死尸也不愿出园丢了性命。:,,,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