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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三十四章 精致人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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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如再睁开眼,正……卧槽她有点没反应过来,这是?蓝天白云绿树,微暖的风中有淡淡的花香,依着系统的尿性是不可能让她如此惬意的。

    怎么回事?

    旁边有两个人在说话,男的。

    她侧过头,没错,委托者是躺在草坪上的。

    目测应该在公园的河边。

    就对上一张,恩,并不符合她审美的脸。

    很多痘痘。

    她默默的转过头,还是看青草吧。

    就听到那人笑了一声,语气透着浓浓的羡慕,“罗海洋真是踩了狗屎运,这种好事都能遇到。”

    “是呀。”

    另一个人也说道,“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嘛。”

    思如:……

    还没接收到记忆的她只能保持沉默。

    身边的男子推了推她,“谭总,你跟玫姐也可以买个房子的,反正玫姐工资那么高。”

    谭总?

    思如皱了皱眉,这个委托者还是个老总?

    不、不可能哟。

    她睁开眼睛,看到身边停着的几辆电瓶车。

    “到时候再说。”

    不然呢。

    她现在根本就是两眼一抹黑,晓得个屁!

    男子也没再说。

    因为,他正在被另一个人嘲笑。

    思如转头看向在说话的人,是个大众脸的男人,大概三十来岁,穿着一件廉价的体恤。

    笑眯眯的。

    “江江你也别说谭总,人家玫姐赚得多是玫姐的,自己的事情还没搞明白,当初你咋个说的?想买房。我买的那年你就说想买了,结果,我娃儿都一岁了,你那房子还没影。”

    被唤作江江的男人脸有点红,但也没觉得自己是被嘲讽了,毫不在意的说道,“谁知道房价涨得那么快又凶,连我老家都涨了,前几年才两千多一平,现在都超过四千了。”

    “不过,同哥你真是好运,在房价稳定的那两年买了房。”

    陈家同的脸上也不由得露出笑容,下一秒,又遗憾的摇了摇头,“可惜当初没经验,买房没选好朝向楼层,面积也太小了。”

    “有房子住就不错了,我还想买个一室一厅的呢。”

    “一室的?江江,听兄弟一句劝,买房至少要两个卧室,最好三卧,一个根本就不够住,你难道就不想以后把你儿子接过来?”

    陈家同苦口婆心。

    但江远听不进去,“我知道,可房价这么凶,要是买个面积大的,就公司发的这点工资,哪行。我都想好了,我现在上班,反正都要租房,等以后我儿子长大了,房子就留给他,我回老家去。”

    眼里满是憧憬。

    陈家同却淡淡道,“随便你。”

    表情无所谓,显然并没把江远的话当真。

    “我跟你们说件事,那天回总公司去开会,听到李建华说本来想在收购的时候就把咱们开了的。”

    “真的?”

    江远瞪大眼睛,“那狗东西真是这么说的?”

    “我还会骗你不成。”陈家同冷笑一声,“说老实话,我还宁愿他把我开了,把那什么工作年限的补偿赔给我,我另外去找个工作。”

    “这破公司,劳资待了这么多年,够了!”

    “就是。”

    江远也附和道:“要真是这样,同哥,到时咱俩一起去找工作,合伙做生意也可以。”

    这次,陈家同并没回答。

    他看向思如,“谭总,劳动节要到了,你跟玫姐又要去旅游吧,打算这回去什么地方?”

    眼里透着羡慕。

    但,旅游?

    思如根本不知道好么,她说道,“还没确定。”

    江远感叹一声,“真羡慕你。”

    陈家同也说道,“就是,一放假就到处去耍。”

    “不像我,要带娃儿,吃个饭都吃不安宁,更别说出去旅游了。”

    两人聊着天,思如也了解到了一些事,比如这具身体的主人姓谭,有个叫玫姐的老婆。

    恩。

    老婆还能赚钱。

    太阳底下晒着就是舒服,陈家同看了眼手机,忙爬起来,“哎呀都三点了,我得赶紧回家去,这个时候,回去刚好我儿子午觉醒了。”

    边说边拍拍身上的草叶。

    江远笑道:“你老婆不是在家吗?多耍一会儿呗。”

    陈家同却摇头,“不耍了不耍了,我得走,我老婆一个人带娃太累,我儿最近又翻得很。”

    “空了耍哈!”

    就骑车走了。

    江远啧啧两声,不知是嘲笑还是羡慕,就见思如也从草坪上爬起来,“我也要回去了。”

    江远:……

    一时间,三个人就剩他了。

    脸一下子垮下来,“算了,我也回家睡觉吧。”

    不过,家里也冷冰冰的。

    思如骑着电瓶车一路走,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停下来,开始接收记忆。

    恩。

    委托者是一名叫做谭建的男人,他,希望能改变人生。

    思如:……

    反正,继续往下看。

    谭建是个普通农民家的孩子,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父母就生了他一个,家里几亩薄田勉强能把人养活。

    谭建不爱读书,初中毕业就出去打工了。

    他做过很多工作。

    洗碗、搬砖、摆地摊……

    先前一份工作是当电焊工,不过,因为长时间做电焊,身体就不好了,没办法只得另找工作。

    他没学历没技能,找了份跑业务卖酒的活。

    轻松是轻松,就是赚钱不多,公司制度老旧又抠,分公司的管理人员只想着往自己兜里捞钱。

    唉。

    一言难尽。

    还没入换工作的时候,那年过年,初中同学聚会,他加了时隔多年再次见到的同学的联系方式,其中,包括袁玫。

    席间有人调侃,他才知道袁玫在前两年就离婚了。

    不过,跟他没关系。

    恩。

    谭建是这么想的。

    袁玫跟他不一样,她读了大专,毕业后就跟大学同学结婚了,婚后很快就生了个女儿。

    听他妈说,男方家条件挺好。

    袁玫工作也不错。

    她在一家公司做会计,同时也给另外几家公司做账,每个月平均下来能有小一万的工资。

    当然,这些都是谭建后来才知道的。

    他俩是一个村的,自打那次同学会,不知怎的就走到一起了。

    袁玫长相一般,不过人很潮,穿衣打扮方面看起来特别有气质,吃饭逛街不计较金钱。

    想花就花了。

    谭建当时觉得这个老同学好豪气爽快。

    两人,就谈上恋爱了。

    谭建性格内向,袁玫就比较大方开朗,确定关系后,两人搬到了一起住,没事就出去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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