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9 章<!>
离开哈尔滨前一天的晚上,窗外下起了雷雨,豆大的雨珠“劈劈啪啪”打在窗户上。
宗兰穿一条藏蓝色吊带睡裙,正坐在窗前书桌上记账。
这几日花销不大,简单记了几笔。
有些凉,一手拿笔,另一只手伸过去摩挲裸露的后背,给予些许温暖。
白先生正仰在床上翻,瞥了宗兰一眼,下地从沙发上拎起一件自己的黑西装,走过去披到宗兰肩上:“冷不冷啊?”说着,从背后抱住了她。
宗兰很瘦。
握了一只德国钢笔的手,白晰而筋骨分明,十分骨感。
子墨问:“记完了吗?”
宗兰:“嗯。”
见宗兰正事办完,子墨便不正经起来,搂着她脖子的手,顺势从摸了进去,很大很柔软。
宗兰侧过脖子,仰头亲吻他嘴巴。
毕竟最后一天了,宗兰早料到子墨会有这么一出。
到了新地方,他会忍不住想打卡,像小狗四处留下自己的气味一样。
于是,电闪雷鸣、大雨滂沱的夜晚,两个火热的身体缠绵了一夜。
第二日中午,大姐送大家回去。
宗兰一路望着窗外的风景。哈尔滨离俄国很近,有大量白俄人流亡进来,整个城市里带着些俄国文化的印记。
上回在西餐厅,还看见一桌白俄贵族。
城市比春江繁华许多,天气也较春江清凉舒适。
宗兰打开了车窗。
昨儿下了一夜雨,空气冰凉,路不大平坦,车子开过一个个水洼,留下一路车轮碾过泥水的声响。
像有些恋恋不舍。
-
坐了一夜火车,第二日上午,抵达春江火车站。
老爷派了白齐来接。
春江市风和日丽,晴朗一片,阳光都有些耀眼,上了车,路过舞厅,见十几日不见,舞厅已然是大变样了。
写着“才子佳人”四个字的霓虹灯招牌,也已经高高挂在上面。
宗兰喊了一声:“停车。”
等车子停下,便让白齐帮忙抱一下孩子,自己进去看了一眼。
施工完成得七七八八,已经有舞厅模样了,只是一些细节工作还要继续,工头说,预计还有一个半月完工。
上了车,又一路往老宅开去。
老宅门口,老爷和太太已经迫不及待地出门迎接,没等车停稳,太太便下了台阶,从宗兰手中接过了孩子。
到了起居室,宗兰打开行李箱,把大小姐带给老爷太太的补品拿了出来,便上桌吃饭。
饭桌上,老爷一脸晴朗。
吃完了饭,便两手叠放在桌上,看着对面的兜兜弹舌,逗她。
兜兜袋袋“咯咯咯”地乐开了花。
乐了一会儿,又不乐了,注意着老爷脸上的表情。
三太太碰了碰老爷胳膊:“让你再弹一次呢。”
老爷又弹了一次。
兜兜袋袋便又“咯咯咯”地乐起来。
吃了饭,几人留在起居室吃茶果。
几个月前,他们六口人一下子全搬出去了,老宅里一下子落寞了许多,孤独的也不止三太太一个,还有怡婷。见宗惠、宗盛来了,便拉他们出去跳皮筋,又顺带把子墨也拉了出去。
子墨童心未泯,欣然同意,拖着一把腰不太好的身子骨,在庭院里同孩子们蹦蹦跳跳了起来。
玩累了,实在困得上下眼皮子打架,便又到他们原来的房间,子墨、宗兰、兜兜袋袋四个排排躺下来睡了个午觉。
弟弟妹妹继续在院子里玩耍,留下一院子欢声笑语。
一个如梦似幻的夏季午后。
回去时,是下午三点,久违了的红砖绿瓦的游廊上,洒满了明媚的日光,宗兰脸上也晴朗,抱着兜兜往前走。
子墨噌噌往前走,太太跟着叮嘱些什么,两个人把后头的宗兰和老爷落下好远。
老爷在宗兰后面走,忽然叫了句:“宗兰啊。”
“哎,爹。”说着,回身。
老爷走了两步,跟上来道:“下个月中秋,你提前个三两天的,跟子墨两个提点东西,到竹仙那儿走动走动。方便的话,把孩子也抱上,竹仙一直说挺想看看孩子的。”说着,动作干净利落地往宗兰手里塞了一张纸币。
宗兰道:“明白了。”
回去后,宗兰晚上跟子墨提了一句,子墨只是郁闷:“爹怎么跟你说不跟我说啊。”
宗兰瞥他一眼:“我的醋你都吃?”
子墨道:“算了,谁让你是我们白家最温良贤德、又顶天立地的儿媳妇呢。”
宗兰:“……”
-
舞厅装修如火如荼进行着,预计下个月开业。
中秋前一日,宗兰子墨便抱着兜兜袋袋,又提了满满两手的东西,从“小白公馆”出去,没走两步,到了“白小公馆”。
公馆内中西结风格十分和谐地融合在一起,房子不大,却也精美,家里一共两个下人,很节俭,很符合老爷风格。
竹仙是一位四十不到的端庄女性,相貌不算明艳动人,不过气质稳中大方,穿一身深色旗袍,受伤拿手绢。
宗兰一时间不知该怎
么叫,还是子墨先喊了一声:“姨娘。”
他似乎很习惯,也不觉得奇怪。
毕竟他小时候家里还有一位大娘,大姐还是大娘的女儿,两人不是一个肚皮里出来的,但一样如亲姐弟般相处。
姨娘拿出了点心来招待。
人很内敛,不是热情的性格,却也足够真诚。
姨娘似乎很喜欢小孩,家里也没什么人气儿,总说:“你们多坐会儿。”
“没事儿,多坐会儿。”
怕他们就这么走了。
子墨四处环顾,又问了一句:“我可以四处看看吗?”
姨娘道:“行,我带你们看看。”说着,带两人四处转转。
家里养了花草,养了鸟,书房里放了一桶的字画,姨娘说:“平常没什么事,我会写写字。”老爷平日里也爱练练书法。卧室里,老爷的太极服与姨娘的戏服,看着也遥相呼应。
这样看来,两人似乎挺搭的。
老爷三房妻子,一律是包办婚姻,是子墨奶奶看家里人丁稀疏,才给老爷娶了三房妻子,给白家开枝散叶。
老爷跟三太太呢,是天生的脾气性格不合,老爷对三太太谈不上爱,不过挺宠三太太,什么事都可着她。
三太太对老爷,更谈不上爱,只是习惯和情分。
只有这位姨娘,算是自由恋爱。
两个人在这公馆里,像是过着闲情逸致的雅致生活。
只不过老爷太忙,这位姨娘平日里大概也挺孤独,尤其逢年过节,孤苦无依,只能一个人留在家里。
这样看了一圈下来,便觉得这个年代的女人啊,都是各有各的苦处。这样看来,能遇上一个情投意合,你喜欢他,他刚好也喜欢你的人,多么难能可贵。
又想着人到中年,身边这位少爷,也成了老爷,不会也搞小公馆这一套吧?
耳边便响起那一日在哈尔滨,大姐朋友说:“自己有钱有姐妹,还要男人干什么,没男人反倒更好了!”
有道理。
女人啊,一定要有自信。
不是有自信自己的男人一辈子离不开自己。
而是有自信,哪怕狗男人离开了自己,自己的日子照样过得风生水起!
想着,宗兰看了旁边狗男人一眼。
子墨:“干嘛?”
宗兰:“没什么,就看看你。”看看狗男人长什么样。
子墨伸出一只手,敲了下她脑袋。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预计30万字左右完结(后面还有一娃~)
又撸了一个新文文案,下本开它——>《野蔷薇》
【斯文败类x带刺蔷薇】
1
世人皆知,沈淮之看似温文尔雅,实则冷漠无情,在与叔伯之争中不留情面,平日里也不近女色。
世人不知,沈淮之斯文败类,家里养了个女人,又乖又野……
2
十五岁那年,一个大雨滂沱的台风夜,林以桉落汤鸡一样躲在公交站下瑟瑟发抖,被沈淮之捡回了家。
五年后,沈淮之成了集团接班人;
林以桉考入戏剧学院,逐渐懂世事、风情,爬上了他的床。
林以桉像一朵野蔷薇,不过二十岁的她,还很稚嫩。
身上的刺也是柔软的。
他宠她,她却也不过他拿捏在掌间把玩的一个玩物
林以桉逐渐看透了他的凉薄,抽身离开
3
林以桉又乖又野,气质独特,又有一个自杀去世的影后母亲,自带话题,进入演艺圈后,逐渐混得风生水起。
沈淮之百爪挠心,冷面总裁,从此走上了漫漫追妻路。
林以桉则摆出了“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渣女态度。
4
午夜,沈淮之发来微信:【睡了吗?】
林以桉:【没。来我酒店吗?】
沈淮之连夜驱车赶来。
事后,林以桉轻吻他一口:“明天一早我助理要来,所以……”请他回去,“还有,今天的事,就当我饥渴。”
涂了红指甲的手,又推了几个烫印了大牌logo的衿贵袋子到他面前。精美昂贵,却没什么诚意的礼物:
“昨天你生日,我忘了,生日快乐。”
聪明如他,自然懂得她言语间微妙的轻薄之意。
他忽然想起,他也曾对她做过一样的事,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用没诚意的礼物搪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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