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姑母:给秦家留个血脉再走吧
“你想要金甲尸前辈的控制权?!”
巫行楚细长的眼睛瞪得溜圆,鼠尾须也不受控制地翘了起来。
这和杀了他有什么分别!
“哎,话不能这样讲,你只是区区练气境,每次操纵金甲尸都要去掉半条命。
它对你来说,是负担。
我就不一样了,我能让它发挥更大的价值,我是在替你成全金甲尸啊。”
林昼将龙蟒剑架在巫行楚脖子上,认真劝导。
“再说了,你只差百分之零点一贡献值我就放过你了,就差一具金甲尸了。
还是说,你真的想死?!”
巫行楚感受着脖子上的凉意,目光不断在林昼与金甲尸身上游移。
良久他长叹一声,金甲尸虽强,的确不是他所能轻松驾驭的。
有《冥魂御尸大法》在,随便炼几具铁甲尸,也足够他在红尘潇洒百年了。
仙道险恶。
他巫行楚,先上岸了。
“好,我成全你们。”
巫行楚咬牙说道,听得林昼浑身别扭。
说罢,他双手掐诀,咬破舌尖喷出一口精血,面露痛苦之色。
一枚黑色灵力球从他灵台漂浮出来,里面赫然有一个缩小版的金甲尸魂魄。
所谓冥魂御尸大法,便是先拘束死者完整三魂七魄后,再以秘法炼化尸体,从此所炼尸傀便任由驱使,且仍然能保持生前灵智。
当然,这也是受境界与距离所限的。
境界越低,灵智越低,能自由活动的范围便越小。
像金甲尸这样的金丹强者,活动范围可达方圆百里。
伸手拘来金甲尸魂魄,接下来的炼制之法经文里都写了,无巫行楚赘述。
“还有秦家三老爷的魂魄呢,也交出来吧,我可是感受到尸体上浓浓的炼尸气息了。”
林昼自然没忘了可怜的姑父,他马上就要离开,总得给秦可儿她们留下自保之物。
恰好秦天烛已经被炼化成铁甲尸,让他们一家团聚挺好。
拿到姑父魂魄后,林昼转身便走。
他说到做到,说不杀巫行楚,就不杀巫行楚。
然而未等巫行楚露出劫后余生的狂喜之色,一把锋利的灵剑已经砍下了他的脑袋。
弥留之际,他似乎听见林昼埋怨的声音:“表妹,你什么时候偷走我灵剑了,还砍下巫先生的头。
下次不许了啊。”
巫行楚在废墟中“咕噜噜”滚动的脑袋“噗”地喷出一大口血。
“神特么下次不许了,我还有下次吗?!”
随后,他的意识陷入了永久的黑暗。
“呜呜,表哥谢谢你帮我爹报仇,要不是你,我和我娘连仇人是谁都不知道!”
秦可儿扑进林昼怀里一阵大哭,肥美的大白兔紧紧贴着林昼胸膛,她哭得娇躯不停抽噎,大白兔便不停摩擦着林昼的胸膛。
“好了可儿,给表哥一天时间,你父亲还能回到你们身边保护你们。”
“真的吗?”
秦可儿顿时止住哭泣,抬起头来双眼水汪汪的望着林昼。
“当然,表哥什么时候骗过你?”
“唔,那可多了,小时候我洗澡你骗我说你不会进来的,后来你进来了;还有小时候咱们睡着一张床的时候,你也说你晚上睡觉很老实的,后来你摸。。。”
“打住!”林昼一头黑线。
那时候都还小呢,都是小屁孩,能算数么。
“嘻嘻,我知道表哥不会骗我,我相信你。”秦可儿调皮地吐了吐粉嫩的舌头,踮起脚尖飞快的亲了林昼脸颊一下。
“表哥,我等你消息!”
望着秦可儿调皮地跑走,林昼脑袋一阵头疼。
他是真不想扩大后宫了。
重建平海城所需金银甚巨,好在一头蛟龙的私房钱还足以支付。
将从蛟龙洞穴得到的珠光宝气的俗物拿出三分之一交给魏和平,便得到了这名凡人城主的誓死效忠。
林昼嘱咐其帮衬秦可儿重建秦家,并成为平海城第一大世家之后,就带着金甲尸,秦天烛尸体寻了座荒山炼化起来。
《冥魂御尸大法》品级极高,林昼从未听过哪个修仙门派炼化的尸傀能自由活动,且保留生前记忆的。
而且炼化后的尸傀修复简单,伤口拼接后便能自动愈合,耐久力也高,唯有专门克制僵尸的破邪法术才能造成致命伤害。
就是北域魔道中以炼尸出名的死魔宗也没有听说有更高级的炼化之法。
深山之中,林昼双手不断变换法诀,以灵力之火渗入秦天烛的尸体,从筋脉骨骼开始塑造其铁甲之躯。
炼化成功后,其肉身堪比凡间百炼精铁,刀枪不入,水火难侵。
足以保证秦家在平海城重新站稳脚跟。
肉身淬炼完毕后,秦天烛比生前还要显得威武一些,皮肤呈暗青色,犬牙与指甲如匕首般锋利坚硬。
“只差最后一步融魂了。”
林昼小心翼翼取出黑色灵力包裹住的秦天烛魂魄,双手法印变换后,朝尸傀躯体猛地一指。
“融!!”
魂魄与尸傀结合的一刹那,秦天烛尸体双眼猛地睁开,喉咙间发出阵阵野兽般的低吼。
五指本能般勾起,就要朝林昼扑过来。
“放肆!坐下!”
林昼急忙勾动自己灵台内另外一半魂魄,顿时秦天烛尸傀便一屁股坐了下来,神色呆滞中夹杂一丝痛苦,显得浑浑噩噩。
“可惜了,先天三重武者魂魄强度太差,无法彻底压倒嗜血本能。
只能靠姑母慢慢唤醒姑父意识了。”
金甲尸在一旁护法,见到林昼第一次炼化尸傀便能成功,心中也是大为惊讶。
这门秘术是他用命换来的,在当年那场滔天动乱中,这门功法也足以排进功法榜前十。
得到不久后他便被追杀重伤不治而死。
临死前将他自己埋葬进一间楚国贵族墓穴,将自己肉身炼化,魂魄以秘法封禁,等待了数百年,才等到了巫行楚那个废物。
他足足教了那废物一年多,才炼制成功第一具铁甲尸,又过了十年,才让他的魂魄与肉身重新结合。
与林昼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这样的人,才是真的天之骄子啊。
或许,苍天留我苟活到如今,便是为了让我遇见他吧。”
金甲尸脑海中浮现起当年尸山血海的恐怖场景,扯动嘴角露出一个狞恶的笑容。
“喂,你可曾听过屠巫城之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