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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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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4,你千万不能走错门了。”兔耳朵女孩甩了甩耳朵,严肃地对江浕道,“我们让原本要送进去的人提前进,等在你隔壁房间,你可以顶他的名额跟我们一起进去会场。一定要赶在限定时间里出来,我让人把你送出去。”

    “知道了。”江浕垂眸看着手里的房卡,淡道,“多谢。”

    ——

    “干嘛非得我本人到场啊,我明天露个脸不就得了其他有我什么事儿吗?”翟野有气无力地把脸贴在玻璃上,冻的说话都不利索了,“受众群体又不是我。”

    “脸给你冻玻璃上你就老实了。”萧普在副驾上吃炸鸡,香气飘了一整车,馋的帕蒂森车都不想开了:

    “给我吃一口,你不是要减肥吗你吃啥啊。”

    “健康减肥,我吃也能瘦。”萧普扎了一块塞给他,“这个酱好吃。”

    翟野脑袋哐往玻璃上一砸,闭目养神直接屏蔽前面两人。

    打倒恩爱小情侣。

    开趴的场地离边防线不远,地点选的很装,包了一个度假酒店,金碧辉煌的一大片。入场处拉了个大横幅,红底黄字大大的“狩猎共和一家亲”。

    翟野站在横幅底下,仰着脸看着那行大字,突然很后悔自己邀请狩猎区里人来的这个决定。

    这怎么搞?这脸要往哪里放?

    以后在狩猎区里怎么抬起头做人?

    翟野想到以后要面对的眼神以及流言蜚语,娇花一般的玻璃心碎了一地。

    不能让这种事发生。翟野摸出自己的手机,剥了手机壳就要往横幅上丢。帕蒂森远远看到他的动作,张嘴就是一声怒吼:“兔崽子你要干什么!!”

    手机壳子以抛物线运行轨迹不偏不倚砸到了“亲”字上面。横幅在老北风和异物的攻击下猛烈抖了两抖,最终在翟野期待的目光下挺着脆弱的身子骨扛过了这场无妄之灾。

    “怎么不掉啊?”翟野一边抱怨一边四下寻找着有没有顺手的东西,陀螺一样满地转,“搞个质量这么好的干嘛?”

    “为了防你!”帕蒂森急匆匆地赶过来一把薅住了翟野的帽子往内场拖,“非得手痒贩个贱是不是?”

    “没人告诉我要弄这个!我不同意!”翟野挨了帕蒂森两脚,整个人都碎了,“我过生日我一点主都做不了吗?”

    “做不了。”帕蒂森无情的把他拖到酒店住宿区底下,“认路,明天晚上不乐意待就上去睡觉。”

    “我出来敬个酒就回去了。”

    “不行。”帕蒂森面无表情地驳回,“因为你几年不回来一次,回来一次跟屁股着火一样半天就回去了,这次得回去给你列祖列宗上香,提前把过年的事儿办了。”

    “电子香有什么区别,我每年都上的。”翟野正色道,“心诚则灵。”

    “你以为你能活到现在是靠你自己?”帕蒂森嗤笑一声,“你太爷在底下头都磕烂了。”

    “太爷辛苦了。”翟野顺着他道。

    “路记住了明天不许给我惹事,共和区要来很多人,别让人抓住把柄了,你小命捏在人家手里。”帕蒂森领着翟野到了电梯口简单转了一圈,“路上见了人别乱冲,摆个好脸给人看,好好把这两天过完就行了。”

    “知道了,还得保持笑容…”翟野堆出自己的职业假笑,对着帕蒂森笑的甜丝丝的,“先生~”

    “你倒反天罡。”帕蒂森一巴掌拍他脸上,“不许对着我这么笑,有悖人伦。”

    “生活不易出来接客。”翟野脸被帕蒂森一手捂着,“爸你得理解我。”

    帕蒂森冷漠地把翟野扔到边上去,只当没听见他的话:“房门号1104。”

    “没人往我房间里送奇怪的东西吧?”翟野装作受到惊吓地捂住心口,“这种场合我的房里总会进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谁知道呢。”帕蒂森耸耸肩,“你丢了人的事闹得沸沸扬扬,八卦都传进共和区里来了,说不准明天你就能收到意外惊喜。”

    “这是什么惊喜?”时榆站定在路边,抱着胳膊眯着眼看着白辞易,耳朵不耐烦地抖动着,“我只答应你跟你去看店,没说要陪你出来逛街。”

    喧闹的广场排满了小吃摊和简易的娱乐项目,各色灯光将四路广场拆成了不同区块,和各个摊子闪着光搭配在一起,成了夜间地面上的一处彩色的星海。

    “就在这,顺路来逛逛而已。”白辞易诚恳地看着时榆,手上递过去一个巨大的烤鱿鱼串,“诺,一路吃一路过去也不影响什么。”

    时榆有些昏沉地看着白辞易的嘴张张合合,落在烤鱿鱼串上的目光有些涣散。

    不知是伤口发炎了还是天气太冷感冒受凉了,他这两天总觉得头脑昏沉,迷迷糊糊地总想闭眼睡觉。身子也是疲倦的很,像是要进入冬眠状态。

    可是一只狼要冬哪门子的眠。

    虽然在医院,但时榆懒得去做检查等报告,便自己去随意买了点感冒药吃了。有了感冒药的加持,他晕晕乎乎的感觉更明显,更想什么都不干,只窝在被窝里安心睡觉不出门。

    但偏偏白辞易要今天拉着他去找那个做糕点很好吃的店,说是有惊喜,狗皮膏药一样死缠烂打。时榆被他闹得烦,再加上对店确实有点兴趣,便应了他的约。

    结果白辞易走着走着把他领到了一个夜市来。逛了半天没找到店不说,还磨磨蹭蹭在路上这吃那喝,俨然一副来逛夜市的样子。

    “我来这不是为了来吃你这破鱿鱼的。”时榆拧着眉头看着那个滋滋冒油,香气四溢的大鱿鱼,挣扎一番过后还是肚子战胜了脑子,“……你保证能到那个店。”

    “我保证。”白辞易马上挺直腰板立正,就差给时榆敬个礼了,“肯定能去店里。”

    鱿鱼串被转交到手里,时榆故作冷漠地咬了一口,立马香的炸开的毛都被捋顺了。

    这可不是贪吃。时榆迷迷糊糊地在心里想,这是听老话——识食物者为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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