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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天上掉了个大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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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明媚,宋乐正在和徐知璟对戏。

    祝安厚着脸皮凑近顾甜甜。

    顾甜甜厌恶地瞥了她一眼,白细的手指在手机上点了几行字。

    [顾甜甜:星澈哥哥,今晚真的不行吗?]

    [顾甜甜:陪甜甜吃个饭嘛~]

    对面的陈星澈突然喷了出来一口水,抬眼看去,一个助理急忙帮他擦衣服,另一个助理想拿过手机,把他手机上的水擦一擦。

    他马上把手机紧紧拽在手里,一副慌乱样,头都不敢抬一下。

    祝安看见了,顾甜甜当然也看见了。

    她嘴角微微勾起,手指又在手机上点了几下。

    [顾甜甜:哥哥慌乱的样子真可爱。]

    [顾甜甜:想亲亲~]

    陈星澈更慌了,脸通红,想回点什么,又不知道该回什么,手足无措了半天。

    回了三个字。

    [陈星澈:不可以。]

    不可以。

    不如不回。

    顾甜甜果然笑得更甜了,手指飞快点动。

    两个人一来一回,一个脸红到了耳朵根,一个嘴咧到了耳朵根。

    不看难受一天,看了一天难受。

    祝安只手挡着眼睛,龇牙咧嘴地看他们油腻中二的发言。

    身后突然传来轻而缓的脚步声。

    她下意识回头,只见一个头皮光亮的中年男人,长眼圆头,猥猥琐琐地看她,见她看来,眼睛一亮:“嗨~”

    嗨,嗨什么?

    祝安嗖地后退一步,警惕地瞪他:“汪汪汪!”

    走开,你谁,我认识你吗?

    这长相这行为。

    不会是狗贩子吧?

    这里人多势众,但难保有傻子歹徒,狗的生命是很脆弱的。

    祝安眼神更警惕了,挪动后腿,随时准备开跑。

    中年男人被这样对待,尬笑着摸了摸自己光头,回头:“我就说吧,没有狗不怕我。”

    祝安才注意到后面还有个人。

    穿着棕色格子衫,带着黑框眼镜的男人,四五十岁吧,一副文艺样,开口声音哑哑的:“她又不认识你,不怕你怕谁。”

    说着,他往前看去,马致泉正看着摄像机,偶尔指导一下宋乐他们的动作。

    很认真。

    男人语气谦卑了些:“别逗她了,等这场戏演完,我去找泉哥说,许久没联络了。”

    找马致泉的?

    找马致泉做什么?

    当狗最好的好处就是好看戏。

    狗当久了,道德底线也降低了。

    这段时间,她算是把这些人的聊天记录看了个遍。

    那瓜呀,吃都吃不完。

    顾甜甜和陈星澈这种就是小儿科。

    比如,徐知璟看起来温润正经,实际上是被霸道千金包养的小白脸。

    她追他逃。

    那信息半天回一个,语气冷淡的很,整一个就是不要不喜欢走开的强制爱。

    切,她却看到冰冷的文字背后,嘴角忍不住上扬的男人。

    还有那位,冷面疏离的林清也。

    多高冷,多冷情。

    实际上,手机里的信息多的回不完。

    男高体育生弟弟还在撒娇,某艺术类大学教授发来温柔的问候,霸道总裁邀请烛光晚餐,街头颓废吉他少年哼唱他的歌与远方……

    更刺激的是。

    他们知道彼此的存在,甘心做舔狗,还为一点点宠爱争风吃醋。

    祝安佩服的五体投地。

    不过,现在这不是重点。

    两个男人已经走到了马致泉旁边,弯腰不知道在说着什么。

    祝安回回神,撒着腿往那边跑。

    “……泉哥,您真在这呀,这几天我一直在研究剧本,一进横店,就听人说您在这边拍戏,哎呀,咱哥俩紧赶慢赶就赶过来了,这一看,恍惚间,还以为回到了十年前呢。”

    光头佬话音刚落。

    眼镜男就接上了:“是的,还要多谢您当年的提拔之恩,让我们有机会真正走在导演这……”

    大导演复出,上来应承的人多的是,这,些天都见惯了。

    不过,这两个貌似有点不一样,至少,马致泉对的他们笑意真实了点。

    那又怎么样?

    无非是官方的推来推去的马屁。

    没意思。

    祝安停下了脚步,自讨没趣撇了撇嘴,抬头去找宋乐。

    有这时间,不如去宋乐旁边,逗逗他开心呢。

    刚好宋乐也在往这边走,祝安眼睛一亮,抬脚要往那边跑。

    “……你们两个啊,还是之前的老样子,别告诉我说,你们俩来这就和光给我拍马屁的,我可不信。”

    那当然,只说这些客套话,和其他刻意来应承的人有什么不同。

    一方面是想在前辈面前混个好脸,一方面也是……

    “蒋渊啊,咱哥俩还是瞒不过泉哥,泉哥呀不瞒你说,我啊和蒋渊筹备拍一部新戏,筹备的都差不多了,就这主角没找着……”

    所以呢?

    找我这了?

    马致泉的笑瞬间僵了一下,眼神发深:“我这些演员都得跟我演……”

    “不是不是,我们说的是这个……”

    蔡邈抬手指去,憨笑道:“这只狗。”

    祝安停住了。

    宋乐也停住了。

    往日天上掉的都是芝麻花生,这次居然掉了个大西瓜!

    祝安站在草地上兴奋地跃跃欲试。

    这个剧本很特别。

    讲的是一个靠拾荒为生的孤寡老人,在最后的日子里,收养了一只年幼的流浪狗。

    奈何,世事无常。

    不过一年,老人在拾荒回来的路上,被车撞死,司机逃跑,失血过多而亡。

    好心人把老人给简单安葬了,找了个地方,做了个坟。

    老人变成了坟头。

    土狗变成了有主人,又没有主人的流浪狗。

    它开始不吃不喝,蜷缩在坟头守着自己的主人。

    意识迷糊间,它穿越了时空。

    时间不断后退,它奔跑在逆流的时间里,慢慢长大。

    它寻找到了中年的主人、青年的主人、少年的主人和童年的主人。

    最后一次,主人扶着椅子咿咿呀呀地学走路,这次他倒在了奔跑过去的路上,再也没有起来。

    主人在慢慢变小,而它,一次次变老。

    狗死之前的幻觉,以一次次穿越时空寻找主人,展现狗对主人的爱和忠诚。

    而一次次的穿越,也在揭示不同时期的女性的困境。

    导演希望能用一只狗演完全剧,所以,狗狗不仅要有小时候的单纯活泼,还要有年老后,疲惫的老态。

    因为故事中的女主角不同阶段会有不同演员饰演,狗狗还需要对不同外貌的人,表现出同样的情感。

    所以,难度可想而知。

    对狗而言最有挑战性的,就是最后一幕。

    因为那个时候,狗已经很老了,但导演肯定不会撑到演员狗老再拍。

    所以,能不能演这个角色的决胜点在于,演不演得出老年狗的姿态和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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