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园区正式动工,这段时间他也确实忙碌,老程总对他的请假没有怀疑。
陆云商躺在沙发上,手背遮着眼睛,沙发的地毯上散落着十几个酒瓶。
这一周的前三天,他烂醉如泥。
或许这四个字与他格格不如,可他就是沦落到了这种地步,需要酒精来麻痹大脑的程度。
家里安静的可怕,没有敲键盘赶作业的声音,没有厨房里厨具相互碰撞的声音,也没有情节温柔的电影放映。
怎么会又到了这种地步呢?
这一次,他还能去找谁发泄倾诉呢?
和辛腾的分手,是清醒地认清他们之间早已无爱之后,平和的结束。
和程焕的分手,却是在他爱意最盛的之时,以惨烈的骗局败露结束。
长痛短痛都是痛,从来都没有谁不如谁。
好在他已经积累了经验,如何将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从自己的身边抹去。
三天时间够了,再多就不值得了,他忍着宿醉带来的头疼起身,从杂物间里找了个大号收纳袋,从卧室开始收拾。
卧室里太多程焕的东西了,以至于这几天他都是睡在沙发上。
刷牙杯是幼稚的情侣款,摆在一起能像拼图一样贴合在一起,组合成一对抱在一起的情侣鸭梨。
这是程焕从某宝买的,叫“永不分梨”,这寓意太可笑了,明明是两个可以被轻易分开的杯子,就只是“离”罢了。
成对儿的东西,即使扔掉了一个,还是那么碍眼,他干脆把自己的那一个也扔掉了。
可是他又想,情侣之间,剩了一个,难道另一个还不能活了吗?
于是又把自己的那个拿了出来。
居家拖鞋,睡衣,被单,水杯,全是情侣款,通通被他扫进收纳袋。
打开衣柜,多一半都是程焕的衣服,程焕总是像个花孔雀一样,每天的衣服不重样,这些收纳袋塞不进,他就找来闲置行李箱。
忙起来就不会胡思乱想,去上班的话,到处都是程氏的logo,请假在家里瞎忙成了他的最佳选择。
两天,四个收纳袋,两个行李箱,陆云商把它们运出门。
路过的邻居看见他,还问了一句,“小陆,搬家啊?”
陆云商怔住,把程焕的东西都搬出来,竟然已经到了等同搬家的程度吗?
陆云商苦笑:“是啊,搬家。”
那个空荡荡的房子,就是因为有程焕,才重新有了人气,就是因为有了程焕每天的饭菜和等待,才有了家的感觉。
程焕和程焕的东西走了,家自然就没有了。
他叹了口气,或许自己不适合爱情,感情总是给他拖后腿,让他发觉自己有多么愚蠢。
收拾的时候没觉得,从外面一进来,才发现这间房子在短短两天间,就拥有了如此强烈的孤独感。
他很想告诉自己,这间房子的现在就同刚和辛腾分手的那段时间是一样的,就当他从没有和程焕在一起过就可以了,反正全是假的,是程焕演的。
可是他无论如何都做不到。
他甚至可以做到忘记自己和辛腾恋爱过,却怎么都无法做到忘记程焕。
半年怎么可能比十年还深刻呢,他骗自己是近因效应,他骗自己是因为分开得不够久。
可真实原因,他心里再清楚不过。
他早已不爱辛腾,可对于程焕,他爱意正盛。
他将自己摔在沙发上。
明明已经扔掉了酒瓶,沙发周围却依旧围绕着浓重的酒气,他偏头,茶几隔层里放着一袋拆了封又密封起来的爆米花。
程焕买来看电影时吃的。
鬼使神差的,他打开拿了一枚放进嘴里,蜂蜜味的,很甜。
他想自己应该是被酒气熏醉了,不然,怎么会因为吃了甜食淌下眼泪。
有人醉酒后大笑,有人醉酒后大哭,他的醉酒后的癖好是吃了程焕买的爆米花会流泪,能有什么奇怪的?
但他不想再流下更多泪,只能把甜味从嘴里去除,起身去刷牙。
一进洗手间,映入眼帘的就是那只剩半个的情侣刷牙杯。
原来情侣之间,只剩一个是不能活的,任谁看,那一个都是残缺的。
他勉强让自己拿起杯子接水,攥着程焕买的牙刷,挤上程焕买的牙膏,却怎么也送不进嘴里。
“哥,我们买这个牙膏吧!粉色的!”
“哥,牙刷拿这个,我们配一对!”
“哥,你总拿透明水杯喝水多么意思啊,我们买这个吧,兔子和狼狗。”
好像每一个东西都能控制他大脑里的开关,循环播放程焕的声音,唤起他不愿面对的记忆。
至于为何不愿面对,答案显而易见,他是个心软的人。他原谅辛腾的次数一双手都不可数,更何况程焕这种初犯。
所以他就只能不想不见。
这样就不会心软,不会原谅,不会再受到下一次伤害,不会再在日后自省的时候,厌弃自己曾经的无原则,无底线。
他自暴自弃地把手里的东西扔进洗手池,牙杯里的水溅出来,他看向镜子里湿润的脸,红了眼眶。
不因为伤心,只因为气自己在爱情里的不争气。
他不愿意如此狼狈,这样不像陆云商,他扶着洗手池蹲下来,想,他真的该搬家了。
为了不影响两天以后复工,他立即收拾去了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