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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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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焕仰头,无辜地眨了眨眼睛,“我想看看哥有没有腹肌,我平时会和我大哥健身,他说他那样不着调的才能有完美身材,坐办公室的都是小肚腩。”

    他粲然一笑,“可是哥的形象和小肚腩一点都不匹配呀,哥,你有腹肌还是小肚腩?”

    陆云商终于松开了最后一粒纽扣,像是松了口气似的,“二十出头的时候有腹肌,现在没了,但我不胖也不太喝酒,所以也没有小肚腩。”

    陆云商放心地把上衣脱掉,还指挥程焕,“赶紧把衣服换了吧,我正好带出去,一起扔到脏衣篓。”

    “好,谢谢哥。”程焕嘴上答应着,动作却慢吞吞。

    陆云商新拿过来的这套睡衣不是系扣的,而是套头的柔软布料,程焕慢条斯理地解着自己的扣子,把握住陆云商视野被蒙蔽的瞬间,用自己的目光放肆抚摸。

    如陆云商所言,他没有腹肌也没有小肚腩,胳膊上举穿衣服的时候,肚皮甚至薄得微微凹陷。

    明明骨架也是正常男人骨架的大小,肩也不算窄,可腰却这么细。

    带有松紧带的睡裤几乎是挂在胯部,才不至于落下去,裤腰处隐隐露出的胯骨也是分惹人怜爱。

    真想在上面印上牙印,像盖上了自己的印章一样。

    这份眼福稍纵即逝,陆云商的视野恢复开阔,程焕则是刚脱了睡衣的状态。

    程焕拉住陆云商的手,往自己胸肌上一拄,趁这人来不及反应,赶紧用一套说辞把自己行为合理化。

    他道:“哥,你二十出头的时候,也是像我这样的吗?我觉得哥肯定没有我厉害。”

    他还是那样笑着,就像他这辈子都和任何污遭玩意无关,就像他是个仅对身材有好胜心的单纯学生。

    听程焕这样说,陆云商真的没有怀疑。

    就像直男避雷gay,原因却是怕gay喜欢上自己,自信过头,可笑至极。

    反之,看见一个直男对自己热情一点,就自恋到以为对方喜欢你,也同样是普通又自信。

    他自认自己身上已经没什么魅力,辛腾作为他的恋人,已经多少年对着他的身体兴致缺缺。

    连互相爱慕的恋人都已经对他无甚感觉,年轻活力的直男大学生又怎么会对他有意思。

    他这时候要是扭捏了,反而显得他小气了。

    他大方的按了按程焕的胸肌,指尖又顺着中间缝隙下滑到腹肌。

    他觉得自己是在检查,殊不知在程焕看来他就是打个喷嚏也算勾引,更何况是如此过分的动作。

    他检查完毕,搓了搓手指尖儿,道:“的确是你比较厉害,我即使20出头的时候,也没到你这种程度。

    说完却发现程焕的头耳都红了,他突然又有点怀疑自己刚才的判断,疑惑道:“程焕”

    程焕仍旧游刃有余,“我身上怕痒,我大哥从小就拿这个欺负我。”

    他甚至大胆的伸出指尖,隔着衣服在陆云商的胸前划了一道,“哥你呢?你怕痒吗?”

    陆云商放松下来,“不怕,换了衣服赶紧睡觉吧。”

    说完就自己坐到了床边儿,十分利落地就把裤子也了下来。

    身体构造原因,男生的腿型天生不错,大腿小腿肌肉匀称,裤腰瞬间滑落到脚踝处。

    为了把挂在脚踝上的裤腰蹬下去,陆云商一直藏在薄棉拖鞋里的脚,便暴露了出来。

    室内的地暖温度很高,棉拖鞋也很保暖,脚趾尖被暖得红红的,连脚背上的青筋都生得恰到好处。

    程焕第一次没有计算好分寸,竟盯着陆云商的脚趾尖儿说:“哥,你涂过指甲油吗?”

    陆云商蹬在裤腰的脚瞬间顿住,但还用着力,青筋凸起的幅度格外好看,尤其在卧室暖黄灯光的照应下,像个艺术品。

    当然了,在程焕心里,陆云商整个人都可以被放在展厅里,照上最晶莹剔透的玻璃展柜,打上最耀眼的灯光。

    全世界都可以看到陆云商的美丽,但这件艺术品,是他的私有。

    陆云商感觉,这是自己第一次在下班后费这么多脑子,当然,除了辛腾祈求他去做交换那天。

    今天白天处理了工作,应付了程焕的大哥,还在医院处理了一系列程焕的事物,实在是身心俱疲。

    在“程焕没有别的意思”,和“程焕不对劲”之间反复横跳与思考,实在是太累了,他决定还是放弃下班时间的思考比较好。

    他采取表面意思,“没涂过。”

    程焕必须给自己突如其来的怪异话语找一个理由,“我大姐很爱涂指甲油,还给我涂过。”

    这话他倒不是瞎编乱造,他想他刚才下意识问出那句话,应该也有潜意识里,来自大姐的影响。

    “我大姐跟我说过,什么样的手脚,才适合涂指甲油。”

    程焕顺势,再次牵起陆云商的手,“像哥的手,好看,但是是男性化的好看,可能不太适合指甲油。”

    他的视线又转向害得自己差点暴露的脚尖,“但哥的脚,是女性化的好看,褒义词。”

    或许是喜欢陆云商的缘故,他越来越愿意发掘陆云商身上的微小细节。

    眼角两个浅褐色的小痣,不仔细分辨便会被忽略。

    腕骨处一个红色小痣,常年隐匿在袖口里。

    现在还有细白的脚趾,最适合涂上艳红的指甲油,握在手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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