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章 青梅竹马
一回到家洗了个澡,端木燕就拿出那个血珠继续开始修炼。
“咚咚咚”
这时候,一道敲门声打断了端木燕的思绪。一打开门,面前是一位穿着校服的女子。
她的五官精致而完美,浑身上下透露着疏远的清冷感,宛如一件绝伦的艺术品。
肌肤欺霜傲雪,青丝柔顺醉人。
女生穿着宽松的校服,但依旧遮盖不住纤细的长腿和上半身凸起的优美弧度。
尽管是见过不少美女的端木燕,也不禁在他身上感觉到了一丝丝凉意。
“是他”
“洛雨秋”
原身的青梅竹马,其父母是原身父母的好友。原本原身并不是住在这里的,后来被洛雨秋的父母接过来了。
不过原身现在和端木燕的灵魂合二为一,不分你我。
根据原身的记忆来看,他从小到大一直喜欢这位高冷的青梅竹马。可惜,落水无情。
虽然洛雨秋知道原身一直喜欢他,但是却一直对原身不闻不问。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端木燕已经和这位身体的主人的灵魂融合。对于洛雨秋的感情,只能说没有一丝一毫。
与其卑微的索求不可能的缘分,何不干脆的相忘于人海,就这样。对大家都好。
……
“有什么事吗?”
“我妈,我爸说。许久未一起吃饭了,过来吃个饭。”
少女清冷的眼眸中带着几分慵懒。
“伯父伯母吗?”
在原身的记忆当中,洛雨秋的父母一直对我很好。如今请他吃饭,自然是得去了。总不能落他人面子吧。
……
“端木来了,快过来做饭,已经做好了。”
“对了,端木,你们学校的学习生活辛不辛苦啊。如果在校园有什么问题可以打电话给叔叔,叔叔可以帮你解决。”
一进门,洛母便向端木燕招呼他坐下。洛父则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看着手中的报纸。
洛雨秋的父母经营着一家价值过亿的公司,不过洛雨秋本人却是一本重生流小说当中的女主。
这本重生流小说,讲述的是一个高中舔了三年的舔狗。最后一直舔到大学,不过很可惜失败了。
要是不失败,怎么可能会重生呢?
主人公陆离,在大学第二年放弃了对洛雨秋的追求后,遇到了属于他的宝藏女孩沈小小。
最后就是熟悉的剧情,车祸送他重生。
不过话说回来,为什么大部分都市重生流小说。都是靠车祸而重生的,难道货车的司机不辛苦吗?天天送这么多人重生。
不过最后的结局也挺凄惨的,洛雨秋最后。后悔了,属于是曾经你对我爱搭不理。现在我让你高攀不起。
小说结尾,陆离依靠重生带来的记忆。一步步掌握先机,就成为一个商业大佬与他的宝藏女孩沈小小诞下一儿一女。
而某人则是含恨而终。
想到这里的端木燕心里一阵唏嘘,人家坚持三年,雷打不动的给你送早餐。帮你解决各种生活上的大小难题。
就你这性子,最后爱不得,含恨而终也是活该了。
“端木啊,要不是雨秋。这丫头死活不愿意去准海高中,不然现在你们就可以成为同学了。”
其实,就算是他想去准海高中也去不了。要知道陆离就在金陵高中读书,他要是不去,金陵高中就不可能会遇到陆离。也不可能发生剧情了。
看向一旁在滔滔不绝的洛母,洛雨秋没好意的瞪了他一眼。其实他早就看出来,父母有意撮合他和端木燕。
但是他心底却不是很瞧得起端木燕,要知道。他的家庭,也算得上是个千金。从小优越的生活,属于是抬高了他的眼界。
像端木燕这种没权没势的孤儿,又怎么可能入得了他的法眼呢?
也难怪主角陆离舔了他这么多年,到最后,连他的心都没捂热。
“我吃饱了,先回房间了。”
随即,筷子“啪嗒”的一声拍在桌子上。便转身走向房间,“啪”的一声把房门关紧。
“这孩子。”
洛父面带歉意,真是从小到大给他惯坏了。长大了,这么没礼貌。
“没事的,叔叔,吃完饭我就回去学习了。”
见状,洛父洛母也没再多言在一旁欢快的畅聊起来了。
“丽丽,我父母又跟我撮合那个孤儿了。”
“什么?就你这身份,他那孤儿的身份也配得上你。”
“就是还什么青梅竹马,我从小就不喜欢他。”
“跟那个烦人精陆离一样讨厌。”
此时的洛雨秋正躲在房间里,偷偷给他的好闺蜜黄丽丽发去消息吐槽这两人了。
殊不知,以后端木燕的身份将会让他高攀不起。
……
清早,空气中还弥留晚上未上去的冷气。
客厅中央,一位十七八岁的少年睁开了双眼。瞳孔的底部闪过一丝光辉,右手所握的血珠也变得黯淡无光,仿佛随时会失去光亮一样。
“呼”
端木燕吐出一口浊气,他感觉他比昨天变得更强了。
按照《长生诀》。上面所描述的修炼境界:淬身,淬骨,凝气,结丹,化婴。每个境界各九重。
经过一夜的修炼,手中血珠的能量已经所剩无几。实力已经达到了淬身五重,有五百斤之力。
要知道,厉害的并不是铠甲,而是铠甲的召唤人。只要召唤人越强大,铠甲就会变得更强大。
足够强大的召唤人,甚至可以使铠甲升级。例如:祈南,李昊天。这两人可是将铠甲的性能开发到了极致,潜力无穷。
不过,当下的现状却让端木燕有些烦恼。修炼资源没了,而他作为一个学生,又没多少钱。
看来今后得好好跟着主角了,尽量把主角提升修为的修炼资源给抢过来。反而给自己用。
反正都是主角,作为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丢了芝麻,说不定就能捡到西瓜。
所以端木燕对这一点十分的放心,算算时间,已经过了好几天了。《都市之最强赘婿》,当中有一段剧情。主角苏尘与未婚妻出门游玩。在某处山洞下发现了一株发的奇光的植物。
不仅如此,还发现一座奇妙无比的潭水。泡进去的人可以感到浑身轻松,身体上的一些疾病都能治愈。
按照小说对他的描写,应该是一处灵泉。